1. 首页
  2. 问题详情

‍深圳孕妇洗澡触电身亡,丈夫倒浴室门外,老家有2岁女儿,邻居听到呼救误当电视声,房东曾提示大门漏电,你怎么看?

‍深圳孕妇洗澡触电身亡,丈夫倒浴室门外,老家有2岁女儿,邻居听到呼救误当电视声,房东曾提示大门漏电,你怎么看?
2023-08-19

悲剧!存在严重漏电隐患的房屋,发生漏电导致一对租客夫妻死亡,房东或将面临刑事责任。

《南方都市报》报道。

事发时间8月9日,深圳龙岗区,龙西社区石溪龙新六巷3号楼。

一对打工夫妻惨死深圳出租房内,疑因怀孕妻子洗澡时触电,丈夫急于抢救同时触电倒在一米之外。

两名死者是一对夫妇,丈夫姓吴,来自湖南大约三十岁左右,夫妻俩都是当地贝仕达电子厂生产线工人,事发当天本应到工厂上班。

吴某哥哥也在这家工厂上班,听说弟弟和弟媳缺勤,中午下班后,和同事一起来到弟弟住处,这才发现弟弟已经出事。

弟弟赤脚躺在紧邻浴室(厕所)门口的过道上,弟媳倒在浴室内,两人已死亡。

据推测,应当是弟媳洗澡时意外触电,弟弟急于抢救,但也遭触电后倒下,一对夫妻临死时仅仅相隔一米多远。

【环境简陋的厕所兼浴室,疑似乱接电线严重。】

事发前一天晚上,该住宅楼已被发现存在严重漏电。

这幢出租楼内的住户吴先生介绍,事发前一晚(8月8日),他女儿回家时,发现这栋大楼的楼下大门漏电,“我的手都被电麻了”。

后来房东赶来,用扫帚顶开大门,其他住户才得以回家。

第二天吴先生出门时,发现扫帚还顶在那里,只是在大门上贴了一张“大门漏电”的告示。

事发后,吴先生怀疑,住在二楼的吴某夫妻俩,就是当晚发生了触电事故,因为,他女儿当晚八九点时,和同伴在楼下玩捉迷藏,曾听到两声“救命!救命啊!”的呼救声,但之后就没了声音,当时以为是电视上的声音。

【发现出租楼大门漏电,居然只是拿一根扫帚撑住门,然后贴一张告示了事,并没有采取其他预防触电的措施,太过分了!】

该出租楼具有严重安全隐患,房东已被调查,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事发后,龙岗街道安监办,派出所等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出租楼进行安全检测。

检测结论表明,该出租楼电气线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比如电箱上存在带电电压220V!另外还有插座带电,大楼内电线死拉乱接严重等现象,大楼总配电箱也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据报道,吴某夫妻触电事故发生后,该大楼内其他用户依旧在正常用电,就是因为大楼内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另据龙岗街道相关负责人反映,死者生前曾自购电热水器,并叫装修工人安装。此次电气线路检测时,亦检出电热水器的插座地线存在带电现象。

【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出租楼存在6处主要隐患。】

出租房屋具有严重安全隐患,等同于草菅人命!

这起事故中,出租楼的房东在发现大楼大门漏电情况下,除了在大门上贴一张“大门漏电”的告示,未采取其他任何防护措施,这种罔顾住户生命安全的行为,令人发指。

同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作为出租房屋一方,必须保证房屋具备安全居住的条件,但一幢随时可能发生触电的大楼,显然不符合安全规定。

这起事故中,房东应承担全部责任!

这种责任,不仅是赔偿死者吴某夫妻亲属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有刑事责任,据报道,当地派出所已经在调查研究房东是否存在人为过失,该房东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023-08-19

女子洗澡时发生触电倒地,丈夫因施救不科学也惨遭横祸;其中,事发时女子怀有身孕。根据吴先生女儿反映,事发当晚,她回家开楼下大门时也发生触电,但当时谁都没多想,房东也只是临时贴了张“大门漏电”的告示。

目前,触电原因正在调查中,龙岗街道安监办、辖区派出所等部门组织召开协调会,并委派第三方机构对涉事建筑及房屋进行安全检测

但是,从新闻报道的情况来看,漏电这个事情也是因为房东及大家并没有过于在意。但既然这个事件造成人员伤亡,除了基本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外,还有可能会涉及刑事问题。

具体的责任可能需要根据事故产生原因去确定,经检测,该栋建筑电气线路存在电箱存在带电电压220V、总配电箱未安装总漏电开关等问题,存在严重的用电安全隐患。那这个漏电原因并非是租客乱拉电线等原因造成,房屋的安全责任应当是归属于房东,房东负有保障房屋安全使用的义务,所以房东基本是需要全部赔偿责任。

另外,在已经发生并且知晓漏电事故之后,房东并未引起重视,而是简单的做了个提醒,这个有可能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或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有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2023-08-19

可惜了,这么年轻的一对就这么没了,两岁的孩子成了孤儿,女的还怀着身孕,两人三命。幸好2岁的孩子没跟来,否则,她是一定会爬到父母身边的,那就更是灭门之灾了。

事故原因正在调查,已能确定是电击死人,电是怎么漏出来的?与大门漏电有无关系?如果不是女方自己的使用不当,那么房屋管理者也就是房东,难辞其绺。

大门已经明确是漏电的,有房客说,回家时都被大门的电震麻了,可见漏电是明显的和严重的,已经危及人身安全。

问题是,既然已经发现大门漏电,还不查找原因和整改,只是贴一张告示,这也太不拿漏电当回事了。

电不是一条小水沟,不是雨天路滑,不是桃子刚打了药,偷吃危险,贴张告示就算完成了你的提示责任,漏电是极其危险的安全事故,是已经发生的实际危险,这位房东以为贴一张告示就可以避免触电呢还是可以免责?如此天真无邪,只能说,租房是不是也应当考个安全证书?

这事还揭示一个问题,一些外出打工人员的生存和居住环境,是缺少安全保障的。从这个楼的外观看,应当是廉价出租屋,条件不会有多么好,设备也有可能是一些超过使用年限应当淘汰的。安全隐患很多。

我前几天出差到乡镇,住到一个小旅馆,客服嘱咐我,洗澡时把电拔下来。我看一下电热器的牌子,和我家里用的一样,大品牌。可是我在家里使用从来不断电。说明这妮子的安全意识还是不错的。

说这个例子,是说,电这个东西,无处不在,因为对它的层层防范,已经似箍了几圈铁桶似的很到位了,我们反而经常忽略它的危险。

为这对年轻人痛惜,望家人节哀,小孩好好长大。

2023-08-19

出现这种悲剧,最惨的必然是留下来的女儿。如果不是因为死者自己安装的电热水器有问题,那么就是房东房屋的线路出了问题,房东就要承担不可推卸责任。

这件事情怎么看都是一场悲剧,两尸三命,近年来因为洗澡而出人命的事情其实发生了很多起,在出租屋尤其严重,不可谓是教训不深刻。深圳的许多城中村居住条件恶劣,事故多发。

我们先来讨论这个事故的赔偿责任。不出意外的话,出租屋并没有经过备案,出租屋的线路多半也是随意搭设,那么出租屋的房主就负有主要的赔偿责任了。房主应当为其过错承担责任。



从另一个方面讲,不管赔多少钱,也换不回两岁女儿的父母,在其成长过程中就必然留下严重的阴影。我们唯有希望这个两岁的小女孩能有一个好的收留环境。

2023-08-19

这是严重的安全隐患,已经造成了严重的事故,房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既然已经发现了隐患,但是没有及时整改,这个房东就是严重的失职,他得为自己的过失负法律责任。

可怜的一家人,就因为电线老化,而漏电,导致了租客一家人的不幸,家破人亡,这个原因都是房东的不重视而导致的。这个教训是拿血来证明的,房东既然已经发现了,而不及时检修电路,那么这个房东就有了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悉,深圳一租房内租住的租客洗澡时触电身亡,而身亡者是一孕妇,包括她的丈夫也是在洗澡间门口触电,为什么会触电,有租客称大门漏电,手都被打麻,而房东也是早就知道这个情况,并说过大门漏电,可是房东并没有重视。

该触电事件造成了三人死亡(孕妇肚子里的孩子),至于漏电原因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笔者觉得这个原因不管是什么,都与房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作为房东,就该为租客相关的安全负责任,尤其是涉及到房子的任何安全隐患。

这个触电原因,笔者觉得和大门漏电肯定有关联,到底是什么原因漏电,是电线老化还是破皮,导致的漏电,这当然还是一种猜测,但是这种漏电事故与房东有直接的原因。

可悲又可怕的触电事故,直接导致了租客家破人亡,这是触目惊心的,对于任何安全隐患,都不能麻痹大意,一定要特别注意,只要发现,一定要马上整改这种隐患,不能因为麻痹大意而酿成惨剧。

2023-08-19

虽然多少钱都挽回不了逝者的生命,但还是想说说几句:

1、既然房东知道大门漏电,那么该房子就不能用来出租。不合格的产品,甚至可能危及人的生命的产品,是不容许出售的。

2、房子是房东的,房东提示漏电算 什么意思?是叫租客自己查找原因整治电路还是让租客做白老鼠?这代价也太大了。

3、处理这问题其实是很简单,但只能是房东自己处理。比如,重新布线。租客没此权利与义务的。

4、如果装了漏电开关,估计这房子不可能正常用电的了,因为大门都漏电,一漏电就跳闸,哪还能用电吗?

5、我是反对用电热水器的,设计上,确实是不会漏电,但实践中,任何电器都不能因此绝对排除不漏电。特别是在湿润或有水的地方触电,几乎是无法抢救的。我自己触电上百次,最惨的一次是用手指插入电热水壶看看水怎么不热而触电,整个手臂都发麻几个月未消。幸好还能把手拉出来,不然可能死了。

2023-08-19

房东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深圳出租屋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禁止业主或者管理人出租下列房屋:

(一)被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为危险房屋不能使用的;

(四)存在重大消防、安全、治安隐患的;

第十八条 规定:

出租屋业主或者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保障住宅出租屋建筑结构、供电、燃气及消防设施等符合安全要求,告知承租人安全用电、用气等安全常识,并对出租屋安全使用进行定期查验,至少每月查验一次;

(三)保障住宅出租屋进出通道畅通;


第三十四条 出租屋业主或者管理人违反本规定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四)违反第十八条第(二)、(三)项规定,出租屋业主或者管理人不履行安全查验、处理责任的,依照有关安全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发生重大消防、安全、治安等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

本案中,房东依法应当承担经常检查维修出租屋设施安全的重大责任,保证自己提供的出租屋符合政府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而事实上本案的房东只是提醒了租客大门漏电,没有积极地去及时消除大门漏电,也没有做到经常检查出租屋内用电设施安全与否,以致于发生了严重的责任事故。

这样的事例上海市曾经发生过。

2016年9月,上海市松江区法院依法判决出租屋房东赔偿因救女友而触电死亡的男子各项损失52万元。

本案中,出租屋房东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023-08-19

房东有很大责任,未加装漏电保护,。

房东有责任和义务。加装漏电保护装置。所以房东应该负大部分责任。这也给这些出租房东敲响了一个警钟。水电无情。

房东房客都有责任,房东自己出租房门漏电为什么不找电工修理,房客也知道房门漏电,自己不小心才至自己触电身亡,双方都有一半责任。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14820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