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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坏了,电梯公司报价4800维修费,物业说只负责1500以下的维修费,合理吗?

电梯坏了,电梯公司报价4800维修费,物业说只负责1500以下的维修费,合理吗?
2023-08-18

物业费和维修费,可能很多业主认为只要缴纳了物业服务费,就不应当再缴纳其他费用,所以电梯的维修及维保费用都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

其实并不必然这样。

根据多数地方规定来看,基本都认定电梯属于共有设施,属于所有业主共有。从权利义务一致原则来看,谁的东西,自然就谁来承担责任。

当然,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可能会对于电梯的维修、维保以及具体费用的承担。如果合同有约定物业费包含电梯维修费用或电梯维修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的话,那物业公司则需要物业公司承担。

如果是需要业主承担,那可以通过公维金。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2023-08-18

我来说吧!

任何一家物业服务公司都不可能承诺说物业服务费包括所有维修内容和项目的,那还了得。话说回来了,如果有哪家公司敢这样承诺,那么,请你不要相信,那是不可能的——即使物业服务的费的单价再高。因为如果这样的话,将会产生一个错误的导向:小区业主不会自觉地爱护公物及公共设施的。其次就是为了在竞争中拿下合同,而到真正执行过程中的时候,那就会推诿扯皮啦。

绝大部分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中,都会有一个条款,那就是:单次维修价格在多少以内,全年累计不超过多少的,内物业服务公司承担。超过的,则由业主承担。

但是,这里要明确,这个只能是在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前提下签订才可能有效。如果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而是与个体的业主签订的,如开发商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在业主接房时,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就不会有这个条款。因为即使有了这个条款也是无法执行的。

明白了上述的道理,自然就会认为人家说的是合理的。

那么超过部分该如何处理呢?不外乎三种方式:业主临时筹资分摊,二是申请公共维修资金。三是由物业公司先垫资后,再向业主收取。其实这三种方式都不实用。

垫资:物业公司垫资后其实也是要向业主分摊收取的,或者申请使用公共维修资金。

先说业主分摊。

题主没有说明是几个单元的几部电梯坏了,涉及到多少户使用。

不管涉及到多少,电梯坏了,由于涉及安全隐患的问题,肯定是要暂停使用的。业主分摊,其实多数人是会接受的,但也有少部分人不接受,一是就是认为应该由物业公司来承担的人,因为交了物管费。如果这样,就只能拖着了。另外一部分是不常住小区,或者还没有装修入住的人。

那分摊了后,就要收费了,不管是物业公司收取,还是业委会收取,那么要收多长时间呢?实践中要收齐是很麻烦的,会拖很长的时间。那难道就让电梯停着吗?很多小区其实就是这样的。大家爬楼梯,等钱收齐后再修吧。

第二种方式就是申请公共维修资金。

几千块钱的事去申请维修资金,那个程序是非常的麻烦费时的,还要多次的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等等,正常情况下,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再说了,值得吗?因为申请都是要有具体的人去跑脚办事的,这么点钱,作为小区业委会主任的我来说,我是不会去跑,也不会组织人去跑的,真的不值得,时间投入成本等都不值当。

有没有更好的方法呢?当然有,那就是本小区三年前(现在有四年了)推出的应急备用金制度。

当时也是一个单元的电梯钢绳坏了,需要更换。由该单元业主商量,结果将近三个月,没有一个方案。最后本人提了一个应急备用金的方案,先行在该单元试点。每户人家出200元,用于该单元的设施设备故障时的快速处置,但费用是超出了物业服务公司范围外的。方案一出来,三天就筹够了换钢绳的钱,马上买钢绳更换。之后,继续催交其他业主筹钱。之后,将这些应急备用金交由该单元推举出的业主财务监管组管着,一有故障马上处置,不让设备故障影响业主的生活。

第二年,这一方法在全小区推广,所有业主,每户交200元的应急备用金。

最先考虑业委会管着这笔钱,统筹使用。后来讨论时觉得不妥:某个单元大家都很爱护设施设施,故障出的少。但有的单元不爱护,故障出的多,那不是故障多的单元占了便宜吗?最后决定,应急备用金由物管代收后,分到各个单元自行监管。涉及到该单元的问题,原则只有一个:快速处置。如果涉及到全小区的故障,各单元在备用金里平摊。当然,备用金快见底时,各单元根据实际情况,再行筹集。

指导思想只有一个:一个家庭过日子,总要有点闲钱备用呢。何况那么大的一个小区还有那么多的设施设备,没有几万块钱的备用金,临时抱不了佛脚的。总不能因为一家每次三二十块钱,还要挨家挨户去收上十天半月甚至更长时间吧,那这个小区也就太可悲了吧。

当然了,如果涉及到大笔的维修费用,那就必须申请使用公共维修资金啦。

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只要大家都为自己居住的小区去多思考,总能找到好办法的。

当然备用金制度终归时应急,我们还有排班业主监督电梯维保的制度,等等,这个才是长效机制。

图1是本小区近年更换下的电梯钢绳。图2是本城市申请维修资金的程序,原来吵吵嚷嚷的很多人,一见到这个程序就会哑口了。图3是本小区的监督排班表。

根据国家相关物业设施设备维护和物业费收取规定,正常收缴的物业费是不包含电梯的中修、大修和更换费用的。

故电梯的中修、大修和更换应属于动用维修基金的范畴!

但是,电梯属于业主共有的财产,法律同时规定,物业公司在管理小区设施设备过程中,若管理维护不当,应当给予赔偿!

此电梯如果还在正常的使用期限内,若是物业公司在平常对电梯的管理维护中,没有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正常的定期维护,造成电梯提前老化、损坏,物业服务公司应负赔偿责任!

如认可本意见,请关注并转发,以帮助更多业主了解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3-08-18

物业服务企业是依据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为业主的共有部分提供服务。

只要是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就合理。物业服务企业是根据与业主签订的物业合同服务小区的共有部分。小区里的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管理都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遵守合同约定是最起码的底线。

小区里的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是必须由有资质的电梯维护公司进行维护和管理。有实力的物业服务企业通常都有自己的电梯维护企业,小型的物业企业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这一业务转包给有资质的电梯维护公司。

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里的共有电梯提供的是日常维修、养护的和管理的服务。

电梯运行所产生的费用通常有如下几项:1、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2、电梯的维修和更新改造;3、运行时所需要的电费。

电梯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所产生的费用通常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并在合同里约定维修和更换电梯零配件单项费用超过多少金额(通常约定为500元)内不另收取费用,超过部分由业主承担。

电梯的维修和更新费用毫无疑问是由共有业主承担。有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以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没有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共同筹集。

电梯运行的电费根据每月实际产生的金额,由共有者共同承担。

在物业服务合同里,电梯运行维护零配件的更换,有单项最高金额的约定。

提问者所说的物业企业只承担1500元以下的维修费用,指的就是日常维修养护时单项更换零配件的最高金额。只要是合同有约定,就应该按照合同执行。

单项更换零配件的金额,通常是由维保公司做出预算,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保证购买零配件金额的真实性。

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服务时,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超过合同约定部分可以拒绝执行。

以上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2023-08-18

非常不合理,我买了房子,交了费,就应该什么都做,我们小区有一块空地,我让物业出钱修个直升机停机坪,再买一架直升机,每天送业主上下班!!不这么做就不交物业费!哼!

2023-08-18

那就要看跟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有没有包括电梯损坏后的修理费了。

电梯的费用包括三项,一是刚性支出,包括每年的年检费、变速器检测费(质监局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收取)和电梯维保费(每半个月一次,由电梯维保公司收取)。二是电梯电费。三是电梯配件损坏后的修理费,这又包括正常损坏的和人为损坏的。

物业公司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是要对这三项,特别是前两项作出约定的,有的是包含前两项的费用,有的不包含。另有的是在公共能耗费(公共电费中列支),也有的叫电梯费。第三项的费用,一般物业公司也是有约定的,当然,并不特指电梯,包括其它的修理费用。常见的内容就是:单次修理费不超过多少元,全年累计不超过多少万元的,由物业公司承担。单次修理费超过多少元,全年累计超过多少万元以上的部分,由业主承担。

我想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有哪家物业公司敢签订合同说,任何修理费用都由物业公司承担,那么,要么就是这家物业公司是骗人的,待这些设施设备老化了,修理的要多了,就会拍拍屁股走人,不再续签合同了。要么就是要大幅提高物业费的单价,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这对业主来说反而不好。另外,如果物业公司能签订这样的协议,本人认为,这对小区来说反而不会是好事,因为这对有些不爱护设施设备的人来说,那就会肆无忌惮啦。

因此,在本人所了解到的很多小区里,物业公司都有一条,就是单次的修理费用超过一定限度的,要由全体业主(这里指使用者)来承担。这里说的全体并不是小区全体业主,而是指使用或者享受这个设备的业主,如某个单元的电梯坏了,要其它单元的业主也承担是不一定公平的,就应该由这个单元的全体业主承担。

有的人认为,可以申请公共维修资金,这要看那个地方的公共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规定是如何制定的了。如果申请起来很麻烦,要费很长的时间,那么电梯停运了,影响的是业主,因此,还是应该想出其它办法的。

如果小区里有公共收益,并且小区成立了业委会,且公共收益移交了业委会,建议可以从公共收益里借支,这里说的是借支,而不是列支,因为公共收益是全体业主共享的,而不是某个单元享有的。待修理好后,要么享受的业主出钱,要么再申请维修资金。

如果小区里没有公共收益,而又不可能让电梯停运很长时间去申请公共维修资金,那就得想别的办法啦。当然,不可能是每次坏了后,都要这家收点钱,那家收点钱,这个也是非常不容易的,很多小区是要收很长时间才能收齐的,但电梯总不能长期停运吧。因此,建议小区里筹集部分应急备用金为好。

当然,如果是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肯定是要由责任人来承担啦,这个应该是没有疑问的。比如,前段时间引起很大批评的,三个年轻人(两男一女)在电梯里小便,并且是直接对着电梯电路板,结果导致电路板烧坏,电梯停运。还有很多视频大家也看了,故意损坏电梯的,这些毫无疑问是要由责任人承担的。

2023-08-18

物业负责维护,维修要动用维修基金

现在物业公司负责维修什么,应该交多少钱,绝大多数的业主根本不了解。法律要求物业公司该做的,和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应该做的事情,偏差太大!这是造成业主对物业公司不满意的一个重要原因!

2023-08-18

一,小区公共区域及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包括电梯。

二,物业是进行公共区域服务的公司,不是慈善机构。

三,既然属于业主,所有费用都应由业主分摊,物业不必出任何费用,还要收取手续费。

四,物业要求业主分摊4800成本费及1200元手续费,才合理。

2023-08-18

合理不合理看原来购买后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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