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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一女子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被拘留,系江苏首例, 你怎么看?

昆山一女子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被拘留,系江苏首例, 你怎么看?
2023-08-06

昆山女子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被拘留,不仅是江苏首例,也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让人无法理解。

9月16日,昆山女子张某骑着粉色电动车行驶到一路口,被交警拦下检查。民警称此电动车不符合新国标标准,且挂有摩托车牌照,经认定属于摩托车。驾驶员必须持有该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才可骑行,张某属于无证驾驶摩托车。最终被罚款200元,行政拘留2日。

张某之所以会被处以罚款加行政拘留的处罚,主要还是电动车新国标的作用,这是问题之根本。新国标中规定,超出国标标准的电动车都属于机动车的行列。其实,这本身就是个误区,明明是电力驱动,却要称之为燃油驱动的机动车,这样的划分显然不合适、也不合理,给人以张冠李戴的感觉。

而且,电动车影响交通、造成车祸的根本原因并不在车本身,而是人的问题。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本应该是从人身上下功夫、想办法,而不应该对电动车进行划分归类。这养的做法显然治标不治本,并没有多大意义,只会因重新买车、上牌照、考驾照而增加老百姓的生活成本,致使本来就不容易的老百姓生活压力更大,这才是电动车新国标达到的最终“成效”。

再说,对于电动车新国标的实施,应该有一个过渡期,不能一刀切的禁止,这并不是一种人性化的做法。就如张某这样的状况,应该以警告及批评教育为主,本身也并未达到那么严重的过错,根本不需要罚款,行政拘留更是不应该。总的来讲,处罚过重,且不合理。无论拘留几日,对于一个合法公民来说并不是小事,可能会影响到以后一些事情的办理。因此,对于拘留这类处罚,不应该使用的过于草率。

任何时候任何事情,都应该以方便老百姓为前提,而不应该影响老百姓的正常生活。民生向来是国家的大事,因此,应该真真切切的多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周全的考虑问题。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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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6

如果按照相关法律来看,这次处罚没问题。不过,这件事也再次引起大家关于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争议。

事情经过简述如下:

女子张某骑着借朋友的电动车上路被交警拦下,交警认为该车辆虽然是电力驱动,但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并且该车已悬挂摩托车号牌,说白了就是该车属于二轮摩托车。而骑车女子张某本人并没有准驾车型为E的机动车驾驶证。最终,张某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昆山警方处罚款200元同时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下面谈几点自己对此事的看法:

1,判断电动车是否超标,不应该苛责个人。今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才正式施行,一些人并不清楚详细标准,而且个人判断起来似乎有些难度,特别是一些农村老年人。像问题中的张女士,估计只知道她骑的是两轮电动车,因为一般人判断是否属于摩托车是根据是否烧油来认定的。个人认为,要从生产、销售、上牌等多个环节入手,简单明了地让大家知道什么是超标电动车。当然,这次处罚可能有警示后来者的目的,不过,个人认为教育加罚款就可以了,还用不上拘留。

2,支持严格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意识。电动车在方便大家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弊病,逆行、闯红灯、超载、超速行驶、走快车道、和汽车抢道等行为的确存在很多安全隐患。每年因为电动车违规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少,而我们当地还发生过未成年人违规骑电动车撞上大车死亡的惨剧。对于这些违规现象,的确应该有相应的规则来进一步规范,从这点来讲,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还是很有必要的。

3,针对农村和老年人群体,电动车新国标的普及还需要一定弹性空间。日常生活中,老年人骑车接送孩子,年轻人骑车上下班都离不开电动车。可以说,如果让他们的生活中突然没有电动车,那会造成很多不便。此外,还有一些在新国标施行前购买的电动车,一些老年人根本不知道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车”,如果上路就一刀切地处罚,显然是不接地气的。个人认为,这个还是要因地制宜,有一定的弹性过渡时间。

最后,再一次提醒大家:凡是不符合新国标的“超标电动车”,其实就属于普通二轮摩托车。如果无证驾驶,那就违法了。

就问几个问题:

1、这样的情况,中国没有一亿至少也有八千万,特别是在县城、乡镇,这样的太多了,是不是到时候都要抓起来?

2、持证上路,问题是,到哪儿去考证?驾照有这样的培训考试吗?张某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为E的机动车驾驶证才能驾驶该类车辆,问题是,在哪儿去考试持证?中国又有多少人持证?没有,是不是都要抓起来?

3、为何不考虑过渡期,以教育为主?这样的事情,太多了,你拘留得过来吗?为何不考虑先宣传,以批评教育为主?如此,才显得更加的人性化,法不责众,中国目前那么多人没证骑超标车,难道都要拘留?有没有考虑实际情况和国情?

4、生产都厂家,是不是也要处罚?既然是不让跑,为何还会出现这种车上路?那就是厂家没有执行,继续在生产,那么,是不是该从源头上去制止呢?

5、超标的这些车又该如何?我丈母娘就每天骑这个车,去县城工厂里上班,她的车,也是超标的,而且,这个车是在国家新标准出台前就购买的,你让她这个车咋办?而且,目前也没法去考证(没地方考试),那么,针对这样的庞大群体,他们又该怎办呢?

6、任何一刀切行为都不可取,需要有相关配套措施、办法跟上后,根据条件和成熟情况,再决定实施新政策,这种太过于随意举措,即便是为了所谓的“安全”“健康”,而不顾及实际情况,简单、粗暴行为,均是不可取。

7、一旦开了这个口子,后面难道就要效仿?如果你后面不在全国执行,那么,被拘留的这个张女士,很冤枉,如果执行了,人人还敢上路吗?导致大家心生恐惧,如此,有效果吗?所以,如此行为,可以说是没有经过大脑的简单粗暴和不考虑实际情况的行为,如此行为,应该被抛弃,丢进垃圾桶。等你各种条件成熟了,再考虑实施吧,看看大家的评论就知道,这个行为带来的巨大争议和被人吐嘈,当地真的该好好反省一下了。

2023-08-06

在广东的一些地方,直接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违者罚款2000元。这些年围绕电动自行车发生的争议越来越多,这背后其实是普通人的出行需要与公共交通不够完善之间的矛盾。

此次该女子被处罚,一方面是因为其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属于超标自行车,另一方面是因为该电动自行车悬挂了摩托车牌照。应该是经过鉴定,该女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已经属于机动车范畴,所以该女子因为无证驾驶机动车而被拘留。

如今很多地方处理电动自行车实行一禁了之。但普通人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出行需要,又不是每个人都有钱买得起汽车。在这背后还是公共交通不够完善,不够普及的问题。群众出行最后1公里的需要始终得不到解决。

该女子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确实不妥,因为超标电动自行车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充电时也容易发生火灾,像国内的一些城市,例如郑州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就做得很不错,主要是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免费上牌,通过牌照进行管理。

2023-08-06

执法过度,蝼蚁还能咋反抗。我只想问一下不知饭从何来的专家一句。社会在发展,世界在进步你整出一个20嘛的玩具,干嘛用的 啊。不知道是我病了还是想出招的残了。菜刀可作为凶器咋未禁呢。人的行为为什么强加给没有任何意识的东西。一叶障目的看见,以为这个土地有多富有一样。

2023-08-06

昆山的还是快,走到了前面,我是陕西的,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通告称,全省从2019年9月24日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从2020年1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我们这里也只是挂牌而已,当然现在街道上行驶的大多还都是没有挂牌的电动车,毕竟这还有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比如有的电动车临近报废,有的电动车的合格证找不到了,即使是新购买的电动车也需要有一段时间挂牌,如果都像昆山那样,到我们这里来一抓一大片,显然这样的方式太过强硬了。

我们这里也仅仅是挂牌的开始,对于考取驾驶证也要有一段过程,而且是否有必要考取驾驶证,每个人的情况也不一样,比如说让那些年龄大的人考取驾驶证不现实,最根本的是让这种超标的电动车,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淡化,毕竟老百姓不知道电动车是否超标?是否合格?现在说电动车是违规的,是超标的,是不允许销售的,骑电动车必须要有驾驶证,不是老百姓不接受,而是要有一个时间段,也就是说要有一个过渡期,毕竟生产电动车是厂家,这种电动车到消费者手中是需要层层把关的。

当然现在电动车的确是一个问题,比如那些超标的电动车,随意闯红灯,逆行,不遵守交通规则,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这样的现象必须受到监管,也就是说对超标的电动车监管是一种必然,现在电动车的种类太多了,形形色色,的确有很多的安全隐患。

因此我是支持对电动车进行规范管理的,但是一定要保证老百姓有一个过渡期,逐渐让这种超标的电动车退出市场,或者让他们也考取相应的驾驶证。

而江苏的这名女子因为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被刑拘!是否有些急促呢?是否给了他们充足的过渡期呢?比如这里的超标电动车依然严重,依然普及,这样的强硬措施是否也有所不当呢?

对于超标电动车车主,应该考取驾驶证,这不但是为了别人的安全,也是为自己着想,但是一定要有一个过渡期,做好宣传以及相应的办事绿色通道,绝不是拘留就可以解决问题的。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从生产厂家解决问题,如果卖给老百姓时说骑这种电动车必须要有驾驶证,肯定会有很多人不再选择这种超标电动车,应该有一个过程,有一个过渡期。

2023-08-06

应该是这个女的今年5月以后买的新国标电动车,然后被卖电瓶车的人忽悠了,去派出所上牌发现上不了。去车管所一问要买保险要上机动车牌,要驾照就没去上,才会出现这个无证驾驶。今年生产的电动车已经没有超标说法了,全是新国标,分三个档次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我估计这个女的买的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要驾照,别的两个规格全部按摩托车手续办理上牌。我刚刚买了一辆所以特别了解,最近打算去考摩托车驾照,不然也变成无证驾驶了,抓到会拘留的。

2023-08-06

这释放出来的是一个信号,近年来电动车泛滥成灾,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是屡屡发生,所以说对于电动车的管制已经到了必须采取措施的地步,像该事件中提到的女子驾驶无证超标电动车而被拘留,这也就是一个信号,关于电动车管制的制度实施。

不过在该事件中,有些不能让人理解的是,该女子驾驶电动车被交警拦下,认为该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序列,因为它超过了电动车标准,而且该电动车挂的是摩托车牌照,对于该女子拘留的原因是该女子无证驾驶摩托车,这就有些不能让人理解。

关于超标一说,就认定为机动车,可是明明这辆电动车是充电,而不是加油,那为什么会被认定为机动车,这就是该事件处理让人不能理解的地方。

对于电动车管制,这是必然的,自然应该实施电动车专门的驾驶证以及拍照,严格按照交通规则上路行驶,这是必须要实施的政策,电动车泛滥,闯红灯、逆行等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关键在于对电动车管制过轻导致,而多数地方基本上就没有一个管制,所以这也就导致电动车事故频发,我们经常能看到七八十岁的老人驾驶电动车行驶,这是特别危险的,所以说管制是必须要加强的。

至于说该事件也是众说纷纭,虽然说属于江苏首例,应该说全国也算是首例,而距离该女子的说法不能让人理解,如果说她违规挂摩托车拍照,这还说得通,如果说被认定为机动车,就有些说不通,只要不是加油行驶,笔者觉得对于这辆两轮电动车来说,就不属于机动车。

或许我们对于电动车标准规定的范围并不了解,应该对于电动机标准公布,让大众都有一个起码的认知,也希望该女士能认识到自己到底错在哪里。

2023-08-06

女子张某骑着一辆粉色的“超标电动车”沿昆山市震川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至柏庐路口时,被正在此处执勤的昆山交警大队民警拦下检查。民警发现该车辆虽然是电力驱动,但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并且已悬挂有“苏E”的摩托车号牌。

最终,张某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昆山警方处罚款200元同时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从法律上来说,这个处理是没有问题。

虽然电动车的新标准引发大家吐槽,电动自行车需要具备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25km/h,电机功率≤400w,电池电压≤48v,整车质量≤55kg

但是呢,只要这个标准没有被废止,则是属于有效的标椎。超标电动车在定性上就不属于非机动车,而是属于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张某没取得摩托车驾驶而驾驶二轮摩托属于无证驾驶,依法可以对其进行罚款和拘留。

另外,若驾驶员持有其他驾驶证的话,还属于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一次应记12分。

2023-08-06

乱弹琴,是让超标电动车走机动车道呢?还是让走非机动车道呢?国家规定小轿车最高速度100到120公里,那个小轿车都能跑200公里以上,请问交警这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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