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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白血病患儿遭遗弃在医院,知情者称家属有钱100多万却不救她,对此你怎么看?

8岁白血病患儿遭遗弃在医院,知情者称家属有钱100多万却不救她,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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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病痛,不是灾难,而是人心。

据新闻报道称,8岁的白血病患者馨怡在历经了治疗之后,临近出院之际,被家人遗弃在了医院,其奶奶姑姑等人消失得无影无踪。

医生告知,馨怡的病本身有很高的治愈率,且后续除了报销部分,并不会花销太多,可能也就两三万元了,而其奶奶手中拿着馨怡父亲去逝之后获得的70万元补偿款,其奶奶本来是想救馨怡的,只是其叔叔和姑姑担心会人财两空,于是几人就消失了。

我们经常见到,一些家长倾家荡产砸锅卖铁的,只为了救孩子,只因这是一条生命,也是他们的家人。而馨怡亲人的这种行为,令人发指!道德层面的谴责,我不想过多评论,罗律从法律上分析一下他们违法的地方。


首先,馨怡亲人的行为涉嫌遗弃。刑法规定,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且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显而易见,本案中馨怡亲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

其次,70万元中有一半属于馨怡。馨怡父亲去逝之后获得了103万元的赔偿金,这个赔偿金属于近亲属所有,即馨怡、其奶奶、其母亲各有一份。其母亲拿走了30万,那么剩下的部分应由馨怡和其奶奶均分,则其中有35万本来就属于馨怡所有,其奶奶拿走所有钱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

再者,叔叔、姑姑是真的怕会人财两空吗?医生都已经告知这个病有百分之七八十的治愈率,且根本花不了什么钱,所以他们的这个想法根本就不是真实的想法。我以为,他们是怕自己到时没有财产继承。

最后,我以为馨怡的奶奶已经不适合作为她的抚养人了,应该将属于馨怡所有的部分财产还给她,再给馨怡指定一名适合的抚养人。

馨怡的亲人们,你们见到馨怡的眼泪了吗?

2023-07-31

您好,谢谢邀请。

陈群律师为您解答,希望帮到您。

看到这条新闻,真的为这个女孩的生命和前途捏把汗!看到小女孩脸上挂着晶莹的泪珠,心都碎了!如果她生在父母双全的人家,正上掌上明珠,父母不知道如何爱她才好,她生病了,会竭尽全力救她,何况,手头还有百万元巨款,还有医保,医疗费根本不是问题!而且,医生接受采访,也说,孩子的治愈率很高!

也就是说,孩子的奶奶、姑姑、叔叔以“人财两空”为由躲开孩子、人间蒸发,就是企图占有那应该属于她的赔偿款!

很奇怪,70多万元,怎么被奶奶捏着?奶奶即使掌握这70万元,她也只是对其中一部分有权利,很大一部分也只是替孩子代管,她们这些至亲的人,凭什么对孩子生死不顾?!

一、这个案件,在死亡赔偿金的支付环节、分配环节都有问题。

孩子的父亲意外身亡的赔偿金,应该是亡者之妻、两个孩子、母亲4人分配,其母、孩子的奶奶最多只占其中四分之一,一百万元,她最多可分得25万元,她凭什么竟然拿着七十多万元?

显然,她占有了其孙女孙儿的,甚至还有其媳的。

可见,意外事故的赔偿单位,在支付赔偿金的环节出了问题,没有依法给付。

诚然,可能姑姑、叔叔以奶奶和孩子的名义去代领这个赔偿金,但是他们只能是代理人,不因为代理而变成所有人,对于这笔赔偿款,他们无权占有,无权支配,无权使用,无权决定不用于孩子的治疗。

至于款项的分配,更是明显不合理,可能孩子母亲根本没拿到钱,两个孩子并没有因为父亲去世得到任何经济帮助,倒是让几个良心泯灭的至亲给霸占了这笔赔偿款,剥夺了孩子的救命机会。

二、孩子所在地的县政府应当担起责任

这个孩子,是典型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该依法由当地政府来先行紧急安排其生活、医疗,同时进行法定程序指定监护人,避免孩子的治疗时机贻误。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政府必须及时介入,担当起政府对未成年人的积责任。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三条 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三、孩子的奶奶、姑姑、叔叔事实上侵害了孩子及其母、其兄弟姐妹的财产权

前面说了,孩子父亲的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一共有4人,不应由其奶奶独得、独掌。其叔、其姑之所以积极参与对赔偿金的管理、反对奶奶花钱救孩子,无非是企图把这笔巨款留下来,将来成为其母的遗产后就成为他们自己的财产。甚至,他们可能在奶奶生前就要求分配给他们。

当地检察院应当担当起公益诉讼的职责,提起民事诉讼,保护两个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利。

2023-07-31

如果治愈率极低,出现人财两空的可能性极高,那有钱不肯治疗,有时候还能被理解。

但这个情况跟这不一样,孩子治愈率很高,算上医保,自费金额很低。据悉,孩子的父亲遭遇意外身亡,母亲改嫁。孩子父亲去世后获得了100多万的赔偿金,孩子奶奶手里还有70万

高治愈率,自费金额第,也有能力支付治疗费用,却担心人财两空而不肯治疗,这个确实令人想不通。

这个事件中,父亲死亡,母亲改嫁,但母亲仍然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因为改嫁却没有对子女尽到监护职责,这个难免涉嫌遗弃行为。

另外则是父亲死亡赔偿金的问题。最高院已经明确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而是对于死者近亲属的赔偿,死亡赔偿金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及其他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在前述近亲属中平均分配

所以,对于白血病女童父亲的死亡赔偿金,应当优先照顾女童的医疗、生活、教育等等费用支出,再将剩余款项在其他近亲属分配。即便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女童最低也享有四分之一的份额。再这么说,将女童自己的钱款用于其治疗,合情合理合法。而这些亲属的这种做法,难免具有侵占女童的死亡赔偿金的意图。

2023-07-31

白血病西医是治不癒的!!!中医亦非常难!!!主要是医药费太贵!!!不是有无钱的问题!!!有钱不治是错的!!!中医中药是用循环论施治,可以彻底治癒的!!!因为小孩生机勃勃,机理新陈代谢能力强!!!绝对能治癒!!!只可惜他找错医治他的最好办法!!!如放,化疗后,免疫机能功能减退,是无法彻底治癒的!!!可惜了!!!

2023-07-31

对于这个事件,真的让人非常的痛心,而且对于家人的态度真的非常的愤怒。首先这个孩子不要说不能治愈,就算是不能治愈,自己亲生的孩子,也应当竭尽所能去治啊!况且人家还是可以治愈的,而且人家又不是没有钱治,况且即使没有钱,人家花的自费的项目也是很少的,又不是说需要倾家荡产,这种情况下家里人拿着100万居然不给这个孩子治病,简直是丧尽天良。

而且攥着这100万的又不是孩子的父母,所以这种情况下,孩子完全是可以委托律师或者相关的机构,提起诉讼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的。

虽然孩子的爸爸去世了,但是孩子的母亲还在,在这里,特别要谴责下孩子的母亲,爸爸去世了,你可以改嫁,但是你跟孩子的血缘并不能因为爸爸的去世而断绝吧?怎么可能对孩子的情况这么不闻不问,不管不顾呢?

如果孩子的母亲对于孩子遭遇这种情况而不闻不问,那我认为是涉嫌遗弃罪的,是可以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的,所以,建议这位母亲尽快地担负起一个母亲应尽的责任!只生不养是最不负责任的一种态度!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2023-07-31

有兴趣的朋友在悟空问搭里搜索一下,8岁的孩子患了白血病,家人担心人财两空而拒绝治疗的,这已经不是第1例了。我只能说,这种大病才是人情的试金石。

首先来说说这孩子父亲留下的赔偿金。在法律上这个孩子的父亲遭受意外而身亡,其补偿金是用来照顾其父亲原来应该赡养和应该抚养人的生活。具体而言,这孩子的奶奶,这孩子的母亲,还有这孩子,三个人才是可以使用这笔补偿金的主体。其实这笔补偿金到底应该怎么用,孩子的姑姑和叔叔是没有权利干涉的。

其二虽说担心人财两空是人之常情,但就这样一走了之也有些令人寒心。姑且不说这孩子也是法定可以使用补偿金的主体。抛弃患病的孩子避而不见,这本身就是很让人鄙视的行为。这种行为已经属于遗弃的加重情节。

其三感觉这孩子要遭受巨大的心理冲击,相信经过媒体曝光这孩子的疾病,倒是有好心人会捐助,说不定最终可以治愈。但是在大病面前,母亲改嫁奶奶和叔叔将自己置之不理,恐怕会给这孩子一生带来极大的心理阴影。

2023-07-31

8岁的馨怡是一名白血病患儿,
被奶奶和叔叔姑姑送到河南省肿瘤医院接受治疗后,
已达到出院标准,可家属交了2万元押金后就人间蒸发了。

孩子治愈率很高,算上医保,自费金额很低。
据悉,孩子的父亲遭遇意外身亡,母亲改嫁。
孩子父亲去世后获得了100多万的赔偿金,
孩子奶奶手里还有70万。同一病房的孩子家属说,
馨怡的奶奶原本是想救孩子的,
但是她的叔叔和姑姑却担心人财两空。


不管是离婚还是男方发生意外,

孩子千万不要留给男方,妈妈一定要把孩子带在身边,

不管有多苦有多难,妈妈都要带上孩子,

就说说我闺蜜的经历吧,闺蜜有五个孩子,

因老公在外有小三,就闹了离婚,

三个大的给爸爸带,两个小的闺蜜带,


结果孩子的爸爸另外租了一套房子给三个孩子住,

就找个人给小孩做饭吃,他自己带着小三快活过日子,

有时连小孩的生活费都不按时给。

结果离婚才过了三年,孩子的父亲遭报应死掉了,

三个孩子没人管了,三个都在读书,

后来闺蜜只能把她们领回家,一个人养五个小孩。

确实很困难的,因孩子父亲除了有一个哥哥外,

就没其他亲人了。担子全在闺蜜身上,五个小孩小的才上幼儿园,

大的上初中,就我个人的能力靠每天编织外贸产品维护生活,

那种苦只有自己知道,别人是体会不到的,


后来过了几年孩子长大了点,闺蜜就到广州打工,做钟点工,

一天打三份工。虽然是辛苦了点,

可是可以有钱供孩子读书,现在总算过去了,

孩子长大了,有读研究生毕业的,有大学毕业的,

五个孩子现在都懂事了,闺蜜还在广州打工,

苦日子终于熬过头了。小孩都有自己的工作,

她也轻松多了,自己赚钱可以自己随便花,

孩子们也会给她钱花。所以说最不放弃孩子的只有妈妈,

不管有多苦多难都得陪着自己的孩,

只有妈妈才最痛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


不知道此时孩子的妈妈在哪里,看到这个可怜的孩子,

是否想到会把孩子接到身边?

毕竟,孩子父亲去世的赔偿金,全部都在孩子奶奶哪里,

奶奶怎么忍心就这样抛弃孩子?

姑姑叔叔不让治疗?一切都是钱惹的祸吧。

孩子父亲用命换来的钱,现在来还孩子的命,

不可以吗?


孩子奶奶懦弱 ,无主见 ,希望孩子妈妈早点出现,

挽救孩子幼小的生命,为孩子撑起一个保护伞,

让孩子早日有个依靠。

2023-07-31

叔叔和姑姑得了这笔钱也不会发财。如果这孩子没得到及时治疗而失去了生命,叔叔和姑姑会得到诅咒的。

刚刚看了这个新闻报道,顺便还做了一个评论,只能说这个孩子是一个可怜人,出生在这样的家庭真是不幸,不幸到什么样的程度,女孩的父亲因为意外去世,自己的母亲带着另外一个孩子改嫁,小女孩跟着自己奶奶生活,原本已经是失去了父母的爱护,基本上已经算是孤儿,但是更不幸的是小女孩患了急性白血病。

在入院治疗期间家属付了两万块钱的治疗费后就失踪了,留下孤零零的八岁小女孩一个人在医院,而小女孩的生母在这个过程中也只是来看过小女孩一次,在等到小女孩睡着后也丢下小女孩失踪了,这是多么冷血残忍的一家人,原本孩子在这个年龄失去了父亲已经够可怜,母亲改嫁等于完全没有了父母,内心其实的伤害已经够大,但是病魔找上了孩子。

在生病的时候原本就是最脆弱的,特别是一个只有八岁的孩子更是需要家人的陪伴,但是这一家子竟然狠心丢下孩子不敢不敢自生自灭,冷血到什么样的程度才能做出这种事情,好在医院的医生护士在二十多天里面对孩子进行了治疗,现在孩子的病情已经稳定到了可以出院,但是仍然没有见到家属过来,我们只能说这一家人狠心。

现在孩子的治疗费花了十几万块钱,但是其实并不是小女孩家没有钱,小女孩的父亲因为意外去世,获得了100万的赔偿,而小女孩的妈妈改嫁的时候带走了她自己的那一份,剩下的还有七十多万元,第一继承人里面还有小女孩的奶奶和小女孩两个人,每个人有三十多万,但是小女孩治病这个钱却被拿走。

当找到小女孩家人的时候,小女孩的奶奶说自己愿意出钱救孩子,但是小女孩的叔叔和姑姑不愿意救,害怕人才两空,这就是他们把小女孩抛弃在医院的原因,说白了就是想贪掉小女孩父亲的赔偿款而已,而他们其实根本没有这个权利来干预这笔钱的用途,因为有三十多万是小女孩的,他们无权干预使用,特别是孩子治病需要花钱,他们竟然想让孩子自生自灭然后好刮分这笔钱,可见心有多黑。

现在小女孩的事情已经得到解决,原因是这个事情曝光找到了女孩的村委,也找到了这一家人,这个事情现在大白于天下,这一家子的行为在当地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贪得无厌的黑心下为了钱竟然想通过特别的手段害死自己的亲人,真正只是在电影里面有的情节竟然在现实中上演,让很多人看到了一些人的本性是什么样的,我只能说小女孩出生在这样的家庭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2023-07-31

一、孩子的监护人应当为母亲。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2)未成年人的兄、姐;(3)经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关系密切的且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亲属和朋友。

由此可见孩子的母亲尚未失去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本案当中的法律上的监护人应当为孩子的母亲,而非孩子的奶奶、叔叔、姑姑。

二、亡父的赔偿金孩子应当有继承份额。

通过新闻知晓孩子的亡父身后获得100多万的赔偿金,其中有70万元在孩子的奶奶手中,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所以本案当中可以理解为孩子应当继承的部分遗产因为孩子尚不具备处分的能力,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管理和处分,结合上述第一段可知该案当中孩子出现生病状况时,孩子应当继承的财产份额无论是其母亲还是奶奶都有义务拿出款项替孩子治病。

三、该案当中孩子的奶奶涉嫌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目前可知孩子的母亲已经改嫁,那么实际意义上履行抚养监护的人为孩子的奶奶,那么其有义务在孩子出现疾病时对孩子进行治疗,更何况其拥有的财产中有一部分本身就应当由孩子继承。

最后根据医生陈述孩子白血病有70%-80%的治愈可能性,而且看病的费用也并不高,总共只要4万多块钱,还不包括那2万元押金,算上医保报销,接下来要交的自费金额很低,不明白孩子的亡父在天之灵看到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兄妹如此对待自己的孩子,是否会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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