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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征求意见: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你怎么看?

农业农村部征求意见: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你怎么看?
2023-05-21

以前只听说过有“劝人从良”的,却从没有听说过“强迫他人认狗为伴侣”的,这可真是亘古未闻之天下奇谈。

我们农村山区只认可本地的土狗,原本它们就是我们的传统家畜。现在狗不算做传统家畜了,连特种畜禽都不算了。

农村山区由于很多原因,很多人的家里都是要养狗的。有些地区那些当地的土狗对于他们来说,其意义不亚于沙漠地区的人养的骆驼。这些狗只能被当做家畜来用,不可能被当成是伴侣。

农村山区没有那些闲情逸致,不可能去养那些宠物狗。本地土狗原本就是品质优良的健康品种,而那些被称作伴侣的狗,大多都是人们刻意培育出来的,很多品种都是拥有残疾的狗。

那些刻意培养的拥有残疾的狗,本身抵抗力就比土狗低。在人口拥挤的城市里大量饲养,更容易传播病毒引起瘟疫。

自古以来狗就有肉食狗,很多地区都是吃狗肉的。就像人们养殖猪、鸡一样。有史可查传承了几千年(文字记载)的肉狗,却忽然间就不是家畜了。

肉狗养殖和猪的养殖一样,只要规范好了监管到位,不是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吗?

一个地方的饮食习惯是和当地的生存环境息息相关的。

片面地主张禁止吃狗肉的人,可以到那些地区按照他们生活的条件过上几年,看看不按照当地的饮食习惯吃饭,身体会出现什么样的变化?到了那时候再来谈禁止吃狗肉。

狗不再是家畜之后,狗的问题应该归哪个部门去管?不会出现问题之后,又互相扯皮推诿,最终导致没有人来管吧?

至于《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提到的,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这究竟成为了谁的伴侣动物?

反正我们是做不出拿狗当伴侣的事儿来!

至于文中提到的,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国际上普遍吃饭都不用筷子,那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禁止使用筷子了!

自打狗咬人都不是新闻了之后,各种奇葩言谈就接踵而至了!

2023-05-21

农业农村部的“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征求意见,对于养狗的人来说,是欢迎的,也会支持的,而对于喜欢吃狗肉的人们来说,一定是不理解,也是不会支持的,既然是征求意见,那我们也就客观的,理性的,畅所欲言的回答这个问题了!

狗不是一个单一的品种,因为狗有导盲的,导盲犬对于盲人来讲,那就是盲人的眼睛;狗有警用军用的,警用军用犬对于军人警察来说,那就是战友;狗有看家护院的,看家护院的狗保护着家庭的安全,也是家人的朋友;狗有宠物的,宠物狗对于养狗人家来讲,在他们家庭的地位可能是至高无上的,这些导盲的,警用军用的,看家护院的,还有宠物的狗,的确是人类生活的伴侣,也是人类生活忠实的朋友,也是对人类做出了贡献的,从这一点上来说,禁食这些狗的狗肉是完全有道理的,而食用的狗肉,都是养殖的肉食狗,就向我们养殖的肉食猪,我们养殖的肉食牛,我们养殖的肉食羊一样,都是给人类提供肉食资源的,应当是可以吃的!

在我国很多地区,也包括我们少数民族地区,狗肉却是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肉类食品的,我国还有个四大狗肉之乡,比如广西玉林地区,已经有一百多年吃狗肉的历史;比如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也是不分一年四季,都是吃狗肉的;比如贵州花江地区,也是以吃狗肉出名的;比如江苏沛县地区,吃狗肉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了,并且每年都有“狗肉节”之类吃狗肉的节日,而且已经形成了一种家喻户晓的,名声远扬的狗肉文化,狗肉做为当地人们最喜欢吃的肉食,也是离不开的肉食产品,因此也就有了肉食狗的养殖事业。

如果强制禁止食用狗肉的话,喜欢吃狗肉的人民和喜欢吃狗肉的民族,他们是不会同意的的,他们也会强烈抵制的,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的话,甚至可能造成民族矛盾的,其后果可能会很严重的,因为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所有的朝鲜族群众都是喜欢吃狗肉的!

在世界,除了我国香港地区曾出台禁止食用猫狗肉的规定,其他国家都没有这样的法规的,法国,英国,美国,比利时,瑞士,加拿大等国家有的地区也是食用狗肉的,韩国,朝鲜都是食用狗肉的,吃狗肉也是当地的一种民族风俗,也是当地的一种生活习惯,我们国家有56个民族,有的民族有他们的生活习俗和禁忌,所以,有的民族不吃狗肉,有的民族不吃猪肉,有的民族不吃牛、马、羊肉,有的民族不吃鸡肉,有的民族不吃鱼肉,相反,也就有了有的民族喜欢吃狗肉,有的民族喜欢吃猪肉,有的民族喜欢吃牛、马、羊肉,有的民族喜欢吃鸡肉,有的民族喜欢吃鱼肉的各个民族的生活习俗,和习惯的。

各个民族的生活习俗和习惯,不是用行政命令就可以改变得了的,因此上,想禁食狗肉的办法,一定是很难行得通的,也是很难禁食得了的,最主要的一定原因,就是包括了地区和民族的生活习俗,生活习惯的问题,用行政命令的办法是不行的!

从禁食狗肉的问题延伸一下,那牛肉,马肉是不是也要禁食呀?牛,马更是人类的朋友,牛,马是农民耕田种地离不开的伴侣,如果禁食狗肉了,那牛肉,马肉也要禁食吗?不禁食牛肉,马肉,对牛,马也是不公平的,还有养宠物猫,宠物猪的,宠物猫,宠物猪也是人类的伴侣呀,也要考虑的吧?我们可以说,国家保护类的动物不可以食用,可以禁食;给人类传染疾病的野生动物不可以食用,可以禁食,就向曾经给我们带来病毒病原的果子狸,还有蝙蝠之类的野生动物可以禁食,都是可以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强迫执行的,而禁食狗肉的办法,是很难行得通的!

狗既不是保护动物,也不是可以传染疾病带病毒菌的动物,而仅仅以“狗为伴侣拟禁食”,是没有道理的,也是没有说服力的,也是说不过去的,所以,也是很难禁食得了的!

感谢您对从善如刘三农问答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的评论留言!

2023-05-21

我有个朋友,最近捡了四条小土狗,他说,狗命也是命,看着它们饿死冻死多可怜,而且他相信,捡回来的流浪狗会给他带来好运气,因为狗经常说两个字“旺,旺!”。

我想,这四条小土狗会给他财运的,倒不是因为狗经常叫“旺,旺!”,而是他有这一份善良之心。现在这四条土狗越长越可爱,谁想吃那四条土狗的肉,他肯定是不干的,因为这涉及到他的善良和财气。

步行桥下那家主营“狗肉”的餐馆生意一直很红火,因为很多人特别爱吃他做的狗肉,甚至这次疫情都没有完全停下来,突然说不让杀狗了,他肯定也不干了,一是觉得对不起那么多喜欢吃狗肉的顾客,二是挡了他养家的财路。

狗是无辜的,它只能听天由命,它是没有话语权的,它不知道农业农村部是啥单位,如果知晓的话,哪怕是少吃骨头,或者这辈子就不吃骨头,也要给这个单位送一面感谢的锦旗。

我呢,既没有养狗,也不怎么吃狗肉,没有开餐馆。所以,热闹是你们的,跟我没关系。如果农业农村部派专人来征询我的意见的话,我肯定会同意的,毕竟人类不吃狗肉,还可以吃其他的,但最好后续的相关工作要跟进,别让狗泛滥成灾。

很赞同这个意见,但能否正式成文还在两可之间。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目前我只知道朝鲜族人吃狗肉,东北三省狗肉馆特别多,大部分是朝鲜族人开的。黑龙江省的佳木斯、牡丹江狗肉馆多。我来山东威海后,发现威海的狗肉馆也挺多的,好像是韩国人也要在此经营狗肉馆的。

2023-05-21

在我国古代社会用“六畜兴旺”来形容家庭顺风顺水,其中的六畜指的是猪、牛、羊、马、鸡、狗。既然是畜牲,自然就有人食用它们,其中马肉和狗肉的食用人群相对较小,只局限在某些地区或者民族,但马肉和狗肉的营养价值非常高的。自古以来,关于狗肉能否食用的争论就从未停止,有观点认为狗是人们忠实的朋友,不该被食用,有观点却认为狗只是一种牲畜而已,和猪牛等牲畜并无区别。

进入到现代社会后,人们对狗能否食用的争议声越来越大,爱狗人士和吃狗人士的矛盾不断升级。每年在广西玉林都会举办规模宏大的狗肉节,人们会在这天去食用狗肉,曾经就有爱狗人士前往广西抗议过。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吃狗肉对当地人来说只是一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狗肉就如同猪牛肉一样,但外地人看来就很不能接受。相关研究表明,狗肉中含有极高的营养价值,口感极佳,狗肉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一条庞大的供销产业链体系。

针对农业农村部关于将狗列为伴侣动物的意见确实有相关的文件,但只是正常的意见征求,并未最终确定。从我国传统社会对六畜的定义来看,狗不应该被特殊对待,毕竟猪、牛和羊等牲畜在正常食用。其实对大多数农村人来说,狗和其它的牲畜并没有区别,最大的区别就是在日常生活中能特殊对待。城市地区人口对狗的包容度高很多,甚至有将狗当成家庭一份子的人存在,文明总是在不同地区不平等的发生着。农村和城市发展的差异性将导致把狗当成伴侣动物的路充满波折,认知上的差距短时间内很难缩小。

吃狗肉只是在某些地区的风俗习惯,但它真实的存在且发生,在将狗设置为伴侣性动物的时候要考虑到民族和区域习惯,不能一刀切。说实话,对人类来说将狗纳为伴侣性动物并不能证明进步,相反可能会带来各种矛盾和冲突,传统的认知和新的认知必然会带来冲突。很多爱狗人士将不吃狗肉当成是文明的进步,其实这是错误的认知,人们不吃狗肉主要是基于狗是忠诚的代表,是人类的朋友。六畜中牛代表的是勤劳和朴实,但人们不是照样在吃牛肉,狗是同样的道理。

很明显将狗纳为伴侣性动物肯定不会一帆风顺,其背后庞大的产业链中牵涉的利益相关群体太多。如果要将狗纳为伴侣性动物,需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实施过程中要有试点的稳步推进,给原有从事相关产业的人群足够的转型时间;二是在实施过程中要考虑到地域性和民族性,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在我国把狗设为伴侣性动物是件好事,但具体的实施操作过程要充分调研,不能一刀切的做决策,尊重相关群体利益,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狗相比其它牲畜来说确实更有灵性,相信养过狗的人都深有体会。

2023-05-21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录》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共31个种。针对此前关注度较高的狗是否列入《目录》,农业农村部在说明中回应,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对此,你怎么看?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过去我们在农村里面很多人家都有养狗的习惯。虽然都是最普通的土狗,但是它们也非常有灵性。农村人养狗,并不会特别的去进行训练,也没有人将它当作宠物来饲养,但是很多时候它都是重要的家庭成员。因为农村的土狗可以帮助主人看家护院,甚至可以陪伴主人上山狩猎。以前我们家里面养了一只土狗,每年夏天父亲到田里面去看野猪的时候都会带上它。一方面它可以给父亲作伴,另外一方面也可以提前发现野猪的到来,提醒父亲。

在我们当地,几乎没有人愿意吃狗肉,而且只要吃狗肉的人可能都会被别人鄙视。当然事情也有例外有一个人有吃狗肉的习惯,甚至会把村里面别人家养的狗给打死吃肉。所以村里人都非常的不待见他,而他现在老了,晚年生活也非常凄惨,儿子比他先去世,现在自己也是疾病缠身,没有人照料。农村人经常讲,这就是吃狗肉的报应。

而且在城市上很多人家养狗,但都是将其当做宠物来养,甚至比自家儿子女儿还要亲。所以也被人形象地称之为狗儿子。对于养狗的人来讲,吃狗肉是一件完全不能接受的事情。但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我国有着几千年吃狗肉的历史。所以每年有些地方举办狗肉节的时候,都会遭到大批爱狗人士的声讨。

现在,农业农村部提出要将狗从畜禽的序列中剔除,这反映出了现代社会文明的一种进步。在我看来狗肉确实不应该吃,人类现在能够食用的肉制品已经大大的丰富,并不缺狗肉这一种。为什么还要将狗作为畜禽来进行饲养呢?所以我是支持将狗从这个序列中清除出来,并且建议大家不要去吃狗肉的。

坦白说,现代社会发展节奏快,大家每天都很忙碌,缺少了对身边人的关怀。所以很多人不得不通过饲养宠物的方式来寄托自己的感情。特别是一些老年人,他们辛辛苦苦的抚养孩子,但是孩子大了却要努力的从自己的身边挣脱出去,要放飞自己。从感情上来讲,很多老人是不能接受的,而为了给他们一些安慰,通过养狗,就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

因为狗是非常聪明的,而且也确实能够给饲养的人带来很多的安慰和精神寄托。所以现在狗已经是伴侣动物,而不再是食肉畜禽。因此,我是支持这个方案的。大家对此怎么看呢?您觉得狗肉能不能吃?应不应该吃,还是说将其从畜禽的序列中剔除出来,作为伴侣动物进行保护,并且禁止吃狗肉。欢迎在下面留言说说您的观点和想法,感谢您的阅读。

2023-05-21

吃惊!“狗为伴侣动物',何为伴侣,人的一半为伴,侣为形声字,伴侣指夫妻之间,父母、儿女是家人不能算是伴侣,如此定性脑残吧,狗是人类的朋友,准确的说狗是人的朋友,它只对饲者忠心,不是对所有人友善,陌生人进入它的领地会攻击你,恶犬更甚,因此“伴侣动物'不成立,只能算是宠物,博爱,兼容,尊重,是我民族文化精髓所在,满族人敬狗没有反对朝鲜族食用,回族禁猪没有反对汉族人食用,这就是尊重,是兼容、博爱,不要借禁野蹭热度,猪肉价够高了,请尊重民族文化饮食习惯,奉劝痴迷的爱狗人士,多孝敬父母,爱护家人,尊重亲朋,不要玩物丧志,不建议禁食狗肉,规范养殖,做好防疫,辟免恶犬再次伤人。

2023-05-21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公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虽然这是一次正常的征求意见《目录》但是因为狗并不在此次目录范围中,所以就引发了网上很多人的热烈讨论,又上升到了狗该不该吃,是不是应该被禁食的问题。

其实,这次目录中之所以没有将狗列入传统家畜中,是因为按照国际的习惯来参考,狗已经被看作是伴侣动物,而不是禽畜,是否被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和吃不吃购和养不养狗没有什么关系。


关于狗肉能不能吃的争论由来已久,一方面是一些动物爱好者认为狗是人类的朋友和伴侣,是非常忠诚的动物,所以不应该被食用,食用狗肉是比较残忍的事情。

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多年的习惯养成,我国有了近千年的食用狗肉的传统习惯,从商周时代开始,狗肉就一直是皇家贵族餐桌上的的主要佳肴;是只有贵族才能享受的美味,直到隋唐时期,狗肉走入民间百姓额餐桌,开始在南方地区大量流行。各个阶层的人都习惯地把狗肉称为“香肉”,有些地区一直保留着夏至吃狗肉的习俗,认为狗肉可以“性温”,有所谓“御蛊”“辟阴气”等中医功效。

特别是在东北地区的一些朝鲜族的饮食习惯中,认为狗肉是美味的大补食品,所以在当地民众中流传着“朝鲜人过年,要了狗命”的说法,虽然是玩笑话,但是从侧面表明了朝鲜人对狗肉的喜爱。

其实,对于是否食用狗肉的看法,各人有各人的主张看法,所以作家梁实秋在一篇散文中写道,“士各有志。爱吃狗肉者由他吃去,不干别人的事。爱狗者和狗肉爱好者们应该互相尊重,只要狗肉的来源不是病死、毒死或是偷盗得来的狗,是通过正常渠道饲养的“菜狗”问题就不大。极端爱狗者,也应该尝试通过正常的渠道来宣传自己的禁食狗肉的主张,而不是公开抢狗、砸店出现一些过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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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1

我为什么不喜欢这一立法?这些年“人狗矛盾”那么多,没有首先立法禁止“遛狗不牵绳”、“不清理狗的大便”、“噪音扰民”这些令人厌恶的行为(更别提每年都有人被咬伤的事),反而以“文明”的名义去首先禁止吃狗肉,那些养狗行为哪一点文明了呢?

为什么会这样?是那些忍受这些行为的普通人没有话语权吧,有话语权的人要先保护“狗权”,这样被“国际”认同了就“文明”了。我很怀疑这真的就“文明”了?要是这样的话,“文明”的标准也太低了!

总结一下,我可以支持这一立法,但请以“文明”的名义立法严惩不文明养狗的行为!不文明养狗才是真的不文明。

(我得承认上述表达是不太准确的,不少城市是有相关条例的,但力度不够呀,不足以让“不文明养狗的人”付出足够的代价,请在国家层面上立法,请加大力度!)

2023-05-21

同意。

首先,把狗定性为伴侣动物,非常正确。因为除了个别商家外,绝大部分人养狗不是为了吃,而是为了做伴的或看家护院,所以,定性为伴侣动物是很正确的。

其次,既然是伴侣动物,那么就牵涉到主人的感情,很多人是不吃狗肉的,哪怕做的再美味,因为他们爱狗。所以,从照顾大多数人的感受角度考虑,禁食狗肉是合情合理的。

三是吃狗肉的人,不外乎传统习惯和迷信狗肉滋补两种人,对于传统习惯的人来说,是有些难为他们了,但对绝大部分迷信狗肉滋补的人来说,其实替代品太多了。所以,禁食狗肉,只有很少一部分传统饮食习惯的人受影响,绝大部分人并不受影响的。@头条号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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