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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李星星妈妈把养了14年的女儿,假定在有了14年的感情基础上,还要把孩子送养给陌生人鲍毓明?

为什么李星星妈妈把养了14年的女儿,假定在有了14年的感情基础上,还要把孩子送养给陌生人鲍毓明?
2023-05-17

上图为代理本案律师

李星星妈妈的做法确实有些违背常识,以所谓的信神的名义,将十四岁的女儿拜给单身的鲍某做义女,随后还合户了,这明显的有很大风险会产生伦理危机,但是她还是这样做了。

她这样做的最严重后果不仅仅是女儿被鲍某性侵了,还有了她们是有目的的勾引自己的借口和说辞,给警方破案带来了严重的困扰。

目前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是义愤填膺和对警方不作为的质疑,但是,我却想从另一个角度来解读这个案件为什么要立案和破案那么困难:

第一、这个养父鲍某是名校毕业的法律人士,其精通法律的各个环节,所以,他在跟一个未出身社会(按照受害人描述,第一次未成年)的女孩发生关系时,已经考虑过法律风险。所以,以他的老练已经阻断了取证的可能或者利用各种诱导利用时间、情感、威吓等手段湮灭了证据;

第二、虽然按照受害人的描述,其未成年(14岁)被强奸,无论是否自愿,很显然都是强奸。问题是,如果当时没有报警,现在成年了再来追溯,只要没有铁的证据、当事人坚决不承认,在无法获得证据的情况下,法律是无法制裁他的;

第三、受害人母女明知对方是单身男性,为女儿拜单身男性做养父就存在伦理上的风险,还继续了这种不正常的拜养父又发展成家庭组合的举措,这就给了鲍毓明辩解她们母女别有用心的空间(情理上也不排除这种可能)。

其实,这件案子很多人的“义愤”,都是属于情感冲动的一般表达,而不是理性的法律专业思考。从情感倾向性来讲,我也倾向于鲍毓明是强奸犯,应该受到严惩。但是,从法律程序上讲,就是很难办的了他。

办不了不是警方不作为,而是现代法制精神的完善。现代法制精神是不允许作有罪推定的,换一句话说,没有过硬的证据形成证据链,警方就要优先向着无罪推定的角度去反证嫌疑人无罪。而没有完整的证据链,单凭李星星母女的说辞是没有办法给一个人定罪的。

从情感上来讲,大家很难接受,但是从法制精神上来讲,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这个女儿之所以出现人生中这样的悲剧,是因为这个妈妈有巨大的问题。

我的姐姐在她上高中的时候,突然某天带回来过一个男人,这个男人跟我爸爸差不多岁数,她叫我也喊他“张叔叔”。我姐比我大三岁,我那时候上初中,姐姐在县里一中。我家里所有人都觉得这个张叔叔很好,经常给我姐留吃的,因为他在电教站餐厅上班,(其实现在想起,他就是一个工人,是个有编制的工人。给我姐留的,也只是一些剩的饭菜,对那时农村的我们来说,那几餐饭还是挺诱人的。最主要我妈妈觉得她女儿很能干,结交上这么一位城里的好心的有能耐的“张叔叔”,貌似带回来在农村还是有头有脸的。)张叔叔还经常写诗,给我看过,他的诗发表在了一本叫做什么《一衣带水》的日本杂志上。他有一个老婆,看上去半死不活的没什么活力,但张叔叔是那种身体很强壮,精力也很旺盛的人。

我那时候还曾经听我姐姐说过,这个张叔叔说,以后打算把他的侄儿介绍给我的姐姐做男朋友。(后来我长大了才发现,这是个多么荒唐的诱饵,他的那个侄儿非常优秀,最后留在了农业发展银行,在北京工作。哪家城里的侄儿会瞧得上高中时候经常跟自己舅舅玩,瞧得上自己舅舅给点剩菜剩饭的农村小女生?)

我上了高中时,有一次跟我姐姐一起在他家里耍,他摸了我的乳房,我那时候才感觉这个男人不对头。但我谁都没有告诉。后来把这个事告诉我姐姐的时候,我姐姐只说,那你就打他的手噻!我觉得我姐姐的这个反应有问题。

这个男人最终在我姐姐考大学过程中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姐那时候复读了一年,分数仍然不够,他帮忙不知怎么的又录取进去了。

这个男人在我们家活动了好多年,直到我结婚,好像他才慢慢退出我们的生活。

我姐姐跟这个男人的交往,我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过什么,但这类莫名其妙突然就出现在我们生活里的人,我爸妈是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的。我印象中,小时候我们的家里,我的爸妈也经常留宿一些我不认识的客人,男的女的都有,来了过一段时间又走了。只是那些人没有对我们做过什么,我没多想。现在,我会认为,我的父母是有巨大的问题的:自己养了两个女儿,自己还莫名其妙经常带一些男男女女的在自己家里晚宿,那就是在引狼入室。

我长大以后,对我妈说过这件事,我妈没怎么反驳。然后我问我妈,“你是个妈妈,你养了两个女儿,你怎么不想想这个男的怎么能够跟你的两个女儿走这么近?”我妈却骂我不会想,老想着这事。

这,就是我的母亲。我坚决相信,天底下这样的母亲不止我妈一个!

2023-05-17

感谢 @悟空小秘书 邀请!

据《南风窗》介绍:李星星(化名),一个单亲家庭的瘦弱女孩,从小一直磕磕绊绊的就很不顺利,妈妈有点迷信,听说“认个养父养母能冲灾气”,于是通过网友介绍,给李星星找了个养父。这个养父就是“性侵养女事件”的主人公鲍毓明,用李星星的描述来说就是:他一米九左右,200斤上下,“又高又壮,像座山一样”!

李星星的这位养父可不简单:履历光鲜,身份显赫。从《南风窗》的说明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李星星的养父鲍毓明,1972年出生,天津南开中学毕业,1994年获天津大学材料学院工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1年获美国桥港大学计算机硕士学位,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曾获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曾任美国思科和美国新闻集团等跨国企业资深法律顾问,西南政法大学兼职研究员,中兴通讯独立非执行董事,杰瑞股份及其附属公司(合称“杰瑞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当然了,“性侵养女事件”被捅出来刷屏网络之后,这些光鲜亮丽的头衔都已经远离了人面兽心的鲍毓明!


李星星的妈妈是个摆小食摊的,还要拉扯着李星星这个孩子,娘俩日子过的特别辛苦。再加上李星星从小一直磕磕绊绊的就很不顺利,她的妈妈还有点迷信,听说“认个养父养母能冲灾气”,于是通过网友介绍,给李星星找了这个养父鲍毓明;大家觉得像不像琼瑶剧中的精心设计呢?反正笔者觉得特别像,美丽的灰姑娘掉进了精心设计的圈套!李星星的妈妈有着一般挣扎在下层生活中人的简单思维:给女儿找个鲍毓明这般身份的人做养父,应该是女儿李星星的幸运了,既能过上好日子,又能沾到贵人的贵气。想不到的是,亲手把女儿送进了精心别人编织的豺狼窝,在笔者眼里,这个狼子野心的鲍毓明绝对是早有预谋!

李星星的结局是悲惨的,特别令人同情,她的所谓“养父”鲍毓明也不是真心在收留养女,就是为了满足他私养少女供自己享乐泄欲。我们从《南风窗》揭露“性侵养女事件”的种种细节中可以看出,鲍毓明精通中美两国法律,这个也成为他设计李星星的工具之一,“李星星刚满14岁当天,鲍毓明就迫不及待地性侵了她;作为律师,他太清楚14周岁的女孩就不再是幼女了,只要是对方自愿,就算发生性关系,自己也不涉及违法犯罪”!对于李星星这个14岁的少女,43岁的鲍毓明既打亲情牌,更打诱惑教唆牌,同时还恩威并用,试问这么一个孩子,怎样抵挡呢?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面对“性侵养女事件”,我们无法谴责无知的母亲,也不能怪罪天真的少女,面对有财有势、深谙律法的禽兽之流鲍毓明,简直就是防不胜防;因此来说,无论如何都不要相信所谓“养父”,尤其是这种“钻石王老五”级别的大男人,100%没安好心!

2023-05-17

先看看鲍某明何许人也?

据网络披露:鲍某明,1972年出生,具有中国律师资格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资格,中兴通讯独立非执行董事、杰瑞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

再看李星星(化名)何许人也?

据网络披露:李星星的母亲是一名离了婚的普通妇女,2015年鲍某明通过网络找到李星星时,李星星14岁。

从对比中可以看出,两者之间无论地位和财富都是相当悬殊的。其实两者之间能发生联系,在于各有所需。

也许,李星星的母亲是有着自己的小心思的,希望能给女儿找个好靠山。这种想法在她那种处境下,是很容易理解的。如果整件事她有什么好指责的,那就是监护人的职责没到位。但是对于女儿被性侵这事,她不是罪魁祸首!

拥有高职位、高收入、高社会地位,还是搞法律的,对象又是一个未成年的弱势女孩,那么,在这个力量对比下,强者胆大妄为就成为可能。也许他觉得自己有足够的聪明和力量去摆平一个弱者,让弱者屈从!

事情背后的真相是什么?让我们拭目以待!

最后一句话:愿苍天有眼!

李妈把女儿送给鲍某是什么心理?

许多人都想不明白,李星星的妈妈把自己已经养了14年的女儿,送给一个陌生人去抚养,到底是一种什么心理呢?

一、是图鲍某的钱吗?

2015年,鲍某在网上联系到了李星星的妈妈,要收养儿童。而李星星当时已经满14周岁了,超过了收养的年龄,而鲍某是一个单身男人,已经40多岁了。按正常人的思维,一般妈妈是不会把一个14岁的女儿送给一个单身男人去抚养的。可是经过几次协商,李星星的妈妈却同意了。鲍某和李星星的妈妈是怎么协商的,只有他们两个人清楚。这里有没有金钱的交易,外人是不得而知的。

二、是为女儿的幸福吗?

也许,李星星的妈妈认为,鲍某有地位,又有钱,把女儿送给鲍某,将来可以得到幸福,可以享受荣华富贵。也许,是自己家庭条件不好,没有条件能让孩子住上好房子,没有条件让孩子吃得更好、穿得更好,没有条件让孩子接受好的教育。这些,不知道是不是李星星妈妈把女儿送人的原因。

三、是摆脱责任吗?

是不是孩子很叛逆,不听话,不听管教,想找个人帮她管教管教。因为14岁,孩子正是叛逆期,有可能母女俩经常吵架,经常冷战,母女关系很紧张。妈妈实在管不住女儿了,想把管教的责任推给鲍某。因为李星星的妈妈说过,总是磕磕绊绊,想找个养父冲一冲。

四、是想甩包袱吗?

也许李星星的妈妈,是一个单身,自己想再谈一个男朋友,组织一个新的家庭。而带一个孩子,会成为她谈男朋友的累赘,她为了把这个包袱甩掉,所以就要把女儿送给别人。

五、是想认鲍某当女婿?

把女儿送给鲍某当“童养媳”,让鲍某先养着,等养到了结婚年龄,再嫁给鲍某,自己当鲍某的丈母娘,也许还能跟鲍某沾点光。

李星星的妈妈,把女儿送给鲍某的真实原因,只有她自己最清楚。真实的心理,我估她自己本人也不一定敢透露。以上原因,也只是我个人的主观猜测,有不当之处,请网友指正。

2023-05-17

鲍毓明禽兽不如,真不是人。老吴建议彻查李星星妈妈是否存在金钱交易,还小孩一个清白,让其认清这些人的真面目。


李星星将自己养了14年的女儿送给陌生人,老吴觉得世界上发生这种事情,要不为了钱,要不为了情。说到情自然谈不上了,又不是李星星的妈妈与这禽兽有了感情,为了满足禽兽的私欲而用女儿拴住这禽兽。


既然谈感情方面说不上,自然而言只能是为了钱。老吴觉得应该是李星星的妈妈收了一笔鲍毓明送给她的钱,作为一项交易的筹码,这样理解应该比较符合现实。既然自己家里不行,将自己养了这么大的女儿送给这禽兽,而且女儿长相也不差。这禽兽这么好的条件,为啥偏偏看上你的女儿了?好色本质不就暴露出来了。


如果一个人真心想收养一个小孩,自然要找一个年纪比较小的孩子,一般不会收留14岁的小孩,这么大了,除非是孤儿差不多。如果选择这么大的孩子进行收留,自然就有所企图,而且想收留的人是个男的,如果是个女的还倒是可以理解。


老吴觉得李星星的妈妈应该是最应该受到惩罚。自己都养了14年了,再苦再累都过去了,眼看就要初中毕业了。如果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在这个时候还愿意将其送给一个陌生人,让其去享福?何来的福,读书只要你有能力,哪里都有自己的发展前景,难道一定要到好家庭才能过好?现在农村出来的大学生那么多,难道他们都过不好?


从事件的报道情况来看,李星星的妈妈是通过网友介绍给鲍毓明认识的。由此可见,网友应该是这件事件的知情人,有可能是这禽兽在网上安排交易的,专门为其提供这方面的信息。针对这件事件,老吴觉得很有必要要挖掘出这名网友,是不是从事相关违法服务。

李星星的妈妈听从网友,将自己女儿送给陌生人,这真是汗颜。听起来真不敢相信会是真的。这么大胆,这么放心?老吴觉得可能是贩卖自己的女儿,决定要追查到底,如果存在交易活动,必须要对其进行严惩。


世界上最伟大的感情就是亲情,在当前社会,很多人亲情不如金钱,面前金钱的诱惑,背叛了亲情,让人目瞪口呆。如果没有真实报道,真不敢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而且这禽兽还是中兴公司的老总,高级知识分子。这种人真为读书人抹黑。由此可见,李星星的妈妈也是禽兽不如,在诱惑面前,抛弃了14年的感情,下半辈子只能让其在后悔中度过。

2023-05-17

正常来说,一位母亲绝对不会将十几岁的女儿交给陌生男子抚养,可李星星的母亲这么做了,她的内心想法谁也不知。

为何有了14年的感情基础,还要把孩子送人呢?

李星星说鲍毓明曾表示想和她母亲“组成家庭”;

李星星的母亲说自己是因迷信“改运”,将女儿“送养”给鲍毓明;

鲍毓明却说他们是恋爱关系!

三人的事件描述都有让人怀疑的地方:

李星星母亲网络发帖求人收养其女儿,鲍毓明却要和被养人的母亲重组家庭,可能吗?

送养孩子的帖子中,只字未提“改运”的事情;

即使他们真的是恋爱关系,也让人感觉鲍毓明没品!

事情真相也许只有当事人最清楚,我宁愿相信李星星的母亲是因为对自己的生活境况不满,和对女儿的美好期望,选择利用鲍毓明改变女儿的命运。

只是她不知道,没有人能够选择亲生父母,养父身份地位再高也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一米七的十四岁女儿在送出去的那一刻,女儿的人生已经被你改写了。

物质代替不了情感。作为父母,不一定都有能力给孩子带来丰厚的物质基础,但是我们都应该有能力给予孩子满满的爱。

2023-05-17

相处了14年,怎么着也会有感情,但是这份感情是爱还是恨,是接纳还是拒绝则是另一码事了。

有的父母生下孩子是迫于无奈,例如年少无知偷尝禁果,又惨遭抛弃,打胎又有比较大的风险,只能硬着头皮生下来。

有的父母生下孩子但并不接受孩子,把孩子当成累赘或者当成工具,生子卖子的事情虽然少有但也确实存在。

还有的父母认为,自己的现状不好,把孩子送到富贵人家可以让孩子更幸福些...

理由可以是千奇百怪的,但终究就是一句话:希望逃避亲子关系。

鲍毓明的案件,其实现在疑云挺多的,一方说是诱导性侵,另一方又有证据证明小女生瞎胡闹、边缘性人格。目前个人不愿意去多做评论。

在舆论看来,14岁小女生VS40岁企业高管,显然小女生是弱势群体,但事实究竟是怎么样,静待个水落石出再行评论,否则就会沦为工具,对任何一方都可能造成网络暴力。

“追星”需保持理智。

2023-05-17

李星星今天的悲剧,实际上她的母亲就是始作俑者,是她的母亲亲手一步又一步地将这个孩子推入了苦难的深渊。从现在现有的的信息来看,事情发展到今天,鲍某伤害李星星一事、两人之间的是非曲直已经让人感觉到有点扑朔迷离了,可是孩子被伤害毋庸置疑。可是整个时间当中,她的母亲的做法也让人匪夷所思。

1.让孩子成长在一个单亲家庭,从小就缺乏安全感。一个家庭的和谐,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让孩子失去父亲,做母亲的责任不可推卸。孩子缺失父爱,做母亲的就应该给孩子撑起一片天。天下单亲家庭的孩子多了,但更多的单亲母亲不是也承担起了父亲和母亲的双重责任,单单她就不行了吗?她就非要把孩子推出去不可,况且孩子还未成年?

2.在自己该负起母亲养育和教育责任的时候将孩子推给了解不深的鲍某。天下所有的父母都想把最好的给自己的孩子,中国父母尤其这样。无论是物质方面的给与还是教育方面的投入,很多家庭都愿意倾其所有。李星星的母亲不想自己给孩子赢得一切,却幻想着让别人给予孩子一切,轻信上市公司高管、中美两国律师资格的鲍某,将他的人品与学识、社会地位和财势划等号,这不是无知就是愚昧。

3.在自己的女儿与鲍某相处的三年多时间里,缺乏与女儿的有效沟通和了解,对女儿的遭遇长时间几乎一无所知。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母亲,当自己未成年的孩子与一位中年单身男子相处的时候,她怎么不设身处地的为女儿想一想呢?怎么会那么放心呢?现在伤害已经造成,还要经常在更多的人面前一次次揭开孩子的伤疤,这无疑是给孩子更大的精神打击。

现在这件事已经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关注,虽然鲍某现在为自己百般辩解,让事情变得有些云遮雾罩,相信总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希望这个孩子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帮助和关爱,有一天能够走出去,体会到阳光的温暖。

2023-05-17

刚开始看这个新闻的时候,一直有个很疑惑的想法:就是到底是什么样的妈妈会把一个十几岁大的女儿送给一个四十几岁的中年大叔当养女?何况对方还是单身男士。

但凡是有点男女常识的人都知道,女孩子大了是要避嫌的,女孩子长大到四五岁的时候在家里洗澡换衣服之类的都是要避嫌爸爸的,李星星的妈妈怎么就那么放心让孩子跟个单身男人一起生活?

这个事件很多不合常理的地方。

一、李星星妈妈跟鲍毓明的认识很不符合常理

根据媒体发布的文章称:李星星妈妈觉得孩子总是有点小灾难,要找个人认养,孩子才会好带。

这个在农村是很正常的,孩子不好带,找个干爹干妈,甚至找棵树找个大石头做干爹的都有,但是认了干爹妈,孩子不会去到人家家里生活,孩子还是在自己家,只是逢年过节孩子要去给干爹妈拜年。

李星星的妈妈想给孩子认个干爹却不是通过熟人介绍而是通过网友介绍,这里就很不可思议。什么样的网友会介绍一个高管与一个单身带孩子的 农村妇女认识呢?这两人为什么要认识?

更何况网上认识的人,多多少少都会让人觉得不可靠,但是李星星妈妈就是相信了,全无一点点防人之心。

按照鲍毓明的身份地位,他为什么要通过网络去认识李星星的妈妈?

假设说鲍毓明要做慈善要做公益,他完全可以资助母女两个,为什么又牵扯到要认养孩子?这些李星星妈妈难道从来没有怀疑过吗?

二、李星星妈妈跟鲍毓明相识,对方说要组建家庭也不符合常识

李星星妈妈和鲍毓明通过网友介绍认识之后,鲍毓明花了半年的时间来讨好她们母女。

一开始鲍毓明称想和对方组建家庭,作为李星星的妈妈在这里还是没有警惕。

就算是李星星妈妈愚昧,但是至少不是痴呆吧?正常的思维能力还是有的吧?自己一个没有文化,也不年轻貌美,也没什么钱的农村妇女,对方是一个经济条件优越的企业高管,请问对方凭什么要跟一个完全匹配不上自己的女人组成家庭?

是个正常女人就要想一想,鲍毓明这么做到底有什么目的?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三、组建家庭不成,送养女儿更不符合常情

李星星妈妈和鲍毓明最终没有组建家庭。媒体报道称,李星星妈妈觉得对方人好,学历好,条件好,女儿跟他生活会更好。

这完全不符合一个正常妈妈的思维,一个自己养了十几年的女儿,假定是有感情的(媒体也说,女儿出事后,李星星妈妈数度想自杀,但是考虑到要照顾女儿才没有真的自杀)怎么舍得把女儿送出去?

不得不说,单亲妈妈确实会很不容易,但是孩子都十几岁了,最难的那几年也过去了,却把她送给一个自己仅仅接触了半年时间还想跟自己组建家庭,但是后来没有成功的单身男人,只是因为对方条件好?也不想想对方看上你孩子什么?是孩子特别聪明?还是孩子特别漂亮?难道这世界还真有没有血缘关系就是我和你特别有缘这种无缘无故对你好的人?人家凭什么呀?你又凭什么呀?

当妈的人对孩子都有一种天然的保护本能,这个妈妈如果没有隐情,只能说太单纯,太容易相信人。

不管李星星妈妈是有隐情还是有苦衷,最终受害的只有李星星这个可怜的孩子。

之前有什么热点事件发生,我们说不要急着站队,就怕事情有反转。但是,这次我们要站李星星。

这件事情唯一的反转就是李星星没有受到侵害!

这几天事件的进展是鲍毓明一直想要证明孩子和自己不是养父女的关系,说带过孩子见自己的父母,写过:给我现在的女儿,未来的妻子。看到这句话就恶心想吐,一个心理多变态的人才会把女儿变成自己的妻子?

有的人能接受现代童养媳养成记的故事,但请恕我们接受无能,你可以说82岁可以娶28岁的,四五十岁也有娶二十岁的,请注意无论男女双方之间相差多少岁,至少那些女性都是过了20岁的成年女性,有独立的思考能力和行为能力。

而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小女孩,她还没有形成自己的独立思考的能力,她的所有世界观都还在建设当中,不要跟我说什么有的人10岁就懂事了,有的人80岁还像个孩子这类鬼话。普通的正常的人十几岁就是个孩子。

最后,希望真相能够尽早大白于天下,人渣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这个世界再也没有更多的李星星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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