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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看广西钦州女司机阻碍护送病危孕妇的救护车持续十几分钟?

你怎么看广西钦州女司机阻碍护送病危孕妇的救护车持续十几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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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9

碰到救护车鸣笛,大家都知道这是救命车,开车司机都会下意识的靠边让道。而这位女司机挡着救护车十几分钟,这不是有意的还能怎么解释。

6月8日,广西钦州一辆护送大出血孕妇的救护车在返程时遇到白色小轿车挡路,救助车多次鸣笛喊话,小车不仅没有做出任何反应,还一直行驶在道路中间。

这个过程持续了十几分钟。

幸运的是,救护车最终及时将孕妇送往医院,在医院医生的努力下,孕妇和孩子都脱离危险。

女司机的反应

视频中,道路虽不如城市中主路宽敞,但双向并排行驶两辆车没有问题。

这位女司机,开的一手“霸王车”,无视后面“呜呜呜”的急救车鸣笛声,和救护人员的喊话,对面没车就跑路中间,使得救护车无法超车,而车上的孕妇因为大出血,已然休克,情况非常危急。

对此,女司机是什么反应:

女司机说:“我只看前面,没看后面!”

交警:“倒车镜没看一眼?”

女司机:“后视镜我只看路况”

交警:“救护车一直开着警笛喊话,让前方车辆避让,你是什么原因听不到?”

女司机:“因为当时有两个骚扰电话,可能那会在处理这个。”

女司机做错事在先,狡辩在后,救护车的鸣笛声,是非常具有穿透力的,有时候在家里,就能听见远远的鸣笛声,事发中的小车,就在救护车前方,如此近的距离,说听不见,是当人都是傻子吗?

还是你是聋的?如果你是聋的,你的驾照是怎么来的?

对于该女车主,交警给了惩罚:扣三分,罚款200元。

对此,网友一直认为惩罚太轻,毕竟孕妇大出血是非常危险的,稍有不慎,一尸两命,对于这件事,我们只能重重的嘘口气,太幸运了,母子平安。

我们退一步想,假如:因为这十几分钟的阻碍,而让车上的孕妇陷入危险之中,那么这责任谁来负!?

这件事是幸运的,但在十多年前,著名相声演员侯耀文,就栽在了救护车没有及时送到医院的亏。

2007年7月23日,下午6点半突发心脏病,叫了救护车送往北医三院。这个点正好是周一晚高峰,从沙河玫瑰园到北四环里,这一路又长又堵,遗憾的是没到医院,侯耀文便去世了。

最后说:

救护车上载的是人命,对于它来说,时间就是生命,救护车绝对是在与死神赛跑!所有人都应该对其敬畏,广开方便之门。

而且,国家有规定,若是避让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安全的前提下,是不受惩罚的。

法律有规定情节严重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的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通过,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10日拘留。

但可惜的是在法律上,并没有对于故意阻挡救护车,妨碍病人救命方面的惩罚措施。

目前我们只能对这名女司机进行道德上的谴责,以及加强宣传,为自己,为别人,留一条“生”门!

2023-03-29

广西钦州女司机阻碍护送病危孕妇的救护车持续十几分钟,着实令人气愤。

作为一个成年人非常清楚救护队鸣笛意味着什么,这是一个连几岁的孩子都知道的道理,她岂能视而不见,故意阻碍,最起码的公德心都没有。

救护车多次鸣笛喊话,这位开着白色轿车的女司机全不理会,还一直把车开在路中央,使得救护车无法通过。此时车上的孕妇大出血,生命处于危险之中,急需救治。

事后女司机装傻充楞,说没听见,没看见,这怎么可能,有人会相信吗?

事后的处理也太轻,网友都不买账,认为这样的人就应该重重处理,以起到警示作用。

作为一个女人,应该有同情心,有善心,有爱心,这样一个举动足见她的人品,太嚣张,无视他人的生命,对生命没有敬畏之心。

好在孕妇经过抢救,脱离了危险,否则一尸两命,这个女人就犯下了大罪,家属不会饶她,社会更加谴责她,也许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她后半辈子能活得心安理得吗?

做人应该与人为善,多为别人着想,这个女司机的这种霸道行为太过分了,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和道德的审判。

2023-03-29

为什么每次都是女司机,女司机怎么了,开始还以为她不是故意的,看了下面网友上传的视频和事后女司机的理由真是让无语,确实不愧是女司机。


6月8日,广西一女司机拒不给救护车让路,而救护车上有一孕妇当时大出血已休克,救护向前方女车主多次鸣笛并喊话,女司机仍未减速避让,持续了十几分钟。视频上传后刷爆头条,险些酿出大祸,万幸的是车上病人经抢救转危为安。


事后女司机被交警处罚,扣3分罚款200元,网友说处罚太轻了,而女司机的理由是当时看后视镜只能看到路况,并未看到后方有车。那你总听得到吧,女司机则称当时有骚扰电话并未听到鸣笛呼叫。


看来网友说得对,罚得太轻让她不记性,还在找借口没有一点认错的态度。有什么骚扰电话打了十几分钟让你听不到鸣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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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女司机还是有道理的,在这里我们也要注意一下,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是法律规定的,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恶意阻止的还会行政拘留。人间有爱生命无价,你挡的不是一辆车而是两条生命一个家。

对于这样的人,就应该法不容情,杀一儆百的让她吃几年牢饭。

除了这个女司机,同样的事情似乎屡见不鲜,还有阻挡消防车的司机,一路阻拦超车,不避让消防车,让看到消息的人,颇为光火。

这其实反应了一个问题,无法可依,我们需要立法,来严惩恶劣的行为。

无论是女司机阻拦护送病危孕妇的救护车,还是男司机阻拦消防车,其实都反应了同一个问题,他们没有同理心,不在乎救护车救人,或者消防车的救火。

从他们心理上说,死不死人与我何干?

他们其实就是我们生活中见到的自私自利的人,即便损人不利己,他们也要损人。

归根结底,天性凉薄,没有同理心,不会考虑到人命关天,他们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转。

对于这样的人,怎么办?其实扣分罚款还在其次,应该立法,根据他们独挡救护车,或者消防车造成的损失,或者人员伤亡,承担连带责任。

因为你独挡救护车,人死了,不算你全部责任,部分责任也是有的,罚款是其次,进监狱是主要的。

如果这样办,谁还敢阻拦?绝对屁颠屁颠的滚蛋。

他们的行为,造成的影响巨大而且深远,不严峻立法,其实挺让人心寒。

你说呢?


说说一则振奋人心的消息。2018年3月16日,山东一村民王明,以消防车借道调头的停车场是私人所有为由予以阻拦,看到停车场的红砖被压坏几块,肆无忌惮的对消防员辱骂、殴打。

结果大快人心,2018年12月27日,法院以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判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一年。

其实,就应该这样处理,不论男司机,女司机,只要阻拦救人如救命的救护车,消防车,就应该严判!

看谁还敢!

逞能,就是不避让,事后说是在打电话,没有听到后面救护车的警笛声和喊话,最终这个广西的女司机被罚款200,扣3分,我觉得,处罚实在太轻,太恶劣,应该终身禁驾才对。

事情大概经过:6月8日,广西钦州,一辆救护车护送大出血的孕妇,情况紧急。谁料在救护车开到一条并不宽的路段时,遇到一辆白色轿车阻路,救护车多次鸣笛,开窗喊话,白色轿车就是慢吞吞地前进,也不避让,整个过程持续十几分钟。

据医生介绍,当时救护车上的是一名宫外孕的孕妇,当时已经休克,情况非常危急。

钦州交警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轿车司机宁某接受调查。宁某交代当时是在打电话,忽略了救护车的鸣笛和喊话。最后交警对宁某进行教育批评,同时罚款200记3分处理

我觉得这个女司机的话不可信,打电话,后面那么大的警报声不知道?显然就是不想让,故意为之,一般来说,不管是救护车、警车,还是消消防车,鸣笛,就是紧急情况,特别是救护车,有时候,一分钟,可以救人一命,但是,这个女司机明知道这个情况,却故意不避让,如此行为,非常恶劣,何况,车上拉的是大出血产妇,随时有生命危险,她如此行为,已经不适合上路了,罚款扣分,太轻,直接终身禁驾吧。

2023-03-29

今天早上刷抖音的时候,也是无意间刷到了这个视频,当时看的很气愤。据说当时救护车里有一名孕妇大出血,情况非常紧急。

救护车在后面一直按喇叭,并提醒前车,车上有孕妇情况紧急,希望能够避让一下救护车但是前方白色小轿车丝毫没有避让的意思,依然我行我素。好在最后孕妇顺利到达医院,母子平安,若是再晚几分钟后果不堪设想。

而小车司机是一位女士,最后被警察带去教育了一番,面对警察的询问,该女士丝毫没有歉意,还在不停的为自己狡辩,称自己不知道后面是救护车,也没有仔细通过后视镜看到救护车,当警察问:后面的救护车用喇叭喊你的时候,你没听见吗?该女士说:当时有几个骚扰电话,刚好自己在接电话,没注意听。所以没听到……最终,女子被罚款200元扣3分。

网友纷纷出来指责,罚的太轻,明眼人都知道她这是在狡辩,建议吊销驾照,终身不得开车。对于网友这一说法,我个人举双手赞成,不避让救护车,消防车就应该吊销驾照,而且还要重罚。

回顾整个事件,该女司机一路无视救护车,而且边开车边接打电话,严重的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虽然没有酿成严重的后果,但是个人认为罚的太轻,以至于总有人铤而走险,无视交通法律法规,等到酿成大祸后悔莫及。

生命面前人人平等,现在很多地区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小轿车,难免会造成交通拥堵,高速公路私家车占用应急车道,小区内私家车停在消防通道,拥堵的公路上前面的车在有序的避让救护车,但是就会有那么几个小汽车趁机加塞……这些人的素质在哪里?

试想想如果救护车上是你的亲人你会怎么做?前面的车不避让,你着急吗?我想你也会生气,和谐社会需要从我们自己的一言一行做起,遇到救护车,消防车,校车等及时避让,扣分罚款,不是目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对别人,也对自己的家人负责。

钦州女人,阻挡有大出血孕妇的救护车,长达十几分钟,是谁给女司机的勇气?

我的观点: 救护车上,一定是急需抢救的病人,对于病人来说,时间就是生命,救护车在行驶的过程中,有一种非常尖利的警笛,这种声音隔着二,三里远都能听得到。很多人听到这种声音,第一反应就是给救护车让路,因为生命是最可贵的,生命高于一切。

这位广州开轿车的女士,在听到警笛之后,居然漠不关心阻挡了警车十几分钟,她难道不知道救护车上拉的是危重病人吗?

看到这里,很多人不太明白,我们来简单一下回顾事情的经过:

6月8日,广西钦州一辆护送大出血孕妇的救护车在返程时遇到白色小轿车挡路,救助车多次鸣笛喊话,小车不仅没有做出任何反应,还一直行驶在道路中间。

事后,这位女子给出的回答是,当时他没有听到救护车的警笛,正在处理两个骚扰电话。我们先不去探讨她这句话是不是谎言。在公路上开车打电话,首先这是违反交通法的行为,她这样做,已经触犯了交通法规,理应受到惩罚。

这位开白色轿车的女士,解释她没有听到救护车的警笛,可以先让她去医院做一个耳朵的听力鉴定,如果她耳朵的听力没有问题,可以断定她在撒谎,她挡在救护车前面十多分钟,让后面的救护车不能前行,这和故意杀人没有什么区别。

给后面的救护车让个路,有那么困难吗?为什么对别人的生命如此漠视?是谁给她的勇气谁?

这件事,如果换做一般的行人,听到救护车的警笛,都会主动避让的。这位女人为什么这样牛气?她是傻子还是白痴?还是不懂人情世故?

我记得很早以前,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报道,东北下了一尺多深的大雪,正赶上一个孕妇要生孩子。救护车开在半路被雪挡住去路,有几位交警居然徒手扒雪,为车上的孕妇赢得了时间,同样是人,交警的作为和那位开白色轿车的女士截然相反。

那位女士如给救护车让路,只是举手之劳。而她却视而不见,还说在处理什么骚扰电话,一个骚扰电话马上挂断,既然你知道是骚扰电话,还和他聊什么呢?为什么不第一时间关掉呢?

我们平时遇到骚扰电话的时候,都会第一时间挂断,不去理他,这个女士在公路上开着车和骚扰电话对聊十多分钟,这个理由说的过去吗?

再来看一下这件事的处理结果,那位故意那位挡救护车的,被罚款几百元扣了三分,这个处理真的有些轻了,她那样阻挡救护车,对别人的生命造成威胁,起码要判几年的徒刑,我觉得给她判三年徒刑一点儿不为过。这样做,也给以后一些人留下一个教训,如果谁以后故意阻挡救护车,就视为违法行为,这样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2023-03-29

阻碍救护车辆的行为,既愚蠢无知又无法无天,还没有公共道德。

救护车是救助病人的特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警灯闪烁并伴随警报声,所有车辆都要为其让行,它的快慢关系着病人的生死。

社会车辆要主动给救护车让行,这个道理三岁小孩都懂。然而总有一些故意阻碍救护车通行的司机,广西钦州就有这么一位。

事件经过

6月8日下午,广西钦州的一辆救护车接到一名孕妇,救护车在行至那彭镇往那丽镇方向路段时,前方出现了一辆白色小轿车。

令人气愤的一幕出现,这辆白色小轿车并没有选择让行,而是在前方故意阻碍救护车通行,时间竟长达十多分钟。

由于孕妇情况比较危急,已经伴有大出血和休克的迹象。在这种情形下,救护车司机采取鸣笛喊话等方式,试图使小车让行。

而这位小车司机对刺耳的鸣笛声置若罔闻,持续在救护车前占道行驶。由于公路比较狭窄,救护车难以进行强行超车。

在整个十多分钟的阻碍过程中,小车不但不主动避让,反而多次驶入道路中间。庆幸的是,这位休克孕妇还是坚持到了医院。

据医院介绍,孕妇当时情况非常危急,肚子中已经出血,一直处于休克状态。在救护车到达后,经医院及时抢救才转危为安。

事发后,医院将此事反映给当地交警部门。经警方调查,白色轿车驾驶者为灵山县檀圩镇的宁某某。

据宁某某描述,她当时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来了骚扰电话,然后就边开车边处理电话,所以忽视了后方救护车的鸣笛和喊话声。

最终,交警对宁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其作出驾驶证记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一些看法

宁某某的解释显然是要欲盖弥彰,避让特种车辆重要还是处理骚扰电话重要?处理一个骚扰电话能用十几分钟?显然不可能。

这不单是一个找借口的问题,而是反省的态度问题,属于拒不承认错误行为。本来只有一条违法,自己为找借口又加了一条。

在开车途中接打电话是违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给予违规者罚款200元,扣2分的处罚。

另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

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故意阻碍特种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要对违法者处以扣3分罚款200元处罚。

有些驾驶员不避让特种车辆,他们担心可能造成违章,而这位宁某某竟然是为了处理骚扰电话,而且一处理就是十几分钟。

既然要找理由,至少也得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这样奇葩又愚蠢的理由,如何掩盖得了自己故意阻碍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

救护车身上的“AMBULANCE”是倒过来写的,就是为了让前车司机能通过后视镜直接看到正写的Ambulance,而作出让行。

宁某某听不到刺耳的鸣笛声,难道也从后视镜中看不到救护车吗?她的这种做法明显带有主观故意,是种毫无道德的行为。

如果不严厉处罚,难以达到以儆效尤的效果。很多人会抱着侥幸心理去故意阻碍特种车辆,大不了就是扣3分,罚款200元。

而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可不是200元就能解决的事情。如果救护车中拉的是你命悬一线的亲属,你还会去故意阻碍吗?

2023-03-29

对于这样的事情我只想说一句话,处罚太轻了!这么低的处罚简直是不痛不痒的处罚!

我曾经看过一个小视频,视屏也是说一辆私家车听到后来有救护车在鸣笛,但是他不但不认还故意挡住救护车,一边挡一边发出恶魔的微笑,就这样救护车到处现场因为耽误的时间长了,伤者错过了抢救的时间了!故事还没有完,那私家车主到家后没有看到自己的孩子在家,直到到了下午警察来找到他告诉他孩子出了事故不幸过世了,后来警察调查但是挡救护车的私家车,发现正是他自己的车,也就是说他到时挡的救护车是去抢救自己的孩子的!

我个人认为,对于那些故意挡住救护车,消防车的行为不能仅仅只是记分罚款就可以了,还应该承担更大的惩罚,比如拘留之类的,只有严厉的后果才会让人有所忌惮!

2023-03-29

就在前两天一名广西钦州的孕妇大出血,正当救护车急冲冲的往医院开的路上,却碰到了一辆白色的小轿车的堵在救护车前面。

救护车鸣笛示意多次,这位车主都无动于衷,就这样救护车就这辆小汽车死死的堵在了后面。

事情经过

【时间】2020年6月8日

【地点】广西钦州

【人物】大出血急需送到医院的产妇和一直堵在救护车前面的女私家车车主

【起因】一个视频在网上流传引起热议,视频中一个一辆白色的小汽车一直死死的挡住救护车,救护车几次鸣笛和喊话这个汽车都无动于衷。

【经过】整个过程持续里面10多分钟,救护车几次想超车都无奈被别住了这辆救护车当时正在运送一名大出血的孕妇,情况十分危急。

【结果】事后这个这个白色小轿车的女车主自己说,当时正在接听两个骚扰电话,没有注意后面的情况。交警对其处罚了200元的罚款,扣了3分。

但是到底是什么骚扰电话让这位女士接了十几分钟,又是什么让她不看后视镜一眼?

好在这位大出血的孕妇在送到了医院后成功的生下了孩子,现在母子平安,据医生说如果在晚送来几分钟,孩子和大人都会有生命危险。

个人观点

1.给救护车让路,本来就是每个司机都应该做的事,这个女车主即使真的不是故意的,也不应该在开车的时候接电话。

2.200块钱的处罚,相对于她的行为来说简直是微不足道,如果这位孕妇和孩子真的因为这位女司机没有避让救护车而出了什么事情的话,这位孕妇的家属想必会对这个女司机不死不休。

3.对生命缺乏敬畏,这不仅仅是道德的问题,更是法律问题。开车接电话就是违反交通法的,不避让救护车同时也是违法的,这是法律所规定的。

4.其实交通法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恶意去阻挡特种车辆是要被拘留的,虽然交警并没有对其没有拘留的处罚,但是我还是建议这名女车主回去好好读一读交通法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我是幸运的@锦鲤妈咪,更多育儿知识,关注我,了解更多,让我们一起陪孩子快乐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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