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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有没有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劳荣枝有没有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如果被判无期,那7个亡魂能安息不??如果被判无期是不是杀人能逃过20年不犯罪就可以免死?7个人,她骗来第一个人杀害之后,她再出去骗人的时候就是打着杀害对方的意愿去骗人的,她才是主谋,那个男的是被他美色所迷的杀人实施人。

2023-03-20

关于劳会不会判死刑,现在谁也说不清,关健是检方掌握她多少证据,她自己承认了多少。

毕竟是二十多年前的案子,法己被处决,证据很难找全,假如不采取某种手段逼她承认,假如她死不承认,那么证据从何来,很多问题咱老百姓也说不清楚。

死刑!对于劳来讲,是一种解脱,长痛不如短痛。如果判死缓,刑期不得低于25年,如果判无期,刑期不得低于23年,劳今年45岁,加25年就是70岁出狱,生活在监狱里能否活着出来还是问题,主要是漫长的服刑期间,过的生不如死的日子,活着还有意义吗?

假如这事换在我身上,我肯定是求法官判死刑,求解脱。

但每个人对生命的意义看法都不同。至于判什么刑,等待法院宣判结果吧!

这种可能几乎等于零。为什么这样说呢?

一,她和男友法英子背负着7条命案,而且每一单命案她的功劳都很大,说她是“女魔头”,一点也不为过。

二,法英子20年前就已正身了,她一直还在逍遥法外。畏罪潜逃本身就罪加一等。

三,她犯的绑架杀人盗窃罪,而且罪大恶极、胆大包天、无恶不作。让她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四、她自己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他哥说她是法英子钓鱼的钩。说实话,每一单命案她收手吗?她把受害者色诱到出租房伙同法英子一起劫杀,手段极为残忍!对这种人就应该斩立决。

逃亡这些年,她虽然没有犯过命案,但上面的罪名足以判她死刑了。

判无期徒刑,无非就是想挽救一个人。像劳荣枝这种人,还有挽救吗?

她本来有一个美好的前景,除了给犯罪分子唆使,自己就没一点责任吗?敢做就要敢当,没必要为自己开脱。

法院很快就会判了,死刑,她吃定了。

2023-03-20

我个人觉得是有可能被判无期徒刑的可能,最好就是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关键还是要看警方撑握多少证据。

从去年劳荣枝被抓,我就一直很关注这个案件。劳荣枝出生1974年,在家中排行最小,18岁从九江师范学校毕业,担任九江石油分公司子弟学校的老师。可以说是美貌与智慧并存,但在一次朋友婚宴上结识法子英后,就从一个美女老师变成了灭绝人性的人间恶魔。

劳荣枝的二哥日前向被害家属道歉,声称劳荣枝受到法子英的胁迫。法子英当时是在九江有名的混混,曾因抢劫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出狱后就专门打架斗殴,称霸一方。90年代社会上比较混乱,有人罩着可能是一种荣幸,劳荣枝也许是虚荣心、安全感得到满足,终于成为大哥的‘’女人‘’。

劳荣枝

从96年起,法子英和劳荣枝利用‘’仙人跳‘’的方式绑驾杀人,流窜作案,背负7条人命。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枪决,劳荣枝畏罪潜逃。法子英拒绝透露劳荣枝的逃亡之地,把所有罪名自已承担,自后20年间劳荣枝未再犯案。

法子英被抓

劳荣枝如果只是利用自己的美色引诱,但确实没有亲自动手绑驾和杀人,而法子英又己包挻所有杀人罪名,那么劳荣枝以受到胁迫为由,把自己塑造成受害者,毕竟死无对证,被判无期徒刑还是可能的。

以上只是本人的看法,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

您好。

绝对不可能,身背7条人命,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社会危害极大,社会影响非常恶劣,数罪并罚,肯定是死刑。

根据故意杀人罪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残酷极端的杀人手段。

(3)、杀害特定对象,如:朝夕相处的亲人,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造成社会剧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事件。

(4)、造成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劳荣枝因为图财绑架勒索导致多人死亡,这已经是情节非常严重的故意杀人罪了,就第4条,造成多人死亡,她都逃不掉死刑判决。

曾春亮性质都属于非常恶劣了,劳荣枝比曾春亮更恶劣,曾春亮杀死三个人都逃不过死刑判决,劳荣枝杀死七个人更逃不过死刑判决。

所以说劳荣枝属于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社会危害极大,性质极其恶劣,毫无悔意,听过死刑判决的人都知道,只要涉及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社会危害极大,性质极其恶劣,判决都是死刑。

2023-03-20

若从涉及的犯罪事实来看,无期徒刑应该都是轻的。这是法子英被判处死刑的判决书,大家可以看看,就能够知道劳荣枝和法子英都做了什么事,判无期徒刑算不算是一个轻的刑罚。

1996年7月28日,劳荣枝打电话将熊启义诱骗至其租房处,法子英手持尖刀,从熊启义处抢走首饰、手表等物品,并于当日用铁丝和绳子将其勒死。为毁尸灭迹,将熊启义尸体进行肢解。但是,这样还没完。当晚,法子英潜入熊启义家中进行抢劫,并将熊启义的老婆和三岁的孩子残忍杀害。

另外一起,法子英及劳荣枝为了让被绑架的人相信其是绑匪,以有木工活要做为名,将木匠陆某骗至租房处捆绑后,当场用尖刀猛捅陆的背部,将陆的头颅砍掉,之后将尸首放入冰柜存放

上面列举了两起极其恶劣的杀人事件,其他犯罪事件大家可以直接看判决书查明的事实。单单就上述这两起杀人事件,恐怕谁都要被判死刑!按照法院判决书认定查明的事实,法子英伙同劳荣枝抢劫,绑架,杀人,先后杀害7人。按这来看,几乎所有罪大恶极的行为,这两人都干了。并且这些杀人行为中还包含肢解等极其恶劣的情节。若从法院查明的这些事实来看,劳荣枝及法子英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判处死刑没有任何问题。所以,个人认为劳荣枝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极高极高。

2023-03-20

如果只杀一个人,判无期徒刑或死缓的可能性很高,但是连杀了7个人,你说不是共同主犯说不过去。这种人心狠手辣到什么程度,已经无法用言语表达,这种人若在社会上是非常危险的,她完全没有基本的人性了,也没有给她重新做人的必要了,每个犯人都必须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出代价,结束她的生命是对无辜被杀者以及家属最大的安慰。

2023-03-20

劳荣枝被判无期徒刑的概率不大,不出意外绝对是死刑,立即执行,这可是罪大恶极的连环故意杀人案,根本没有轻判的可能性,下面说说我的看法。

罪大恶极,当处以极刑



劳荣枝罪大恶极,她所犯的罪名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这三种都是大罪,三罪集其一身,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同案犯法子英早在20年前就已执行枪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劳荣枝这次落网肯定会受到重判,逃亡20年也说明她从来没有自首的意向,此案没有轻判的理由。

劳荣枝是共犯,而非从犯



一般这类案件如果是从犯的话,往往会获得轻一点的判决,这也是看情况的,但劳荣枝在本案中肯定不是从犯而是共犯,在法子英与劳荣枝作案期间,两人分工合作,由劳荣枝色诱受害人至出租屋,两人一同控制并绑架受害人,由法子英电话勒索家属,最后受害者由法子英杀死并分尸,这其中劳荣枝的作用是必要环节,若非劳荣枝色诱,绑架杀人的计划就无法实施,所以她是共犯不是从犯,所获罪名和法子英相当,判决结果也应当和法子英一样,死刑立即执行。

哪种情况下会被判无期



只有一种情况,必须证明劳荣枝是从犯或者说是被胁迫作案,才有被判无期的可能,但从此案的资料来看,没有被胁迫的可能,劳荣枝完全有机会脱离法子英,但她没有做这个选择,她色诱受害者的时候都是自己一个人,也可以委托受害人报警,在法子英被枪决后,劳荣枝20年间都没有自首,可见她很清楚自己罪大恶极,落网就是死刑,最后她放弃了家人帮她找的律师也是这种想法,她一心求死,也不相信自己能够逃脱死刑的惩罚。

2023-03-20

注射死刑的概率非常大!应该是百分之九十九,她没有任何一项标准符合从轻审判。

作为劳荣枝身背七条人命的恶性社会安全案件,潜逃二十多年后才被抓捕归案,要是用现在的新宪法去判二十年前的案件,再用现在的疑罪从无的原则判无期徒刑,这是完全对不起被她杀害的七条鲜活人命的。

因为她的同伙法英子在二十年前已经被执行,作为劳荣枝她的内心是非常清楚的。作为劳荣枝绝对会把一切罪恶的手段推给法英子,躲避自己罪有应得的下场。不要说是七条人命有的她不是主犯了,就是有一条劳荣枝残忍的手段亲手杀害的,也是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恶。如果要是判处无期徒刑,是根本无法显示我国的法律是威严的,也是对犯罪杀人犯劳荣枝还有网开一面,这对社会上的稳定是埋下了不稳定的隐患。所以我认为绝对不能够让劳荣枝再钻了新宪法的空子,必须按照劳荣枝犯罪杀人时的宪法对劳荣技进行审判和判决,只要有一条人命是劳荣枝残忍杀害的,就应该必须判处劳荣枝死刑,这才是劳荣枝应该得到的应有下场。也显示了我国的国法是公平,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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