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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老师案一审宣判!学生常某被判坐牢一年半!常家预起诉其老师虐待!能否反转?

打老师案一审宣判!学生常某被判坐牢一年半!常家预起诉其老师虐待!能否反转?

不可能反转。就算以前老师体罚过常某,有其他同学作证,又能怎么样?时效早过了。况且这次当街拦截当年老师进行报复殴打,老师自己没有报警也没有向学校和家人提起,这事已经算过去了。可常某耐不住,他发给其他同学看,按他的说法那些同学也遭到过此老师的体罚。可想想就明白了,常某你特意给殴打过程安排人录像,后又发给其他同学,一是发泄自己的所谓仇恨,而是也有蛊惑其他同学效仿之意吧。只是其他同学可能早就忘记老师的体罚了,哪还有兴致效仿呢?事件过了几个月后被自己人传播到网络。最后按寻衅滋事罪处以刑罚,也算罪罚相当吧。上诉或起诉当年老师是常某的法律权利,但记住一点,成年人了该思考成熟,过去的就让它过去,纠结过去只能给自己找烦恼,心胸宽点自己也快乐点嘛。

2022-01-26

这问题饶有趣味呀。也好,只要有趣就行,吃瓜群众喜看网红,静观反转可以,把自己代入进去同悲同喜却不划算。常尧尧本人不同,这一把就火得昏天黑地,至少不丢人,况且他说有冤屈,也许真有呢?支持他上诉二审,支持他起诉张青林。但是,常的起诉,可能面临一些困难。

很多人说到常尧尧起诉张青林的问题,往往第一就说恐怕超过了刑事追诉期限或民事诉讼时效,这个说法往往又惹得“同情”、“支持”常尧尧网友不安和恼火,因为这意味着常洗白冤屈的路径在程序上被卡住了,虽然合法,但不合理呀。但是,常父天长对记者说了,他们家已经跟律师咨询过了,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可以起诉,所以他们决定,不仅要上诉,而且要起诉张青林给常仁尧造成的伤害。既然律师根据案情分析得岀了没有超诉讼时效的障碍,那么上述不安可解,而可能的不合理可避免。张青林作为被告也必须出来面对法庭的审判和公众的审视了,相信人们能理性的人道的看待他,毕竟,他挨了自己学生的打骂被狠狠羞辱了一次,之后被打视频曝光又被羞辱一次,再之后被“同情”“支持”常尧尧的网友视为“人渣”“恶人”“渣师”“恶师”而又羞辱了一次。老话儿说士可杀不可辱,他可能被一些人目为人渣,但又何偿不可以被另一些人——至少他自己视为士呢?王国维死前曾说:一辱再辱,誓无再辱。张青林可是为一件事已三受其辱!所以,相信常家人、一些言辞偏激的网友有同理心,能理性客观。

通过起诉,能不能如愿“反转”此案,是关键,我认为这一节确实困难,或者说很难反转。从诉讼目标上看,常家无论是采用民事诉讼方式或是刑事自诉方式,都是为了证实这一主张——常仁尧在廿年前某个时候受到了张青林所施予的严重人身伤害,而且必须是常仁尧所描述的那种具体的严重人身伤害(不能是别样的。有网友同情常尧,支招说,“就问你,当年打了常尧没有?有或是没有?”。我个人以为这招在法庭上不灵,证明不了如此严重的暴行,也证明不了如此严重的伤害。有人以为只要证明“你毕竟打了常尧”就大事定矣:因为你打了我,你有错在先,我幼小心灵就此才有心理阴影的;我廿年后都要打这个老师,就证明了他当时打了我造成严重心理伤害。这个逻辑法庭怕也难以认可)——并让法庭认可、支持这个主张。那么,怎么证明这个诉讼主张呢?靠充分翔实的证据去证明!何谓充分翔实的证据,就是达到法律要求的证据确凿、足以证明主张的成立、正确。舍此无他途。

根据媒体报道,结合有限的庭审影相(我未看直播似乎也没直播),从常尧“寻衅滋事罪”案一审被告人常尧一方提交法庭的证据来看,主要是被告人自述和人证的“证人证言”。自述和证言,都是证据,但它们是证据的一种而非全部。常尧律师提交的证言又分两部分,一为村民们的证言,能证明村民所知的常尧素行“良好”,不能证明常廿年前被张青林伤害及现在的心理阴影,更不能证明常打人事出有什么因——不能证明的内容而硬要证明,这证言就假了;另外一部分是同学的证言,可以证明他们看到听到情况。有人以为有十几二十人都证明张青林多次地虐待殴打侮辱了常尧,就肯定了这事实存在,其实还真不一定,因为法官要根据全案证据、日常生活经验常识、逻辑推理等全面综合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因为,法律上要确认一件事需要多种证据,还要形成证据链,才能证明一件事的存在与否,才能“确认”。需要多少种呢?要看案件的情况,但只有证人证言一种证据肯定不行。具体到常尧案,个人以为,按常尧自己所述他受到的暴打和伤害,至少可以有常尧当年的疗伤记录、伤情报告,张青林受学校、学校主管行政部门、公安局处理处罚的报告或证言,重伤后常尧家长与学校、主管部门的交涉情况,以及,作为常尧有心灵创伤后遗症的诊疗记录。但是事实上常家不能提供这些书证物证,而常尧重伤常家人知晓和交涉情况这一点,常父说常尧没告诉所以不知道。为什么该有的证据会全都没有呢?我以为法庭单凭这一点(须郑重说明,事实上法庭不是单凭一点)就会怀疑单一的“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哪怕有十几份证言也是。为啥,容易串联作假呀!

串联作假证是犯罪又很容易穿帮露馅,会连累到很多帮着作假证的人――法院(包括娴熟于法律的律师)之所以没有要求让常某的“证人”出庭作证,未偿不是在保护他们哩。

由此亦足见,至少在本案中,检察官、法官是善意的,是贯彻了所谓刑法“谦抑原则”,以利惩前毖后。常尧闯下如此大祸,整出这么大动静,虽“供认不讳”,但在犯罪动机方面的坚持、辩解(“事出有因”)、在行为的危害性方面严重缺乏认知(“私人恩怨”),难说是有认罪悔罪(当然,坚持无罪是其权利,或者说,被告人并无认罪义务)。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只是“一年六个月至三年”,法庭判决是:一年六个月。这个判决,对常尧用足了“初犯,偶犯,自首,如实交待犯罪事实”所有从轻情节,在检院求刑幅度内以最低起点判处。在这里,更没有什么法庭阻止、威胁证人的可能性存在。前文已说,出庭作证,是法律行为,是有相应法律责任要负的,可不能任性妄为呀。

至此,我以为,一审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常家与常尧律师肯定全力以赴了,而所提供证据如此单薄,可以说毫无证明力。那么,无论是上诉二审的刑案诉讼,或者是常某本人及常家都宣称将要提起的刑事自诉或民事诉讼,皆无胜诉的把握,“翻转”的可能极小。

2022-01-26

反诉不看好,但上诉是必须的。

张清林的行为已超追诉期,反诉一般无法获得支持。但案子无论是适用法律还是量刑,的确可指摘之处太多,坚决支持上诉。

至于彻查严查张清林当年的问题,给民众一个交代是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义务。

另外有些人试图曲解绑架高院司法解释的行为更属人渣加法盲。

按他们的说法,某人无缘无故打了别人一顿,这是治安案件;如果别人打回来,那就成了报复,要按犯罪处理了。

这是在侮辱高院侮辱法律还是侮辱全人类的智商?

2022-01-26

我已经回答了一次这个问题了,既然又邀请我回答,我就再表明一次我的看法吧。

我也觉得该起诉这个老师。理由如下:

一,你作为一名教师,竟然一手教出思想和行为如此恶劣的学生来。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摆明了你当年就是渎职,没好好教导这个学生,别以为过去二十年了,就不追究你的责任。

二,你虚伪的表现不配担任人民教师。你被学生殴打之后竟对家人谎称是路上摔了一跤,然后忍着伤痛依然去上班。这么虚伪的表现怎么能教育出诚实的好学生出来?

三,你的思想已严重老化,无法和社会发展潮流接轨。在网络如此发达的时代,你在被殴打后,竟然闭门谢客,不懂得与媒体充分沟通。这么落后的知识水平,还教学生?被学生教还差不多。

因此,我强烈支持常某的家人起诉这名教师。如果官司打赢了,这名老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也要跟进起诉我的小学老师。

想当年,我上课时看课外书,被他用粉笔擦扔过来弄得满脸白灰,造成我以后上课都认认真真听课,不敢看课外书了。怪只怪当年自己年少无知,没有法律意识,现在知道了,他这叫侵犯人权加故意伤害罪。

还有,我考试时抄书本,被他用教鞭狠狠地敲在手上,火辣辣地疼了一整天。造成我从那之后考试前都拼命复习功课,再也不敢偷照了!这也是故意暴力伤害,并且情节恶劣。

更可恨的是,我上课时用剪刀偷剪前面座位上女生的头发,被发现后遭老师罚在讲台上站到下课。现在想想,我剪女孩子的头发关他什么事?他有执法权吗?他有什么资格罚我?我现在怕老婆就是他这行为造成的后遗症。

最可恨的是,这些老师每次来家访,都跟我爸妈讲我在学校又违反什么规律啦什么的,经常因此挨老爸的鸡毛掸子。现在来看这叫什么?这叫侵犯他人隐私加挑拨离间!这样的老师完全是人品有问题。

说来惭愧,我特别恨我自己没骨气。现在过年回到老家,见到这些过去迫害过我的老师,我依然对他们恭恭敬敬,又是烟又是酒地侍候着,竟然对他们根本恨不起来!你说我是不是读书读傻了,还是上班上傻了?

所以啊,常某的家人如果起诉成功,我也跟着起诉,起诉!起诉!重要的话连说三遍!

2022-01-26

姓常的

你用四个耳光击痛了多少老师的心,你知道吗?

你用四个耳光击碎了多少求知少年的梦,你知道吗?

你用四个耳光击毁了中华五千年的传统,你知道吗?

……

你是中华民族的耻辱,你不知道吗!

你和你家属还要上诉 你们真是一窝货。

2022-01-26

作死不作不死!自作孽不可活!有人说时间是最好的良药!20年都不能治愈!看来是病入膏肓!仇恨的种子(此事件也算不上不共戴天~谁小时候没有受到老师的教训~又有谁这一生没有受到别人的欺负与霸凌)20年都不能泯灭!看来却是够顽强!此次事件提醒人们~不要播种仇恨的种子!【因为总有心胸狭隘之人】!也同时提醒人们忘记不愉快的过去!才能轻松愉快的生活!放下包袱活在当下!才是人生最明智的选择!

2022-01-26

如果打的不是老师是学生,20年后报复还放视频,也是要受惩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打老师应受到道德谴责,打人(不管是谁)还向网上发视频应受到法律追究。

2022-01-26

法院这么判必然考虑很多因素,如果轻判这个人那以后是不是就等于告诉其他人,我跟老师有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我长大了他老了揍他一顿解气!反正判个十天半拉月就出来了!估计这事在建国这么多年来是第一次出现,或者说第一次以这么大的社会影响出现,造成了极大的负面效果!如果不严判以后谁还敢当老师!当老师多得罪人。以前这老师怎么侮辱学生这是学生的一面之词,如果确有其事需要你去搜集证据再打官司,但现在打人这事是实实在在的证据确凿,严判就是震慑犯罪保护人民。

2022-01-26

20年前的体罚需要20年后来报复?r

根据栾川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号公开的检方指控,2018年7月份一天的下午,被告人常仁尧驾驶自己的黑色越野车与同村的潘某某外出钓鱼,当车行驶至S328省道栾川乡双堂村19号界碑附近时,遇见骑电动车经过的张名(系常仁尧初二时的班主任,现任某中学老师)。r

看到张名,常仁尧回想起上学时所受体罚,心生恼怒,在准备上前拦截时,将手机交给随行的潘某某录制视频。随即,常仁尧拦下张名,并对其辱骂、指责,扇其耳光,又朝其脸部猛击一拳,并将其电动车踏翻在地,朝其胸部、腹部击打两拳。后在围观群众劝说下,常仁尧住手。r

常仁尧代理律师郭京朝此前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介绍,常仁尧选择在20年后报复,缘起初二时,因自己课上打瞌睡,被张名责罚蹲在讲台下面。期间,张名对常仁尧的头部和身上多次脚踹。r

事发5个月后,据栾川县公安局通报,张名于2018年12月17日向警方报案。12月20日,常仁尧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r

看到此新闻,心中不平静。r

常某应该重判,因为他从法律上说已经触犯了法律。从道德层面来说,20年的旧事依然耿耿于怀,可见常某是一个心胸狭窄,睚眦必报的小心肠的人物,况且,作为20年前的学生,老师体罚学生甚是暴打调皮捣蛋不好好学习的学生是常有的事情。当时来说学生气恨老师,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学生对老师怨气越来越小,相反随着年岁和阅历的增加,反而感谢老师当年的严厉管教。r

只要当年的老师不是故意报私仇(假设有的话),都应该感恩老师,毕竟,老师对学生的漠视是学生最大的悲哀和极度的不负责任。r

因此,法律不但要制裁常某,舆论也要谴责常某的行为。r

想想前几天有个老师因学生打架劝导,法律和校方劝导老师道歉和赔偿,导致老师自杀。r

这是教育的失败,是教育制度的失败,也是法律的失败。r

文明和道德的进步还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




2022-01-26

常家人不太厚到,老师并没有报警,是你自己录像泄漏出去,还纠缠20年前的事(以过实效了)最终没有结果还把自己放不下的小人心态表露无遗,得不常失。

2022-01-26

这两天有个新闻说的是老师辱骂13岁女孩,女孩录音为证,才引起广泛关注。真的我不同情被打的老师,至今没有一个学生为他仗义执言,说明他就是个失败的老师,从侧面证明这老师当年确实变态殴打学生了,不能因为他是老师,就明目张胆的虐打别人家孩子,发泄自己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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