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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恶名昭彰,频频出问题,那为什么还堂而皇之地存在?

物业公司恶名昭彰,频频出问题,那为什么还堂而皇之地存在?
2023-03-17

因为业主不齐心,没有人登高一呼成立业主委员会,没有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都等着别人努力自己跟着受益。

先想想自己如果不想要物业应该做些什么吧。

2023-03-17

现实社会中物业公司的存在,就如同一个本来健全的人身上长了个脓疱,勿论这脓疱是正常或不正常的,它却真实的,堂而皇之的存在着。脓疱虽然恶名昭彰,但是如想动它,就得大动干戈,忍痛花钱切除。而善良的人们往往会选择任其发展,等待其恶贯满盈,自消自灭。

2023-03-17

多方原因吧!

2023-03-17

赶走物业,拒绝强制服务,,

关键在于:业主没有选择权,物业公司也不是竞争入驻的。很多不良物业,把业主当成韭菜,利用绝大多数业主不懂相关法律的不足之处,以损害业主权益为敛财手段,自然就造成双方矛盾不断升级,直到不可开交,最终,一些物业被业主驱逐出去!下场可耻而又可悲!

按照物业管理法,物业和业主是平等的合同关系,是服务方和被服务方的合作关系,物业人员是社会服务者,可是有的物业却把自己当做业主的管理者!这是典型的定位错误!而错误的定位就导致了错误的管理理念和错误的行为准则,并为今后双方矛盾埋下了伏笔!

比如说,小区的广告收入、车位收入在扣除必要费用后依法应该归属于全体业主,可是许多物业却据为己有。有的物业收取高额物管费却不作为、不尽责。久而久之,就会激化矛盾。

当然有些问题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物业确实也无能为力,而业主却认为物业不管不问,觉得物业是万能的,因此找借口不交物业费,这也是认识上的误区。

物业公司应该把各自的亮点,收费标准、服务规范、管理措施都摆出来,由业主委员会投票决定!不是谁都能进驻的,如果业委会否认的物业,应无条件更换。

物业既然是社会服务行业,也需要打响品牌,可又有多少物业拥有自己响当当的品牌呢?

2023-03-17

毕竟小区除了业主个人所有的房产部分以外,还有很多共有部分。整个小区的卫生保洁、共有部分以及设备设施的维护、小区的安保等等都需要有人来负责。从目前来看,除了物业公司以外,也基本没有什么能够来替代他们,并且提供相应的服务。虽然现在很多人在呼吁取消物业,但是取消物业之后,这些工作怎么解决,怎么落实。只要这个事情一天没解决,物业就必然需要。

即便我们法律规定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解聘选聘物业公司。但法律对于物业的解聘选聘要求条件还是相对较高,实践操作难度还是比较大。而有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有的甚至是站在物业公司一方,共同来侵害业主权益。前不久,某物业因被小区业主送“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的锦旗,最后反而决定退出小区。所以从现实来看,物业公司不仅堂而皇之的存在,而且还是相对比较牛的存在,对于业主也是比较强势。

2023-03-17

有利益集团,有关系网

2023-03-17

不知提问者用心何在?物业公司做的好坏,是否有存在的必要,老百姓心中有杆秤。物业管理服务是市场行为,老百姓如果普遍认为物业企业没有存在的必要,那么物业服务不会有生存的空间。只要市场有需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就有存在的必要。

物业服务行业不会因为某些人的抹黑和恶毒的攻击,而消失。物业服务行业只要顺应市场的需求,不断的改进,为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产品,它就有存在的空间和存在的必要。

物业服务企业给小区业主提供的是公共性的综合服务产品,涉及到千家万户,影响力可想而知。有部分业主不满意,有意见是正常的现象,说物业公司恶名昭彰的人应该是少数,业主可以对某些物业公司有看法,但是恶毒攻击某一行业就不太地道了。

正是由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共性,因此物业管理服务要让业主都满意是不可能的,也是做不到的。在小区里对一家物业服务企业的评价,是业主大会,是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因此,在评价物业服务企业好坏时,必须尊重小区大多数业主的意见,业主应该学会少数服从多数。

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解聘和选聘权利是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适合自己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那些不称职,不作为的物业企业自然会被市场所淘汰,优胜劣汰是市场法则。

总之,物业服务企业能堂而皇之的在小区存在,说明市场有需求,那些希望通过行政手段取消物业服务行业的人是痴心妄想。任何行业都有好的企业和害群之马,用恶名昭彰这样恶毒的字眼去评价整个行业,是错误的,是别有用心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2023-03-17

这就是城市社区发展不到位,业委会制度空挂,业委会哪天有村委会的样子了,物业就该退出历史了。

2023-03-17

建议国家制订业主委员会管理条例。国家基层组织对业委会进行管理和指导。办好小区内幼儿养老健身娱乐绿化保卫卫生等工作。小区内的管理工作由业主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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