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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亲亲笔写给儿子遗嘱没有公证,但是已经签名按手印了,还会有效吗?

如果父亲亲笔写给儿子遗嘱没有公证,但是已经签名按手印了,还会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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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您好!

遗嘱有无效,与公证与否,不存在必然关系。

首先还是先做一个提示:对已经有的一份遗嘱做公证,远远不如重新订立一份公证遗嘱来的简单。所以,很多地方不会对遗嘱做公证。与其说“遗嘱公证”,不如改称“公证遗嘱”更合适一些。

题主提到的这种情况,应当是老人订立了一份“自书遗嘱”。那么,自书遗嘱有效性的判断依据都包括哪些?

以下就遗嘱有效性判定上的一些重点,做一个说明,希望给到题主一些提示:

四个通用标准

不区分遗嘱形式,适用于所有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公证、录音、口头遗嘱等。当然,《民法典》还追加了打印遗嘱,并将录音遗嘱修改为录音录像遗嘱)。

  •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父亲”这个角色来讲,在订立遗嘱阶段,必须思维、意识、精神正常。
  • 遗嘱中涉及到的财产,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例如,题主父亲将原本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全部指定给题主继承,这是无效的,至少涉及到部分无效。
  • 必须是遗嘱人个人的真实意愿。不能受到其他人的诱导、胁迫。
  • 必须保留“必要份额”。如果继承人中有“双无”(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必须要在其遗产中为其留下必要份额。

以上四个通用标准中,前三项,最好需要有证据证明,随后阐述。

自书遗嘱的要求

题主提到“签名按手印”,这是要求之一。总体下来,有如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 人、财是否准确清晰。例如,遗嘱人、继承人的姓名、身份信息;财产凭证信息等。能够确保人、财具有唯一指向性,不会产生歧义。
  • 分配意愿是否表达清晰。例如,“位于xx、本人名下的房产(房产证号xx)中属于我的份额,由xx(本人儿子,身份证号xx)个人全部继承”。
  • 落款签名、日期要求。遗嘱人在末尾要签订好自己的名字,并注明订立年月日。注意,要细化到“日”。至于是否捺印,不强制要求。

关于自书遗嘱,还有一个要求:全文必须要由本人书写,遗嘱中,不要出现任何其他人的笔迹。

证据要求

不强制要求有证据。

但是,采集证据,是为了避免未来产生纠纷的必要手段。

一份遗嘱,如果不被产生质疑,例如,谁知道这份遗嘱是不是遗嘱人自己写的?谁知道当时有没有逼着写的?……就需要有订立过程的证据。

对于自书遗嘱而言,从证据角度,主要包括如下几类:

  • 民事行为能力证明。用来证明遗嘱人当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比较好的,是医学鉴定或者司法鉴定报告。
  • 人证。自书遗嘱不强制有见证人要求。但是,如果有人证(两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能够对遗嘱有效性判定起到非常大的保障作用。
  • 视听资料。主要指的,就是把订立全过程完整、不间断的录音录像。
  • 书证。例如,题主父亲在订立遗嘱阶段的笔迹样本、人财凭证复印件并签名等。
  • 其他能够证明此份遗嘱确实是遗嘱人本人订立、本人真实意思的证据。

有些人可能会说:订立个遗嘱还这么麻烦?其实,麻烦不是自找的,是别人找的——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产生质疑,靠的就是这份遗嘱订立的证据。

还有人说了:谁质疑、谁举证。你找不出这份遗嘱是假的证据,遗嘱就是真的——涉及到“遗嘱”,恐怕不是这个概念。

在2018《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中:

23.遗嘱真实性举证证明责任承担的原则,鉴定不能情况下举证证明责任如何分配?

继承纠纷中,原则上应由持有遗嘱并主张遗嘱真实一方承担遗嘱真实性举证证明责任

在因无法提供足够的鉴定对比样本而导致遗嘱笔迹鉴定不能情况下,如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鉴定对比样本而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案情确定由该方承担不利后果。

请注意一下上面的粗体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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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如果父亲亲笔写给儿子遗嘱没有公证,但是已经签名按手印了,还会有效吗?

第一个问题,遗嘱不是要公证才有效。我们法律规定了好几种遗嘱形式,常见的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特殊情况下的口头遗嘱以及录音录像遗嘱则相对常见。按《继承法》规定,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这是遗嘱效力性规定。也就是说,当存在多份遗嘱的时候,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不以遗嘱订立时间先后来认定。不过明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最高法律效力规定。也就是说,这几种遗嘱虽然形式不同,但法律效力是一样。当存在多份遗嘱的时候,我们是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虽然公证遗嘱不再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我们还是建议尽量订立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因为有公证处及公证员的介入,在遗嘱的形式上一以及遗嘱的真实性上基本不会有争议。我们这样能够尽量避免出现有关遗嘱的争议性问题。

第二个问题,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父亲亲笔写的遗嘱,这种在形式上属于自书遗嘱。按法律规定,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所以只要形式上符合这个要求,那遗嘱便是有法律效力的。当然,这个前提是立遗嘱人不存在其他方面的问题,例如精神不正常等等。

父亲亲笔写给儿子的遗嘱,虽然没有公证,但是已经签名按手印了,遗嘱应该有效。因为从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之后,遗嘱不需要公证。

如果说父亲写给儿子的遗嘱无效的话,那就只有一种可能,遗嘱措辞有误,所以导致遗嘱无效。

那么究竟是什么情况下,会造成遗嘱无效呢?简单说两点:

一,比如说父亲有一套房子,只想给儿子,但是父亲除了儿子,还有一个闺女。那么父亲在写遗嘱的时候,不是说在自己百年之后名下某地某平房产归儿子一人所有,而是在遗嘱中说百年之后名下的某地某平的房子由儿子处置,就这“处置”儿子会导致儿子无法继承房产。如果其他子女也要分割父亲的房产,那么这个房子就要儿子和其他子女平分。

二,如果说父亲写遗嘱想把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给儿子一个人,但是老伴还在世,如果不经过老伴同意,那么这个遗嘱也无效。因为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百年后老伴首先有一半的继承权,然后才是老伴和儿子平分。

所以,在父亲给儿子写遗嘱的时候,就是自己亲手写,都不要盲目的写,应该先咨询律师,把自己的想法说清楚,然后让律师帮忙起草一份遗嘱,父亲再照着抄一遍,最后签名,按手印,这样写的遗嘱才保险。

遗嘱已经不需要公证了,只要措辞没问题,内容符合遗嘱的要求,有当事人的签名和手印,遗嘱就有效。

2023-03-09

两份遗嘱一套房,李家兄妹上公堂!话说桃源小区的李大爷自老伴去世后,一人独住!他会煮饭,身体也不错,因此进养老院的事,从不考虑……

儿女成双,女儿住附近的清江小区,百米之遥,常过来照料!什么洗衣服,买菜,打扫卫生之类全包啦……天长日久,老头便吐怨言:我这辈子只有女没有儿”!某天因琐事在电话上跟儿吵了一架,一怒之下他便让女儿带着去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办了个公证遗嘱,把那125㎡房子给了女子(因那房产证上写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又说女儿是唯一继承人),工作人员见材料齐全,也就给办啦,回家后女儿便把房产证全套资料拿了去……

这儿嘛住东门犁园小区,老爸有退休工资,又有妹妹照顾,他也就难得过来一趟……他原是国企下岗职工,开小吃店谋生的,近年领退休工资后,他便关门歇业,成天提个茶杯逗鹦鹉养画眉快活……

可人有旦夕祸福,这孝顺女去年雨后出门,一跤摔成骨折,这侍候老爸的事自然落到李老大身上……这李老大诡计多端,不出三个月竟哄老爸写了个遗嘱,签名摁指印把这价值一百多万的宝贝弄到了自己名下……

可李大爷呀毕竟是八十多岁的人了,犹如风中之烛,今年六月的晚上突发心梗……第二天上午李老大过来时,大爷早驾鹤西去……

处理完丧事,平分了抚恤金和存款,房子的事便提上议事日程,李老大急于过户,但翻箱倒柜找不着房产证,一打听,小妹电话里告诉他:“哥,别找啦,在我这儿!我服侍老爸多年,他早把房子公证给我啦……

说到钱财,这世上兄弟姊妹反目成仇的不在少数……于是只好对簿公堂……

判决书大意如下:①多份遗嘱,以最后一份为准,前面的失效;②多份遗嘱,公证遗嘱优先;③虽然此公证遗嘱有瑕疵(房是夫妻共同财产,非大爷专有),但根据二人侍奉老人的实情(女近10年,儿不足6月),老人把自己的份额遗赠女儿情实;④房子分割如下:李xx(女)得83%,李x(儿)得17%……李x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事后两“仇人”将房折价,李女支付李男250000元才将房过户到自己名下,一场闹剧总算落幕……

这种遗嘱从法律角度来讲是有效的,但是遗嘱的有效性,还跟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有关,就是其他家庭成员对于这份医嘱的认可程度,这点跟遗嘱是否能被顺利执行,密切相关。

当初我婆婆去世前几年,自己写了一份遗嘱,签字按手印,还找了她的弟弟作为见证人。婆婆去世后,儿女打开遗嘱,里面的财产分配非常清楚。因为感情纠葛,公公婆婆闹离婚长达十年,所以财产分配没有公公的份。婆婆的资金类资产,一分钱都没给公公,只明确两人的房产她有一半的权益,以后卖出后全部留给儿女。
婆婆去世的时候,公公已经老年痴呆好几年了,虽然大部分时间都是糊涂的,一旦清醒一点,就找儿女索要婆婆的钱和首饰。如果公公没有得老年痴呆,属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份遗嘱势必引起他的否认和质疑,就很难执行下去。

好在老公和他姐姐对婆婆的遗嘱没有任何分歧,所以在一个月内很快分配完毕。公公后来也被送到了养老院,用的就是婆婆去世后单位发的抚恤金。这笔意外收入,原本就是给配偶使用的,也算用得其所。

公证不是自书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特别是《民法典》颁布后,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都已经取消。

认定遗嘱是否有效,主要在于:订立人的行为能力、遗嘱的格式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标准、订立人是否自愿,这三方面结合判断。

亲笔写的遗嘱是自书遗嘱,没有规定一定要公证。自书遗嘱只要符合几个基本条件就是有效的遗嘱。1是内容合法,遗嘱只能处理属于立遗嘱人本人的财产。2是必须是自己亲笔所写。3是有亲笔签字。4是有明确的立遗嘱日期:年月日。这些条件缺一不可,缺任何一项遗嘱就不生效。

2023-03-09

我国继承法并没有强制规定,遗嘱一定需要公证,据你所讲,是自书遗嘱,受法律保护.

在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也就是将来的遗产进行处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是受法律保护的,若你父亲在起草该遗嘱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所处置的财产又是你父亲个人合法财产,那么他所起草的遗嘱就是有效的,至于是不是需要公证,这是个选择项不是一定强调就要进行公证才受法律保护的.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与遗赠继承,你爸爸这种情况,属于我国继承法遗嘱继承的范畴,是受法律保护的.但需要有几个注意事项,一所涉及的遗产,必须是你父亲自己的财产;二你父亲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没有受到协迫,也就是说充分行使自己对自己合法财产的四项权能的权利;三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留有一定的份额,若是这样,不进行公证是完全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

2023-03-09

遗嘱只要符合遗嘱的法定要件,没有公证也可以有效的。但是父亲以后改变主意了,又写了遗嘱,那后面一个遗嘱是有效的,前面一个遗嘱因此失效。以往,经过公证的遗嘱是不能撤销的,它的法律效力最高。但明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对遗嘱有了新的规定,对公证遗嘱没有规定不能撒销,只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023-03-09

你父亲的遗嘱没有公证是无效的,如果你们家族里没有与你有争夺遗产的,那就不要紧,有人争夺的话那就危险了,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你父亲的遗嘱不但要有签名按手印,最重要的是要经过公证才能有效,或者在你父亲立遗嘱的时候,要有三个邻居在场证明人签字立据,才能证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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