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问题详情

母亲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可是曾经签过协议断绝关系,子女能拒绝吗?

母亲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可是曾经签过协议断绝关系,子女能拒绝吗?
/uploads/question/20220307/hftgg0jswry.png
2023-03-04

依我之见:依法子女是不能拒绝父母支付‘’赡养费‘’的要求。

为什么父母与子女间已签署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协议,子女仍须履行赡养义务呢?

一,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有对子女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法律的该条规定了在家庭关系中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A,即父母生育了子女就必须依法从其出生至成年人(十八岁或能独立生活十六周岁)抚养和教育,供其吃穿健康成长,并让其在此期间依法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及其尽力让其接受其他教育(家庭管教丶职业教育、高中教育)。B,即子女成年后对年老体弱的父母在物质上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在精神上慰籍丶生活上照料尽最大努力让辛苦操劳一辈子的父母安度晚年。从上所述,法律以冷冰冰的语言陈述了人类延续几年的真理:父母必须养育子女,子女必须赡养父母。

二,那么,案例中所述母与子女之间己签署解除母子女关系的协议,是否解除母子女关系后子女仍须赡养母亲的义务呢?依我之见:答案是肯定的,解除父母与子女关系协议无效,子女仍须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理由如下:

A,从法律学的角度分析,参与社会生话的各个主体,基于所处的社会地位不同丶职责不同,法律规定了不同主体的权利,以及必须遵守的义务。为了社会整体的利益和正常和谐运转,对各参与主体法律规定‘’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子女赡养抚助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而非权利可以放弃,所以,从法理上那怕父母与子女签署了解除母子(女)关系,赡养母亲的义务仍须履行。

B,《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之间签署法律禁止性的协议和放弃应尽法律义务的协议无效。‘’子女有赡养抚助父母的义务‘’,而本案例中,如果子女以与母亲签署了解除母子女关系为由而拒绝赡养母亲,该解除母子女关系协议自始无效,因为该‘’协议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以‘’规避‘’应履行的法定赡养义务,所以,该解除母子女关系协议自开始就无效。

三,如果父母子女不履行上述法定义务,法律会如何对待呢?对于虐待丶遗弃丶出卖未成年子女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分别规定了‘’虐待罪丶遗弃罪‘’等罪名予以刑事制裁以强制每一个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看到这个话题,我就想到我奶奶跟我父母签的那份协议,“活不养,死不葬”这六个字是我记得最清楚的,我父母每每看到这六个字,就难受,我第一次看到这份奇怪协议不懂,问他们。父母听到掩面哭泣,别跟我谈什么天下无不是父母,那是你们没见过混账父母。具体内容是我大姑跟我讲得,我奶奶年轻时候看不起我妈妈娘家穷,不让她进门,我妈有自己心上人,我爸偏偏对她一见钟情,死活要娶我妈妈进门,我外公外婆又觉得我妈能找我爸这样的国企员工很有脸面,逼我妈妈嫁给我爸。跟我父母一起生活,天天制造矛盾,父母结婚后有了我大哥(1980年出生),因为我爸那时候被临时派到外地工作,我哥生病,我奶奶死活不让去医院,拿刀架自己脖子上面逼我妈不带孩子去医院,后来就因为这我哥不治身亡,过了几年有了我(1992年出生),我高烧不退,我妈要带我去医院,我奶奶又如法炮制,我妈不听直接送我去医院,我奶奶一看我妈敢不听她的,逼我爸妈离婚,我父母不同意,加上我二姑挑拨,她就让我父母给她两万块(1994年),说买断母子关系。然后就出了那份协议,才开始我爸不同意,因为真的没钱,也不想离婚,我奶奶就找了她的娘家人来做说客,在我奶奶不断咒骂声中我爸彻底寒心借钱凑了两万同意了,后来我奶奶拿着两万块去我二姑家养老,去了三年不到,我二姑家从土坯房变成楼房,因为给我二姑家做事不小心把手扎穿了,做不了事,我二姑就把她丢到我家门口,说养老就该儿子的事,凭啥她一个出嫁女儿管。然后一堆亲戚对我家道德绑架,我爸妈扛不住压力,无奈同意了,买了一间别人家平房,把我奶奶安顿到里面,从来不去见她,每个月给我大姑五十斤粮油,我大姑给她送饭一直到死,她一再恳求我父母去见她,我爸妈都不肯去见她最后一面,我爸说,见了她,对不起自己死去的孩子和活着的我和我妈。因为不喜欢儿媳妇,从来不管怀孕坐月子的儿媳,我妈怀孕坐月子生孩子,人家就打牌,玩,还害死自己亲孙子,这种老人没法让孩子心甘情愿给她养老。别说年纪大了该体谅,自作孽,不可活。

你不能拒绝。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很明显,虽然你和母亲签署过所谓的断绝关系协议,但明显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人的真实意愿。她随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你们签署这个协议时,应该不是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老人早就履行了她对你的抚养义务,所以你的赡养也是义务和责任,不能仅仅因为一纸无效协议就退卸掉你的责任。

如果你对此有异议不想履行义务,你的母亲可以上告民事法庭,先行调解。而调解只会就赡养费金额进行额度调解,而不会就赡养义务进行认定和调解。


2023-03-04

从法律上来说,拒绝不了!!!我一同事(也是很要好的朋友),他老婆家有二个姐姐一个弟弟(四姊妹)。3年前,他老丈人家拆迁,有动迁费用700多万(房产500多万,还有人头费)。老房子翻新时,他们三女婿都有出钱,小舅子结婚时,每人还被借了10万每人,说好了,拆迁不会亏他们的。结果,老俩口,钱一到手,全给了儿子,女儿们一个子都没给。大闹一场后,由社区出面,还了借的每人10万,其它再也不松口,并当场写下字据,不要女儿们养老,并要求她们都签字。社区干部不让签都不行。签字后,复印了帖在社区公告栏里(当时把我朋友气坏了,还和他小舅子打了一架,是我去派出所捞的人,所以才知道这些事)。到去年冬天,小舅子把钱败完了,带着老婆孩子跑了(听说还借了别人20万没还),丢下两个老人,现在租住在人家的煤球房里。社区上门作他们三个女儿的工作,又要让他们来负责,搞得一地鸡毛(我朋友有偷偷去看了两次,给了点钱,他老婆大骂他,并要和他离婚,自已净身出户,不怕和她父母打官司,搞得朋友年都没过好)。

2023-03-04

曾经签过协议断绝关系,可以拒绝赡养父母费,有协议可以不付赡养费,但是把你养大的费用算一下多少钱给你父母就可以了!难道你自己长大的吗?真是笑话,养个白莱也要种子和化肥,一根电线杆也要成本钢铁,水泥,石头,潢沙,人工费,不要吃,不要喝要多少费用去算一下多钱,父母把你养大不容易,把你生出从小养大,培养成家立业,连赡养费都不想付,你这个协议无用的,拒绝付赡养费也无用,法律规定子女必须赡养父母,从道德!法律通不过,不可以拒绝,拒绝无用!

2023-03-04

老人不要总是倚老卖老,动不动就拿断绝关系要挟子女,任何透支亲情的行为,最终都会害人害己,招致子女讨厌。自己做出选择时,考虑清楚,能否承受自己行为带来的后果。如果已经和子女断绝关系,即便给你钱,也没了亲情。

答案是:不能。理由如下:

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之前有很多人咨询过:有子女想和父母断绝关系的,也有父母想和子女断绝关系的,例如儿子经常在外面赌博,欠了巨额债务,又不孝顺老人,父母想要和这样的儿子断绝亲子关系等等。但是我国法律并不认可亲子关系的断绝,因此即使你们签了断绝关系的协议,在生活上也老死不相往来,但是这份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双方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终止。

法律上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除此之外《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因此,母亲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的行为于法有据,并无不当。

虽然不知道你与母亲之间断绝关系的原因何在,一时冲动?还是双方都有不对的地方?但是不管怎么说终究是母子,支付赡养费合法合理。

2023-03-04

1 断绝关系协议不受法律认可

断绝关系的合法行为只有“收养”,不过我国对收养行为要求不超过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 子女不能拒绝父母的赡养义务,除非有一下行为

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罪行,严重伤害子女健康的。比如,父母对子女的强奸、杀害、虐待、遗弃等。


所以,你只能对他尽赡养义务

2023-03-04

徐姓女,与前夫离了婚,留下一女孩。

接着嫁二夫,十年间,生下二子一女。因为生活贫,弃了夫,抛了子,跑到福建又嫁夫。

二十年后,三夫死,在三夫处没留下子女,夫死后,被三夫的儿子赶出门,无处居,生活无看落,只好返故居。

先到头夫女儿处,女儿四十岁,从未见过母,徐女在大女处任几天就住不下去。俆女又去找二夫,二夫不认妻,当初弃夫抛子气还在,连门也不让进。

二十年了,两儿子根本不识母,一个老女人怎么到他家,还口口声声称母亲,儿子当然不认,也不会付赡养费。后来政府做工作,儿子还是付了母亲的赡养费。

是生母,其母无依靠,无钱路,儿女必须赡养。

徐女晚年苦,丈夫子女看不起她,谁叫她当初弃夫抛子。

徐女晚年住在生产队的公房里,晚年多病无人探。后来女人死了,啥时死的,也无人知道。

女人啊,结婚后,有孩子,孩子是自己生命的未来,必须珍惜,必须抚养,莫为自身谋求好生活,抛子女。到老时,悔己晚矣。

2023-03-04

血缘关系是断绝不了的。父母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对于子女赡养父母,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不得拒绝。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同样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都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人都不得违背或拒绝。

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有一些原因引起父母子女之间闹矛盾,父母一气之下不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了,子女对父母的行为也颇为生气,明确表示也不养活老人了。于是双方并达成了一份所谓的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协议,以为这样可以一刀两断了。



岂不知这样做是违反法律的,该协议根据法律的规定是无效的。因此子女不得以签订过断绝关系的协议为由,而拒绝赡养自己的父母。

无论是父母做得对或者不对,他们都是生你养你的父母,在他们年老体弱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子女都应当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更可以说,养活老人是一种美德。

那种不养活老人的人,何德何能、何以颜面在社会上立足?

马上我国就进入老龄化社会了,因此孝敬老人、赡养老人,应当大力宣扬。让每一个人都自觉感觉到爱自己的父母,就像自己的父母爱自己一样。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12229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