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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丈夫和小叔子将上门的情夫打死,两人被判刑,如何看待?

女子丈夫和小叔子将上门的情夫打死,两人被判刑,如何看待?
2023-03-02

“你要不同意,我就把视频和图片发出去。”情夫与女子相识后,发生多次性关系。每当女子想要终止这段关系时,情夫就拿拍好的视频和图片作为威胁。女子内心也经过很多次挣扎,因为她还有十来岁的孩子,还有家人,丈夫。但丈夫也是很眼尖,通过生活的细节等推断出女子的不合理行为。


女子可是被吓得不轻,又想和情夫终止这段畸形的关系。情夫却说:“要不还8400恋爱费,要么就和他私奔,还有就是把女子家人都弄死。”为让女子尽快做决定,还将女子上床的视频和图片发给女子表姐。女子最终选择还钱终止关系,但情夫却说钱太少,这次还五万。最终女子忍无可忍,和丈夫去派出所报案。结果情夫依然没有放弃威胁,女子就说等孩子长大,四年后跟他走。


结果情夫依然没有放弃,并且找上女子的家,不断挑衅女子的丈夫。最后丈夫和小叔子一合计将情夫杀死。二审丈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小叔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事情的源头还在于男人惯用的方法,也就是裸照和视频来威胁。就和一些女性或者男性和网友进行网上聊天后,有些不法分子喜欢拿视频和图片进行威胁。这些的人群是空虚寂寞,但也只是在网上,在被威胁后就只能要么被敲诈,要么被迫提供一些服务。还有当时的校园贷,也是通过照片的性质作为威胁。有些偿还不了的,甚至提供一些服务,以此慢慢的还钱。只能说被威胁后,一定不能害怕,大不了鱼死网破,谁怕谁。但女的大多脸皮薄,更害怕被人用有色眼镜看,因此才更害怕事情败露。


其次是留守妇女问题,丈夫常年在外,再加上夫妻有孩子后,两个人重心转移到孩子身上,难免夫妻生活出现问题。尤其是三四十女人,是有需求的。不能老干涸着,需要滋润。但留守妇女问题,导致有些妇女要么只能忍着,要么就是会找个情夫。




自古奸情出人命,尤其是这个女子找情夫的时候,应该找个同样有家庭的,大不了大家鱼死网破。最怕就是找个什么都没有的,因此对方根本不怕。还有丈夫也是极其不容易,因为这事闹得去监狱。这女子在外面能够安生么,我想也是非常困难的。另外这个女子一个人看孩子,挣钱等都落在她一个人的头上。只能说咎由自取,自作自受。

事发在宿州,女子唐某某,长得还可以,人却有风流。其夫外出走,去挣老人头。她不耐寂寞,就被石某勾,甘愿情人做,又将馈赠收。先后近一万,经常玩偷偷。

二零一九初,丈夫回家走,发现妻子变,有点不对头。一番讯问后,妻子说原由。指天又发誓,要与石分手。还把电话打,告之于石某。石某不同意,给出三条路。

一是把钱还,二是私奔走,三是惹急我,杀绝人不留。夫妻听罢后,吓得俩发抖。微退八千四,石要五万收,还将裸照发,逼迫唐某就。丈夫石某某,顿时怒不休。

一日石某某,更是如泼猴,约见张某某,提出作决斗,遭到张某否,就称上门走。张某遂呼弟,防护家中候。好个石某某,色胆包天牛,还真准时到,自把罗网投。

石某一踏脚,兄弟俩棍揪,关上门打狗,石某没法溜,掏出刀来刺,双方成互殴。人人都受伤,石某难两斗,最终被打死,阴曹地府留。张氏兄弟俩,逮捕牢中囚。

不久法院审,故意性命谋,有期徒刑判,兄弟两人收,兄长十三载,老弟七年有。两人不服判,正当防卫投,二审重研究,正当防卫否。不该断其路,关起门打狗。各减刑两年,锤落把庭休。

此事依我看,双方全咎由。石某死得好,他是一毒瘤,不作不会死,一作性命丢。张氏兄弟俩,处理欠思谋。虽然后患绝,却自栽跟头,双双牢中囚,失去了自由。唯独唐某某,从此再无忧。不知是高兴,还是心内疚,但是有一点,绝不敢再偷。奸情出人命,古语说得透。男女要守道,千万莫风流。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2023-03-02

女子丈夫和小叔子将上门的情夫打死,两人被判刑。这件事发生在安徽宿州市的一宗刑事案件。事件的起因是婚外情引起的。那从就2018年6月份说起吧。




唐某某因其丈夫去外地打工,夫妻两地分居,唐某某独守空房很是寂寞,就上网认识了石某某,并约见面,一来二往就如胶似漆了。唐某某趁丈夫不在家,频繁与石某某在外开房,双方玩得太疯狂,无法收手之意!唐某某这时候害怕东窗事发,被丈夫察觉有异,想抽身退出。而石某某不同意,非要唐某某跟他在一起过两人世界不可,唐某某不同意,坚决离开。石某某大怒,威胁唐某某说“要把视频和图片”发给她表姐看。唐某某很害怕,每日提心掉胆。石某某还要求唐某某,终止关系可以。必须拿出8400块恋爱费,要么与其私奔,要么将唐某某全家杀死。唐某某拿出8400块给石某某(情夫),石某某又说还不够,拿出5万块就不找她了。唐某某并未把5万块给石某某,石某某扬言去她家闹事。




2019年1月21日,唐某某害怕石某某到家里挑衅,就和丈夫张某志商量这件事,丈夫说必须去派出所报警,石某某知道后不但不收敛,于1月23日晚提一把刀亲自到唐某某家去威胁张某志,无法调和情况下双方大打出手。石某某刺伤了唐某某的11岁孩子。为了自卫,唐某某丈夫张某志与小叔子张某恩联手杀死了石某某。




经过一审二审,张某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如果唐某某不引狼入室,不上网认识石某某,石某某就不会上门闹事了。唐某某的丈夫和小叔子也不会进监狱服刑。

2023-03-02

近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一起案件的二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张某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他的弟弟张某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案件大致经过

这起案件要从2018年6月份说起,当时张某志在外地打工,和妻子小美(化名)常年分居两地,可能是过于空虚寂寞,死者石某走进了小美的生活。

两人之间迅速升温,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情到深处之时,有家有室的石某坦言想带小美私奔,去过属于他们两人的生活。小美还算理智,考虑到家庭以及11岁的儿子,她拒绝了石某。

压力把小美压得喘不过气来,她提出了分手,石某自然是不答应的,还有两人发生关系时拍下的照片和视频当做威胁,想要逼迫小美就范。

见小美态度坚决,石某就给小美提了三种选择:1、还给他两人在一起时花费的8400元。2、跟他私奔。3、把小美家人全部杀死。

小美自然选择第一种,很快就把8400元转给了石某,想要尽快结束这段婚外情。可是石某并不满足,在收到钱之后没多久,他再次向小美索要5万元分手费,这次小美没有答应。

而此时,小美的丈夫张某志也已知道妻子出轨的事情,并且知道了石某其人。两夫妻于2019年1月21日,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遭到石某的敲诈勒索以及辱骂威胁。

因为能提供的证据有限,报警之事不了了之。可是报警这个举动,就激怒了石某,报警之后2天,1月23日晚间,石某提刀直接来到小美和张某志的家中,想要“讨个说法”。

小美在得到石某要来家中的消息之后,第一时间通知了小叔子张某恩,就这样,当天晚上,前来要说法的石某和张氏兄弟发生争吵,后来演变成肢体冲突。

在双方冲突中,石某非但对张氏兄弟攻击外,甚至还持刀砍伤无辜儿童,这样的行为彻底激怒了张氏兄弟。眼看形势不对,石某想要逃离,被张氏兄弟持利器刺伤头面部和肢体,因颅脑损伤合并大出血导致死亡。

为何两次庭审都没有认定正当防卫

张某志、张某恩在一审和二审的时候都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是都没有被法院采纳,两次都坚持认为两人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

法院之所以这样认定,可能是考虑到石某欲要逃离的时候,两兄弟穷追不舍,从主观意愿上是想要把石某置于死地的。

可是面对石某这样的人,谁又能真正做到把握好情绪,掌握好度?

先不说石某和小美之间出轨的事情,但就石某和小美之间的协议,就能看出是否缺乏契约精神。在小美支付了8400元的费用之后,石某依然纠缠不清,继续勒索5万元。

大概率可以猜到,如果石某拿到这5万元之后,还会有下一次勒索、下下次。因为在此之前,石某就曾将自己和小美的床照发给过小美的姐姐,意图对小美施压。

除了缺乏契约精神,石某看起来哪里像个偷情之人,他的行为让不知外情的人觉得他才是原配,张某志才是偷情的那个人。

提刀去原配家要说法,说出来都让人吃惊。更何况在冲突过程中还有伤及儿童的行为,从开始到中途,石某的表现都像一个恶霸,只不过结果是他没有预料到的。

正当防卫的认定比较复杂,牵扯到很多方面的因素。本案中张某志、张某恩是提前得到消息,并且提前做好了应对准备,且双方之间的冲突用互殴更为贴切,这可能是法院对二人行为不予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原因。

前段时间网上热议的另外一个案件也是类似的情况:河南一个村支书被村民实名举报,他的儿子半夜带人来到村民家门外,村民父子二人在院内持械防备,后来在冲突中将村支书儿子打死,父子二人的行为也未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小美之过

石某因为步步紧逼、持刀上门丢了性命,张氏兄弟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有因有果。

造成这样结果的当事人之一小美,应该在余下的日子里受到良心的谴责,接受道德的谴责,以及做出深深的反思。

出轨之事,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小美在被判丈夫、被判家庭的时候,她可能没想到局势会发展到后来这样子,已经超出了她的掌控。

在她和石某偷情之时,她放任石某拍摄照片和视频,这为石某后来以此当做要挟的“证据”。我不认为石某是偷拍,我更相信小美在整个过程中默认了石某的行为,实际上从那时候开始,小美就在搬起一块石头,只是那时候她不知道这块石头最终会砸向谁的脚而已。

丈夫在外务工,挣钱养家,自己在家的任务是照顾好家庭,为丈夫分担压力。可她却利用丈夫不在身边的“便利”,和石某享鱼水之欢,忘记了自己是为人妻、为人母的角色。

遇到一个拿得起放得下之人倒也罢了,偏偏遇到像石某这样偏激、占有欲和控制欲都超强的人,一步步把几人的命运推向深渊。

一步错,步步错,成年人在做每一件事之前,都要审时度势,考虑好可能发生的后果。切忌只图一时欢愉,最后变得无法收拾。

2023-03-02

法院认为不属于正当防卫的原因如下:

法院认为,张某志、张某恩阻拦欲从大门逃离、放弃不法侵害的被害人,后被害人掏出刀实施砍击,双方互砍,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张某志、张某恩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从张某志、张某恩使用的作案工具、打击部位、力度及造成的后果看,张某志、张某恩主观上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砍击、殴打被害人的行为,二上诉人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简单看了媒体报道,这算是一起奸情引发的命案。

张某志老婆阿美与石某于2018年6月认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石某要求阿美私奔,但阿美考虑到自己的家庭而拒绝,也想要断了跟石某的关系。但反而遭到石某的威胁和敲诈。阿美无奈答应石某,孩子长大再私奔,双方达成“四年之约”。2019年1月23日晚上7点多,石某打电话让张某志出去“说事”,张某志不同意,石某于是便上门。后面便发生了这起命案。

正当防卫的认定向来都不是容易的事情。特别是这起案件,因为石某与阿美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后面实施威胁敲诈,再是携带刀具上门。石某因为在道德上没能得到好的评价,再加上携带刀具上门, 不管法律怎么样,情理就不会站在他这边。但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这个肯定还是要根据我们法律规定去认定。

正当防卫有一个条件,那便是要求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来看,石某上门两人“叨叨了几句”,张某志持锨杠朝石某的腿抽了一下,锨杠当时就断了。这个说明张某志是先动手的一方。这个就比较麻烦了,一般来说,谁先动手,谁就有可能属于不法侵害。另一个,张某志、张某恩阻拦欲从大门逃离、放弃不法侵害的被害人。石某准备逃走离开,也就是说,即便石某实施了不法侵害,但这也是想结束不法侵害或中止不法侵害。张某志等人阻拦下来,双方再次发生打架。从这个情节来看,张某的行为确实也很难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起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发回重审二审,但都没有认定属于正当防卫。想必想要认定对方属于正当防卫,证据上存在不足。

我说了算的话,当庭无罪释放,每人奖励一万元的垃圾清理费,还活着的这个女人判五年有期徒刑,罚款三万元,一万给垃垃生产厂家,给他们自己填埋垃圾……

2023-03-02

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前天我在头条上也看到一个新闻,应该是四川的一女子吧,在网上和东北的一个男子聊天,结果俩人聊出了感情,并在网上确定了情侣关系,但是这女子是有家室的人,她怕事情败露,所以想中断这种见不得光的关系,后来也是男的不同意,非要让女子去找他,两个人见上一面,他也就死心了,后来这女的就去东北了,见面的结果可想而知,男的接到她先吃饭,后开房,女子在那里两天后,就摊牌了,要走要结束这段感情,可男的又反悔了,不愿意让女子走,就这样又拖了一天,男子还是不放手并且打了那女子,女子无奈就给自己的老公打电话,说明了事情原委,让老公去接她,她老公在电话里说一句很经典的话:先顺从他的意思,以免受伤害。呵呵吧,后来女子就报了警,但她老公最终也没去接她,所以啊有的女子不但做人没底线,看人更是走了眼,好好的家庭就这样说散就散了,丢人现眼不?

2023-03-02

判刑是正常的,不判刑这个社会才不正常。

无论在任何社会、任何情况下,公民都有遵守社会规则和法律的义务。丈夫和小叔子将女子的情夫打死,如果不需要负责任的话,那就属于法律承认了私刑的合法性。这也将会动摇现代社会的秩序根基。

2023-03-02

那也是该死,一个无德的人渣留着也是作,所以不打他又打打谁?想风流也别上人家去,即然敢去那就命不保,不作就不会死也。

女子丈夫和小叔子将上门的情妇打死两人被判刑,如何看待?这是一个刑事案件。女子丈夫和小叔子将上门的情妇打死,按照我国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肯定要立案侦查。查清楚女子的丈夫和小舅子是如何杀死这个女子情夫的?首先要查清他们的作案动机是故意杀人罪或者伤害致死罪。这情况就复杂了,如果查清楚故意杀人罪的,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是要判死刑,无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个性质就严重了,而且是两个人合伙作案。如果这个男的上门儿是为了强奸这个女的,在强奸当中女子的丈夫和小舅子将这个男子打死的话,那就属于正当防卫过当。从现在这个案件看,这个女子的丈夫发现自己的老婆和别人偷情,把自己的小舅子约来以后两个人合谋要教训这个情夫有可能,女子丈夫让女子你这个情夫上门,他们二人合伙将这个情妇打死了。也可能双方在打斗中,女子丈夫二打情夫一人,情夫肯定处于下风结果被打死,就是典型的故意杀人罪或者是故意伤害罪。现在我们只能猜。情况我们也不了解,必须有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公诉人民法院判决为准。如何看待这个问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女子的丈夫和小舅子把情夫杀害了。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死,这种行为都触犯了法律,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女子和这个 被打死的人有通奸行为,这是两个互相愿意的,构不成什么罪,是作风和道德问,没有违背妇女的意志,如果违背妇女意志就变成了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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