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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前法官会不会已经预判?

庭审前法官会不会已经预判?
2023-02-27

庭审前法官会不会已经预判?

庭审前法官肯定做了“功课”。仔细地研究了案卷,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以及相应证据已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时亦对被告的“答辩状”和被告所提供的证据亦有所了解。综合分析后,自然而然地形成了对案件的“预判”。

记得有一次,一位靓丽的中年妇女来法庭立案,要求离婚。立案后,我与她作了简短的交谈。她说去广东打工多年未归,且在家时老公“死懒好吃”、“好逸恶劳”,从来不务正业,经常彻夜赌博不归。家庭负担全靠她自己承担。在如此情况下她才背井离乡外出打工。而且老公至今没有任何改变。

通过一番聊天后,我凝视着眼前这位漂亮且保养甚好的女士,隐隐约约地感觉这位女士离婚坚定的决心。此桩婚姻似乎难以拯救(预判也)!

庭审后,整个案件如同先前所料。本案被告确属“好逸恶劳”之辈,生活无奈且沮丧!没有半点上进之心。而原告离婚的决心坚如磐石!被告虽说并非愿意离婚,法庭多次调和无果。最后,被告无奈之下自愿同意离婚,他已经意识到与妻子的距离甚远,无力回天矣!

一般来说,庭审前的“阅卷”,对于整个案件最终结果的预判有较大的准确性。当然亦有例外的情况。

据我办理案件的经验,绝大多数情况下,不会。

原因如下:

一、大多数法官在庭审前都没有时间仔细地阅卷(小地方还好,北上广一线城市的案件太多了),最多大致了解下案情,更别说预判了。

二、庭审的意义在于通过举证质证、相互发问等方式查清事情,法官通过开庭时对双方表述的观察、对疑点的提问,一点一点地厘清事实,毕竟现场即时的反应一般是很难做假的。如果案件仅仅根据书面材料就能得出结论,也就没有开庭的意义了。

三、最后就是法官的职业和专业素养了。前面的回答有人说,法官判了那么多案件肯定心里有数了。我想说的是,法律人最清楚每个案件都不可能一模一样,多多少少都会存在一些差异,所以在庭审前作预判也不太专业。

一个有经验的法官,在庭审之前对案件的大致处理情况是心里有数的。

就拿刑事案件来说吧。法官看到检察院的起诉书以后,对定罪量刑的各种因素已经一目了然,根据有关法条应该如何判决应该是清楚的。

这种预判就是知识和经验的积累。

就像一个有经验的老农,对自己田地里的产量能有多少是有数的;就像一个从教多年的老师,对自己班级的学生考试成绩如何的预测不会有大的差错;就像一个谙熟经营之道的商人,对某项生意是否营利有个预期的估计。

如果一个法官对案件一点数也没有,那么这个法官很可能就是一个新手,或者是一个无所用心、得过且过的人。

当然,法庭的最终判决应该根据庭审质证后的证据所证明了的事实,应当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毫无异议的。

因为,检察院的指控也不能排除有错误;在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可能提供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

2023-02-27

这个自然是有可能。毕竟不管是法官,还是我们当事人,都可以根据事实情况,根据证据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评估案件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争议事项。

我自己就遇到好几种情况。虽然比较少见,但是当庭宣判的案件也碰到。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当庭宣判都有遇到过。对于当庭宣判,特别是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当庭宣判,当庭出具判决书。这种情况法官没有预判是不可能。有的时候,说法官庭前已经写好判决书都不为过。这也是为什么当庭宣判的案件较少的原因。

有的案件,法官虽然没有当庭宣判,但法官在庭前已经看过原告的起诉状及证据,看过被告的答辩状和证据,也会对案件的事实问题有个大致的判断。庭审中,法官主要就是围绕着自己认为存在的问题进行询问,以及归纳相应的争议焦点。

还有的案件,法官在开庭前其实都未必有看过案件。法院人少案多是不争的事实。有的法官一年要审理几百个案件。一年的工作日,要完成几百个案件的开庭、审理报告、写判决书等工作,想想就知道有多么困难。所以有的法官在开庭前都未必看过案件。当然,法官有经验,也有专业,即便当庭再看,对于不是很复杂的案件,基本也没有问题。这种情况就不存在预判。

2023-02-27

大多数情况下,法官在庭审之前阅读案件卷宗,熟悉案情,心中都会案件有一个大致的预判的。

具体来说,在我国,分别存在民事、刑事、行政三类案件,不同性质的案件,是有差别的。


一、民事案件。这是我国法院审理最多、最常见的案件。

作为一个专门审理民事案件的法官,通常在案件开庭前,会先熟悉一下案情。

他们拿到案件卷宗时,一般是先看原告人的起诉书,重点看其诉讼请求,然后结合原、被告双方的证据,粗略分析,心中对本案便有了大致预判。

同时,对本案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庭审时提问提纲等,心中也都有了轮廓,特别是庭审发问,绝对不是无的放矢。


二、刑事案件。

对于刑事案件,绝大多数都是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自诉案件很少,几乎可以忽略。),作为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庭审之前花在熟悉案情情况,阅读案件卷宗上的时间、精力,可能比后面庭审,制作判决书等上面都多。

案件分到手后,首先是阅读案件卷宗,看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具体罪名,然后是看证据,被告人供述、辩解等,这样一下来,心中对全案的预判也自然而然地形成了。

除非庭审时辩护人提出了新的证据,或者提出了合法的、有效的,其没想到的新观点等,一般很难改变法官心中早先形成的预判。


三、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案件,俗称“民告官”,是公民或者法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不服,依法提起的诉讼。

法官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之前也得熟悉案情、阅读案件卷宗。重点是看被告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自由裁量是否适当等。

一通下来,心中同样会对整个案情形成一个预判。

如果庭审时没有其他意外情况出现,一般这种预判就会变成正式判决。


总的来说,无论是哪一种案件,庭审之前,法官心中会形成预判,这种情况是不可避免的。

但同时,这也是必须的,否则,如果庭审之前,法官心中无数,便可能无法主导庭审,无的放矢。

那恳定,干了那么多年的法官,一宗案子一看卷宗,看完心中大致有个判断,违反第几章第几款,适合用哪部法,心中恳定有个预判,但实际庭审中对方律师的狡辩,再加上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关系”。例如一个老生意人,一件商品,根据进货成本,运费,品相,质量,当时的价格,心中就已明白,这货能卖个什么价,平均下来能赚多少钱?心中恳定有个预判。

2023-02-27

这就是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的本质区别。试想一下,主审法官在庭审之前心中就有预判了,那么,显然是降低了庭审调查和法庭辩论的重要性。因为每个人对一件事情的认知和判断多多少少都会有一个先入为主的感性认知,并且这个认知有时候是非理性的,也是轻易很难改变的。法官作为一个生活在现实生活当中的活生生的自然人,也逃不过这个规律。那么,这种先入为主的预判对后面的判决结果必将产生致命性的影响。水平高一些,经验多一些的法官,可能会及时调整这种预判的想法,判决的结果准确性会更高一些。而业务水平低一些,经验少一些的法官,判决结果的准确性偏差就会大一些。

个人认为,要想充分保障法庭判决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就应该采取法官事先不接触卷宗,完全在法庭的庭审阶段充分地听取原被告双方各自的陈述,以裁判员的身份审查双方证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以此来判断案件事实和定案依据,然后再依据相关的法律和法条做出最后的判决。这样,才能够确保最后的判决结果更加的公平公正。

2023-02-27

负责任的说,大多数省会城市,一线城市,基层法院的普通案件的主审法官,开庭前不会看卷超过十分钟,大多数案卷干脆不会看,所以你说他能有预判,可能性不大,即使有预判,也不会影响最终结论。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些城市案件量大,每个法官每年需要审结一百到两百件案子,多的甚至超过两百件。你说他在庭前能有功夫搞预判嘛

一个法官水平高不高,看两点,1归纳争议焦点是否准确,2法庭询问是否到位。要说法官对案情有判断,多半是法庭询问结束之后,有经验的法官就知道该怎么判,复杂案件,可能也要回去研究再决定。

2023-02-27

我看了一部分人的回答,我也参加过几次诉讼,我一直以为通过庭审,最后会经过几个法官的和义才能出判决书的,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的。

2023-02-27

我们团队最近接连开了几个案件,我认为法官庭审前越来越不会有预判了。

我们上周一个在中院的上诉案件,开庭的时间是下午3点,到了时间后,上面的一个案件还没有结束,等到3点半才进入法庭。

合议庭三个人就来了一个主审法官,开门见山地说:其他两名合议庭成员都有案件开庭来不了,你们是等呢?还是我们先把程序走完?

我们哪敢让等呀,再说了,本来这个案件的结果就是主审法官定呢,何必得罪法官呢?然后就完全按照开庭程序进行了。

由于是上诉案件,除了新证据外,一审证据二审法院也不要了,只是在陈述完后,法庭调查阶段,法官每问到一个问题,都要双方说出有什么证据支持,因为法官说了:这个案件我开庭前没时间看卷,现在才到4月份,我已经结了130多个案件了,所以你们每说出自己的观点,就告诉我有什么证据支持,没有证据就别说,免得耽误大家时间。

可见现在法官,特别是基层和中院的法官,由于案件太多,几乎没有时间在庭前研究案件,因此都是根据庭审情况,利用自己在审理同类中积累的经验,总结双方争议焦点,查清案件的事实。

我反而喜欢这样的审理案件的方式,有啥问题拿出证据说事,让法官当庭听个明白,别先入为主,或者受到法官助理汇报的影响。

当庭把问题说透,反复了解证据材料,看能否证明各方的观点。比如开庭中,法官问:工程款到达什么条件,上诉人就可以提佣金了?

我们代表上诉人就说:工程款只要要回到公司的账上就可以提取佣金了,证据就是协议第五条。对方说工程款要汇到被上诉人个人卡上才能提取佣金。法官问:证据呢?对方说:口头说的。法官:那就是没证据?对方只能说:是,没有证据。

像这样每个问题审理到一方无话可说的地步,案件事实就非常清楚了,案件的结果也呼之欲出了。

所以,随着案件越来越多,法官庭审前几乎没时间看卷,咋可能形成预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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