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问题详情

结婚5年,离婚后获得5万元家务补偿。为何会成为热议?

结婚5年,离婚后获得5万元家务补偿。为何会成为热议?
2023-02-25

不结婚,也不生孩子,省着那五万,自己上班挣钱,何必找那气,以后,给100万也不生,傻子才生那,自己管孩子,最后,他老了,孩子还得管他?法律规定的呀!就不生,不麻烦。

2023-02-25

5年5万元家务补偿不够。请一个保姆每月4000元,她能够百分百全方位伺候全家生活吗?女人结婚后不要待在家里,要工作,有了孩子,要让男人会做家务会赚钱,让他体会到女人的艰辛

2023-02-25

为何成了热议?是因为看到这个令人既心酸,又悲伤之极的话题后,使人有一种欲哭无泪让人心疼的感觉。

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除了工作,还得洗衣做饭做家务的辛苦操劳,还有吃住睡的陪伴,最后落到个五万块钱家务补偿费被人扫地出门的下场。实在是不值!

更令人伤心的是;去时青春靓丽,黄花咋现。回时成了残花败柳。这么大的损失,岂能是钱所能补偿的?所以怎能不使人悲愤交加,伤心欲绝。所以引起人们的热议。

2023-02-25

?5万不错,有一些一分钱都没有 女人太难了,还是别轻易牺牲自己,你要做全职宝妈,除非你男人有足够的教养和素质

2023-02-25

看到这条消息,我的第一反应不是获得5万元家务补偿是不是太少?而是应不应该要这个家务补偿。

我只是就事论事,谈谈我的想法,不喜勿喷。

我认为之所以会成为热议话题,一是之前没有先例,大家都很想知道会怎么判决。二是有了这个判决,全职太太的工作就有了可以量化的司法标准。

那我为什么第一反应不是关注家务补偿金的多少,而是觉得家务补偿金的索赔欠考虑呢?

首先,两个人组成家庭,在感情没有破裂之前,在家务劳动的分工上,有的家庭是有明确分工的,有的家庭是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了一种默契。

如果是有明确分工的,就不能在离婚时以大部分家务活都是女方承担而以此向男方索赔。

如果没有明确分工,就是形成了一种默契。说明女方承担的大部分家务劳动即使非自愿,也是为了家庭稳定和谐而做出的让步。或者说,女方有更多的时间承担家务活。

如果对承担的家务活有怨言,觉得不应该是女方多承担,完全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沟通协商解决。而不应该是婚姻解体后作为赔偿条件提出来。这在感情上让人有些无法接受。

其次,两个在一起生活,家务活是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女方觉得承担了大部分家务活觉得委屈,为什么要在离婚后提出来,不知道这是不是导致两个人离婚的一个原因。

用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做比喻,这就好比一个男孩和女孩谈恋爱,分手时,男孩说,你把我送给你的礼物都还给我。

这样的男孩被称之为渣男。同样的,婚姻没结束的时候,不提家务补偿;离婚了,提出家务补偿,这在情理上说不通。

最后,说一下离婚五年获得5万元家务补偿,为何会成为热议?但凡能成为热议话题,一定有冲击人们固有思维的现象发生。我认为获得这5万元钱是个讽刺。许多人说5万元太少了,请一个保姆也不只这点钱。确实,提出这个家务补偿本身就是个讽刺。

2023-02-25

离婚获得的家务补偿,是对女性家庭关系和社会地位的一种羞辱。

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是对等的,就单纯的家务来说,没有人有能力,也没有人有权限,直接规定家务是由谁来负责。如果一家庭想当然的认为,家务就是一方应该做和必须做的事情,那么这样的婚姻关系本身就是不对等的,带有歧视或侮辱性质的婚姻关系,也属于家庭冷暴力的范畴,是一种潜在触犯法律的行为。

结婚5年之后,获得的5万家务补偿,没有法律依旧,也是不合法规定的。结婚后家庭的所有收入,家庭的所有资产分配,是属于两个人的,在一方没有重大违反原则的情况下,财产和债务是要对等平分的,不能因为无原则的就直接宣判一方所能拥有的财产和债务。

更多人看到这样的新闻,会直接愤怒,原因就在于,对等的婚姻关系,女人却被只看做是用来做家务的佣人,不光是佣人,还是低价高强度的血肉关系!

2023-02-25

陈先生与王女士于2010年相识、相恋,2015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陈小兵。双方婚后初期感情尚可,但2018年开始产生矛盾,并于2018年7月开始分居至今。自2018年11月后,陈小兵随王女士居住生活。

婚后王女士照顾孩子、料理家务,陈先生除了上班,其他家庭事务几乎不关心也不参与。考虑到王女士在抚育子女等方面负担了较多义务,法院判决陈先生给付王女士家务补偿款5万元。

离婚补偿的问题,《民法典》确有相应的规定。《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这个事情引发争议。恐怕是认为这个补偿金额太低。别的不说,请个保姆都要多少钱?5年的家务劳动,就是以保洁或保姆的费用来看,那都远远不止这个金额。这样一来,家庭妇女的家务劳动连保姆都比不上!当然,仅仅以这种经济比较来衡量,确实存在不合理。因为我们除了劳务补偿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制度,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制。这起离婚案件中,法院最后还判决双方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虽然女方从事家务活动,男方在外工作赚钱。但是按规定,男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我们这是在分割共同财产之后,男方再给女方的补偿。对于补偿,很多时候就是象征性的补偿。所以我们自然无法根据市场价值来估算女方劳务的经济价值,毕竟这种没有等同性。恰恰相反,女方为家庭承担的劳务及付出是远远超过市场价值。

为什么成为热议?5年啊,一年一万块!这是在警醒所有女人:家务付出不值得!婚姻不值得!放开单身生子的上户口限制,不结婚只生子就会成为潮流!

2023-02-25

这个案件最引起大家热议的地方在于大多数女性都认为5万元家务补偿太少了。

为什么会这么少,原因无非就是在大多数人眼里,家务并不是工作。

工作其实并没有具体的定义,但在大多数人看来,工作包含了一些来自外界的约束,即使是自由职业,也会附带自身的一套规范,比如规定何时何地以什么标准做什么等等。

但对于家庭主妇来说就不是这样了,因为家务劳动并不受外部设定的约束和监督,换句话说,家庭主妇是她自己的监工,也是她自己的审判官。

比如有的人对家务劳动会持比较宽松的态度,但有的人会定非常好的目标。

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则和标准,所以家务劳动很难像一般工作一样用金钱来衡量劳动价值。

这也就是许多女性不愿意做家庭主妇的原因,长时间连贯的劳动并不一定能得到认可,即使能得到一些物质奖励,也很难获得较高的幸福感。

这个事件更好的证明现在的生育率为什么越来越低,为什么现在年轻女性为什不愿结婚,女人放弃自己在事业,最终落的这样的结果,结婚生子还有什么意思……社会对女性要求太高:女人要得孝敬公婆、能干家务、能洗衣煮饭、陪孩子玩、教育孩子成长、辅导孩子学习、主要还的会挣钱,孩子得头痛脑热还得女人请假陪……稍有做不好就得被人指指点点!女人难做、结婚的女人更难做!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11868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