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问题详情

重庆儿童被狗咬死,当事人已和解,为啥网民反而很气愤?

重庆儿童被狗咬死,当事人已和解,为啥网民反而很气愤?
2023-02-13

家属谅解不能免除杀人的罪责。刑事判罪重要的是对受害人负责,警示、吓阻犯罪,而不是对家属负责。不重判不足以平民愤。

2023-02-13

4月22日清早,重庆市奉节县报国路小学一名二年级男生在上学途经夔门街道长岭村一乡村道路时,被一独居农户喂养的狗咬其颈部,经120抢救无效死亡。

狗主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奉节警方控制。目前犯罪嫌疑人同被害人家属已达成和解,犯罪嫌疑人家属赔偿死者父母55万元。死者家属表示,因为两家人都是同一个村子里的,所以在进行几次协商后,最终自己决定退一步。

赔偿及和解的问题,这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情。我们网友其实没必要很气愤,甚至反对当事人和解。毕竟当事人一旦达成和解,自然会放弃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当然,我们还是会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会在量刑的时候予以考虑。这与网友要求严惩犯罪嫌疑的主张自然是不相符的。

这个事情也凸显狗与人之间的矛盾。因为狗主人不规范不文明的养狗行为,频频发生宠物咬人伤人事件。特别是这些宠物主人的态度,总是认为“我的狗很乖”“我的狗不会咬人”等等为由,拒绝对宠物进行栓绳。所以现在只要发生宠物咬人伤人事件,特别是这种咬死人的事件,容易引发养狗人士与非养狗人士之间的争论和矛盾。重庆这起事件,即便当事人已经达成赔偿和解,但网友还是很气愤。

看到这个问题,我来说说我的看法,网民气愤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家长对自己生命的漠视。那是自己的孩子被狗给咬死了,换做是我,你杀我一个,我让你全家不得安宁!用生肉养狗,这是明显的故意杀人的嫌疑吗,这与孩子被咬致死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家长为什么不起诉狗主人故意杀人呢?孩子都被狗咬死了,害怕个狗主人做甚?山东人的血性就表现在这!可以孩子家长不是山东人!这是网民生气的原因。

2.五十五万块钱就把自己孩子的命给卖了,难道重庆人就那么不值钱吗?重庆人就那么贪钱吗?花着孩子的命钱,家长你安心吗?真的搞不懂孩子家长的价值观是什么?这也是网民愤慨的一个原因。

3.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以来不变的道理,虽然是狗杀人,但是狗和它的主人得偿命,偿命不是用钱就可以解决的,如果这样,杀人犯就不用枪毙了!这是网民愤慨的原因。

以上是我对问题的看法,欢迎网友们评论转发,点赞收藏!


气愤的是一条生命就这么没了,养狗人居然不判刑。这都能和解,那么是不是以后那些有钱人看谁不顺眼,就可以放狗咬人。反正赔钱就可以免责?



2023-02-13

这件事从头到尾就是个恶例,若有人别有用心,训练狗完成杀人,怎么辨别?怎么判?

2023-02-13

我也很气愤,非常气愤,跺脚的气愤。这是简单的争吵呢,还和解,这是有多不把生命当回事,无视生命,无视法律,你们以为过家家呢,良心难道不会痛么。

狗主人应该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的赔偿和解可以作为量刑因素来考量,但是不影响定罪。

如果饲养的狗狗平时比较温和,也没有伤人的“前科”,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致人重伤或死亡,可以定过失犯罪。但是重庆的这起儿童被狗咬死案中,狗主人养的是多条烈性犬,且有过伤人和伤害其他动物的“前科”,狗主人还通过喂食生肉来激发烈性犬的野性,又没有栓绳或圈养。狗主人对自己所养烈性犬对公共领域的不特定对象的危险是明知的,但仍然坚持散养,对伤人的结果持放任的态度,并且造成了儿童被活活咬死的人间惨剧,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狗主人积极赔偿达成民事和解,可以作为量刑的因素予以考虑,但是不能代替刑事责任。至于以命抵命,情感上可以理解,法律上则没有依据。

文明养犬,依法养犬,愿人与犬和谐共生!

2023-02-13

重庆儿童被狗咬死,当事人已和解,为啥网民反而很气愤?


不和解又能怎么办,孩子已经被咬去世,再怎么弄也不能让孩子活过来。对于生者来说,当然只能面对现实,与狗主人达成和解协议,由狗主人赔偿死者家属一些经济损失。

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养狗问题,总不能总是这样放任。因为,类似养狗,不仅在农村,在城市也经常出现狗无牵绳的问题。一旦将他人咬伤,当如何处理。那么,城市管理者和相关职能部门,有没有更好的、更加严厉的手段,让养狗走街串巷真正能够从公共利益出发,认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呢?


很多城市已经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如果连狗都管不好,就得好好反思一下自己是否合格、是否符合要求了。也希望有关方面在评定文明城市等荣誉时,能够把标准放得更高一些,把具体要求提得更明确一些,切实从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让市民做出更好的文明举动,而不是存在许多细节方面的不文明。

2023-02-13

喜欢狗,爱狗,这本身没有什么错,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

但是身为狗的主人,对狗做好管理才是最主要的,不管双方怎么和解,这件事情发生了,其影响和波及的范围很广,在我们的身边,狗的隐患还是无处不在的,比如说遛狗不栓绳,不给狗带嘴套,狗随地大小便等等,这些都是安全隐患。

据科学阐释:狗是灰狼的亚种,是狼的一个分支,被人类驯化,其实狗并不是人类的朋友,狗是群居动物,非常有领地意识,之所以它忠于主人,它会把它的主人当做“头狼”,任主人发号施令、摆布,可以说,狗的行为和习性,与主人的管教是分不开的,狗主人说狗不咬人,不用纤绳,那是因为它不敢咬主人,但是不敢保证它不会咬别的人类或者动物。

所以,令我们气愤的是,很多养狗人都管理不好自己的狗,不规范养狗,不文明养狗、不立规矩、没有严格的奖惩措施,那么这样的话给社会带来的隐患是非常大的,因为城市中人口密度太大啦,假如说狗主人遛狗不牵绳,万一狗兽性大发,伤及人类,那么后果不堪设想的。

2023-02-13

心中悲伤

眼望白云心悲伤,

独坐凉亭好凄凉;

万物都有恋情意,

唯我独自泪成行。


提问:重庆儿童被狗咬死,当事人已和解,为啥网民反而很气愤?

贤文:

无求到处人情好

不饮任他酒价高

知事少时烦恼少

识人多处是非多

首先我要声明,我没有看到和了解全面真相,我就不能乱发表言论。

关键是引起了网友们对此事有气愤的态度,不能怪人家很气愤,虽然说当事人已和解,究竟是失去了一个人的生命,也就是说一个祖国的花朵刚刚升起,被一条恶狗活活咬死,从良心上说话,孩子的父母接到哪么多钱又有何等悲伤,一个人的生命能用钱买得到吗?不可能买到人的生命,失去了永远回不来。


为什么众人气愤呢?现在的社会上,许多的人有钱有势,在家无活可干,只有养起狗来了。某些人养的狗还取了好名字,比爹爹妈妈还要亲,如果有人狠了一下,恨不得与他人拼命。

你发现几次,我骑车在公路上行走,突然横冲过来一匹恶狗,若不是我骑车时时小心,似乎将我的丢掉了。又一次,我在公路边干活,一小伙子骑车还带着孩子,突然一匹大黄狗横冲过去,车上两个人摔的失去了小孩子生命,大人严重受伤〈十几年前的事〉,大黄狗也撞死了,当时养狗户主要小伙子赔偿养狗的费用,众人一听,气愤纷纷的指责他,人家孩子的命没了,大人严重受伤,你的良心在哪里,公道的人不少,及时报警,才得到了解决。

我又发现有些人,孝敬父母不行,将狗当爹妈还要尊重。

呼吁:希望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散养狗户及不符合养狗的规划。严重杀掉野狗式的养的,给全体骑车开车、孩子们的安全感!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11619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