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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性行为,仅仅是道德问题吗?能否追究“出轨者”的法律责任?

婚外性行为,仅仅是道德问题吗?能否追究“出轨者”的法律责任?
2023-01-23

婚外性行为,是双方在自愿原则下,所发生的行为举止,他们互相都有贪图,男的贪色有了几个钱,偿新鲜换口味,女人用颜值和姿色做资本,讨得婚外男人欢心,图享受过不劳而获生活,俩个人臭味相投混在一起。



都瞒着自己的配偶,在外面发生婚外情,破坏双方夫妻感情,被对方配偶发现,弄得鸡犬不宁,有好多夫妻导致离婚。



这不仅失去道德良智,而且造成社会家庭不安定,我国法律暂时没有规定,婚外情犯什么罪,可判处什么刑,希望国家法律部门尽快出台,有关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严加惩处,以便社会和家庭安定。


2023-01-23

婚外性行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出轨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还真是道德问题,对于出轨者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虽然人们对于出轨者不齿,不屑,甚至还有些愤怒,可是就我国当前法律规定而言,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处罚规定。

婚外性行为,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还是还是破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

择一人,忠一生。这是很多人对于爱情和婚姻的美好憧憬,但是这样的憧憬在面对几十年岁月磨砺时,有时候就显得很苍白。

有时候是个人自己出了问题,有时候是另一半出了问题,还有时候是外部的诱惑太大。

不管因为什么,最终结果就是夫妻其中一人逾越了道德底线,背叛了另一半,背叛了家庭。

除非对另一半毫无感情,否则没有几个人可以接受感情或者肉体上的背叛,那种感觉就好像被最信任的人在背后狠狠捅了一刀一样。

因为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家庭破裂的事情比比皆是,甚至因为出轨发生刑事案件也不是什么新闻。

因为新鲜感或者其他欲望迈出那一步,往小了说就是夫妻两个人的事,往大了说可能牵扯到几个家庭。

如果因此激化矛盾,造成人员伤亡,则实实在在是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

并非所有“出轨者”都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正如文章开头所言,大部分出轨者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但是依然有小部分出轨者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相信很多人已经猜到,那就是破坏军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破坏军婚罪很容易理解:

假设甲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乙(无论已婚或者未婚)明知对方的身份,却依然与甲发生性行为(同居),甚至是结婚,那么乙则涉嫌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罪有个大前提,乙明知甲的身份。

假设乙不知甲的身份情况,或者甲故意隐瞒自己现役军人配偶的身份,则乙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法律之所以有破坏军婚罪,最主要就是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让现役军人可以安心服役。

这就是“出轨者”需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唯一情况。

其他情况

一般而言,说到出轨,双方应该是没有财物交易的,仅仅是出于精神或者肉体上的各取所需,然后走到一起。

但是如果牵扯到财物往来,虽然也是出轨,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第一种也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卖淫嫖娼行为,已婚一方出于某种目的,外出进行卖淫或者嫖娼行为,他/她也是出轨者。

这样的话,出轨者不仅仅只是道德问题,还是违法行为,因为卖淫嫖娼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治安拘留和罚款。

第二种情况就是重婚,“出轨者”自己在婚姻存续期间,和第三者不仅仅发生性行为,还与之结婚,则构成重婚罪。

这里所说的“结婚”,不一定非要办理结婚证,两人只要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以夫妻身份相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的,也同样构成重婚。

法律规定,犯重婚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特殊情况:如果“出轨者”在离婚诉讼期间与第三人发生性行为或者同居,则也可能构成重婚罪。

当今社会离婚率高居不下,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这其中的原因很多,不好描述具体原因。

所有人不仅仅要遵从法律规定,还应该时刻遵从道德伦理的约束,唯有这样,才能不犯错,不违法,不犯罪。

2023-01-23

婚内出轨,又叫婚内通奸,自古以来是犯法行为!因为现在就是违反婚姻法!既然违法,就是犯罪!就要受法律的制裁和处理!仅仅说是道德问题是错误言论!必须纠正!

2023-01-23

我要说大实话了,大家看完不要火大哈。

以我对身边人的观察,在如今这种社会环境下,无论男女对婚姻绝对忠诚的人少之又少。无可否认大环境的影响真的不太好。

虽然我是一个一直严防死守婚姻道德底线的人,甚至还有一点感情洁癖,可无奈身边不凡追求婚外情的朋友们,包括我最好的朋友和闺蜜。

一开始我也很不能理解她们,随着后来慢慢发现,身边的人几乎没有自始至终完全忠于婚姻的人。

很多人就算没有实质性的背叛,精神上也早已跃跃欲试。婚外情无疑是一件能够让人愉悦的事情,可它究竟还是毒药,不少人因此付出了惨烈的代价。

发现一个很不好的现象,显然很多人已经默认婚外情在如今这个社会,已经是一种合理的存在。

相信很多人已经看得太多了,只是道德教育的发展趋势对这种状态还没有包容,起码明面上是不可能包容的。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了。

我以前也不能接受身边的人都是这样的观念,也试着逃离这个圈子,可后来发现每一个圈子都是如此。甚至越是所谓上流的地方,人们就越是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

后来慢慢想通了,人家夫妻之间都不介怀,我有什么资格期望朋友们按照自己的道德意愿去行事为人?


2023-01-23

婚外性关系问题,作为一个文明社会,应该受伦理道德遣责,这点无容置疑,但也不宜作为一种常规法律责任去追究。一个社会的健康运行,伦理道德追求的是人们理想的最高境界,法律则规定不能触碰的最低底线。婚外性行为的本质是由我们人类这种动物的生物属性所决定的,是先天属性,而结婚是人类社会的后天属性。男女关系问题以前存在、现在存在、以后还会存在,发生的原因也多种多样。如果婚外性行为都要去追究法律责任,客观存在的巨大数量,这个国家的法院就不要干别的事了。

2023-01-23

婚外性行为要分清楚,除了道德问题,还有一种是防御性出轨,这是美国精神分析师布莱克曼提出的理论,就是妻子或者丈夫强势,对欺负伴侣,得不到尊重,被欺负一方为了找自信,不抑郁而出轨,还有的双方没有性生活,一方忍受不了身体本能而出轨。我在咨询中也有这样的案例,所以才特别认同。

个人觉得对这样的出轨要和一般出轨区别开来,区别对待,因为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2023-01-23

我的看法和楼主恰恰相反,不过请允许我发表我的看法,希望看到的友友不要喷哦[捂脸]

我个人认为婚外性行为别说法律责任了,现在连道德层面都谈不上了.在当下日新月异的时代,人的思想,观念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的原始天性慢慢都释放出来了,如果说婚外性行为是道德败坏,那大家知道在中国有多少无性婚姻吗?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配合性行为算不算道德问题?以前婚前同居是非法行为,而现在呢?堂而皇之!婚前性行为,未婚先孕的数不胜数,这种现象社会上已经见怪不怪了,调侃说找处女要去幼儿园了!

总之吧,在社会上法律是底线,其它的各人有各人的思想观念,好自为之吧!

2023-01-23

很遗憾,目前看婚外性行为,还真的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法律上无法追究其责任。

有人说:破坏军婚罪,就可以追究责任。什么是破坏军婚罪呢?是指明知是军人配偶,仍与之同居和结婚的行为。

可见破坏军婚罪有两个前提:一明知是军人配偶,如果是那种“one night stand”咋可能知道对方是军婚,另外对方一般也不会告诉自己的详细信息;二是明知道对方是军婚的情况下,仍与之同居和结婚的行为,婚外性行为还谈不上同居吧,因为我觉着题主所问的是偶尔的,或者就算长期和同一个人发生婚外性行为,但还到不了同居的地步。

现在离婚率居高不下,据说一些大城市的离婚率已经到了40%的地步了,而且据调查,农村有婚外情的人在15%左右,城市在12%左右,但我总觉着这个数据有点低估了,大家看看自己周围熟悉的人就知道比例是多少了。

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一些婚恋网站,甚至一个APP给大家的印象就是婚外交友网站,这都给了大家婚外性行为的机会。

更何况有那么一些大V、学者还鼓吹女性的身体就应该由女性支配,甚至认为一夫一妻是违反人性的,再让他们说下去,人们就和动物区别不大了。

家庭作为社会稳定的最小细胞,对社会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社会上多次爆出因为婚外性行为引发恶性刑事案件,所以对婚姻的忠诚是法律要求的,不过违反了婚姻忠诚的法律义务并不会导致受到惩罚,只能是离婚了事。

如何处理婚姻是一门学问,是一门艺术,毕竟两个不同的个体要生活在一起,需要的是磨合,迁就,互谅互让,而不是针锋相对,针尖对麦芒,又不是两个敌人。

所以,婚外性行为只能从道德层面进行谴责,法律管不上,也不应该管。

2023-01-23

婚外情原则上是道德问题。

我们只有达到重婚的标准,才会涉及刑事犯罪。

重婚罪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二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又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

简单说,一种是重复领取结婚证,另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随着技术发展,婚姻登记信息联网的情况下,正常的重复登记结婚一般难以实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则往往缺乏证据,不好认定。

这位网友好!对你所问简析如下,欢迎交流分享。


一,性是人们十分好奇,且久议不罢的“热点”。


二,凡人,只要身理,心理,性理发育正常,自成人始至更年期后均有欲望与性的“冲动”。


三,所问婚外性是品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有人有了婚外婚,社会,家人乃至配偶怎么看,怎么办……

我认为,双方无婚史或无配偶,自主自愿有性关系,从法的角度讲不涉及犯法。

到目前,法与规还没有禁止无配偶者不能性伴侶或性伙伴,这是(一)。


(二)是,一方有婚史有配偶,其配偶者不论男女与他(她)人发生性关系,经查证确实,玩“火”者,自然要受到法的问责,如是涉足军婚有可能构成涉嫌犯罪。

我们知道,道德,民法,刑法是规范人们生活的规矩,没了规矩一切岂不乱套。


由上:道德民法刑法各有侧重,指向和规矩。

抛开道德先不说,婚姻要持久,长青到老,我想一对夫妻都不想在婚内违法乃至犯罪,违法与犯罪都在一念之间,稍一头大把持不住,“刹车”不及时,有可能是犯法犯罪二罪并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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