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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第2天女方改口说男方强奸她,法律该怎么判刑?

如果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第2天女方改口说男方强奸她,法律该怎么判刑?
2023-01-05

题目中都说了,这对男女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男方并无胁迫之举,当然不能构成强奸犯罪!事实就是事实,女方再怎么说得天花乱坠,再怎么诬陷,仍然不能改变这种事实,黑的不会变成白的,笔者始终坚信这一点!

曾有这么一个案例。一个女的,老公出差在外,寂寞难耐的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男子,偷偷跑出去约会。谁曾想,一番云雨之后,老公突然打来电话,问她人在哪里。原来老公提前完成任务,于是就提前回家,本想给老婆一个意外之喜,可是回到家门口,发现钥匙没带,于是敲门,但是没人应声开门。

心虚的这个女子,赶紧穿衣回家,急匆匆回到家时,脸上的红润春意仍未消退。老公见势不妙,一番询问之后,女子为了给自己解围,说是被男网友强奸了,还自告奋勇带着老公去给自己出气。

男子带着女子赶至宾馆并报警,可是令人奇怪的是,这个所谓的“强奸犯”在作案之后不仅没有逃离现场,反而很悠闲自在地躺在床上。看到女子带着警察和老公过来,男网友面红耳赤,一脸尴尬之色。这个细节没有逃过办案人员的眼睛,经过耐心询问,女子终于承认自己为了应付老公的诘问,于是就遍了假话。听到这个结果后,男子气得脸红脖子粗的走了,而女子因为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

2023-01-05

长治中院审理过这样一起案例。

冯某和李某在陌陌上相识。第二天,冯某邀请李某到家里去,两人一起看恐怖电影,看电影过程中,冯某问起李某的三围。李某还让冯某去量她的腰围,一来二去,两人就在客厅沙发上发生了关系。

李某走后十多分钟,就给冯某发了信息,说她不同意发生关系,是冯某强奸她,要报警。冯某问她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解决,李某开口要两万元,冯某只愿意给一万,两人没谈拢,李某就报警说冯某强奸她。

一审法院审理的时候认为,两人见面只是为了认识一下,没有说要发生关系,冯某在事后聊天记录中也承认自己当时没控制住,说明发生关系已经违背了李某的意愿,冯某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冯某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冯某并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李某无法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李某也只是事后才说自己不愿意,而发生关系的时候并没有呼救,与常理不符。最终认定冯某无罪。

借这个案例,我们来说说如果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第2天女方改口说男方强奸她,法律该怎么判刑?

什么是强奸罪?

《刑法》的规定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对此,学理上的解释是,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因此,强奸罪的核心在于违背了妇女的意志,实际上就是性关系的发生没有经过妇女同意,这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

不过,仍然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

1、所谓的同意,是指在发生关系之时的同意,只要发生关系之时对方是不同意的,就可能构成强奸罪。

也就是说:

发生关系之前女方同意,但在发生关系之时不同意,行为人仍然可能构成强奸罪

举个例子:张三约了翠花去开房,翠花也同意和张三发生关系,但到了宾馆之后,张三提出不戴TT,翠花不同意,张三仍然强行和翠花发生关系。由于发生关系之时翠花是不同意的,因此,张三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发生关系之时同意,事后反悔说不同意,行为人不构成强奸罪

举个例子:翠花和张三开房发生关系之后,被翠花的老公发现了。翠花为了挽回婚姻,就说自己是被张三强奸的。由于发生关系之时翠花是自愿的,即便其事后反悔,张三也不构成强奸罪。

2、和有些妇女发生关系,即便对方同意,也构成强奸罪

比如说痴呆妇女或者精神病妇女,由于他们没有表达自己真实意愿的能力,因此,不论她们是否有同意的表示,行为人只要和她们发生了关系,都可能构成强奸罪。

再比如说,未满14周岁的幼女,由于她们不具有性处分能力,因此,她们同意的意思表示是无效的,因此,和幼女发生关系,即便她们是自愿的,行为人也可能构成强奸罪。

如何判断性关系的发生是否经过同意?

女性是否同意发生关系,她们的陈述本身自然是非常重要的依据,但由于是否同意只是主观内容,外人很难得知,因此,她们的陈述不能作为是否同意的唯一依据,否则很可能严重降低强奸罪的入罪门槛,与刑法的谦抑性不符。

要判断被害人是否同意,除了她们的陈述之外,还应当结合行为人的客观行为。这主要就是指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被害人陷入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的状态。

在这里,就有个很重要的问题了。构成强奸罪,不是要求行为人一定要使用暴力或者胁迫,这两种手段往往是让被害人不能反抗和不敢反抗。除此之外,在被害人不知反抗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系,也可能涉嫌强奸罪。

比如说,张三利用翠花喝醉酒(是不是张三将其灌醉,在所不问),与翠花发生性关系,就是趁翠花不知反抗,张三的行为涉嫌强奸罪。

控方要提出证据证明有强奸行为

这里还有个重要的问题需要说明,在刑事案件当中,控方承担举证责任。法院在认定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靠的是检察院提供的证据,如果检察院提供的证据无法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法院就不能认定一个人有罪。作为被告人,是完全没有义务自证清白的。但是,法律并不反对被告人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

因此,即便一个人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但如果检察院没有证据可以证明的话,法院也不可以作出有罪判决,这就是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之间的差距。

在强奸罪的场合,尤其是在封闭空间中,一对一的犯罪,往往可能出现被害人的陈述和被告人的供述相反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如果检察院没有证据,法院也只能作出无罪判决。

说到这里,题主的问题也就有答案了。

如果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第2天女方改口说男方强奸她,说明发生关系之时两人是自愿的,男方不构成强奸罪

2023-01-05

查清楚事实判呗,到底是自愿还是强奸,总有各种证据证明,因为强奸是刑事案件,疑罪从无,如果不能找到充分证据证明强奸的事实,就只有无罪释放呗!

具体参考某东案件,虽然这是在美国的案子,但最终处理结果还是有一定可借鉴性,女方咬得死紧,某东又是那边要收拾的对象(大概不是危言耸听,孟女士不也莫名被捕,国外营商环境真的太不友好了,还跟中国谈人权,我就呵呵了),结果还是放了出来,为啥?证据不好呗!


说回我们自己国家的法律。

强奸的定义是违背妇女意愿,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

也就是说,强奸是以违背妇女意愿为前提的,但如何判断是违背妇女意愿呢?毕竟,意愿这种东西,就是心里的一种想法,谁也不是女士们肚里的蛔虫,没办法完全掌握她们的内心世界。

这种情况下,就要以外部表现出来的形式,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也就是是否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暴力的手段好理解,也好取证,如果妇女身上有明显的伤痕,在排除其他原因(比如某些莫名其妙的癖好)的情况下,比较容易认定暴力存在,进而认定违背妇女意愿。

说人话就是,有伤痕就可能认定强奸,但还要进一步审查,伤痕到底怎么来的?事后自己造成的?还是事中正常造成的?属不属于迫使妇女违背意志的暴力手段。


但如果没有暴力手段,没有伤痕,那也不意味着就不是强奸,妇女虽然有可能没有反抗,但如果当时她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仍然是违背其意志的手段,有可能构成强奸罪。

不能反抗,比如给人饮料里加料,或者利用酒醉等状态趁虚而入

不敢反抗,比如用持刀威胁,或者用揭发隐私等相威胁,这都是胁迫,但那种用伤害自己做威胁的则不构成胁迫,比如好多分手男女,一方威胁另一方,你不如何如何,我就自杀,那就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胁迫。

说这么多,回到题主的问题,男女自愿发生关系,第二天女方改口,怎么判?

首先就要弄清楚自愿是否真的自愿,如果是胁迫等手段,看上去真的像是自愿,比如女方为了不让自己的隐私、负面信息等传播出去,进行了妥协,但随后反省,认为这种妥协是错误的,反过来控诉男方强奸,有没有可能?完全有可能 。

以及那些被加料、灌醉的女性,是自愿吗?显然不是,除非人家清醒之后乐见其成,否则就是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


其次,认定强奸不仅要听女方陈述,还要有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锁链。不可能只听女方一面之辞就认定强奸,如果这都能成立,那某东早把牢底坐穿,定罪是要讲证据的,围绕上面说的犯罪构成各种取证。

再次强调,刑事案件是疑罪从无,而民事案件则是优势证据规则,也就是说要定一个人的罪,需要证据百分百,一个环节缺失,就无法定罪,对证据的要求很高,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不能说大概率觉得强奸了,那就定个强奸罪吧,这肯定是不行的,模棱两可的情况下,就会认定无罪。

所以,像题主说的,头天大家欢欢乐乐你侬我侬,第二天就声泪俱下悲情控诉,真要这么好演,你咋不去报戏剧班呢?警察同志又不是看戏出身,不吃这一套。

最后再说句题外话,疑罪从无是刑事原则,各位吃瓜群众看一些民事纠纷时,求你们别再嚷嚷疑罪从无,很尴尬。

2023-01-05

在古代,如果女方去官府报案声称被强奸,那么百分之八九十县官会认定对方有罪。因为在封建社会,不会有人相信女人能拿自己的清白去诬告他人。

但是现实社会中的确存在很多这样的案例,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主观上要满足违背妇女意志。单从这一点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就很难认定。

司法实践中,通常结合事前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判断两人是否有交集;双方的案发陈述判断哪一方说谎;事后行为,被害人在被侵害后的一系列行为来综合判断。

最后,可以通过恢复手机短信、qq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综合进行认定。

2023-01-05

假如,双方没有任何聊天记录,就是通过别人介绍的。两个人见面就看对了眼,然后也没有任何金钱交易,就是单纯的发生了关系。刚发生完了,女方就报警了,说自己被强奸了。那么,这个男的可能就比较难洗脱罪名了。但是也不是没有破绽可循的。除了女的被强迫的带到宾馆,然后强迫发生关系,其他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那么只要看监控就知道女的是不是被威胁了。这样就一目了然了。


但是如果说,双方就是在某网络软件上认识的,双方都是互相约定去某某酒店见面,既然约定是酒店,那双方就应该知道什么意思,如果都去了,那就是默许了,大家都知道去做什么。这时候,如果事后女方就翻脸不认人,说男的强奸女的。这就要看情况了。


据悉在很多交友网站上,男女都会p图,把自己的p的你见了真人绝对认不出来的样子,所以很有可能,是双方在酒店见面之后,某一方的容貌并没有照片中的好看。所以反悔了,但是男的已经骑虎难下,这时候侵犯了女子。这种情况,可以说责任大部分在男方,需要重判,但是女子也要负担部分责任。既然在交友网站上草率的决定去见网友,那么就一定要想到后果,因此这是她需要负担的责任。


但是,这样的情况一般不多。除了讹诈钱之外,其他的都是希望很少人知道的,如果报警了,那就等于很多人知道了。所以基本是很少发生的。

2023-01-05

大家好,我是黄律师,这个问题我要发表下自己的观点。首先大家要明白什么是强奸罪,强奸罪在法律上来讲是以暴力胁迫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奸妇女的行为,这才是强奸罪。对于这个罪,报警一定要及时,一般事后立即报警。报警之后,怎么判断你们是自愿还是被强奸呢?当然,仅凭口供也是不行的,法律上还要考虑事故发生的事实经过,以及你们双方的交代。现实中的强奸,一般妇女身上会有淤青等被强制造成的伤害,另一方面呢,还会调查你们双方的关系。如果你身体上没有伤,你们又属于恋爱关系,那么很难定罪。所以,刑法上定罪,并不是我们单独想想的那么简单,而是综合考虑各类证据,对此,我总结了强奸罪是否定罪的以下几点:1、报警时间,一般来说,强奸罪的证据很难长时间保留,现实中应尽量在事情发生后24小时以内报警,切记不要洗澡,保留身体残留物的证据。2、双方身体是否有抓伤等痕迹,强奸罪是暴力犯罪,一般来说双方很可能会互相伤害,身体会有受伤,可间接作为验证。3、双方的身份关系,身份关系很重要,如果是情侣那么认定强奸罪就要慎重审查其他证据,如果是陌生人或者一般朋友,那么要审查双方是否存在资金来往,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等。一般来说,以上三点是强奸罪主要判断依据。

我是黄律师,喜欢我的朋友,记得点赞,关注一下我。[来看我][来看我][来看我]

按照目前的司法实践,只要女方有足够证据证明双方发生了性关系,且事后一口咬定自己是被强迫的,那么男方罪名成立的可能性非常大!因为性侵犯类犯罪取证相对较难,一般案发环境中仅有男女双方,无第三人在场,而且客观证据很难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所以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的证据认定相对要宽松,只要证据差不多即可定罪。

实践中如果男方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可以提供以下几个方面证据:1.发生关系前双方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或者电话录音等,这些可以判断双方之间关系的亲疏程度,如果聊天中尺度较大,那么对男方是有利的;2.事后的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电话录音等,一般如果女方事后存在以发生关系为由索要财物或者提出其他要求,则侦查机关一般也会考虑女方报案的主观目的;3.虽然发生关系录像不道德,但如果有录音或者录像能够记录案发过程,能直接证明清白,比如行车记录仪的记录。

2023-01-05

就这个话题,网上有一个真实的案例,一对男女相亲,然后两人自愿发生了关系,也不知道什么具体的原因,女人突然就改口了,报警称男人强奸了她。这个男人好像被判了三年,现在这个男人出来了,准备上诉,为自己讨回公道。

只能说,有些法律条款真的需要调整,比如那些奸淫幼女的案子,都是判的5、6年,有的甚至不到这个年限,再加上在监狱里立功,或者因某一个机会得到缓刑,有的人在监狱里溜达一圈就回来了。而那些可怜的孩子,心理受到重大创伤,一辈子难以走出那个阴影,甚至不敢让男人靠近自己,长期活在痛苦之中。

以前外国有本名著叫《红字》,写的就是男女通奸,要在脸上刻字,让这个人一辈子活在羞辱之中。现在尊重人权,既尊重了好人的权利,其实也变相的放纵了坏人。听说在欧洲的某些国家,像这些变态的强奸犯,需要终身佩戴电子监控设施,他们经常要到当地警局报道,起一个警示的作用。

回头说到本题,作为女性角度来说,如果要是被强奸,当事人又成年的话,应该是当时就报了警,除非受到暴力胁迫,迫不得已。

当天没有报警,到了第二天才报警,这就有一个思维转换的过程,里面的原因引人深思。要说一段成年人相互自愿的男女关系,其实就是一个相互愉悦的过程,谈不上谁占便宜,谁吃亏?女人非得把自己放在一个受害者的位置,不是思维有局限性,就是目的不纯。

这年头,有的男人,仗着自己是男性,不会怀孕的生理特点,到处乱撩,想以白嫖的方式占女人的便宜,这下碰到钉子户了,狠狠地惩治一下也好,让他们接受教训,才真正懂得尊重女性,尊重女性的身体,哪怕是谈恋爱,想跟对方发生亲密关系,也得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

这一法律该怎么判?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如果这女人已经成年,又有确凿的证据的话,应该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大家都是成年人,人生的第一课,就是要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感谢支持

2023-01-05

男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第二天女方改口说男方强奸,这种案例在实践当中很多,但基本上办不下去,男方即便被拘留提请逮捕,检察院也都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捕,最后公安机关只能以撤案了之。

先说女方第二天为什么要改口报警强奸呢?原因不外乎下面两个:

一、女方被其家人特别是丈夫发现,被逼无奈进行报警;

二、也是比较奇葩,女方嫌男方发生完性关系,第二天都没有表示,生气了报警。

为什么这类案件办不下去呢?

一、就如题目所说,双方发生性关系时是自愿的,如此就不符合强奸罪中违背妇女意志规定。

二、有人会说女方第二天告男方强奸,男方不是有口莫辩吗?其实不然。

首先发生性关系的双方是相互认识的;其次,既然发生时是自愿的,女方身上没有伤情;最后,如果是强奸,女方当时为什么不报警,要等到第二天呢?类似强奸案,报警时间也很重要。

第三、公安机关在进一步侦查中,会和女方核实,告知权利义务,女方也得考虑诬告陷害的风险,所以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又会选择撤案。

如此,法律只能无罪释放,岂能判刑!

2023-01-05

作为1名警察,很明显的发现:这是因为作风问题,引发的敲诈勒索,女方明显是想借此获取更大的利益。

我是@职场取经阁,关于这件事,我从法律和现实角度给予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奸罪的量刑标准

由于女方状告男方强奸,我们假设强奸罪成立,男子会受到什么惩罚。

很明显,强奸罪属于《刑法》规范的内容,属于刑事犯罪。正常情况下,强奸罪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多人强奸、行为恶劣情形的,甚至判10年以上。这是法律判刑情况。

强奸罪判决后,肯定还会涉及另外一部分损失。因犯强奸罪,有公职的,肯定被开除;没有公职的,至少要面对家庭的谴责,很有可能离婚;还有分割家庭财产时,由于是过错方,肯定法院偏向于另一方。

以上,都是强奸罪成立,可能给男方带来的损失。一般这种事情发生后,男人都会两害相较取其轻,主动拿钱摆平。而这样做,恰好达到了对方的目的。

二、女子改口,会不会判决强奸罪

事实上,只要女子报警称被强奸,该男子肯定第一时间被公安机关控制。因为强奸是刑事案件范畴,走的是刑事立案程序。

老实说,这类女方告强奸的案件,男方很被动。毫不夸张的说,一开始就处于被动地位,一方面男方被控制,另一方面还得自己想办法证明清白。

当然,警察立案后,会结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调查,主要取以下证据:

一是女方的陈述。也就是女方的询问笔录,重点询问女方被强奸的时间、地点,男方采取了什么样的手段,女方当时的表现等等。目的是证明发生关系时,女方非自愿。

二是男方的供述。也就是男方的讯问笔录,重点询问强奸女方的时间、地点,采用的方式等。目的是和女方非陈述互相印证,证明案件的真实性。

三是现场勘验。这个简单,就是调取强奸事发现场的监控,询问有关证人等等。目的就是查明谁撒谎,这个过程的前提是,男方和女方说法不一致。

四是其他证据。说穿了,就是查看双方的通讯记录,查明有没有约定发生关系、经济往来等。甚至司法鉴定,主要针对女方或者男方身上的伤痕等。

一般情况下,如果走到这一步,警察基本上也就确定出谁撒谎了,这个辨别过程,是按照证据链进行的。由于涉及专业知识,我不过多解释。

综上,不是女方说强奸就是强奸的,警察一调查,就穿帮了。

三、女方改口强奸的目的分析

对于此类案件,女方改口强奸更多是为了警告男方,让男方害怕,进而满足女方非私人目的。如果真打算报警,不会事前放出话来,难道让男方跑路吗?

所以,真相只有一个:女方图个人利益。

这个个人利益,无非钱、权、情。通过威胁男方,达到要钱、要权、要感情的目的。现实中,以要钱的居多。

现实中,很多人担心女方告强奸会造成一系列影响,比如面子、工作等,一般都会拿钱私了。

四、给您的建议

碰到这种情况,切记以稳住对方为目的,有礼有节的处理:

一是稳住对方。不管任何理由,哪怕甜言蜜语,给自己拖出操作的时间。

二是迅速想办法获取你们一起开房的证据,收集你们的聊天记录、经济往来等证据。

三是通过电话录音等方式,录制女方提出的个人诉求,最好让对方有威胁你的话语出现,比如:我就是想要你赔钱等。甚至你可以主动说:是你主动约我发生关系的,现在怎么改口了,把对方的回复录制下来。

需要注意的是,男方收集的证据存在有效性的问题,我想表达的是,不论男方收集的证据是否法定有效,至少给公安机关指出了一条办案方向,这点很重要。至于取证,那是警察的事,男方不用过多考虑。

总之,碰到这类问题,一定要主动出击,千万不要坐以待毙,被别人操控着走。

我是@职场取经阁,在涉及男女关系问题的处理上,男性天生比较弱势,而且顾虑较多。所以,建议还是管好自己,别为了一时毁了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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