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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担保人需要替其偿还债务吗?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需要替其偿还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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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8

这个问题,应引起大家注意!有时候出于人们的不在意,他还能短下人的钱吗,短下向我要,往往出现人们遇料不到的问题,谁能想到欠钱人好好的一下子就去世了呢!担保债务就是债权人无法还债的情况下,担保人必须以法承担所欠债务,替债权人偿还所欠债务。

2022-12-18

一键代偿观点:担保人只有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或者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一般来说,担保人的职责就是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买单的,这就好比是债权人的个人保险公司。但是,这种担保责任并不是说债务人死了,那么这个钱就直接推卸给担保人了,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认定划分的。

首先,我们要清楚担保人的责任,从法律上来说,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一般担保责任则是指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那么担保人才开始承担还款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在合同纠纷没有经过审判、仲裁,并且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旧不能履行债务前,那么债权人是没有权利向担保人要钱的。

而连带担保责任则是指,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人,则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要钱。打个比方来说,如果债务到期了而债务人却失踪了,那么债权人则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要钱。这既是法律上对担保人的责任的具体划分和规定。

然后咱们再来说如果债务人死亡的情况。这里我们必须明白一点,债务人死亡并不意味着无法偿还债务,这两者之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因为,债务人虽然死了,但是他还有遗产可以用来偿还债务。并且,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债务人的遗产是要优先用于债务偿还的。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是需要先对债务人的遗产进行清算的,看是否能够还清债务,如果可以偿还债务,那么自然不用担保人再来承担,如果债务人的遗产无法还清生前债务,那么则需要担保人偿还剩余欠款。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下担保人也是不用偿还债务的。那就是比如说债务人的子女继承了其遗产,那么这时候在法律上就默认其也选择继承了其生前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务就转移到了其子女身上,这时候担保人就可以选择是否要签订新的担保协议。

比如说,债务人生前有一套豪宅,现在债务人死了,但是其子女感觉房子升值空间大,不愿意被法院拍卖执行而继承了房产,那么这时候其子女就相当于也继承了其债务,他们就是新的债务人了,那么这时候作为担保人来说,则可以选择不再进行担保。这样,便有可能从这件事中脱身出来,这也是所有担保人比较希望看到的结果。

所以,并不是说债务人死了,然后担保人就要直接承担其生前债务,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2022-12-18

谢谢邀答!担保人是需要替其偿还债务的,担保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还款的!担保人怎么还款就取决于担保方式、债务人遗产的多少和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了。

首先,如果是在一般保证的情形下。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该形式下债务人应首先履行还款责任,只有当债务人确实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是补充性。也就是说,债权人只能先起诉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有义务先行偿还债务。当继承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继承人又不愿意偿还,那么担保人对偿还余款就责无旁贷了。

其次,如果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形下。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就是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该形式下债务人和保证人履行债务,没有先后主次之分,如果债务人(借款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清偿贷款本息。这时候债权人可根据哪一个方式能最快实现债权就有了三个选择。一是直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二是向继承人和担保人一并主张,三是只向担保人个人主张。

当然,担保人无论以何种方式承担了担保责任,都应该无怨无悔,既然为人作了担保,就应该有还款的自觉。还好的是,担保人在还款后,还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继承人最起码要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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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8

担保人也称保证人,既然提供了担保,签订了担保合同,当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的时候,担保人就有替债务人偿还贷款的义务。



但也并不是说,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就马上需要担保人替其还债,因为根据《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物权法》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如果是向银行申请贷款的,那银行一般是要求有抵押物的,当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的时候,银行通过法院起诉,首先会拍卖处置抵押物,拍卖抵押物后能够还清贷款的,那担保人也不需要为债务人偿还贷款。如果拍卖抵押物后,仍然无法还清贷款,法院就会执行债务人和担保人的财产用于偿还贷款。

2022-12-18

债的担保的成立就是为了使债权人可以从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责任财产中受偿,避免其债权存在不能完全实现的危险。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需要替其偿还债务,要看担保人与债权人在担保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保证的类型有两种,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担保人以何种方式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

所谓的一般保证,是指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只要债务人能够履行其债务,担保人就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只有在债务人完全不能或者部分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死亡,若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的是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那么只有当债务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担保人才需要替其偿还剩余的债务。

连带责任保证

所谓的连带责任保证,是指担保人与债务人处于同样的法律地位,对被保证债务的履行没有先后顺序之分。当债务履行期到来后,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也可以请求担保人清偿,或者请求债务人与担保人共同清偿。

担保人无过失地清偿完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死亡,担保人可以要求以债务人的遗产抵偿。若债务人的遗产不足以抵偿担保人向债权人清偿的债务的,担保人无权要求债务人的家属代为清偿。

综上所述,债务人死亡,若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是一般保证的,只有当债务人的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担保人才需要替其偿还剩余债务;若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清偿的,担保人不得拒绝,担保人清偿完债务后,可以要求以债务人的遗产抵偿。所以说,担保有风险,千万不要轻易为他人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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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侵删。

2022-12-18

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对于债务人的借款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死亡并不必然导致债权债务消灭。担保人仍然需要继续偿还借款。

特别是针对债务人有继承人、保证人的情形,一般债权人可以将保证人(担保人)及债务人的继承人(债务的受让方)列为共同被告。

债务人继承人需要在其继承财产限额内对债权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继承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已经放弃继承且实际并未继承债务人的财产,则可以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一般担保人对债务负有连带的还款责任,根据《担保法》第18条的规定,担保人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作为保证人(担保人)无法逃避还款责任的。如果不还钱,担保人一样会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担保认的房屋、存款、车辆都有被查封、冻结、拍卖的风险。

2022-12-18

简单的来讲,担保分两种方式,一种是一般保证,一种是特别保证。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视为连带保证方式。连带保证简单讲就是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务,又可以向连带保证人主张全部债务,他可以任意选择由谁来承担偿还责任,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即便债务人发生死亡但债务并不消灭,而且债权人完全有权要求,连带保证人继续偿还全部的责任。

20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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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债务人死了,并不能免除担保人的保证责任。

一般担保中,债务人死了,遗产发生继承的,债务转移给继承人,由继承人还债,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遗产不继承的,或没有遗产的,一般保证人应该在执行完遗产后,对剩余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中,债务人是否死亡,均不影响债权人直接要求保证人偿债。

具体一些诉讼环节及免责承担,还要看具体案情。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所以,就债务保证人而言,即使债务人死亡了的,但是不能免除保证人的义务。并且,保证人履行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遗产还款。

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帮助到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可以点击我的头像,添加关注,私信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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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8

你好,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由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这是担保的应有之义。

什么是担保?

通俗的说,就是当债务人不能够履行债务的时候,以担保人的财产,或者以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押物拍卖所得,来为债务人偿还债务。

担保分为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

物的担保,即通俗所说的用某物进行抵押或者质押。物的担保,一般只需要在担保物拍卖所得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人的担保,在法律上也叫保证,就是担保人或者保证人承诺为债务人的债务做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够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人的担保又可以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一般保证,债权人需要先起诉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不足的部分才可以向保证人主张。

连带保证,债权人不需要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可以直接起诉并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怎么认定?

根据我国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法还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明年1月1号起施行的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将按照一般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即民法典在这一点上,与现行担保法作了相反的规定。

注意看是否超过了保证期

现行担保法关于保证期间的规定,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到期之日6个月。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主债务到期以后6个月内,债权人没有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

结论

首先,看看合同条款中是否约定了保证期,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或者约定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主债务到期6个月以后,债权人才来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以超过保证期限不同意再履行保证义务为由提出抗辩。

其次,看看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是否为一般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在债权人没有起诉债务人并且执行的情况下,保证人可以提出抗辩,要求先诉债务人(继承人)并执行其财产(遗产)。

最后,作为成年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当对外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时,一定要看清楚各条款内容,预见到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确定自己愿意并且有能力承担责任,方可为之。

以上,供参考。

理可顿悟,事需渐修。@文金发律师

2022-12-18

借款人死亡,不一定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条件。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条件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如,你父亲与贷款公司约定了借款人死亡,你父亲承担保证责任,贷款公司即可要求你父亲承担责任。一般情形下,保证合同或者条款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已经死亡,你父亲作为保证人,借款即使没有到期,你父亲最后可能还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作者建议你,或者你父亲及时处理该债务,承担责任后可以从死亡人的遗产中得到追偿,借款人遗产处理完毕后,追偿的难度可能加大。

  •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公司是否有放贷的经营主体资格问题,如果该贷款公司没有经营主体资格,借款人与贷款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可能无效。因民法典规定主债务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仅有主债务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无效情形下,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改变了过去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的,无论何种合同无效均需要承担责任的规定。
  • 你还需要注意的是,因你的表述中有“早年父亲为他人做担保”,如果该债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你父亲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也无法追偿。

如果该债务合法有效,你父亲若不偿,贷款公司可能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可能根据贷款公司的申请保全你父亲的财产。

  • 法律新视点随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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