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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申请执行文书,要提供被告身份证,被告不告诉,原告怎么办?

去法院申请执行文书,要提供被告身份证,被告不告诉,原告怎么办?
2022-12-12

谢邀。

到诉讼,到执行,这个时候想要被告或被执行人把其身份证信息或身份证复印件主动提供给你。跟对方说,我想起诉你了,把你的身份证复印给我?这个基本不太可能。至少我是没碰到这么配合的被告!

至于被告的身份信息,你这个是申请强制执行,竟然没有被告的身份信息,这个确实也是少见的情况,因为这个案件已经过法院审理并判决。

而在法院的诉讼阶段,甚至是立案阶段,便已经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而有的法院判决书中会列明被告的身份信息。若是法院没有在判决是中列明被告信息,但法院那边肯定会有被告的身份信息,前往法院调卷就行。

2022-12-12

诉讼阶段没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吗?晕

2022-12-12

被告或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有经验的人一般在和他或她经济交往中,都要相互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备万一!甚至还可以“约定管辖法院”!

原告或申请执行人在法院立案时,可以要求法院提供介绍信!你持介绍信可以去公安局人口信息中队调取被告或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亦可以去政务中心“公安窗口”调取!

2022-12-12

公民个人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注意,这里说得是申请执行人(原告)的居民身份证,而不是被执行人(被告)的居民身份证。至于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在据以申请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中就有载明,不存在到了执行阶段还不能明确被告身份信息的情况。

在第一审普通程序中,从原告起诉到法院审查受理、审前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以及后续的强制执行等,立法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在起诉阶段,民事诉讼法就要求原告必须在起诉状中载明是谁侵害了自己的民事权益或者与谁发生了争议。

有明确的被告是起诉的实质要件

民事纠纷是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原告在起诉时就应当明确、具体地提出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及住所等信息。只要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就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原告在起诉状中列写的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有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予以补正。原告补正后,仍然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将会裁定不予受理。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以及第一百二十三条。

可能出现被告身份信息的法律文书

既然人民法院都作出了生效的判决书了,那么在判决书中肯定是会有被告的身份信息的,这是查询被告身份信息的法律文书之一。除此之外,原告可以翻翻之前自己拟的起诉状,在起诉状中也会有被告的基本概况。

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需要递交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到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除此之外,原告还需要提交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其中载明了被告的身份信息)、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注意,并非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文件和证件。

综上所述,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要求申请执行人出示自己的居民身份证,而不是被执行人的居民身份证。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在据以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中是有载明的,不存在不知道被执行人身份信息的情况。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在起诉阶段就会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又怎么可能进行到执行阶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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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侵删。

2022-12-12

去法院申请执行文书,要提供被告身份证,被告不告诉,原告怎么办?

一般来讲,强制执行的依据就是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或裁定。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在法院开庭的时候已经审查过了。如果需要的话,查阅一下判决书或裁定书就可以了。

如果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到法院档案室查一下一审判决案卷,复印一份就可以了。

以上回答供参考。

2022-12-12

去申请强制执行,首先要去立案庭执行立案,此时可能需要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

一般来说,已经结案生效的法律文书上,有被告的身份信息,如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等。



民事诉讼文书格式规定,要在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后注明身份号码,以达到唯一、确定的效果,也便于判决书生效后执行。

如果判决书上没有,或者判决书丢失,可以去法院的档案室查询并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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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2

你好,这种情况并不难处理。

案件已经到了执行阶段,在生效的裁判、调解文书中,都会载明被执行人的详细身份信息

关于原、被告双方甚至如果有第≡人的话,这些诉讼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在案件的审理阶段是必须查明的事实,并且会记录在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是调解书中。

而生效的法律文书是执行的依据,在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是需要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的,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再提供被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如果法院一定要提供被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两个途径

如果提供了生效裁判、调解等法律文书,执行人员还一定要提供被执行人身份证复印件,我认为这种情况实践中很少见,如果有,就存在一定程度的故意刁难的味道了,较真的也可以投诉。如果不想较真,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办理:

第一,可以通过查询、复制该案的卷宗材料复制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也可以通过公安户籍登记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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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准备诉讼、执行了,被执行人肯定不会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如下操作:

凭被执行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者准确地址直接向法院立案

2019年最高院已出台指导意见,即《最高法院:关于立案是否要提供被告人身份证信息的答复》。

根据最高院意见,只要原告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执行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即使没有自然人被告身份证号码,也应该依法登记立案。

司法实践,以广州为例,如果被执行人是广州人,申请执行人只要提供被执行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即可立案,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开具补材通知书查询被告人口信息后再立案

如果不能直接立案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法院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然后持通知书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身份信息。

查询人口信息时,提供如下资料即可:

(1)姓名;

(2)身份证号码或详细地址或被查询人大概年龄及照片;

(3)查询人身份证明;

(4)代理人查询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申请执行人的方法有两种:(1)提供被执行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准确地址后直接立案;(2)持补材通知书向公安机关查询被执行人人口信息后立案。

2022-12-12

不需要提供被告身份证(被告是被执行人的情况),但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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