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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借贷被起诉,借款人无资产可执行,但借款人现在在摆地摊,法院对地摊货物可以执行吗?

民事借贷被起诉,借款人无资产可执行,但借款人现在在摆地摊,法院对地摊货物可以执行吗?

若我是债权人,我不会傻到让法院去执行借款人的地摊货物。

虽然说无资产可执行的情况下,都是债权人提供财产线索,法院才会去执行。

地摊货物,是可以作为财产被执行的,拍卖手续将非常繁琐。

既然借款人已经在摆地摊了,那么至少他是想要赚钱的,只有赚钱,才可能还钱。

若连货物都没有了,那么还钱才真是遥遥无期了。

2022-03-08

律师大刘说法:请不要掐断对方的经济来源,不然一分钱也拿不到。

执行是一个很微妙的话题,就像企业重组一样,如果你把企业一竿子打死,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但是让他重组,你还有一定的希望。

一、从被执行人的角度分析。

既然被执行人没有跑路,选择通过自食其力摆地摊,那么对他自己而言,生活还有一定的希望,他想通过挣钱维持生计、偿还借款,这是一个好的方向。

在执行过程中,诚意非常重要,被执行人不放弃一丝一毫的挣钱机会,这样债权人收到钱的希望就更大。

二、对于执行人来讲,执行方法很重要。

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你发现了被执行人资产,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但也要分情况,比如直接没收摆摊的货物,有种竭泽而渔的感觉,明明被执行人现在生活已步入正轨,你却断绝了他的希望。

比如被执行人欠你10万块钱,这些货物仅值1万元,你收到这1万元后,那9万元是真打水漂了。

在能找到人的情况下,给被执行人一次机会,就是给你自己一次机会。

2022-03-08

现在这情况法院无疑是成了放贷人的打手!如果放贷人只借钱给人帮忙无回报无利息关系的,法院应该加倍努力帮追收借款。如果借出去的钱是有回报有利息的就应该事分一二!风险应该自担!不应该一刀切!全是老赖!更不应该帮追收借款!等他们自己解决!更不应该一面倒打击创业失败者!声明!我支持欠债还钱。但应该实事求是。共享和谐社会。

2022-03-08

旧社会才会发生的事情!一定要在社会主义新中国重演吗?把几百上千万人往绝路上逼!直到翻身无望!苟延无门!真的好吗?@澎湃新闻


2022-03-08

法律虽铁面无情,但也有人性化的一面,既惩罚老赖,同时也要保障借款人基本的生存权利。借款人欠款是事实,一时无力偿还,但他需要生存,需要靠摆地摊去维持生计,需要慢慢的挣钱去偿还债务,如果法院把他的地摊货执行了,无异断了他的生路,将他逼上绝路,这与法律'保障欠款人基本的生存权利″的精神原则相悖,谁都有马高镫短人生低谷的时候,只要借款人不是有钱不还故意耍赖,宽限他几日还款时间又何妨?

2022-03-08

这个问题要从三个层面回答,

1,法律层面,

欠款人摆地摊,不违法,如果法院执行地摊东西,是违法的。

如果地摊东西,有能抵押价值,法院必须先查封,后拍卖。

如果地摊东西,只是欠款人能生活价值,即5O0以下,法院不能查封,这些东西与本案无关。

社会层面,

欠款人不是犯罪,有劳动权,同时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讲究扶贫攻坚,社会兜底,欠款人已经到了摆摊地步,不能杀鸡取屎。

道德层面,

放款人不是一点责任没有,也不要成天老赖老赖的不离口,你不是什么好人,多是些寄生虫,大耳隆,执行不能,是专门绐你们的教训。

法院可以对地摊货物进行执行,但是不一定会去执行。

首先,被执行人都已经摆地摊过日子了,处境相当堪忧。如果去执行,相当于断被执行人的生活来源,会激化矛盾。此矛盾包括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矛盾及被执行人与法院的矛盾,同时也可能出现被执行人与社会的矛盾。

其次,这种行为无异于杀鸡取卵,并且有可能远远达不到执行效果。地摊上的货物能满足执行标的吗?

如果法院要执行,也会采取柔和手段,如冻结账户。最强烈的手段也只是在一定期限内采取对其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拘留),而不会断了生路。

2022-03-08

执行回来够你的钱吗?我就纳闷你怎么好意思问这种问题。

不要以为现在执行难攻坚是为了债权人。那是为了维护法院的脸面。所以别拿着鸡毛当令箭。

对于你这种人,更需要明白的一个法律道理就是风险自担原则。法律从来都不会给你的借款行为兜底。执行不能就是给这种情况准备的。说白了,当你把钱借出去的时候,你就要自己承担血本无归的风险。对方真到这种程度的时候,法律保护就是对方,而不是你了。

2022-03-08

我是在法言法,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我亲身经历的一个案例,放在这里分享一下,希望能够帮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张某夫妻二人,曲某开货车相向行驶,发生车祸,导致张某妻子双下肢截肢。张某提出民事赔偿,经协商,曲某赔偿张某50万元,当场给付20万元,剩余赔付款每年给付5万元,6年内给付完毕。此事发生在2015年,曲某除了在2016年如约给付5万元后,接下来的几年都不曾按时付款,后张某申请执行。经过核算,曲某实际给付15万元左右。经过了解,曲某有两名子女,老大在读大学,老二在读高中,发生车祸后,曲某无证驾驶货车,镇内送货为生。执行法官找曲某协商还款事项,曲某同意每年支付赔偿款2万元,分年中和年末两次支付,但是,申请人张某不同意,向执行法官提出,必须扣押曲某送货车辆,协商无果,执行法官无奈只能同意申请人张某的申请,扣押了曲某的车辆。

我认为,此件执行案件中,没有任何一位赢家,可是说是“三输”,原因如下:

一、申请执行人,“杀鸡取卵”,后续款项的履行遥遥无期

我在以前的问答中回答过相近的问题,我总会问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目的是什么。欠钱不还固然可恶,但是,需要债权人明确一点,不还钱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有钱而故意不还,那么,任何合法的手段都是可取的,因为不值得同情。如果债务人因为投资失败,因病等等原因导致不能还款的,我认为,要回欠款必然重要,但是,方式和方法应该保持一定的理性,不应该将债务人唯一的收入来源掐断。

回到题目,执行法官发现债务人在摆地摊,地摊货可以没收,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偿还债权人欠款,债权人可能当时能够得到部分欠款,但是,如此做可能导致的后果就是,债务人以后只能变成“老赖”了,因为,没有了经济来源,没有了赚钱还款的“希望”。

二、被执行人,“希望破灭”,后期无力履行法律规定的偿还义务

作为债务人,有违约债务时,应该多与债权人沟通,取得债权人谅解,定下长期还款计划,俗话说的:没钱有个话。我想,执行难的问题,应该能够获得申请人的谅解。如果债务人不存在恶意欠债不还的情况,仅仅因为一时的失败,导致的债务违约,生活中也是积极的努力赚钱,偿还债务的,不妨为所谓的“老赖”留条活路,给一个“希望”。毕竟任何一个人都不希望自己是“老赖”。

三、执行机关,“执行不能”,执行案件短期内无法执结

实践中,如果申请人提供了被申请人的财务信息,查证属实后,如果申请人强烈要求查封、扣押的,执行机构一般都同意,而作为被执行人也是无话可说的。但是,面对这种申请人“置气”式的执行要求,执行机关此案的结案期限,可预见的被无限置后了。可以预见的是,被执行人短期内是不会有盈余资金来履行偿还义务了,因为,唯一的生活来源被掐断。

给债权人、债务人的建议

作为债权人一定不要忘记自己的最终目的:挽回损失。要理性。做一个理性的人。

作为债务人一定不要忘记自己的法律责任:履行义务。要主动。做一个诚信的人。

我是在法言法,希望用我的法律知识服务更多的人,欢迎关注、评论和转发,有不妥之处,多多指正。

在当今社会老赖确实有,但是并不是所有欠钱者都是老赖,有好多欠钱是因为受到了经济大环境的影响,生意失败,创业失败,并不是他们不想还钱,而是暂时没有钱还了,如果都照老赖处理执行掉他们所有的财产,按照现今社会的物质标准,有好多欠债人被法院执行完了还不如旧社会的杨白老,怎么谈和谐发展,全民小康。

2022-03-08

给别人一条活路就等于给自己一条活路,真正有钱而拒不还的,这种人坚决不要放过他。对于实在没钱的但是想还钱的就给机会慢慢还,对于遇到困难的,再对方能慢慢把本金还上的,利息就算了。一定要记住,要是把人逼的走途无路了,说白了,我估计你有可能也活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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