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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出嫁女有份,分家产没份,合情合理吗?

赡养老人出嫁女有份,分家产没份,合情合理吗?
2022-12-10

我和弟弟大学毕业工作后就没向父母要过钱,包括弟弟娶媳妇,我嫁人。因为父母是农民,能把孩子供出去已经尽力啦!我们只要有钱,就会给父母钱。

我爸在我和弟弟刚结婚的时候说,以后在院子边栽种一些树,给我们一家种一些。以后他们老了,家产让我和弟弟平分,我们俩都表示不要!我爸挺无奈的说:我挣下的家当,怎么还没有人要呢!

妈妈有病去世后,爸爸再婚前,把我和弟弟两家叫来,把房产证拿出来说:姑娘,房产证你就别要啦,给你弟弟吧!我说行!本来也没有打算要。妈妈有病的钱绝大部分都是弟弟拿的,即使我也尽力了,但是还是没有我弟弟拿得多!我弟弟说:不行,必须有我姐一半!我说先放你那里,以后再说吧,我和老公都已经商量好啦,给也不能要。弟弟为家里付出比我们多得多!

我觉得吧,父母把我们养大,真的特别不容易!他们养我们小,我们养他们老!很正常,即使没有家产也应该为他们养老。自己过得也还行,没有他们的财产不是也过到现在吗?多得点老人的东西,又能富到哪里去?有能耐自己去挣呗!大家说呢?

这是我的看法,希望能够帮到你。我是“幽兰笑一笑”,欢迎关注我,让我们一起笑对人生!

2022-12-10

可能不合情不合理,但合法。

我们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这是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义务规定。从规定来看,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是没有前提的。子女是不能以没有分的家产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也不能以分的家产较少而要求少承担义务或不承担义务。特别是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判例,即便有的父母没有尽到抚养子女义务,但法院仍然会判决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所以,在法律上,分家产跟赡养老人家是两回事。家产分配属于老人家处分财产的权利。按《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个权利不受他人妨碍和限制。《民法典》在继承章节也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讲白了,父母的财产,父母爱给谁就可以给谁,甚至给继承人以外的人都没有问题。

从上述来看,赡养老人出嫁女有份,分家产没份,这个确实不合情理。但是,这却符合法律规定。但家庭生活不能只讲法律而不讲情理。父母在财产处分或对待子女问题上存在“重男轻女”的观念,不仅容易导致父母与子女感情不合,也容易让兄弟姐们产生不睦。家庭和睦与父母的处事态度直接相关。不过,我们作为子女也没必要惦记这些财产。

2022-12-10

这种情况听起来似乎有点不合情理,但是现实中还是具有普遍性的。

举个身边的例子:我们村里有户人家,老人七十岁左右,老伴去世的早,因为得了脑梗塞留下了后遗症,生活需要人照顾,膝下有三男一女四个孩子,四人经过商量,决定轮流照顾父亲,每家住一个月换下一个。

这样轮了一圈,老人的心里有了疙瘩,原因出在老三家,老三媳妇比较刁蛮,老三很怕媳妇,所以老人在他家里受了不少气,说什么也不去老三家了,这样的话老三那一个月就要有人来替,商量来商量去,老大老二都不愿意接这活,这时候小女儿发话了,那个月我来照顾爸。

就这样,过了一年的样子,老大老二觉得老三啥都不管不公平,一起又商量让他每个月拿出来300块给妹妹,可是老三媳妇不同意,老三也没办法。

之后不久,市里规划修公路,经过我们村边,要占用一部分耕地,恰好占到了这老人家的半亩地,一共补偿了4万块钱,街坊邻居说老人家刚好四个子女,一人一万不多不少正正好。可是让大家没有想到的是,老人给了老大老二各一万,一直没有照看他的老三却拿到了两万。付出最多的小女儿却一分没得到。

大家都说他老糊涂了,可老人说,老三收入低,又是个妻管严,平日里过得挺紧巴,算是当爹的照顾照顾他了。至于闺女那边,她有正式工作,也是家中兄妹里条件最好的,就不给了。

这家的情况和问题中描述的基本差不多。分析其中的原因,还是封建思想中重男轻女的因素在作怪。

老话说:养儿防老,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都在强调儿子在赡养父母上的重要性。我们在现实中也不可否认,尤其是在一些父母和儿子在一起居住的家庭里,儿子的确比嫁出去的女儿承担了更多的照顾老人的担子。

回到这个问题上,你说这样做是否合理,答案是肯定不合理,都是子女,本该一碗水端平,可是我们的生活中,尤其是具体到每个家庭,想要真正做到那么公平一致,又不太现实。

正如我提到的老人那家,虽然是四个子女,但是每个子女家里各自的情况又不一样,就拿他家的老三来说,我们也不能刻意去指责他,说他不孝敬父母,不尽为人子女的责任,老人不在他家住不是他的本意,可能有的人会说老三窝囊,媳妇都搞不定,但是老三这样的人不是个例。

再来说一说家产分配的事,分配不均是正常,绝对公平几乎不存在。还有就是女儿这块,基本上还真是一般不会分什么家产的,除非家时就一个独生女,那就没啥需要讨论的了。

我一同学家里拆迁分了四套房子,她的哥哥弟弟一人两套,她自己就象征性的给了五万块钱,但是她妈生病住院,她基本上一个月扎根在了医院,全心全意的照顾妈妈直到出院,整个人瘦了一大圈,她老公心疼她说她傻,你爸又不是只有你一个孩子,她只是说了句:我乐意。

所以,这个问题受制于我们特有的文化观念,我们当子女的,就需要多一些付出,少一些对比,付出再多难道还能多过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舍弃再多最终还是给了亲人。

2022-12-10

首先说说出嫁女,父母给了你生命,养育了你,现在日常生活,父母都生活在儿家,再说女嫁男家也是咱国情,父母年令大了,就因没分财产,就不赡养父母了吗,把你生养大,一走了之没事了,你觉的该不该呀?

2022-12-10

婆婆去世,远嫁的大姑子回来分家产,分文没有,公公还要大姑子掏出100000的赡养费,村人说这样才公平,合情合理。

我叫阿芳,安徽农村人,是妥妥的一名农妇,我识字不多,我嫁到李庄时,大姑子是嫁到三百里外的河南,刚生了一个儿子,婆婆过去照顾月子。因为大姑子说坐月子,想吃亲妈妈做的饭,熟悉些,不喜欢她那边的婆婆做饭。婆婆一去就是七年。这七年,大姑子生了两个儿子,都是婆婆帮忙带,帮忙养。

我生儿子的时候,是我自己妈妈来照顾月子,妈妈说月子很重要,她来照顾我。儿子满月后,我就自己带孩子,老公和公公一起出去打工赚钱。

一晃七年过去,我也是两个儿子,这七年我都在种地。婆婆从河南回来,说给我看孩子,让我去找些临时工做做。我说过我是没有文化,我只有种田,老公和公公出去打工,他们赚大钱就好,我在家种田,留守家园。

家里的田有十亩,有两亩本来是属于大姑子,大姑子说她嫁出去,这两亩田折合成10万现金,给她当嫁妆,老公那时没钱,公公就到处借钱,凑成10万现金,给大姑子做嫁妆。

而我嫁过来时,老公家里还有6万的债务,我将我的嫁妆钱拿出来,还掉家里的债务,公公婆婆夸我虽然没有文化,但懂礼。

当婆婆过来说给我看孩子,我没有答应。因为婆婆给大姑子看了七年的孩子,已经累得腰椎突出,高血压,加之婆婆有60岁,我没敢叫她给我看孩子。

好在,我的两个儿子也上幼儿园。我种田也有经验,我种了一亩牡丹,一亩芍药,这两亩地就比较轻松,平时稍稍打理就可以,它们又不是一年生,可以长很久。平时种瓜,红薯,玉米,麦子,反正,大家种什么,我也种什么,收入也勉强。

日子平缓地过着。有一日早上,婆婆起床,头晕,摔到地上起不来,我打了120,送到医院,是脑溢血,到后面出院报销,还是花了7万块,是我和老公拿的钱,老公给大姑子打电话,大姑子说自己有两个儿子,没有钱,还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家里财产都是留给儿子,就不要找.女儿平摊药费。

我也没有感觉,觉得婆婆生病,儿子拿钱是应该。因为我自己的母亲生病,大都是哥哥拿钱,哥哥也没叫我拿钱过,我能做的就是有空去娘家看看,好在,母亲身体好,哥哥他也不用花大钱。

婆婆出院后,是属于半瘫状态,头脑清醒,左侧手脚都是不能动,我是农民,有的是力气,我就架着婆婆,每天锻炼身体,终于一年后,婆婆恢复正常行走,这中间,医药费用也不少,大姑子不要说转点钱过来,连看都没有来看,对了,她嫁出去,快十年都没有回娘家来。

婆婆身体好,我们村庄又进行新农村规划,我有两个儿子,分到两处宅基地,60岁以上的公公婆婆没有宅基地,但他们可以去村里统一盖的老年片住,一年交一千块给村里就可以,一户老人就有60平方米的小平房。

我们没有多少钱,老宅子拆掉,推平,村上补贴4万块,这4万块还不够扎个地基。我去娘家借钱,加之老公的存款,我们终于将一处宅基地上的新房子盖起来,还有一处宅基地空着,等小儿子娶媳妇的时候再盖。

我让公公婆婆住一楼,我们住二楼,三楼空在那里,以后大儿子结婚再装修。房子办不动产时,直接办老公的名字。

这时的公公身体也不是很好,他们都有七十来岁,大姑子只有电话来过,没有任何一分钱打过来,而我和老公两人努力赚钱,还债还债,终于将盖房子的钱还掉一些。

然而,婆婆又一次脑溢血,比上一次还严重,全瘫,康复都无法康复,吃饭都要喂,还常发脾气,老是怀疑我要害她,喂她的饭都不吃,公公喂她也不吃,都要老公喂。老公没办法出门做事情,只好在村附近找个临时工。

我对老公说:你给大姐打个电话,叫她来服侍几天,现在不服侍,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老公给大姑子打电话,大姑子说:我很忙,哪有时间过去,阿芳不是没事做吗,她在家服侍就可以。

老公很生气,直到婆婆咽气,都没有等到大姑子过来。公公给大姑子打电话,说婆婆去世了。

大姑子过来,这是她出嫁后,第.一次回娘家,她穿着光鲜亮丽,五十来岁的人,就像四十来岁,她道:“你们都这样对我的啊,妈妈要走,都不跟我说,真的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吗?这个家我也有份。”

我分明看到大姑子眼里有着贪婪,她将我们盖的房子从一楼扫视到三楼,道:“妈妈去世了,这房子,我应该有一份吧,这是老宅子拆掉,才赔的地基,我要求不高,我也不要什么房子,就补给我10万块,我也不分什么财产。”

公公听了,气得抓起椅子,要砸向大姑子,老公赶紧抱住了公公。

公公道:“你爹还在这里呢,你还想分房子,这房子都是阿芳他们盖的,你有掏过一分钱吗?我们住在这里,也是阿芳孝顺,愿意给我们一个小窝住住,你哪里的大脸还分这房子。”

大姑子道:“法律上说,父母的遗产,子女都有继承权。”

公公说:“好啊,你们妈妈都是阿芳两口子服侍的,我现在就去你家,你来照顾我,财产吗,你们妈妈生病前后花了有三十万,你就平摊,给阿芳他们十五万。”

大姑子跳起来,她老公满脸通红,说:“爸爸,我们不要钱,我们有钱,我们对不起你们,我们愿意给你10万的赡养费用,表达我们这几十年的歉意。”

大姑子骂道:“你给他们干吗,他们是一群乡下人,有什么好给的。给他们钱,他们也不会花,也花不完。”

原来,大姑子一直认为我们是乡下人,一直看不起我们,所以一次也不回娘家,大姑子有钱,为何会这样呢?真是让人不明白,这可是她的亲爸爸亲妈妈啊,还有婆婆给她带孩子都带了七年。

公公做主,要大姑子拿10万出来,她老公就去街上的银行取了10万过来,大姑子气呼呼地回家。

这是老公村庄里一位邻居的故事,那个大姑子后来也没有过来,邻居的公公拿着10万块,帮儿子还清盖房子的债务。邻居很是敬重公公,两口子对他很孝顺。对于大姑子拿出10万块,乡人认为还是少,说婆婆给大姑子看小孩七年都没有一分钱,后面二十来年,都是儿媳妇照顾,做为女儿应该要来赡养,然而大姑子的馍头子都没见过,真是白养一个女儿。(出嫁的女儿在春节要给父母送大馍)

题主所问:赡养老人出嫁女有份,分家产没份,合情合理吗?

合情合理,有句老话是:好闺女在路上走着,赖媳妇在边儿守着。如果女儿也是一直守在老人的床前侍候着,或者父母是住在女儿家,那么想要家产也可以。问题是很多女儿,平时赡养没有出钱,没有照顾,分家产就打着男女平等,子女同等继承权来。

甚至有些女儿是远嫁,平时来都没来,然后以分家产没份,赡养也没份来推辞。

再说嫁出去的女儿有没有帮父母还过债?基本上都是父债子偿,没有叫嫁出去的女儿还债。

在分财产前,认清父母的财产是怎么产生,基本上很多农村父母培养子女读书,子女嫁娶都没有积蓄,甚至还欠债,都是做儿子的还债,做儿子的接待家中大事。

赡养是报答的父母养育之恩,跟家产无关,如果出嫁女过来照顾多些,那么做为兄弟可以适当地给出嫁女一些补偿,没有必要分家产,当父母80多岁,都是自己保自己难了,哪还有家产可以分啊?

每个人都会逐渐衰老,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而分家产,如果同等尽义务了,可以酌情考虑,没有平摊的,因为总有个子女照顾没到位,尤其是嫁出去的女儿,你能做到像儿子儿媳妇那样每天端水给父母喝,每天照顾父母吗?

所有的继承,是需要亲情,时间的付出,只享受父母健康时给你的帮助,却不视父母年迈时需要你的搀扶,这是不行的。

赡养老人,儿子女儿都是一样的有一份。而在财产的分配上,其实也该有女儿一份的。

我有一儿一女,自然老了后要靠他们二人拳老。但是我是从农村出来的,重男轻女思想还是比较严重的。要想让他们平均分配财产,我的心里还是有点过不去。

本着不让女儿太吃亏的想法,我对财产按二比一分配,儿子比女儿多一半。今年年初,我把我们的养老钱丢足后把我的财产分成了三份,儿子两份,女儿一份。

这样做的结果是也照顾到了儿子,女儿也有一少半,从表面上看,两个人都没有什么意见。

分家是一个很头疼的事,只要弄的不太公平,很可能引起家庭大战。如果把家里弄的支离破碎,还不如没有什么财产。




2022-12-10

不合理!但是法律女儿有赡养父母义务,财产都给儿子,女儿没有份,是父母对女儿不公,法律规定财产儿子女儿都有份!儿子女儿都要赡养父母,但是历史以来重男轻女,儿子在家,女儿嫁出,财产都给儿子!应该有儿子赡养父母,女儿平自己的道德,人心去做,父母做得不公不合理!每个人都会老去,赡养老人靠子女们共同努力去做好!

2022-12-10

这个问题,我可以发表看法,赡养老人有份,别的,另当别论,无所谓,谁还指望着,娘家哪点东西发家吗?别的不知道,就拿我说吧,别看我是个闺女,但是我比儿子付出,多的多,如果谁要是不相信的话,可以去我村,打听去,不管,我怎么伺候老妈,村里发的钱,和老妈吃啦三年的低保,我从来没要过一分,别说房产啦,值予吗?再说农村哪房子,值几个钱哪。这个事吧,怎么说怩,没有合理不合理,我还是哪句话,谁还指望,娘家哪点东西发家吗?

2022-12-10

世间存在的一些事情,你想呀,哪有那么多的合情合理!赡养老人出嫁女有份,分家产没份,这虽不是自古以来的定规,但基本家家都这样,何必那么较真!若想找心理安慰的话,出嫁了的大姑姐或小姑子,娘家分家产,不同样也没份嘛!

但有一个问题非常明确,请记住了,出嫁女就是分家产没有份,也理应孝敬自己的父母!不是么?父母生养了女儿,含辛茹苦的拉扯长大成人,出嫁了,离开了父母,建立了自己的小家,虽是顺理成章的事,但本身陪伴父母的时间少了,孝敬父母,更是尽心而为,有的出嫁女,由于远嫁或工作的特殊性,身不由己;有的出嫁女,婚后家庭经济拮据,无能为力,致使心中颇感愧疚!

说到底,孝敬父母,与分不分家产没丝毫关系;孝敬父母,理所当然,也是天经地义;至于说到赡养老人,据自家条件,尽力而为,做到无愧于心就好了。

当然,做为一奶同胞,血浓于水的兄弟姐妹,赡养老人这事上,娘家的兄弟心里是有数的,一般小事情、小问题,是不会惊动出嫁姊妹的,只有动用了大钱财大款项,自己作难了,实在难以操持,才会盼派亲姊热妹。但在其心理上,该不该无所谓, 虽然同是一个娘的孩子,他们认为,仅仅是权作寻求帮助而已,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因此,心存善良,心怀感恩,出嫁女离开了娘家,就不要再去争得娘家那份家产,在婆家建立了自己的小家,不同样享受老公那一份么?那么,换言之,出嫁女大姑姐或小姑子,没有获得娘家兄弟那一份家产,同样 ,也会赡养娘家父母的,这是一样的道理。

俗话说,人过留名,雁过留声,都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别人,况且,又是一奶同胞的亲哥亲弟,何必斤斤计较呢?换言之,若一意孤行,我行我素,到头来,争的是家产,伤的是兄弟姊妹之间的感情,同时,也会惹父母不高兴,伤人伤己,想想,多么的得不偿失呀!

不合理,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无论从法律角度、情理方面还是传统观念上讲,都有失公允。

从法律上讲,儿女都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具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从情理上讲,利害相连,女儿既然同儿子一样尽了赡养义务,就应该同儿子一样分得家产,这才合情合理。即使从传统观念上说,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那她既没有分家产的权利,就更不应该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为何要实行双标、用法律约朿她尽赡养之责,而用传统观念去剝夺她分得家产的权力呢?

虽然从法律层面讲,子女的赡养义务,并不会因为分没分得财产而消失。但维系家庭和谐仅有法律是不够的,还需有情与理。如果不顾亲情、不讲道理,处理问题有失公允,必然会搞得家庭鸡飞狗跳、争吵不休。老人不能安享晚年,兄弟姐妹反目成仇,亲情荡然无存,毫无幸福可言。

做为老人,在对待子女和财产的处理上,应尽量一碗水端平,既不能重男轻女,也不能厚此薄彼。做为子女,要多想想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不要将眼光聚焦在父母的财产上,争多论少。要多为对方着想、互谦互让。只有这样,才能使老有所养、少有所乐,构建一个亲情浓浓、和谐幸福的大家庭,人人受益、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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