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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有谅解书,为什么检察院还要批捕?还把谅解书退回派出所了,该怎么办?

轻伤二级,有谅解书,为什么检察院还要批捕?还把谅解书退回派出所了,该怎么办?
2022-11-29

依我之见:如果该案罪名‘’不单单是轻伤‘’的话,检察院的批准逮捕是依法保证案件公正处理防止‘’两危性‘’(社会危害性丶人身危险性)的重要措施。

为什么这么说呢?本人以下试从法理和办案实务角度作简要分析:

一,如果一一犯罪嫌疑人此次是参与‘’寻衅滋事‘’且情节恶劣的行为呢?比如多人丶有组织丶在公共场所丶交通要道针对老人、未成年人、孕妇等人‘’随意殴打他人‘’且持械作案,并将其中之一受害人打成轻伤并伴有拦截丶辱骂等情形,上述行为已属法定情节恶劣就已构成寻衅滋事犯罪,且多人参与犯罪的情况下,作为多人参与的寻衅滋事共同犯罪‘’社会危害性‘’很大,作为多人犯罪如果放在社会上可能串供丶毁灭证据丶潜逃等其个人‘’人身危险性‘’也很严重,况且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比轻伤在三年以下量刑要重得多,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检察院的批准逮捕是正确的。

二,如果一一犯罪嫌疑人这一次在寻衅滋事中随意殴打他人中致人轻伤的,这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严重刑事犯罪,而‘’非民间邻里纠纷‘’引起的打架致人轻伤的,怎可能受害人原谅了丶钱赔了就算了呢?放在当前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历史背景下来看多人丶团伙丶长期在城乡市场丶社区‘’寻衅滋事‘’称王称霸,恰恰是该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检察院的批准逮捕的行为就是在‘’扫黑除恶‘’,寻衅滋事把人打成轻伤了还能不逮捕关进去吗?

三,如果一一犯罪嫌疑人这一次参与的寻衅滋事,只将一人致轻伤,可是当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时,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于二0一七年十一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审查逮捕案件‘’社会危害性‘’条件的规定》(试行)要求公安机关和所在社区提供‘’社会调查报告‘’,该报告将会反映犯罪嫌疑人过去的表现丶社会群众的反映丶公安机关过去对该嫌疑人们的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等。可以想见:过去经常性‘’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在社区称王称霸,三天两头到派出所报道的嫌疑人,你说检察院认为该不该批准逮捕关进去?

四,如果一一犯罪嫌疑人曾经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依法应认定为‘’累犯‘’。即使犯罪嫌疑人此再次涉嫌故意犯罪,且属于邻里之间的民间纠纷引起,甚至被害人有较大过错,虽然这次只将对方打成轻伤。但是,因犯罪嫌疑人系‘’累犯‘’,具有再次违法犯罪的潜在可能性,检察机关也会依法将其批准逮捕关进去。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也鉴于提问人所提问十分摸糊只能作‘’如果‘’分析,不当之处请见谅。

2022-11-29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检察院批捕,并且下一步将会公诉到当地人民法院,这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至于有受害人的谅解书,只能说明你积极赔偿,得到了受害人谅解,法院判决时会考虑轻判,但是不能因为受害人的谅解就对你免于刑事处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害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有自首情节、悔罪表现、积极赔偿的,可以从轻处罚。所以你目前要做的就是积极赔偿,然后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冲动是魔鬼,动手之前一定要考虑一下后果。当然,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就另当别论了。

2022-11-29

谅解书在对别人构成轻伤二级已经是无效了,谅解书只能用在对别人没有伤害,对别人没有利益侵犯,的前提下语言上的改正,有人出了保证书,但出了保证书后继续不保证,那这个保证书就是废纸一张。这样造成别人轻伤二级,检察院提出批捕,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但向人民法院上诉也许也没有用,为什么?因为不遵纪守法

2022-11-29

其实题主所提到的“轻伤二级+取得谅解”只是部分案件在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1.一般情况下,符合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的轻刑案件如果仅仅是轻伤,又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经核实后当然可以以“无逮捕必要性”作出不捕决定。(即认定其行为涉嫌犯罪,但经考察认为社会危险性不大,不羁押也不会影响案件的办理的,可以不收押在看守所,但流程还得往前走)

2.之所以出现题主所说的情况,估计是在案件范围和特殊情况两个方面有不利的因素:

(1)正如之前的回答所说到的,虽然造成的后果是轻伤二级,但其行为不一定就是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也有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甚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重罪,这种情况下案件性质就不符合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了;

(2)再者,即使符合刑事和解范围,但如果不羁押存在影响刑事诉讼推进的因素(比如曾经自杀,干扰证人等,或者还有关键证据尚未固定),检察机关也会认为对嫌疑人有羁押必要性而作出逮捕决定;

(3)还有一种情形是比较特殊的,就是嫌疑人曾经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无论经过多少年,后又犯罪的(有证据证实),是“应当”作出逮捕。(注:是应当,没有自由裁量的空间);

3.当然,题主所说的把谅解书退回给侦查机关值得商榷。因为即使作出逮捕决定,但该谅解书也是体现认罪悔罪和社会影响的从轻情节的重要证据。

以上分析不一定完全正确,大家有更好的见解欢迎关注、评论。谢谢!

2022-11-29

一看罪名,属于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前者取保难度较大。

二看情节,是动刀动枪了,还是赤手空拳。

前者取保难度较大。

三看谅解,谅解书是否自愿,要第三方核实。有无公安对谅解书的核实,最直白的双方笔录同意,是自愿谅解。或是在司法所,调教委员会进行第三方公认的谅解。

谅解在寻衅滋事案件中作为减刑的考量,一般还是会判实刑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轻伤二级,没有从重的前科等情况,会判缓刑。

逮捕后,卷宗退回公安机关,还有2个月调查期,属于正常情况。

故意伤害案和寻衅滋事案都属于公诉案件,不是谅解了就结束的。本人办理的过轻伤二级,举例如下。

1-寻衅滋事,轻伤二级,持刀,都无前科。检察院批准逮捕。法院判刑。其中谅解的判了1 年,同案未谅解,1年半至2年。

2-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持刀,无前科。取得谅解,检察院批准逮捕,判了10个月。

3-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未持刀,无前科。取得谅解。检察院建议取保。判了10个月,缓期一年执行。起因:债务纠纷。

4-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未持刀,无前科。取得谅解,检察院建议取保。检察院认为情节轻微,不起诉。起因:邻里纠纷。

2022-11-29

轻伤二级批捕有理

虽然情况没介绍详细,这是个殴打他人案件。把人打成轻伤二级,轻伤就是刑事案件,就该追究刑事责任。尽管受害人写了谅解书,那是你拿钱赔偿,买他的嘴或把他的嘴堵上。现谅解书退回派出所,这个谅解书不顶事。该批捕的,检察院还是依法照常批捕的。

为什么批捕?可能不是民间纠纷的互殴打人事件。那个批评教育,顶多拘留几天罚一下款就完事。有可能是参加1~20人的群殴事件。在我们国家搞平安建设,社会安宁。但有些人屁大的小事,寻衅滋事,会勾来几十人打群架。发生在领导机关附近,火车站等交通要道,繁华的商业区,旅游景点,几十人殴斗,有的拿棍弄棒,砖头瓦片横飞,一会把人胳膊腿打伤,或头破血流,衣服扯破,群殴现场一片狼籍。影响数条公交车停运,逼停上百辆车,造成交通拥堵,数百路人无法正常行走。给文明城市抹黑,造成恶劣影响。尤其是当前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种寻衅滋事,无事生非,称王称霸,为非作歹,不正是专项斗争所打击的黑恶势力吗,你说该不该批捕?

你说怎么办?公安机关对你刑事拘留时,对你的讯问,你要如实交待故意伤人的事实。在民警办案搜集证据时,你看无出入签名画押。在检察机关对你审查准备起诉时,不要翻供。到了审判机关开庭审理时,你有权辩护,也可请律师为你辩护。轻伤二级,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年轻人要走正道,遵守国家法律。在服刑期间认真改造,脱胎换骨的改造。出狱后不再做危害社会的人。

轻伤二级已经是刑事案件了,对方当事人谅解仅仅是民事层面,民事谅解不等于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


轻伤二级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构成轻伤二级的行为有很多,由于你没有说清楚怎么造成的,我个人认为应该会是故意伤害致人受伤,我这里就以故意伤害进行分析。

根据《刑法》 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对方轻伤二级,已经属于故意伤害无疑,是需要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7条、279条的规定, 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适用刑事和解,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我们通过看法条可以看出,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而不是应当从宽处理。这也是你所说的,有谅解书检察院还是批捕了的原因。

将谅解书退回公安机关有待考证

你所说的检察院把谅解书退回派出所是有问题的,谅解书是可以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量刑的依据的,是可以作为法庭证据的,是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是不能退回公安机关的。


我认为应当是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是不能够证明某人犯罪,是无法向法院进行起诉,所以退回给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对证据进行补充侦查,在侦查结束后重新提交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以上是我的回答,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我是@法律咨询乔也 ,擅长领域物业纠纷、交通肇事,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2022-11-29

在轻伤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了谅解,为何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刑呢?出现这样的疑问,主要是对刑事和解制度的不了解。(此回答只针对故意伤害罪中的轻伤案来讲)

一、轻伤案件可以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公断”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中的轻伤案件,被害人可以与犯罪嫌疑人双方私下协商解决、也可以自己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也可以报警经过司法机关解决。究竟采取哪种方式解决,决定权在当事人双方,法律对此并不强求。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八条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二、报警后,是否撤案的决定权在司法机关

在现实生活,往往会出现这些的情况,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去公安机关报案,打人一方害怕追究刑事责任私下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谅解,被害人得到赔偿后也不想再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跑到公安机关要求撤案,公安却说不能撤案,这样为什么呢?因为被害人一旦报案,轻伤案件就成了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否撤案,是司法机关根据案情决定的,而不是根据被害人的申请撤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只要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即便不能撤案,犯罪嫌疑人也会得到从宽处理,一般情况下是可处缓刑的。

三、发生轻伤案件,最好私下协商解决

取得被害人谅解,即便从宽处罚,也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是会判刑的。判刑之后,打人者就有了犯罪记录,有的案底,这对当事人的今后生活会有很大的影响,不但不能从事律师、医生、教师等一些特定的职业,就连开人网约车也受影响。所以,发生轻伤案件后,打人者应当积极主动的向被害人进行赔偿道歉,争取私下解决,不要“公断”!

四、允许私下解决的只能是故意伤害罪的轻伤案件

上述解释只是针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罪中轻伤案件,如果因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引起的轻伤案件则不适用。故意伤害罪的主要侵害对象是被害人的身体,为了让被害人得到有效的赔偿,法律赋予这种被害人一定的权利。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不但侵犯被害人的身体,更主要是侵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所以个人之间是不能私下解决的。

2022-11-29

谢谢邀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就意味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公安机关要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也就是说要走刑事诉讼法律程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如果取保候审获得批准,就不用羁押在看守所。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时,进行法庭辩论,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刑事案件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律师,依法进行辩护,如果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己经达成谅解,审判庭在量刑时会依法进行考虑,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创造条件。

我们平时要养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的好习惯,遇到一些矛盾纠纷时,头脑要保持冷静,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更不要动手打人,要防患于未然,努力将矛盾化解,如果能够这样的话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都是有益的。

2022-11-29

律师答疑:谅解书并不影响定性问题,只是量刑处罚情节,在轻微的故意伤害罪案件中,如果想做到不批捕,应当在公安机关报批捕前及时和受害人达成刑事和解。


一、刑事和解和受害人谅解的区别

受害人谅解书是单方面出具的,而刑事和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订达成的,受害人谅解不一定以赔偿为前提,而刑事和解一定赔偿到位了。

在没有赔偿到位的受害人谅解书其作用只能证明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了,不代表其不希望其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刑事和解则明确表示了受害人要求不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二、《刑事诉讼规则》第519条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在批捕阶段对于刑事和解案件的不批捕的决定权。

注意:这里明确的是刑事和解,而并非受害人谅解,只有达成了刑事和解,检察机关才会考虑不予批捕的问题。而受害人谅解不影响批捕程序。


三、检察机关把批捕后把谅解书退还给公安机关是正常程序,因为此时依然属于侦查阶段,全部案卷依然属于公安机关

这里很多人搞不清楚批捕后属于什么阶段,很多人误以为批捕后属于检察院阶段,其实批捕后还是属于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依然需要继续履行侦查职责补充证据,直至达到符合起诉条件。

公安机关只有在完成侦查任务后,将全案移交给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科后,检察机关才正式收录谅解书,并将其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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