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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将大部分财产给儿子,患重病后女儿拒尽赡养义务是否合理,为什么?

母亲将大部分财产给儿子,患重病后女儿拒尽赡养义务是否合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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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

这种案子在现实生活中,法院也已经判决过很多了,那法院又是怎么判决的呢?为什么要这么判决呢?

案例

只因母亲将股票、房产等财产都给了儿子,在母亲患病后女儿拒绝赡养,母女对薄公堂,生前赠予,这位母亲的偏心一览无余,却也最终导致自己老无所依。

年轻古稀的王奶奶与丈夫共同养育4个孩子,大女儿与小儿子,不幸早亡,相伴50载的老伴也于两年前去世,随即发生的继承纠纷则让王奶奶与儿子阿明、女儿阿珍的关系紧张起来。

原来2017年1月王奶奶被诊断出癌症,术后疗效并不理想,面对动辄几万元的治疗费,王奶奶每个月不到3000元的退休金简直是杯水车薪,患病期间都是由儿子阿明照顾,亲生女儿,对生病的母亲不闻不问。

4个月后,王奶奶一气之下将女儿诉至法院。

“女儿是我怀胎生下来养大成人的,我把财产留给儿子,难道这可以成为女儿不孝顺的理由吗?”

王奶奶的诉求,女儿阿珍以后每个月给她1500元赡养费,并把前两年拖欠的赡养费也补上,还要分担住院期间花的7000元.

快50岁的阿珍觉得有些委屈.

“我爸去世后,因为遗产问题,家里矛盾很大,我妈把财产都给了我哥,现在又要我承担一样的赡养义务,我觉得这不公平。”阿珍表示她愿意赡养母亲,但是其本身经济条件并不好,一个月收入才2000元,还要养小孩,“如果硬要我付赡养费,就从我本应分得的房子租金里扣,我真的负担不了医疗费。”

法院:母亲要求赡养费合法,儿子应当承担更多赡养义务。

法院审理查明,王奶奶一年前便将自己的股份和房产份额全部无偿给了儿子阿明,现在的退休金每个月不足3000元,每年分红不超过8000元,王奶奶除了身患癌症外,还患有肺炎等其他疾病,目前已花去几万元的医疗费,女儿阿珍除了每个月2000元的工资外,还有每年不到2000元的分红收入。

法院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丧失劳动能力,年老体弱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予赡养费的权利。

王奶奶提交的医疗费用单据,疾病诊断证明书等证据显示,王奶奶确实年老体弱且患有重病,虽然她有股份分红及退休金收入,但因病情严重,所需的相关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等等,也较高,阿珍是王奶奶亲生女儿,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每月支付一定的赡养费用给王奶奶,考虑到王奶奶将其大部分财产给了儿子,儿子从情理上应当承担更多的赡养义务。

关于赡养费,确认女儿阿珍从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期间,需每月支付王奶奶赡养费用200元,并考虑到王奶奶今年1月后诊断患有癌症等严重疾病,判决女儿阿珍按期支付王奶奶赡养费,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按每月200元计算支付,2018年1月起按每月450元计算支付,驳回王奶奶的其他诉讼请求。

拿到判决书的阿珍没有要求上诉,她表示许久不见母亲,看着母亲越发瘦弱的身体,五味杂陈。

对于癌症晚期的王奶奶来说,女儿每个月几百元的赡养费并不能延长她的生命,但因为赡养费每个月母女能见上一面,也许能成为他们关系改善的契机。

其实提前将财产赠与给子女看似明智,实则是个昏招,提前赠予不仅有可能会产生类似于上文王奶奶的烦恼,还有可能会产生子女挥霍,离婚分割,传承议员落空,子女去世等风险,令人防不胜防。

我们也从法院的判决中可以看出,子女对父母是有赡养义务,但法院也不会盲目的放大这种权益。

我姨夫去世以后,我姨就把自己的房子过继给了儿子,然后把自己的存款也全给了儿子。老人之所以这样做,是姨夫当时有一份嘱托,就是,要把钱给自己的孩子,要让孩子过好的生活,让他们一家幸福。我的姨就把这所有的钱财都给了自己的儿子。当时家里的亲戚朋友都劝伊,这样做不好,你应该等到自己到老的时候看着儿子能够养你的情况下,再把这钱给他。况且你还有两个女儿,她们一分都得不到,是不有一些不公平呢?可是我姨当时只想着自己要完成丈夫的意愿,所以把钱财都给了儿子。可是天有不测风云我姨真的就有一天突然脑出血住进了医院。当时紧急情况大家就让她的儿子把钱掏出来给母亲急救,可儿媳妇儿拿了两万块钱,就说没有钱了,大家质疑之前给他的20多万到哪里去了,他说都给孩子买房子了。可是母女连着心呐,作为什么也没得到的两个女儿,却在这危难的时候,也没考虑公不公平,而是把钱拿出来都给母亲看了病。好在我的姨自己还有养老保险。最后报回来的钱还是还给了女儿们。

通过这样的事情,我觉得作为老人的应该到自己即将走完人生道路的时候,再决定把自己的财富给哪个儿女,才决定谁会孝顺,你给谁,这样才是最公平的。


我就是有这样经历的女儿。我那偏心我妹,把房子直接写了我妹的名字。我妹也是40多岁的人了,我爸以前重病需要吃完几年,费用很贵,我妹没出一分钱。我父母要买房子,我妹没出一分钱,也是我一个人定了。平日请父母旅游,吃饭,我妹也没出一分钱。我妹买房子我妈还补贴了不少,日常生活我妈也帮补了不少。当所有这一切成为习惯后,只要我不愿意再出钱,我父母就到处说我不孝。

请问,你们还有资格说子女不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是不对的吗?不站着说话不知道腰痛。我倾尽所能对娘家好,就没有多余能力对婆家好了,这样对我的婚姻有好处吗?如果我不是有善解人意和无私的丈夫,我早就离婚了。

现在我5个亲姑姑都叫我不要再理会我的父母了。人在做,天在看。公道自在人心!

父母要是做的那么偏心,自己应当承担偏心的后果。外人无权用道德来绑架不受待见的子女的行为。做出了选择又不愿意承担后果,这是懦夫的行为!

2022-10-19

这有什么好商量的,我父母所有财产房产都给弟弟,几十年如一日的在姐姐和我这搜刮最后还是给弟弟,要用钱方面看病住院只找女儿,在他们根深蒂固思想里女儿是外人,财产给外人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但病了要用钱必须找女儿,只要生了你就得无条件的付出,不给钱到你家住着不走,看谁丢人。三年前我姐姐得病到晚期了,要我妈到医院去照顾几天,我妈顺便在医院把自己全身检查了一遍,几千块钱要我姐出。这样的父母真少有。

2022-10-19

女人是把重男轻女执行的最好的角色。自己本身就是女人,但是对自己的女儿最能狠下心。从女儿很小的时候就灌输你是外人的思想,家里的资源分配从来都是劣势。这样的成长本身就无从谈爱,成家后还要各种剥削女儿,钱财上人力物力上都始终认为女儿欠娘家的永远还不完,然儿子永远不存在什么义务不义务的,那才是一家人。

财产给了儿子,却要女儿养老。那是你种下的恶果终于熟了。你百般宠溺的儿子见死不救,我们这个社会应该对这个获取更多的儿子有更高的道德要求。而不是在这里指责女儿怎样怎样。这个老太太弥留之际还想着状告自己的女儿,却不去告儿子。哼!人心啊!

2022-10-19

我们小区就有一位老太太,老伴走后,把所有房产,财产全给了儿子。老太太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自从她做出这个决定后,四个女儿觉得不公平,心中很有怨气,从此就不再登门了,更别说瞻养了。生活起居,生病住院都是儿子儿媳照顾伺候。前两天,老太太去世了,只有大女儿念及母女之情,来参加料理老人的后事,其余三个女儿根本就没露面。看来,以后女儿们和儿子以后可能也会断了关系,不再往来了。虽然法律规定女儿有义务和责任瞻养自己的父母,但父母对儿女也应该一视同仁,不能过分的偏袒儿子,容易使女儿不理解,产生不满,就会引发家庭矛盾,甚至拒绝赡养自己的父母,造成父母子女关系破裂无法挽回的结局。

2022-10-19

我认为合情、不合理,太阳普照万物生长都有晒不到的地方,何况是凡夫俗子的人,母亲偏心还是无奈是她的事,作为女儿也是为人之母,多一份理解就多一份幸慰!

李阿姨八十五岁,一个儿子俩姑娘。她腰痛不能下地,儿子把她送医院里治疗,因为他顾不上照顾就找了护工小张。只有手术那天俩姑娘女婿来了一次就再没来过。

那天医生给小张说阿姨好了要出院,让家属来办理手续。小张打电话给阿姨的儿子,他说年终单位特忙,给医生说说明天他过来。李阿姨听见泪再也控制不住了。

李阿姨拉住小张的手老泪纵横,她哽咽着:“小张啊,家丑不可外扬,我的两个女儿不是个人呀!大女儿是个好吃懒做的,小时候不好好读书,工作我老头子拖关系进了一家单位,可她不好好干擅自辞职了,她折腾了我们那时的半个家业呀!”“阿姨不难过、不难过了,过去的就让她过去吧!”小张微笑着安慰阿姨。阿姨抹了抹泪水:“小张,我的大女儿家离这医院不到两站路,我都不好意思给人说,今天俩女儿不来照顾我,主要是我老头子走的时候把房子过户给儿子了,他俩姐姐说我偏心不管我,我的工资卡小女儿拿着,她和我在一个小区,她的娃娃上学的钱都是我们拿的……。”

小张的硬是堵住自己泪泉扶阿姨躺病床上,她还是微笑着:“阿姨,不说了,儿子、姑娘都是你生的,都是你的宝贝,今天她们这样做以后肯定后悔的………。”

老人们有三四个孩子,孩子多了就有优劣之分,所以他(她)们出现偏心,我们这一代啊就一个,不偏心也没偏的,可老了有个病啊纯粹就没人照顾!我希望大家不要把亲情毁坏在父母的财产上,钱没了可以挣,人没了万金都难买!

那还是小棉袄吗?家庭的事无合理不合理之分,因为家不是法庭,不判对错,家只能讲亲情。

当然,我不是说这个做母亲的做法就对,因为按照民法典来说,闺女和儿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是我,我绝不会这么做。也不会在生前给儿女分财产。这不是没事找事嘛。

给他们说到明处,我已写好遗嘱,财产平分,当然看谁孝顺老人就要向谁倾斜,但只能在我去世后再分。这样不就既省了他们心里打鼓,自已也眼不见心不烦、不生无谓之气吗?

可是,尽管这个母亲做的不妥,也不等于其女儿该因此拒尽赡养义务。

因为法律规定,只要父母对子女尽了抚养责任,子女就应当对父母尽赡养义务。分的财产少了不应该是理由。

而且说同样作为女人,应知道做母亲的艰辛、拉扯儿女的不易。母亲患重病,作为她最贴心的女儿,无论如何也应该抛开恩怨,伺奉老人走完最后的人生路。不然内心能安否?

切不可空留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叹!

2022-10-19

这是一些家庭非常现实的问题,与父母,与儿女都有关系。我想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同大家探讨分析。

首先说,做父母的一定要一碗水端平,不能偏这个向那个,更不能思想封建、重男轻女;儿子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女儿也是自己生的养的;钱财分配合情合理,以免儿女相互猜疑;一家人才会同心同德,一家人才会维护好和谐关系。

这里,我愿说说自己怎么做的。我和老伴都已年过八旬,生有两儿一女,老俩都有退休金和少许房产;如何分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虽然我们的财产没有多少,但两儿一女都装在心里。分家时三一三余一,三个孩子各得“三”,我和老伴分得剩余的“一”。几年来,儿子、女儿争相孝顺我们,互相帮助,和谐相处,一家人皆大欢喜。

另外,我还想说,父母千万别做糊涂事,偏着儿子,不管闺女,“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老观念挥之不去。做女儿的虽然不说什么,怕就怕到头来苦了自己。

我有个邻居老姐姐,生有一儿一女;老两口原来居住乡下,儿女上班家在城里。老伴去世后她变卖了全部家产,十几万给了儿子,却没给女儿一分一厘;当她进城住在儿子家,儿媳却忘恩负义;儿媳拿她当保姆使唤,累死累活还遭嫌弃。老姐姐忍无可忍想到了女儿,女儿来接她,可她又不好意思投奔女儿去。就这样,进城不到两年,连气带病带着遗憾死去。

话又说回来,母亲毕竟给了女儿生命,含辛茹苦把女儿拉扯大确实不容易。做女儿的最好不要和母亲计较,不要和母亲置气。要理解包容母亲,该孝顺孝顺,尽女儿一片心意。说到对母亲的赡养,我想做儿子的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至于女儿该承担多少,那就要看女儿自己;我想有良知的女儿,会做得合情合理。

鉴于母亲当前重病在身,我建议其他事情暂且放下,让母亲治病早日康复,此乃当务之急❗

2022-10-19

这个问题女儿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因为母亲已经养大了女儿,女儿就必须承担赡养母亲的义务,这和母亲的财产给谁无关。

母亲把财产大部分都给儿子,理应儿子对母亲的付出要多些,但这是情理不是法理。儿子继承了母亲的大部分财产,但母亲受封建思想影响,比较重男轻女,这种老人的做法是不妥的。不论母亲的做法怎么样,女儿不能计较母亲的做法,毕竟母亲把你带到世上,并且把你已经养大。女儿要学会理解宽容别人,世界上还有多少母亲身无分文还不是一样要赡养,你就当自己的娘家什么都没有好了。

做为儿子也一样,得了母亲的财产就必须要赡养母亲,你把责任推给已出嫁的姐妹,会使你兄妹关系紧张的,何必呢!

做为母亲这一方也一样,不要偏心,儿女都一样,你总是要分个长短,女儿肯定不高兴,就算今天女儿出医疗费给你,也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对你也不会高兴。

在农村,对于已出嫁的女儿是没有财产可继承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但也不会勒定女儿出医疗费,想出就出。

对于家庭内部纠份,情理和法理都没有必要追究,情理有时会大于法理,家不是讲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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