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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学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长一直在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周六,学生去海里游泳溺水。家长一直在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学校是否承担责任?
2022-10-13

现在有些家长有一个特别糟糕的坏毛病,只要孩子出点事,首先去找学校的责任,而不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就拿这个周六去海里游泳溺水的孩子,家长为何要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呢?你当学校是什么单位了?是你家孩子的全天候保姆?

如果我们做一个假设,学校周六并没有放假休息,而是把学生都圈起来在补课,学生偷着跑去海里游泳,家长会抓住学校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但是这也不合理啊。别忘了,没有哪个老师敢随便允许学生去海里游泳,都知道其危险性。也就是说孩子偷跑的责任后果,也只有学校管理不到位的少部分责任,大部分责任仍由家长去负。

如果孩子周末并不在学校,而是在家里偷着去海边游泳了,和学校恐怕没有一毛钱关系,因为责任归属于家长,你是孩子监护的第一责任人,你不认真履行管教孩子的职责,竟然还有脸去责怪学校,说学校不去海边巡视,真是可悲之极啊。将来如果家长还是把责任推脱给学校,恐怕这孩子这次不死,将来早晚得出事。

现在有一个最奇怪的事,有些地区竟然让学校参与巡河巡海边,这是学校该干的工作吗?但是偏偏在联防工作中就纳入有关规定了。在我看来,这纯粹是不合理的规定,如果让学校老师参与巡防工作,那不妨把家长们也都编入其中吧,这才是真正符合群防工作的特点嘛。可是这样一来,家长们干吗?肯定不干。因为很多家长平时连自己孩子都懒得管教,更不要说做安全教育了。

2022-10-13

学校必须承担责任,确实不应该麻痹大意啊,你们为什么不一天24小时跟在学生后面呢,怎么会让学生们离开你们的视野呢?即便你们不想跟在后面,那么起码要在海上加个盖子嘛,或者在大海边加上一圈栅栏才行,再不行给学生们一人再配备一名游泳教练也行呀。

学生离开了学校,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家长,必须负起看管好自己孩子的责任,这和学生没有关系,即便是有关系,那也只是安全常识教育不到位而已,真正的责任在家长身上。家长如果非要追究责任的话,那么先把自己送进去吧,如果不是家长的疏忽大意,怎能任由孩子下海游泳呢?周六是放假时间,家长不陪着孩子难道让老师去陪?

还没有来到暑期,先后在各地就发生了多起学生溺亡事件,而且每发生一起几乎都是多人溺亡,看着一个个夭折的孩子,实在让人痛惜。这种悲剧必须要引起家长和学校的重视,给孩子们打造一个全方位的安全平台。从学校来讲,一定要强化这方面的教育,必要的时候应该开辟流浪课程,教会学生自救。从家长来讲,在孩子走出学校之后,要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管好孩子的校外活动,必须要时刻保持这种警惕性。

孩子出了事情,不要一味的去追究学校责任,即便要追究,你也要分清事实讲道理,不要一出事就胡搅蛮缠撒泼。

2022-10-13

问题描述的相对简单点,但从字面来看,这应当是学生周六自行去海里游泳发生溺水实践。

实践发生在周六,在非上学期间。前往海里游泳,应当也是学生自发行为,而非学校组织行为。出现溺水事故,家长一直在责怪学校不来海边巡视,要求学校承担责任,这显然是无理无法的要求。学校在非上学期间,并非学生的监护人,对学生不负有监护职责。恰恰相反,家长作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因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而导致子女死亡,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出现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总是容易推卸责任。毕竟,是否有责任,责任比例多少,这都将直接影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的金额。特别出现人员伤亡的事件,有的人却从不反思自己的责任,反而总是抱着我伤我有理,我死我有理的态度,无理的要求其他人员承担责任,总是希望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我们还是希望在面对这类事件时,能够客观的看待整个事件。我们鼓励合法合规的维权,而不是看到无理取闹的行为。

2022-10-13

您好:针对这样的事情,我想问问家长,孩子到海边游泳是学校组织的吗?第二,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您当时在哪里了。

孩子在海边游泳溺水,发生这样的事情,谁看了都揪心,也不能什么事情都责怪学校啊,我想说的是,作为老师们也是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记得我读中学的时候,学校的周围就有河流还有一条江。上课的第一堂课时,老师就告诉我们,附近有河流和江,那不是我们该去的地方,因为江里有挖沙子的船,到处都是沙坑。可是当时的我们还是背着老师去玩,后来老师知道了,找到我们的家长,并告诉去江里玩的危险。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也就不愿意去玩了。每年的假期都会听说类似事情。

2022-10-13

根源根本不在家长。

出现这样的提问,绝大部分人都能分得清是非的,都会说家长是无理取闹。但是,为什么如此类的问题会不断地提出来的,因为现实中这样类似的内容太多啦:如偷上杨梅树摘杨梅摔死了,要栽杨梅树的人家赔偿。闯红灯被捍撞残了,要未闯红灯的一方赔偿。翻围墙进动物园被老虎咬死了,要动物园赔偿。甚至小偷进屋行窃逃楼摔死了,也要告房方赔偿。

这些挑战公众“三观”底线的现象越来越多,本人认为根源一是部分无良律师的误导。因为如今律师行业竞争激烈,很多碰到此类事情的人家,首先会去咨询律师,一些无良律师就天花乱坠地根据所谓的法律条款找对方的不是,再来一通算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多少多少。这样就引导了当事人去法院诉讼了。对于律师来说,官司打输打赢,都是没有任何风险的,律师费是照样要收的。而对于当事人来说,不告白不告,此类案件,诉讼费也不高,出点律师费后,如果赢了,还可得到一大笔赔偿。如果输了,最多就是损失了诉讼费和律师费,而不用承担其它的风险和成本。假如此类诉讼输了后,当事人还要承担被反告的风险和损失,那么还会有人告吗?

根源二就是法院法官的判决了。概念很多人都从各种不同的报道中看到了许多的案例报道,那就是很多无辜都被莫名其妙的被判了一笔不小的所谓“人道主义”的赔偿。这样的案例,无疑是在社会上引发了一股歪风和妖风,让很多碰到此类事情的人,其实就是到法院去碰瓷啦。

如果上述这两类人员中能一身正气,甚至对于许多碰瓷式的诉讼,让被告方获得因无辜当了被告的损失能得到避免和补偿,还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吗?

可喜的是,今年在全国两会上,最高法院院长在工作报告中已经明确了,法院不能成为谁闹谁有理、谁弱谁占优的护身。而且现实中,已经有很多的判例一改以往的判案风格,不断地走回到正轨上来了。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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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有话说

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做法不可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目前,已有不少地区实行了“教师巡河制度”,不仅在周中,周末,甚至还延伸到假期,不少媒体已有相关报道。

老穆认为,这是一件好事,体现了学校对学生安全的重视程度

老师利用休息日或节假日巡河,这是责任的体现,是额外付出,是好心的体现。

然而,有些家长却不领情,当孩子在周末或假期溺水出事时,还无情地将责任推给学校,说学校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出现在河边……

孩子出事了,作为家长,心里必定是难过的,难以接受的,说句实话,这事搁在谁身上,谁都受不了。所以说,家长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

但是,人要讲良心!学校在安全问题上已经做到位了,家长还要将责任推给学校,对吗?倘若个个都这样的话,以后谁还敢做好事?

从未听说“教师巡海制度”,家长责怪老师不来海边巡视,心情可以理解,但做法不可取。

巡海?难道还要让老师周末肩膀别着红袖章,乘公交去海边吗?

况且大海宽广无垠,学生能在大海溺水,说明孩子去的不是旅游景点的海,而是“野海”,这样的地方,老师又怎能发现呢?

老穆希望这位家长能够冷静下来,辨清责任归属。

学校安全教育天天提、周周讲,月月总结,最大限度的保障学生安全,让家长们放心!

就目前而言,每个学校都在狠抓安全教育工作,校长开会讲,班主任班会讲,学校开大会讲,周五下午放假讲,节假日讲,寒暑假讲……

为何要这么做?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安全,也希望家长能够理解学校,不要动不动追究学校责任!

家长要做好孩子的安全监督工作,莫要将责任全部推给学校!

作为家长,孩子周末或节假日在家,最好找个人看管,尤其是幼儿或小学生,更要看管好他们,以免意外发生。

家长平时也要跟孩子强调安全问题,并做好监督工作,避免意外发生。

【结束语】通过这件事,给家长朋友们提个醒,在家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同时,也给学校提了个醒,安全教育工作,要狠抓并落实,一刻也不能放松。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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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3

反证法。假如学校有责任。

那么为何单单是海边?为何仅仅是zho周六?为何只是早上?

如果学校有责任,那么应该24小时,所有地方都有老师巡逻。比如每条高压线附近都要一个老师,巡逻以防触电,整条海岸线来说每隔200米一个老师,每间餐厅也要有老师巡逻,以免有学生吃到不卫生的东西或者噎着,还有全国各地的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

每条马路也要有老师巡逻,以防学生在马路上踢球有危险。

那么这对父母应该多交几百倍的税,毕竟为了它们要多聘请数亿的老师。

2022-10-13

学生溺水找学校?安排教师假期巡视河道,埋下的雷终于爆了!无语,家长在学生玩水时不注意监护,出事了只想着找背锅侠。

一到夏天,最让班主任最心惊胆战的就是学生溺水事件,最怕坐在办公室一口锅砸到自己头上。但事情总是防不胜防,最近临近初中就出现了初一学生周六河里游泳溺水,家长直接找到学校要求赔偿。家长理由很“充分”,你们暑假不是会巡视河道,为什么星期天不巡视?你要巡视,我娃怎么会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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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个这个消息,我真的是感到深深无奈,只能说,曾经巡视河道埋下的雷终于爆了。你把事情往身上揽,事情自热会找到你。作为老师,我只想问家长,在学生玩水时不注意监护,出事了只想着找背锅侠。你的孩子地下有知会怪谁?

1学生有事情找事情找学校已经蔚然成风,潜移默化影响每一个人

如今有问题找学校已经渐渐蔚然成风,潜移默化影响到每一个人,后续学校麻烦只会越来越多。

有位网友就聊到自己的经历:上周我们这里下雨(中雨),公交车上两个学生(五六年级)玩闹中说:“下这么大雨,老师还让我们上学,万一出事了,他负得起责任吗?”实际孩子们很单纯,也没有歪心思,但是忽然发现孩子们正在被周围环境潜移默化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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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网友婆婆更加搞笑,他的婆婆发现溺水事故的规律和解决办法:我婆婆更搞笑,她看新闻五一节放假,两个小孩游泳溺死,就怪国家不应该放假,每次放假都有小孩各种意外死亡,我就说,要怪就怪家长不看好,小孩自己不听话。

这绝对不是一个好的风气,只要学生处于上学期间就一定会找到学校,无论自己是否有理,都是一哭二闹三上吊。那么究竟是什么让家长如此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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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和相关部门在原则问题上退一步,对方就会进两步

学校和学生之间的责权在法律上是十分明确的。那就是拥有学生监护权的有且只有家长,即使学生在校期间也没有发生转移。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对学生负担过错责任,也就是如果学生出现事故学校有过错就承担责任,否则学校无责。所以该学生在周六并且是在校外出事,既不是上课期间,也不是学校内,那么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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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就出在随着近年来溺水事件频发,一些地方要求教师巡视河道,出发点是好的。但是问题来了,就如家长质问的,既然不是你们责任你们为什么会巡视河道,既然巡视河道为什么星期天不巡视?你揽了责,就不能怪事情往学校跑。何况只要家长因此闹事,最后服软的一定是学校,家长拿了一笔“慰问金”收场(学校一再强调是慰问不是赔偿),有了先例后来者按部就班走流程拿钱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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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学校和家长硬刚打官司,之前就有类似事情:有智力残疾的学生小邹在独自放学回家路上溺亡(家长不接送学生并签有协议)。家属认为区水务局、镇政府和小邹所在的学校对小邹的死均负有责任,为此诉至法院索赔69万余元。最终法院驳回小邹家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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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弦教育语:

凡事有因有果,每个家庭都基本上只有一到两个孩子,如果家长自己对孩子假期的安全都保证不了,又有什么资格指责教师和学校失职,这难道不是家长自己种的因?难道假期学生要去那些有危险的地方,都要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提前让老师做好安全排查和巡视?人不可以这样无耻!

2022-10-13

学校和老师居然不去巡海,这太不负责了。。建议废除学校,解散老师。。。

所有学校全部改成监护院,女老师全部改编成保姆,男老师全部改编成保镖。。

一个学生配3个保姆、10个保镖。。。

学生要下海,保镖陪着下海,学生要上天,保镖陪着上天。

学生要摘星星,保姆要去摘,学生要拉屎,保姆帮他拉。

祖国的花朵,必须这样保护。。

2022-10-13

大家有没有发现,闹事的都是去公办学校闹,从没有去民办学校闹事的,你说什么原因?

我分析就是,你敢无礼取闹,民办学校立马就能将孩子开除,加上民办学校的老板可不是吃素的,所以没人敢胡闹,最多就是觉得委屈了去好好讲道理,可是公办学校就完全不同,冲击学校殴打老师,到教育局胡乱投诉,就没有家长不敢干的。有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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