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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不是真的像流传的那样吃了原告吃被告?

律师是不是真的像流传的那样吃了原告吃被告?
2022-10-13

我听到的流传的不是题主说的话,而是“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

律师只能接受原告,或者被告的委托,咋可能吃了原告吃被告?

现在稍微复杂一点的案件,甚至我们认为简单的、有的争议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劳动争议案件都会聘请律师,但律师只能和原告,或者被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收取一方的律师费,另一方人家也会请律师的,这种情况下,原告律师咋吃被告?

律师是中介从业人员,基本上没有工资一说,只能靠案源养活自己,这就要求律师必须给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以便这个委托人能再给律师介绍新的业务。

@法眼扫描 认为,现在有一些人在网上恶意“污名化”律师,或者故意抹黑律师,这些人可能是没有聘请律师,导致案件败诉?还是怀疑自己聘请的律师背叛了自己?

律师也有自己的职业道德,一旦律师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委托人不但可以向律协投诉,也可以起诉律师,一旦坐实,这样的律师就完蛋了。

所以,律师不可能吃了原告吃被告,这种传言可以休矣!

我倒是奇怪了,近期抹黑律师职业的问答是一个接着一个。

我就想问一句:在你提出问题前,你真的聘请过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吗?还是仅仅凭着臆想无端指责???

如果你真的因为在律师服务过程中遭受了委屈,那么把证据贴出来,我们有一说一,有二说二。

从我和我们团队办案的经历看,我们跟客户的关系是处理得非常协调的:不仅是在受托期间保持协调,结案后仍能保持的很协调,多数客户结案后还有联系。

此外,我们的客户后期如果遇到其他问题时,也会返回头来再找我们、再委托我们。我们也从来没有做出过吃了原告吃被告的不良行为。

如果仅仅是为了吸引流量而提出这么弱智的问题,那就是彰显了提问者的道德层面出现了瑕疵或者缺陷,说都不知道该咋说这个人了。

愿大家对律师职业能有个清晰的认知,这个职业跟医生、教师等职业差不多的,都是提供服务而已。如果你不能理解服务的概念,那么我就提示一下:

每个灯火辉煌的夜晚,酒店门口散落的小卡片上所指引的服务,类同于律师服务,只不过形式和内容不同、接受服务者感受到的快感幸福感不同罢了......

律师是不是真的像流传的那样吃了原告吃被告?

这种情况确是有,但也是个别的案例,特别是被代理人比较弱势,对方有比较强势,这样遇到缺乏职业道德的律师就很容易两头吃,有时不一定得到对方的好处,律师看到对方势力比较强,他会不履职或者履职不彻底,这就损害了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对这样的律师当事人只要细心留意也能发现,如果有这种苗头,请当事人及时提醒或者更换新的代理人。如果有证据证明代理人确是“吃”了对方,当事人就应该与这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2022-10-13

所谓留言,不必认真,因为留言止于智者。

以前广泛流传的是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这不是说律师的,是说法官的。

1、现实当中,原告的律师会得到被告的信任吗,或者说被告的律师会得到原告的信任吗?

不会。而且是绝对的不会。

本人执业二十多年了,还没有遇到过一起这样的案例。

往往遇到的是,被对方横眉冷对,甚至超过了他对当事人的怨恨。

2、律师一般不会那样做,也不敢那样做。

有的当事人是怀疑心很重的,我遇到过的就有 ,他看到有的律师跟对方打了个招呼,都会疑神疑鬼,而且不是一般的疑神疑鬼,而是要过来问我,那个律师跟对方打招呼了,怎么办?

有的当事人心思重,喜欢录音,确有这样的,到处录,到找该用的了,他又找不到。

这样的人,谁敢随便跟他说话,他的律师也不敢的。

在刑事案件中,辩护人跟被害人联系都需要法官同意的。

3、既然说是留言了,就无须认真对待

怼律师是一些人的爱好,不值得认真。

一些人在我回复的问题后面,用其他人回答反驳我,说让我学习一下新婚姻法,我说,你拿出来大家学习一下,他也拿不出来。

看到一些刑事案件的分析,就说你家遇到这样的事情就不这样说了,他根本没有看分析的是什么事,是怎么分析的。

这样的人值得认真吗?

不值得。

跟他认真,你就输了。

社会上有一句话叫“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这有律师什么事?律师有没有大盖帽。相反律师是为了维护当事人一方的合法权益,不管是什么案件,所谓的原、被告双方均是处于对立面的,可以说双方是水火不容的,如果律师受聘于一方当事人,则完全不可能再为对方当事人说话,所以本命题为伪命题。

2022-10-13

没有那回事!绝大部分律师不会那么干,也不可能那么干!

监管市场两个角度,跟你说下。

首先说监管的角度,国家政策对于律师行业的管理是非常严格和彻底的,司法局、律协等相关部门有专门的人员和岗位来负责律师管理,这些人不是吃干饭的!

再从市场的角度说下,在很多地方,特别是一二线大城市,其实是不缺律师的,律师数量已经接近饱和了,每年还在大几百人上千人的增加,不少律师都在为案源抓头,在这种情况下,谁会轻易搞丢一个现有客户?而且一个合作过的客户,如果不出什么问题,下次继续合作的可能性比去开发一个新客户要容易得多!就是说绝大多数情况下,律师是没有动机去干这事的!律师不傻,不会拿自己的口碑开玩笑!真要是吃了原告吃被告,只要一次,确实坐实了,搞大了甚至都有可能被追求刑事责任后清理出行业队伍!

如果各位读者有其他的想法或意见欢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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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3

这要看是什么律师了。

律师这个江湖,龙蛇混杂。

我见过不为名、不为利,贴钱为当事人打官司的律师。我也见过以取保候审为旗号,坑了当事人家属将近一百万的律师。

每个行业都是这样,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2022-10-13

有这种看法的,是两种人:一是文化低、社会经验少,法官、检察官、律师傻傻的分不清的人。二是包藏祸心,刻意贬低律师的人。

作为律师,你能吃一头就不错了。

依法律师维护原被告一方之合法权益,不可能做这种昧良心的事,且一旦成讼,双方针锋对麦芒,双方均在寻找官司致命依据证据。

尤其是依法依规,律师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022-10-13

律师也是人,都有三六九等,虽然在考取律师证之前都要经过律师职业道德教育,但也不排除有些律师会不择手段,但我接触的大部分律师同事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我感觉作为一名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本来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就很焦灼,如果律师还要落井下石,那也太没人性了,总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多行不义必自毙,挣那种昧良心的钱,早晚是要还的,大家还是要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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