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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婆婆和老公的名字,假如婆婆不在后,还需要再过户吗?

房产证上是婆婆和老公的名字,假如婆婆不在后,还需要再过户吗?
2022-07-25

这个问题是,如果婆婆有遗嘱,房子继承人是你老公,哪是可以的了。如果婆婆没有遗嘱,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再过户你一人名义房产证,这样就属于你老公个人房产。

2022-07-25

无论财产怎们分,都是需要去办理过户登记的。这其实是一个继承问题,我们先分两步来确定最终的房屋归属。

现阶段房屋的归属

房屋登记到你婆婆和你爱人两个人名下,有两种共有方式: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就是两人对房屋有明确的份额占比(如20%和80%,50%和50%),这种情况下你婆婆去世,她所享有的房屋份额即为其遗产。

共同共有是两人不分具体份额,共同对房屋享有权利,这种情况下你婆婆去世,此时需要对你婆婆和爱人两人享有的房屋份额进行分割,如无特殊情况,则对半开,即房屋份额的50%为你婆婆的遗产。

继承问题

老人过世前如果有遗嘱,遵照遗嘱处分老人留下的遗产。

老人过世前没立下遗嘱,则进行法定继承,由老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无特殊情况则均分遗产,

继承后的房屋共有情况

经过继承,可以计算出你爱人对房屋份额的占比,此时房屋应为好几个继承人按份共有。

房屋份额占比出来了,之后是协议处理,还是分割房屋,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但是由于房屋登记的现有权利人(你爱人和婆婆)有一人死亡,无论之后房屋的归属如何确定,房屋登记权利人是需要变更的。

2022-07-25

去律师楼咨询一下,必要时去公证处公证,花点钱免得以后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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