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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房贷,不动产证上加了老婆名字,如果双方离婚了法院会怎么判?你怎么看?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房贷,不动产证上加了老婆名字,如果双方离婚了法院会怎么判?你怎么看?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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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婚前婚后买房,婚前婚后加名之类的房产归属权的争议和矛盾,以及引发的夫妻感情问题在社会引起了不小的影响,已经成为当代结婚成家的一大冲突之一。聊宅君认为:

1、此处的婚前买房,我们通常理解为是个人出资买房,婚后加上老婆的名字,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如果拿出购房凭证,离婚后法院的判决应该是,房产归出资方所有,但是婚后还贷部分和房产升值部分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如果在离婚申请时,一方无法拿出个人出资买房的凭证,而此时不动产证上又有配偶的名字,那么,该房产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拥有。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当然还有婚后买房或者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此时的判决才可将房子视为两人的共同财产。

3、离婚后的房产分割问题反映了什么?
社会上,最常听到的看法是认为,这个问题多出现在女性身上,因为结婚买房多为男方出资,很多婚姻的速成,也得益男方有房傍身。这种看法是没有多大的错,但是直接将女方推向矛盾的风口浪尖,所谓的男方买房,女方免费试用并拥有房产的说法甚嚣尘上。最终反映的不过是,一方对财产的保护和另一方对利益的保护。没有多少人买房是全款拿下的,也没有多少人是用一两年的时间就还完贷款的,而何时加名,房产归谁也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既然离婚了,双方各自会得到什么都是明确的,为什么还要为一个名义上的名字而争执不休呢。
其实,女孩子压根没有男方想象的那么势力,想要通过一场婚姻去霸占你的房子,这个世界上,有钱有房的人多的是,追着你,只不过想在你身上获取稳定的幸福而已,或者说,如果真的想霸占你的房子,直接让你全款买就是了,何必要日后跟着你一起还贷,过着紧巴巴的日子,是手机不好玩,还是啤酒不好喝,非要去为你节衣缩食。像你要一个名字只不过是想要一份稳稳的幸福罢了。即使离婚了,最终得到的只不过是这些年自己供奉的房贷和付出的岁月回报罢了,比起幸福的婚姻和家庭来说,这些财产对男女双方任何一方都是不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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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动产以登记我为所有权公示方式,也就是房产证上现在是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就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其次,不管贷款谁还的,是否还完,都不影响房子是两个人夫妻共有的事实。

所以离婚时,该房产应该是按照一人一半分割。

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如果不动产权证上面加上老婆的名字,就相当于老婆在该房屋中也享有所有权。

如果离婚了,通常情况下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平分;如考虑夫婚前购房,有可能夫或多分房产。

现阶段,法院判决法官自由心证很重要,如法官认为女方在平时的生活中付出较多,或者认为男方付出较多,房屋分多分少都有可能。

希望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若不加配偶的名字,这套房子在离婚时,会被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当然,这里的一方是指买房人。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包括已偿还贷款部分对应的房产升值,均构成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有权分割。一般分割的原则:各占一半。但本题之题干是婚后加了配偶的名字,这说明,夫妻共同已经结清了贷款,否则,你是无法在产权证上加名字的。既然是结清了贷款,又加上了对方的名字,按照法理,这套房子尽管是婚前一方购买,但婚后加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已经演变成共同财产。当然,若加名字时登记了各占多少比例,就是法律上的按份共有;若加名字时没有登记各占多少比例,而是仅仅两个人的名字出现在产权证上,这在物权法上叫共同共有。因此,离婚时,会判这套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依法分割就是,按份共有的,依据产证上登记的比例分割;共同共有的,一般按照各占一半的原则分割,但会考虑出首付一方的利益。

2022-07-01

虽然婚前购买,但是增加了女方的名字,视为对其赠予。

如果离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原则上一人一半。

如果有贷款未还清,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可以协商,否则视为共同债务。

2022-07-01

法院会认定该套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平均分割。


因为,该套房虽然是婚前购买,但婚后在不动产证上增加了老婆的名字,此行为视为男方将房屋产权的一半赠送给了女方,此时房屋属于夫妻共有,法律上就会判决平均分割。

2022-07-01

第一,婚前买房子,你要有证据表明是男方单独出资购买的,女方只是加个名字。如果到时候你拿不出证据,法院就认为是共同财产了。

第二,如果你有证据表明是个人出资购买的,那就进行下一步。夫妻关系期间一共还了多少贷款,能占房产总价款的多少份额,然后按照这个份额作为房产升值的分配比例。也就是说只能让你媳妇分到升值部分相应比例的房产收益和还款部分相应的本金比例部分,具体情况,可以详细计算一下。计算公式一般律师事务所都有。

题主给的条件还是描述的不够详细。1.婚前买的房子,首付是谁出的?是男方自己出的?还是双方一起出的?倾向于相信男方自己出的;2.婚后共同还贷,这个无争议,夫妻共同财产;3.不动产证加名,其实加不加名都一样。

按照个人理解,如果两人离婚,房子应该会按照如下的方式分拆。1.购房首付,是男方支付,系婚前财产,仍归男方所有(可能需要按照房屋现值折算);2.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系双方共同财产,归两人共同所有,这部分房屋价值按照现值折算后双方各占50%。

再有,不动产证上加不加女方的名字影响不大,除非男方能有证据证明婚后还贷不是动用了自己的收入(用的是自己父母的收入等等),否则即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女方仍然可以主张这部分权益。

首付部分,争议应该不大,但还是建议男方保留好出资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单、买方收条等等)。

最后还是说一句: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能够牵手好歹也是一段缘分,最好能够好聚好散,没必要闹得像个仇人一样。按照法律规定,该是谁的就是谁的,这个时候,还是要像个爷们……

泻药,强叔直接说结论吧,婚前买房,婚后加名,一定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从物权法来说明

从物权法的规定来说,只要在不动产权证上加了名字,就意味着房子的产权进行了变更登记,从法律上来说,两个人都是这个房子的权利人。

你加了女方名字,意味着你是对女方的自愿赠与行为,那么房子很明确就是双方共同拥有,毋庸置疑。

离婚怎么分

上一段落我们已经解释了,婚前买房,婚后加名意味着房子是双方共同拥有,那么离婚的时候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有协议的可以根据协议来分割,当然估计你们也不会写这个协议,不然不动产证加名也没意义,那么既然没有协议,只能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一般房屋会判决一方,另一方得到的是房屋折价款,计算方法就是房子的市价,减去剩余未还的房贷余额,然后进行分割。

当然也不会是对半分割,因为还是要考虑买房首付的来源,对房屋贡献的大小,酌情进行房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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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1

谢邀!现在判决离婚是以“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来判决,意思是谁对房子贡献大,谁当然就分割的财产多。如果你和妻子离婚,那么,她只能达到婚后还贷和房子升值的一半,其它的她不可能达到。

首先是按照双方合意可以和解与调解,形不成合意交给法院裁判的话首付所占份额归男方,婚后按揭对应份额属于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如果按揭没有支付完毕,一方要房另一方不要房,要房的一方按照上述方式计算出来后补偿给不要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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