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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昆山电动车主捡刀砍死宝马车主属于正当防卫吗?

你觉得昆山电动车主捡刀砍死宝马车主属于正当防卫吗?
2022-06-26

仔细看过视频几十遍,个人坚定不移的认为于某肯定正当防卫!纹身男平时就是放贷、混社会为生,打架很平常,见于某一人骑着电动车,下车就对于某一顿暴打,暴打还不解气,反身回到宝马车抽出砍刀,试想什么样的人能随身携带管制刀具。我觉得还是用北京通州检察院的解释比较权威。

通州检察院美女检察官就'于某反杀纹身男刘某”一案已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那就是电动车男于某反杀纹身男刘某属于正当防卫或者是无限正当防卫。这个解释已经被广大司法界人士所接受,也被广大网民认为是最美检察官。这个结论就是非常明确的告慰大家,电动车男是正当防卫。

希望支持电动车于某的人越来越多,好人有好报!

如果您同意我的观点,请点击右上角红字'关注',谢谢!


2022-06-26

个人反复观看视频,首先说说纹身男的情况,违章占道,冲撞骑行者,酒驾,故意伤人,拿刀故意杀人!有前科,劣迹斑斑!从一开始,白衣哥都处于被动挨打的份,毫无还手之势!纹身男的行为是整个事件的诱因,也是他自己命丧街头的导火索!是他自己咎由自取!

很多网上说白衣哥拿刀追砍纹身男使其死亡,我个人觉得完全是胡说八道,根本没有观看视频中的重点,重点是应该是从纹身男砍人用力过猛刀掉地上开始,这个时候两人都开始抢地上的刀!如果纹身男抢到,白衣哥就倒下,恰好被白衣哥抢到,但这时纹身男想要继续伤害值有增无减,所以白衣哥捅了纹身男腹部两刀!这时捅两刀完全属于正当防卫范围,非常符合正当防卫标准!但正是由于这两刀,肠子外露,致命伤就是这两刀,所以纹身男致死刚好处在正当防卫范围内!至于后面追砍,根本不致命,所以就没有追砍致死之说!就是不追砍,纹身男也得嗝屁!何况纹身男朝车跑去,拿其它武器可能性极大,所以白衣哥觉得危险没有解除,才引发追砍!最可怕的是对方人多势纵,其他人也非常有可能伤害他性命!所以直到警察赶到,白衣哥才松开手中的刀!所以我觉得追砍属于无限防卫,当然也可能被判定防卫过当,根据中国刑法规定,防卫过当并不算罪,因为刑法里没有防卫过当罪!所以就算判防卫过当,白衣哥应该不算触及刑法!当然人死了总要受罚的,希望是很轻的判罚!出于对死者的尊重,我只能说逝者安息吧!同时希望中国法律更加健全,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个别平时嚣张跋扈之人,也可以收敛点了,别以为老师人好欺负!

2022-06-26

1. 宝马男在交通路口附近,压实线强行驶入自行车道,已属交通违法;

2. 宝马男交通违法后,对让行稍慢的自行车男进行殴打,涉嫌寻衅滋事;

3. 宝马男车内藏凶器长刀,有涉黑嫌疑,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4. 宝马男光天化日之下,持长刀砍人,涉嫌故意伤害;

5. 长刀掉落后,宝马男并未立即逃跑,而是与被伤害者(骑车男)都去争抢地上的长刀,只不过长刀被骑车男先行捡到;

6. 骑车男捡刀后反砍宝马男,是人身受到伤害后的正常反应,应属正当防卫;

7. 宝马男被砍后,转身跑向车门,有可能是逃跑,也有可能是想进车拿其他凶器,特别是未能进入驾驶侧车门后,又跑向后门,让人怀疑后备箱里还有其他凶器,公安机关在审理此案时应对车辆进行搜查,以确认或排除这种可能;

8. 骑车男追砍宝马男,并非刀刀致命,只是为了更有效地制止宝马男的侵害。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骑车男应属正当防卫,充其量属防卫过当。

顺便说一下,那位蹭热度的律师,不认真分析,信口雌黄,是对当事人的极不负责,也是对法律的极不负责,更是对自己执业职业的不负责。

2022-06-26

“宝马车主砍人”事件可以说是这两天网上的最热点了!很多人问电动车主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我相信,孰是孰非,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先来回顾一下整个事件的经过!宝马车主先是和电动车主抢道,继而下车责骂并殴打电动车主。期间,电动车主只是躲闪并没有还手!而后,更加嚣张的是,占据优势的宝马男拳打脚踢后还嫌不过瘾,又去车内拿了一把砍刀,直接朝电动车主砍去,电动车主沉着应对,快速躲闪,最后拿起宝马男掉落的砍刀进行反击,最终把纹身男撂倒在地!

从这件事上我们可以看出,宝马车主以强凌弱欺负电动车主还随车带有管制刀具,明显就是一恶霸!在对方人多和手持凶器的情况下,如果电动车主不抢刀反抗,估计倒在地上的就是自己了,危急时刻,电动车主奋力追杀恶霸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2022-06-26

从视频看,纹身男和同伙白衣男参加了施暴,在纹身男施暴期间打了电动男两拳,而旁边的黑衣男路人,在整个过程中一直在劝架,和纹身男不是一伙的,施暴人有两人,所以不能排除同伙白衣男还有能威胁电动男的动机和可能性。

电动男第一次拾刀后,捅了两刀,致命的应该就是这两刀。然后再砍了两刀,纹身男与同伙白衣男跑向车,电动男把刀丢了出去,这里按照有些律师的说法就是,这时电动男就不应该再追砍了,再追砍就属于防卫过当,但刀又第二次掉在地上。这里要清楚三点事实。

第一,因刀离纹身男和同伙白衣男比较近,由于不能排除凶器是否会再次落入施暴人手中,造成第二次伤害,电动男马上跑过去第二次拾刀,继续追砍,直到把纹身男及同伙白衣男驱离车的范围。这里为什么说是驱离,你们可以去看视频,当电动男第二次拾刀后,纹身男跑到了车后门的位置,而此时电动男和纹身男距离不足一米,电动男举起了刀,从直劈改为了斜劈,这一刀却砍在了宝马车上,这么近的距离竟然没砍到纹身男,不可思议吧。我相信这时候电动男此时对自己的行为,还是比较克制的,这一刀的目的就是威慑,驱离纹身男离开有问题的宝马车辆。

第二,刀是从车上拿出来的,不能排除车里还有其它凶器或者直接把车作为行凶工具,而且纹身男和其同伙白衣男靠近车如此之近。就算纹身男和同伙白衣男在退避,也不能证明危险已经排除,只有把他们驱离离开可能存在凶器的宝马车,电动男也许才会感到暂时的安全。

第三,在这里,大家在视频中,有没有注意一个细节,当电动男第一次拾刀,捅了纹身男两刀后,这时纹身男的同伙白衣男在干什么,他正看着纹身男被砍,并转身向宝马车走去,手从口袋里掏东西,因为视频不清楚,估计是手机,如果是手机,那肯定就是想叫救援。而他怎么会向宝马车走去,难道车上还真的有凶器。所以,大家不要忽视了同伙白衣男的存在,他和纹身男都是施暴人。

所以,我认为,既然危险还在继续,正当防卫还是有效的。直到警察来了,电动男一直握刀在手,高度紧张。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看,在警察没来之前,危险一直没有解除。谁也不能肯定纹身男和同伙白衣男会不会叫其它同伙继续对其施暴。

不法侵害结束很难定性,总不能把不法侵害结束定位为施暴结束后,防卫人就不能采取具有攻击性的行为。如果是这样,刀子进入了防卫人身体,就是施暴期间,只要一离开防卫人身体,就是不法侵害结束,那不是必须叫我们在刀还没离开身体时,防卫人此时实施的防卫手段,才是正当防卫。刀离开以后身体,我们就不能采取任何防卫手段了,那不是很可笑吗?

个人认为,我们应该把纹身男对电动男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看成一个完整性的过程,而不应该分阶段及片面化的去分析不法侵害结束的时间点。只要防卫人有继续被侵害的可能或迹象,正当防卫就还是有效的。电动男的做法合情合理,完全不属于防卫过当。

2022-06-26

谢邀!在看了整个视频之后,思索良久。我觉得属于正当防卫!

首先事情的起因是被害者违章强行从非机动车道转弯,从而发生冲突。

其次,宝马车上主动挑衅引发冲突,而且人多势众给电动车主造成心理压力,但是起初电动车主只是一味退让。

第三被害人在电动车主人车以移至人行道上,此时他主动放弃挑衅这个事也就过去了,但是被害人不肯善罢甘休,返回车上取出管制刀具(此处被害人又有违法行为)。

第四被害人执械向电动车主劈砍,已经实质威胁到电动车主的人身安全,在此种情况下任何人都有权使用任何手段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第五刀具是被害人在施害过程中自己失误脱手掉落,并非电动车主主动攻击抢夺。

第六双方在抢夺掉落刀具时电动车主抢到刀具,为了保护自己制止被害人继续对自己生命安全的威胁对被害人进行攻击,这是合理的正当防卫。

第七被害人死亡并非电动车主本意只是在防卫过程中无意造成的结果。

每个人都有权利为维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受侵害,对危害自己的行为予以反击,这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2022-06-26

想知道电动车大哥的最终判决,还是要看看宏观大背景。

考警察的同学,警校的校训和面试答题,都特别突出“忠诚”二字。

我在面试授课的时候,特别强调,面对考官,考生需要强调四个忠诚,并且顺序不能变: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党要打黑除恶,祖国要和谐平安,人民舆情汹涌,法律只是排名第四,负责摆平这一切,你说怎么搞?

从视频内容来看,前面几刀属于正当防卫,这个毫无争议。如果大哥运气好的话,前几刀就把宝马纹身男的肠子捅出来了,造成了致命伤,也不存在防卫过当之说。

后面几刀,法律上会有争议,大哥持刀砍杀的行为法律究竟会怎么认定不好说。最好的情况是认定成正当防卫的延续,次好的情况是认定成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最差的情况就是定义成故意杀人。

从法院判案来讲,法官当然想直接给判个正当防卫,当庭释放,中国人这么多,多死几个这样的混混才能大治。但是一般法官估计没这个魄力,毕竟面对手起刀落的命案,一点责任都不承担、全身而退从现实来讲比较困难。这也是我昨天为什么说无论何时放下屠刀都是一句至真的话的含义。

所以,除非电动大哥给的证据特别详实,律师特别给力,否则大概率法官会给判个防卫过当或者故意伤害,判个几年。

但是别急,大环境如上,舆情闹的这么厉害,法律最终还是要体现人心向背、公序良俗,最终不管是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聪明的法官大概率会给出一个空间,在量刑上加强一下,最终让大哥缓个刑,免于实际处罚。

虽然这样,我还是坚持全国最著名的刑辩律师能够免费帮大哥一下,坚持做无罪辩护,让法律最终提现社情民意。

2022-06-26

几个问题需要说明:第一、死者车上带管制刀具,属于违法行为;第二、宝马男对电动车男实施了暴力行为、且是危及生命的暴力行为;第三,电动车男捡刀反击,此时的宝马男并没有丧失反抗能力,也没有终止继续施暴的行为,因此,电动车男此刻进行反击,并没有防卫过当。第四、人在生死关头的瞬间,基本没有时间保持冷静的可能性!有没有时间判断对方的下一个意图,此时进行反击,完全属于正当防卫。

这天龙哥一顿酒肉饭饱思淫欲,带小女友和两个小弟驾一辆银色宝马740正准备去怡红院寻欢,夜间车流高峰,龙哥撩妹心切,酒又喝高了,便沿人行道急驰,这时只见一白衣男子驾一辆电动车在人行道上,缓慢行驶挡住去路,龙哥狂按喇叭,打闪灯,白衣男子就是不让,龙哥气急大吼一声跳下车来,对着白衣就是一顿狂揍,白衣男子并不示弱,两人的武功家数截然不同,但均是愈斗力气愈长,拳影掌风,笼盖了昆山街头,龙哥血气方刚,身材魁梧,膀大腰圆,盛气凌人,白衣男子虽然身材矮小,岁数偏大,但机智灵活,却也始终不落下风,龙哥又见白衣男子掌法越变越奇,再斗百余招只怕便要为他所制,情急之下,毒念陡生,猛地抽身回宝马车里取出一把开山刀,想早点结束这场缠斗,白衣男子见状大吃一惊,这哪里是要教训我啊!这明显是要取我性命啊!没想到慌乱之中,龙哥开山刀突然从右手中飞出,掉落在地,白衣男子急忙纵起,飞奔将刀抢取,杀向龙哥,但高手厮拼,实是半分也相差不得,白衣男子长身探臂,山刀的利口冲向龙哥的左腿。龙哥身在半空,急出右足,踢向白衣男子手腕。白衣男子刀锋斜翻,这一下龙哥终于无法避过。嗤的一响,右足小腿中刀,登时血如泉涌,受伤不轻。跟龙哥一起来,在一旁观战的小女友和两个朋友“啊”的一声惊叫。龙哥自知没有兵器肯定吃亏,想快速回宝马车内取火枪,白衣男子知道龙哥虽然受伤,仍非片刻之间能将他制服,当下只是自己运气好龙哥当时手忙脚乱丢了兵器,才让龙哥处于全然挨打的局面,若是让龙哥再取到更厉害的武器,自己必死无疑,不容多想,直上直下的径向龙哥攻来。

  但听龙哥“啊”的一声,左肩已被开山刀划出一条大口子。

  此时和龙哥一起来的女友和两个朋友已经吓傻,根本不敢上前阻拦,白衣男子全副心神始终放在龙哥身上,挥刀杀敌之际,时时抬眼望盯住这几人,三人突然间只见龙哥身染鲜血,心头突的一跳,险些儿魂飞天外,哪里还敢去助战,心头一片茫茫然,此时到底在做甚么,连报警的事都忘了。

  龙哥面临极大险境,但神智清醒,数次要使出黯然销魂掌来摧败强敌,但这路掌法身与心合,他自与小女友相会之后喜悦欢乐,那里有半分“黯然销魂”的心情?虽在危急之中,仍无昔日那一份相思之苦,因之一招一式,使出去总是差之厘毫,威力有限。

  龙哥空手搏击、肩腿背手已严重受伤,心知今日已然无幸,非但不能耍耍威风,连自己这条性命也要赔上,凄然向小女友望了一眼,叫道:“芸儿,别了,别了,你自己保重。”便在此时,白衣男子的刀锋已砸向他的脑门。龙哥心下万念俱灰,没精打采的挥袖卷出,拍出一掌,只听得噗的一声,这一掌正好击在白衣男子的肩头。

  忽听得小女友大声叫道:“好一招‘拖泥带水’啊!”龙哥一怔,这才醒觉,原来自己明知要死,失魂落魄,随手一招,恰好使出了“黯然销魂掌”中的“拖泥带水”。这套掌法心使臂、臂使掌,全由心意主宰。那日在万花谷中,龙哥只因无此心情,虽然武术精博,终是领悟不到其中的妙境。龙哥既和小女友相逢后,夜夜笙歌,这路掌法便已失却神效,直到此刻生死关头,心中想到便要和小女友永诀,哀痛欲绝之际,这“黯然销魂掌”的大威力才又不知不觉的生了出来。

  白衣男子本已稳操胜券,突然间肩头中掌,身子一晃,惊怒交集,立即和身扑上。龙哥退步避开,跟着“魂不守舍”、“倒行逆施”、“若有所失”,连出三招,但是龙哥已严重受伤,很难达到目的,都被白衣男子一一躲过,跟着白衣男子又一招“行尸走肉”,劈出一刀,这一刀发出时恍恍惚惚,隐隐约约,若有若无,龙哥那里避得过了?砰的一响,正中龙哥胸口。龙哥大叫一声,一口鲜血喷出,翻倒在地……



2022-06-26

是属于正当防卫。宝马车主刘海龙䦉意暴打电动车主于海明,还随车带一长刀凶器,对一手无寸铁于海明进行砍杀,后不慎丢刀,让于海明捡到,于海明身为'受害反抗者',将行凶者刘海龙砍死。

我认为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在这十分危急时候,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受害反抗者'出于自身保护给侵犯人严厉反击也是无可厚非。至于说不应该将对方置死,当危及到自己生命安全,以命相搏,很难控制尺度,如有这样高层次自卫反击的是'神'而不是人!

我们长期以来有一个落后观点'以伤为重',而不是'以错为重'。伤人者反被'受害反击者'砍死,是咎由自取,死有余辜,我们不应再让'受害反抗者'再遭受笫二次伤害!

而我们目标永远落在'受害反抗者'身上,那就会助长伤人和行凶歹徒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毫无顾忌。我们应该给'受害反抗者'更大自由空间和权力,以此震慑一切违法歹徒!

全国人大应将这次'受害反抗者'于海明为契机,修改刑法,给正当防卫放宽条限,使'受害反抗者'有一个法律保障,使伤人和行凶歹徒一个强有力的震慑。还社会一个安宁的世界!

2022-06-26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如果错过几秒钟,悲剧就不会发生。白衣人若是个老实人,为这件事吃上官司。也是悲催。但纹身男无限装13,实属咎由自取。纹身男,只想装个13,没想到丧了命。所以没事低调点,也是保护生命啊!纹身男拿个刀,说实话,只想吓唬吓唬白衣男。没想到对方不害怕,还把自己推搡在地,还有,另外两人白白做了吃瓜观众,竟然没起到作用。首先可得劝说纹身男不要冲动。另外白衣男捡到刀的时候,侧面或者后面抱住他,合力夺下刀,也就没事了。但两个人什么也没做。我觉得这个事,真不好说,看警察判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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