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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霸座乘客首次被拘留,这应不应成为处罚常态?你怎么看?

铁路霸座乘客首次被拘留,这应不应成为处罚常态?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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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4

道家推崇无为而治,但是前提条件是每个个体都必须具有高度自律性,在国民素质尚未达到这样的条件之前,必须有强制的要求加以约束和规范。通过制度性约束规范个体言行,社会公德需要每个个体来共同遵循,对于那些破坏社会基本准则之人应给予严厉的惩罚,而且应该常态化坚持。

2022-06-24

霸座被拘留引起全国一片哗然,大家终于看到希望了,我们始终相信正义一直不会缺席 ,这种处理方式大快人心,全国人民表示支持,我相信以后霸座会大大降低,拘留绝对是霸座的克星。

这几年我们的列车服务确实大大提升了,碰到霸座我们总是苦口婆心的规劝,始终不让座的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所以霸座成了一种理所当然,大家也是无能为力,只能任其发展。

霸座拘留黑龙江开启了先河,绝对应该支持,一个22岁的小姑娘居然不知道廉耻,首先她非常明白自己是无座票,应该站着,之所以这么理直气壮,主要是以前霸座都没有处理,都是最后不了了之,所以她认为自己也应该没有事,看她说话的语气就知道没有教养骂骂咧咧,作为一个小女孩怎么这样呢?家庭没有教养自己没有文化。

大家之所以呼声那么高,主要是大家深受其害,不严惩不能平民愤,自己的权利得不到保障,首先我们的列车员进行劝阻,结果是无动于衷,后来乘警赶到,还是不听劝告,警告2次无效后,乘警强行带离,乘警处理过程中发生语言侮辱,和肢体冲突,女孩态度始终非常强势,这是拘留的主要因素,其实完全可以加大处罚力度,辱骂警察,袭警,判一年都不为过,只是她是小女孩,已经很照顾她了,希望她能醒悟。

我们纵观整个处理过程,这本来是不该发生的事情,没有人的时候你可以坐一会,有人来你立即让座,这是我们在火车上经常碰到的,从来没有发生过纠纷,作为一个小女孩应该非常清楚,你怎么那么强悍呢?最后的结局绝对完美,这个警示肯定能震慑以后的霸座现象,黑龙江乘警威武。

2022-06-24

近日黑龙江铁路警方将一名“霸座”女子行政拘留,新闻一播全国一片好评,甚至于有媒体还将此案称为“霸座”被拘第一案,公众也跟着欢呼,认为彻底解决霸座有希望了,就像又开始相信爱情一样开始相信社会还有公平正义了。

嗯,让大家先高兴一会儿吧,这半年大家已经被霸座这个话题搞得有些神经衰弱了,个人素质不达标,道德谴责舆论批判不见效,执法力度达不到预期,已让公众情绪颇有“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愤慨。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敢对“霸座”者下狠手的,肯定得要好好乐呵乐呵啦。

下面我要说的,估计会是兜头泼下的一盆凉水。

“霸座”女的被拘,根本就不是因为霸座,而是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回放案件整个过程,前面就不说了,也就是常见的霸座,拒不让座这些,报警后乘警赶到,指出该女错误,要求其将座位让出,仍然被拒。当乘警口头制止违法行为无效后,采用徒手制止,此时该女却对乘警发起了语言和肢体的攻击,旋被制服。注意了,由于该女采取了不理智的直接对抗乘警执法的行为,导致了火车车厢内秩序被扰乱,这才是她被行政拘留的直接原因。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已经是属于违法情节严重后方才可以处罚的范畴,平心静气来说,“霸座”还达不到情节严重。所以在这起案件里,“霸座”只是个诱因罢了。

所以说,大家高兴的还是太早了。“霸座”仍然还是一种严重不讲社会公德的行为,也同时是一种情节比较轻微的、违反铁路运营秩序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这个性质并没有任何改变。而解决“霸座”问题,除了提高个人素质和公共道德水准,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外,并没有什么好的办法。

要学会接受这个现实啊。

2022-06-24

支持对这种行为重罚,就是社会的纵容造成了现在这种情况频频发生。作为这个社会大家庭的成员,我还是希望社会有秩序可依,有法律可管,有制度得遵守。大家都文明了,出行也会是一种享受!

2022-06-24

谢悟空邀请!

火车是一个公共空间、公共场所,乘车秩序是一种公共秩序。对不按规定的座位乘车,任意霸占他人座位,严重不遵守规矩的这种行为,显然破坏了正常的火车乘坐秩序,违反了巜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款第3项“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之规定,根据违法行为人的情节轻重,需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如系一般情节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德治必须与法治相结合。法津约束是最低标准的道德要求,如连最低标准的法律规则均不能遵守,却希望违法行为人用高标准的道德来来约束自身的言行,无异于痴人说梦!在依法治国的当今社会,我们既需要用高尚的道德来教化感召世人,更需要法律规范的刚性约束,以确保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因此,对火车坐霸,对其予以处警告至1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均应当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常态!

以上简要回答,欢迎关注点评!

2022-06-24

就得有点惩罚措施

2022-06-24

问这话,就该立法,以后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2022-06-24

支持10年起步

2022-06-24

霸坐是不要脸的行为,认为自己是无敌的,谁给你的勇气去坐人家花钱买的位子,买票是随机的不是你想坐哪就做哪,人家花钱买到了你没有买到,你做人家的位子是应该的吗,你坐了人家的位子,你还振振有词,你咋那么不要脸呢,你买到好位置别人做了你的,你什么感受,我个人感觉像这种人不能惯着,必须杀鸡儆猴,频频出现这种霸坐的,就是给他们惯的脾气,让他们收到法律制裁,看看以后还有没有霸坐的,这种人就像有的大爷大妈倚老卖老一样,都应该接受处理,不能姑息,不然以后人的心都凉了,怎么才能!耀我中华!

2022-06-24

巜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款第3项“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之规定,根据违法行为人的情节轻重,需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如系一般情节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本来就是一件有法可依的事却闹得频频出现,还是执法不严造成的。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创造真正的和谐社会。为本次警方的处理点赞!

2022-06-24

应该常态还要更加严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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