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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做人流需要经过男方同意吗?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女方做人流需要经过男方同意吗?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2022-06-18

我认为最好经过男方同意,因为胎儿是双方的,当然最后的决定权还是在女方那里的,因为胎儿在女方的肚子里她什么时候要去流产了,男方也看不住她的。

2022-06-18

感谢邀请,前面的友友回复你了!

男女双方婚前属自愿同居,叫“同居关系”不叫夫妻关系,如果同居期间女方怀孕,叫未婚先孕,如做人流经过男方同意或签字就有法律责任,你如果没经男方同意私自去做了人流,男方不受法律责任,也没有责任。

如果是结婚了,叫夫妻关系,女方也有生育权,如做人流最好经男方同意签字,人流手术对其身体确实造成了一定伤害。人工流产后产生的医疗费男女双方都享有生育权,所以如果女方执意选择人流的话,只能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处理,或者可以考虑让双方家人进行疏导。

如果女方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人,那么是没有责任的,因为女方自己有权选择是否生育,终止妊娠是女性的权力。

#情感写作小能手#


2022-06-18

双方有感情基础的应当告知男方,取得一致意见为好。如没感情就不必多此一举,自行人流。至于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国目前还沒有这方面法律。但对十六岁以下女孩人流,公安机关还加入的,根据情况对男方处置,女方不会处理的。

这事在美国有些州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一些相信基督教国家也不准堕胎的,也要负法律责任的。

2022-06-18

这个没有法律责任。

但有良知方面的压力。

例如这是双方的孩子,不经对方同意,就流掉孩子,没有尊重对方呀。另外,那是一条生命啊啊!

2022-06-18

决定中止妊娠的权利属于女方

有人认为,夫妻双方均有生育权,但婚姻法理论认为,夫妻人身关系中仅是女方享有生育权。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由此可见,决定中止妊娠的权利属于女方。

女方在婚姻关系续期间怀孕的,有权自行决定是否中止妊娠。一方中止妊娠的,男方以女方擅自中止妊娠侵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支持;但是,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双方离婚。

男女结婚本身就有繁衍后代的目的,作者认为,女方做人流是否需要经过男方同意?人流属于夫妻之间的重大事项,法律即便规定不予赔偿,但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作者认为,女方做人流没有特殊情况,还是征求男方意见为好,防止因擅自人流引起夫妻感情破裂。需要注意的是,一方中止妊娠尽管不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司法实践上被认为是其他准予离婚的情形。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2022-06-18

从目前中国的法律层面看,你不需要经过男方同意,胎儿还是属于你身体的一部分,你有权决定是否做人流;但从道德方面看,由于胎儿是两个人的爱情结晶,不管是做人流还是不做人流将会影响恋爱或夫妻双方的情感,而且做人流也极大伤害女方身体,对以后怀孕也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建议双方多沟通,如确实难以沟通或者难取得共识,建议多问问家里的长辈,尽量克服自己认为不具备怀孕的环境。

2022-06-18

从法律层面讲,不需要经过男方的同意,私自做人流并不侵害男方的生育权,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从情感伦理层面讲,婚姻关系需要持续的维护,经过男方的同意,不仅仅是对男方的尊重,也是双方共同在行使家庭的决策权,是对婚姻关系的一种认可。

从法律上来说,不需要。如果女方不愿意生育去做人流,不构成对男方生育权的侵犯。但是对于家庭而言,生育是大事,夫妻应该商量着办,最好不要影响家庭和谐。另外,司法解释有规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已破裂,一方请求无效的,法院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参考法条: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一条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三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用同意,自己说了算。

2022-06-18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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