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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做了23年,因家里原因申请离职,但公司只原赔偿18个月,是否合理?

在公司做了23年,因家里原因申请离职,但公司只原赔偿18个月,是否合理?
2022-04-08

你好,你在公司干了23年,现在因为家庭原因申请辞职,也就是你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公司能够给你补偿18个月的工资,太不合理了,简直超出了我的认知和想象。

你自己申请离职,公司还愿意补偿你,而且这一补偿就是18个月的工资,我断定公司应该还有其他的因素支持这样补偿,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离职补偿规定,员工因家庭原因主动离职的,公司完全可以不给补偿,不管你在公司里面干了多少年,都是没有的。所以,公司给你18个月的工资补偿,一定另有原因。至于具体什么原因和情况,你没有说,我也不好过多揣测。

如果公司真的是因为其他的原因补偿你18个月工资,相对于你在公司干了23年,这个补偿数额也是很可以了。如果没有其他的原因,就是你在公司干的长,主动辞职了公司还这么慷慨大方的补偿你,那么没得说,18个月的补偿真的是“天上掉的大馅饼儿”。你要知道,很多很多其他公司的老员工被辞退都拿不到一分钱的补偿,很多很多企业都在想方设法的让员工主动离职而避免补偿。所以你主动离职能拿18个月的工资补偿,我觉得太不可思议了,太不正常了,超出了我的常识。

总之,你干23年,主动离职能获得公司18个月的工资补偿,要么是你跟公司还有其他的事需要用钱解决,要么是你在公司的贡献非常非常的大。但总的来说,不管哪种情况,补偿你都是合理的。

最后,我想知道公司为什么要补偿你18个月工资,能说出具体原因吗?

2022-04-08

不合理,按照劳动法规定,如果是员工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赔偿的。


你在公司即使做了23年,自己主动申请离职,公司根本就不需要给你支付赔偿金。而且看你这口气,似乎对单位很人情化地主动给你18个月的额外工资还很不满意。真是有点太贪心了。


还是赶快拿钱走人吧,别让这天上掉的馅饼突然消失了。

你在公司做了23年,因为家庭原因申请离职,但公司只愿赔偿18个月,是否合理?应该说员工自行离职,企业不需要作任何补尝,而你的公司,可能考虑到你是单位的老员工,那么多年为公司作出了不少贡献与努力,才作出了补尝你十八个月的补尝,既然你是因为家庭原因而离职的,做人应该知足,,你应该感恩你的公司,非常人性化的决定,当然,假如你的公司辞退你,就另当别认了,最少23个月的补尝,外加三个月的求职补尝,这就是本质上的差别,希望你明白《劳动法》中员工自行离职与公司辞退有本质的区别,结果也完全不一样,还是拿完钱走人吧。


2022-04-08

是的,公司太欺负人了!

按照每工作满1年赔偿1个月工资的原则,所以公司至少赔偿你23个月工资才行!!

而且你是因为家里原因才不得不走,又不是自己想离职的,所以你没有错,错在公司,为公司贡献了这么多年的青春,怎么连补偿金都要克扣!!

建议你不要那么软弱,应该找个借口,去告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他支付你双倍补偿金,也就是46个月工资!!这笔钱少说几十万的,非一线城市付个房子首付妥妥的有木有,离个职赚套房,这生意不亏,赶紧行动起来吧!!

哎,现在不要脸的人真的是越来越多了。

一、员工主动离职,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说实话,这个公司真的是业界良心了。毕竟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一些特定的违法行为(比如无故拖欠工资,提供的劳动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等),劳动者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且索要赔偿金外。一般情况下,都只有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公司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才会有补偿金这回事。

所以但凡员工个人原因离职的, 不管他干了多少年,公司是一毛钱补偿金都不用给的,但该公司居然还大方主动地补偿员工18个月的工资,也是非常神奇了。

二、经济补偿金最多只需要给12个月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以退一万步来讲,即使你是和公司协商解除的劳动合同,即使你在公司干了23年,公司最多也只需要赔偿你12个月的工资,而不是18个月。

三、你主动离职,公司还赔偿你18个月工资的可能性原因

  • 可能公司念在你贡献大,奉献了23年,能待这么久肯定是做的比较尽责的。所以公司领导层出于情义方面的考虑,顺便塑造一个好雇主的形象,给你支付赔偿金。

  • 你提到因家庭原因离职,可能是因为家里遭遇变故,经济困难,所以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关怀,以补偿金的形式,来给予你帮助和慰问。


  • 可能是因为公司跟你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而支付的经济补偿。虽然一般这种情况下,大多是按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一般期限为2年。一次性给予补偿金的情况比较少见,可能是因为你们之间有另行约定吧,即使这样,18个月的工资一次性支付,怎么说也比2年内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好。

总的来说,遇到因为家庭原因要离职,公司还上赶着给你18个月工资补偿的好事,就赶紧拿上跑路吧,免得公司反悔,夜长梦多。


感谢阅读,公司资深HR,不妨添加对我的关注,有什么职场问题方便随时交流!

2022-04-08

谢邀请,我做人力资源,我来答。

合不合理这个事情真是仁者见仁了,你家里有事情,自己主张离职,能给你补偿,这个单位真不错了。很多的单位是做不到的,即便你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公司给了你18个月的“补偿”啊,要你自己纳税税钱都不少拿,帮你省了吗?


合法,是一定合法的。

(虽然你没有说明这个“赔偿”包括的内容,是否含有赔偿金、保密和竞业禁止,以及你的待遇,但你公司能给你18个月相信已经把法律放在首位了)


没错,每满一年按一个月补偿,众所众知的,可有一点,还需要你分清楚,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但是劳动合同法是在2008年执行的啊,放在现在不过才10年,此外,在赔偿金上限上也有约定:月工资高于所在市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你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再结合相关法律对照下,看看自己真的吃亏了吗?或者你把更为详细的信息拿出来,咱们聊一聊。

2022-04-08

真是服了,你碰到了一个超级好的公司,自己申请辞职,居然还要补偿,好搞笑。

2022-04-08

我是一名HR,关注我,为你解答职场困惑。

这个问题你既然提出来了,说明你觉得公司现在的赔偿不是很合理,心存疑虑。但是一般来说,由于劳动者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公司不予赔偿也无可厚非,当然也有例外,下面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种情况是我觉得可能是因为你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比较长,公司觉得你贡献比较大,对公司付出的比较多,所以可能给了你一部分赔偿,这是公司处于情义的补偿。按照劳动法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按照你这种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解除的,最多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没有什么过错或违法行为,18个月工资的补偿是合理的。

第二种情况是你和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你需要保守公司的一些商业秘密,这种情况下离职公司是需要支付一些费用的,但是这个费用看公司当时签订这些协议的时候怎么和你约定的,如果约定的金额公司的赔偿已经达到了,那就是合理的,如果没有达到,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费用。

我是一名HR,有职场困惑可以关注我哦!

2022-04-08

自己要离职,公司根本没有必要给你赔偿的。能有一点补偿金给你,已经非常人性化了。

2022-04-08

跨越2008年的经济补偿分两段计算,2008年前用的是1995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在经济补偿方面有所不同。

按时间算,你应该是1995年加入公司的,那么2008年国家劳动法做过一次调整,2008年前的合同约定,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离职,都会有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一个月待通知金,即所谓N+1,没有封顶的说法。2008年之后按现有的法规及合同要求,一般主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被动离职的N+1,N是2008后算起,不超12个月,基数为社平工资3倍内,+1为待通知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则可以不+1。以上为一新劳动法规要求,按此计算的话,你应该是2008-1995=13个月的经济补偿,不封顶。被动离职的话是2018-2008=10个月,有封顶,再加上之前13个月,即23个月。

特别说明的是,每个用人单位或每个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有所不同,在劳动法范围之内即可,也就是说,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签的。

在公司干了23年,因家里原因申请离职,公司赔偿18个月工资。这是自己申请离职,按理来说,公司不用赔偿,自己离职的情况下,公司还能补偿18个月工资,这样的公司真是太好了。

一般,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才会有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题主是自己离职,不涉及《劳动合同法》的辞退补偿。

自己离职公司能给出补偿,并且给18个月补偿,公司会出于以下两方面考虑:

1、公司念旧情给出赔偿。

毕竟在公司干了23年,论专业和忠诚度,都没有问题。公司看在你贡献比较大,走的时候给出一笔丰厚的补偿,这样的公司真是百里挑一。

一般的公司辞退员工都不会给补偿,为了不给补偿,还会采取挤兑员工、降薪调岗等方式让员工自己离职。

2、离职员工掌握公司核心技术、客户或与有什么协议,公司给出补偿。

这种补偿就要看具体协议以及合同内容了,要是员工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离职时,为了不泄露公司核心技术,采取措施,对离职员工补偿,也是完全有可能。

因此,自己离职,公司能给18个月的补偿,是非常人性化的公司,不存在不合理一说。

感谢阅读,欢迎点赞和讨论,喜欢记得关注我。

“在公司做了二十三年,因家庭原因申请离职,但公司只愿赔偿十八个月,是否合理”?公司能够给你十八个月的赔偿,这不仅合理,而且是非常人性化的。

新的《劳动法》规定的赔偿,是解决以前没有购买养老保险的员工,在单位辞退的时候,给员工的补偿。

被单位辞退的员工,在没有犯错误,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按照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一个月的工资,不是按照当年的工资,而是按照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来计算。比如,你来到公司,第一年是每月三千,离职的时候,最后一次是七千元,那么,统一按照七千元计算。如果你以前是七千元,现在是五千元,就按照五千元计算。如果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就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如果离职的员工,在某一年犯了错误,或者给单位造成损失,就要扣除这一年补偿你的一个月。

这个补偿规定,针对的是每月购买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因为,在没有出台新的《劳动法》以前,购买职工养老保险,国家还没有实行强制性购买养老保险。

新的《劳动法》,规定了购买职工养老保险的强制性。但是,也存在一些没有购买养老保险的问题,仍然按照这种方式进行补偿。购买了养老保险的,没有这种补偿。正式退休人员,不管你是企业单位,还是事业单位退休,都是没有这种补偿的。

对于被辞退职工的补偿,是以新的《劳动法》颁布实施以后,才开始执行的。在新的《劳动法》实施以前的工作年限,是不能够享受“一年一个月的补偿的”。

问题中的“工作二十三年,补偿十八个月”。说明了这个员工没有犯错误,也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是一个称职的员工,没有被单位扣除一年一个月的补偿。而是他的工作年限,有五年是在新的《劳动法》颁布实施以前。这五年,是不能够享受“一年一个月的补偿”的。

新的《劳动法》是二零零七年颁布实施的。这个时间为标准,以前的没有补偿。按照时间推算,还不到十八个月的补偿时间。因此,说是“非常合理,而且人性化”,是你的运气。因为九五年颁布实施的《劳动法》,时间虽然长,但是没有实行补偿。

“一年一个月的补偿”,与购买养老保险比较,是很不划算的。之所以才美其名曰,称之为补偿。如果购买二十三年,或者十八年的养老保险,就符合退休领取养老金最少十五年的基本条件。

问题中的情况,能够用补偿款去补交,或者购买养老保险,可以挽回工龄的损失。如果钱没有用在刀刃上,就有点可惜了。

需要说明的是,我不是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认证的原创作者,是文化领域的一种说明文。与法律,法规内容没有关系,应该不会是跨领域回答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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