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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如实告知具体情况,保险公司一定不会理赔吗?

没有如实告知具体情况,保险公司一定不会理赔吗?
2022-04-05

不一定,主要是看什么原因导致的,而且现在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打起官司来,客户赢的可能性比较大。

不如实告知有这么几种情况。

第一,业务员误导

一些保险业务员为了签单顺利,不至于麻烦客户或者是麻烦自己,就让客户在告知栏全部填写否。如果在未来发生理赔,你确实可以拿出证据证明一下确实是销售人员误导,那么理赔基本是没有问题的。

第二,发生的保险事故和不告知的事项没有多大关系

这样未来赔付也几乎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例如有高血压病史,在投保的时候并未告知,后来发生癌症理赔,这个就基本上没什么问题,因为高血压又不是导致癌症的近因。所以对理赔没什么影响。

第三,没有如实告知已经影响了承保结果

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了,这个就是保险公司严防死守的逆选择了,因为保险公司承保的人都是标准体,也就是在保险公司核保范围内的人才可以。如果一开始就隐瞒病史,既影响核保结果,又影响理赔结果,那么这个拒赔的可能性就非常大,因为一开始投保的时候动机就不纯。

2022-04-05

只要保险公司核保通过的保单,出险就应按合同进行理培。

关于没有如实告知是属于有意的还是被呼略了。

优秀的保险业务员一般在客户投保时都会按照投保须知问的非常全面。绝不会为赚取佣金给自己后期找麻烦。

2022-04-05

没有尽到如实告知义务?拒赔!保单生效过2年?那还有商量的余地!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什么是“如实告知”,“如实告知”即指投保人需要把所有可能影响保险人做出是否承保或者是否增加保额的决定的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向保险人陈诉。

保险法中也提到了“如实告知”,在《保险法》第十六条中提到了: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如果保险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是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的。具体分成以下3种情况:1.投保人故意或因为重大过失而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且其未告知的重要内容足以影响保险人作出是否承保会提高保险费率决定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即使在保险期间内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也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但也有例外的情形,比如说王某在投保一份重疾险的时候,没有如实告知自己患有高血压,以为高血压只需控制自己饮食,保持好的生活习惯就没大碍,因而选择没有告知保险人。等到保单生效的第三年,王某突发脑溢血住院治疗。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发现王某未将此前患有高血压的重要事作出如实陈诉,而此次意外事故的发生于王某患有高血压有着很大的联系,基本上可以确定为此次意外事故的“近因”,因而保险公司以王某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王某家人上述至人民法院,最终结果为保险公司败诉,依法履行保险金的给付责任。理由是不可抗辩条款。那么,何为“不可抗辩条款呢”,简单来说就是,保险人有两年的时间去调查投保人所告知的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存在漏报,虚报的情况。一旦两年抗辩期过了,即使投保人存在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事实。保险人也应履行保险金给付责任。

虽然说,不可抗辩条款能够在一定限度内帮助被保险人。但随着现在网络技术的发展,保险公司又不是冤大头,肯定会利用各种方式方法核实投保人的真实情况。所以,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故意不如实告知自身真实情况,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出来有骗取保险金的嫌疑,那可是犯罪行为呀!切记聪明反被聪明误。保险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法律行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履行义务!

2022-04-05

如实告知问题涉及的理赔纠纷,太复杂了!!


本问题,应该是悟空问答,最难回复的问题之一。

如实告知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纠纷处理项,案件涉及各种各样的情况,本次回答,仅仅提及其中一小部分。


在所有的人身保险理赔中,短期医疗险,可以说是最容易遇到这样理赔纠纷的保险产品。医疗险有个特点,使用频率高,报销门槛低,保障责任广。这就导致了,保险公司和客户在各种各样的医疗事故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利益瓜葛。


《保险法》第十六条,对如实告知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保险法的细分项,对如实告知环节,做出了这么长的规定,可见,这里的问题非常多。


这种纠纷类案件,没有准确的答案


在大陆范围内,如实告知,是遵照最大诚信原则的,什么是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就是要求你买保险的时候,基于投保单问询的基础上,充分准确的告知保险相关重要事实。


如果你没告知,投保单问询项目,那非常抱歉,这事儿可就复杂了,十分确定的告诉你,基本不会赔偿相关未告知项的保险保额


尤其是医疗的报销


什么两年不可抗辩,谁敢拍着胸脯保证能赔的? 请你给我打个欠条签字,如果保险公司赔付不了,你来赔付!!

2022-04-05

1健康告知是肯定要如实告知,诚信第一,最近相互宝的互助就是被发现没有如实健康告知,存在服药情况被拒赔。保险公司如何判断吗是否有如实告知呢?

2通过查询医院治疗和住院记录等,查询你的健康记录,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记录。自然就会赔,存在一种情况就是你确实存在健康告知里不应许投保的情况,但是没有住院医疗和用药记录,理赔审查也没法发现什么,那自然也要赔付的。

2022-04-05

这倒是不一定。大概分以下几种情况吧:

1.未如实告知的病不影响承保结论。

比如即便投保时如实告知了,也不会影响承保结论的病,基本不会影响后续理赔。

2.未如实告知的病,跟客户真正出险的病没有关联。

比如说客户有一定程度的高血压,没如实告知,后来客户被确诊了癌症,癌症跟这个高血压史又完全没有关联,有一定概率可以正常理赔。如果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走法院程序,也大概率可以获赔,但要知道能赔到这个钱并不是因为保险公司该赔,而是我国司法机关对被保险人一方的偏袒。

3.未如实告知的病,跟客户出险的病有关联甚至就是同一种病。

比如一个人投保前有检查出心梗,未如实告知,等待期后做了心脏支架手术,这种正常是绝对不会赔的。如果保险公司能证明客户是故意不如实告知的,连保费都不用退。

4.可能有人会提二年不可抗辩条款,这是条很受争议的条款,其实它并没有业务员说的那么神,“过了两年一定能赔”,同时也没有其他人说的那么绝对,“过了两年也一定赔不了”。首先需要打官司这是一定的了,然后更多的,还是得看法官的态度。有些法官更尊崇最大诚信原则,认为未如实告知的投保人,不受相关条款保护;但也有法官认为,二年不可抗辩条款大于最大诚信原则。但即便是后者,也需要满足一个前提就是“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必须是合同生效两年后,并且是新事故,而不仅仅是无论什么时候出的险,只要满二年后理赔就行。这样可以大概率过滤掉一些故意骗保的客户。

综上,就是不如实告知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的几种后果,除了第一种情况外,其他大概率需要通过打官司,并且只是有可能会赔到。所以,也是建议广大投保客户,不要心存侥幸,不要误信谗言,该告知就告知,否则,花了重金买了保险,却不确定未来能不能赔到,能安心吗?如果买保险,做不到安心,那还买来干嘛?

都说保险公司是骗子,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建议所有人,诚信投保。

即使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也应当先解除保险合同后拒赔。

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中就有一例:投保人购买防癌险,未如实告知自己先前已经罹患过甲状腺癌的情况。投保成功几年后,甲状腺癌复发,请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偿,但后续又收取了投保人的保险费。

最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认为保险公司原本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让自己处于有利的诉讼地位,但放弃了该机会继续催收保险费,因此承担理赔责任并引以为戒,诚信、规范经营。

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所履行的如实告知义务需要遵守最大诚信原则,但不是要求投保人应事无巨细地告知,告知的范围仅限于保险人(保险公司或保险销售人员)询问的范围和内容。

2022-04-05

保险公司所谓,没“没如实告之”一词,纯属毒蛇陷阱圈套!客户理赔时,保险公司到医院违法调取个人隐私病历,说放个屁臭就是20年前胃不好,拉屎带出根头发就是脑子有问题,鼻子碰破出血就是心脏有病……

骗子们!人在做,天在看。多行不义必自毙,人恶人怕,天不怕!人善人欺,天不欺!!

2022-04-05

保险行业健康险的坑从一开始就可能形成了。而且信息化时代让“坑”会无限加大。保险公司借着自身强势地位和大数据,从细节让拒赔“理所应当”和“天衣无缝”,人吃五谷杂粮,怎能不生病,如果平常的一次小疾小患,取几片药都能给拒赔找到理由,那保险就会是保骗。如实告之,要怎样的如实告之呢?我们国民人人都有的那张社保医疗卡,社保用时是福利。可商保用时,可能就成了我们遭受精神财产损失的“祸害”了。(你每年都花大钱买的所谓保障,可能因平常不注意用社保卡取了一点药或瞧了很平常的小病,或让家人和其它人小用了一下,结果给保险公司留下了“铁”的拒赔证据),大家可别小瞧一些平常小儿科的疾疾,在保险公司那里,他们会与其标地理赔疾病种类,形成因果关联关系,而让拒赔“合惰合理”。所以,大家在中国大陆入保商业健康险时,一定要把自己及全家人都得过什么小病,取过什么什么药,家族人都曾有过什么疾病(特别是有医疗记录的)都全部给保险公司告知清楚,得到他们逐项的书面认可。大家一定.要细心精心,任何蛛丝马迹都会让保险公司永久、免费、必须为您保管己交的钱财并替您消费。

唉!可话说回来,生命神秘莫测,各种可能,各种奇迹,各种状况都可发生。严格地说,任何的疾病,包括眼下无治的绝症都能从平常的生活习惯、小疾小患、祖宗三代的基因等等中找出关联性。谁知呢?谁又说的清?说了算?无解的商险?无解的生命科学意义和无解的那份商业保障?

2022-04-05

有人买保险啵,组队一起啊,买10000赔1000的那种???????

2022-04-05

哈哈哈哈。这就是为啥好多报道说保险买了不赔的最多原因。

不如实告知说白了目的就是想骗保,诈保。首先是违法行为。

好多人码那么多字来瞎解释。

问题很明确,就是没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赔不赔的问题。

两点,一点是医院有没有记录?有记录的话肯定不赔了。

第二点,医院没有记录,会赔。

理赔没那么复杂也没那么简单。数额动辄几十万,任哪家公司都会核查。甚至还会去被保人家乡走访。PS:保险公司如果一丁点证据都查不到那就得赔。

所以别老想诈保,上边说了,那是犯法的。法律尊严不容践踏。

挣钱不易,非你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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