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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已经执行,被告要告套路贷,怎么办?

民间借贷已经执行,被告要告套路贷,怎么办?
2022-04-03

怎么办?

依我之见:如果对方确系是采取“套路贷”的诈骗犯罪行为,即使是执行完毕,受害人亦可以通过申诉,通过“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加以纠正。

那么怎么去纠正呢?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如果该案件确系套路贷诈骗犯罪行为,即原告采取虚构流水丶故意制造借款方违约等诈骗手段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并通过法院的审判判决和执行使受害人的合法财产被强制执行其财产数额己达到刑法追究其诈骗罪的刑事立案标准的话,被执行完毕的受害人可以向该民事判决的生效的人民法院申诉,该人民法院应当以“院长发现本院己生效民事判决确有错误”为由,提请召开审判委员会,由审判委员会作出“撤销原判丶另组合议庭重审此案”的决定。而该案经另组合议庭在重审后,应依法作出“经审查发现本案己涉嫌犯罪,中止审判丶全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民事裁定,随后由人民法院全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件侦查。

可能有网友会问:向法院申诉,法院不管不受理怎么办?

依我之见一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受害人可以向该案件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请求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经抗诉,人民法院必须重审此案。

二,公安机关受理人民法院全案移送的该“套路贷”案件,并经依法立案后有权传唤丶刑事拘留丶报请人民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丶询问有证人,并依法搜查丶查询丶冻结丶扣押丶划拨犯罪嫌疑人的有关银行涉及“套路贷”的有关帐户资料和赃款赃物并依法将扣押的赃款脏物及时返还给本案受害人以挽回其被诈骗犯罪造成的损失。

三,公安机关侦查终后依法应将本案全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丶合理怀疑已全部排除,犯罪嫌疑人之“套路贷”的行为己构成诈骗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话,人民检察院必须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四,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该套路贷诈骗犯罪案件后,经审查会对被告人分别作出指控的罪名成立,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的刑事判决,或者作为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2022-04-03

“套路贷”是摧毁一个人和家庭的新型杀手,沉陷套路贷的人往往越陷越深,甚至想成功走出都很艰难,在目前扫黑除恶的大趋势下,公检法司四部门据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为打击“套路贷”提供了更清晰的程序。

从你所提出的问题来看,你的案件已经获得法院判决胜诉,而且已经通过强制执行拿到了钱,你做为原告基本实现了诉讼目的。而作为被告的对方在这个阶段提起“套路贷”的报案,确实令人费思,下面我们详细分析一下“套路贷”的情况。

套路贷是什么

目前,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以非法手段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首先、“套路贷”案件中,行为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具有非常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套路贷”与普通的民间借贷两者有着本质区别。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均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套路贷”的实质,就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应受法律惩处。

其次、实践中,区分“套路贷”和民间借贷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看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这是“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
第二、民间借贷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息收益,借贷双方主观上都不希望发生违约的情况,出借人希望借款人能按时还款,而“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幌子,通过设计套路,引诱、逼迫借款人垒高债务,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
第三,看讨债手段是否具有强制性。“套路贷”制造虚高的借款金额,违背被害人的意志,被害人不可能自愿还债,所以“套路贷”行为人往往软硬兼施索债,通常以暴力、“软暴力滋扰或者借助诉讼等方式,迫使被害人还债。

是不是套路贷,作为原告的你最为清楚

在民事诉讼中你已经获得胜利,你作为债权人,对整个债务的产生、发展、经过,本金及利息的核算,最为清楚。给你两点意见:

一是如果你确实是套路贷,在已经知道对方报案的情况下,你还可以提出问题。说明公安还在初步调查阶段,建议你不要报有侥幸心理,主动到公安部门去投案自首,这样做有两个好处,通过自首获得从轻或减轻的量刑情节。同时主动坦白交待案件细节,在量刑上争取宽大处理。

二是如果你确实是正规的民间借贷,建议你收集好全套证据,等待有关部门对你进行调查,当然有可能对方的报案材料证据不足,公安部门不予立案,所以你要做的就是安静等待就行,身正不怕影子歪。

如果确信自己是冤枉的,可以反打一靶

如果你确实是冤枉的,那么你应该放松自己,准备好相关证据后,主动到公安部门去举报对方对你诬告和陷害;当然,前提是你非常确定对方确实已经就你这个事情提起了虚假报案。

总之,法律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不该你拿的钱,你拿了后早晚都要退出来;做了违法犯罪的事,也不能报有侥幸心理,因为你根本逃避不了法律的追究,只是时间快慢而已,人最短视的行为,就是通过违法犯罪来猎取利益,而最终也终将丧失一切,并不值得。

如果借款人证据充足,认为构成套路贷的话,可以向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符合条件,公安局会依法受理案件,并进行侦查和调查,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移送检察院进行公诉,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套路贷成立,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如果认定套路贷成立,会判刑。

判刑之后,意味着原来的民事判决有错误,这时候需要启动再审程序,对原来的民事纠纷重新审理,并做出判决。之后根据新的判决启动执行回转程序,多执行的部分或者执行错误的部分会返还给借款人,不能返还的财产可以进行赔偿。

2022-04-03

是不是属于套路贷,你们作为当事人,自然是最为清楚明了。

如果双方是正常正规合法的民间借贷,并且已经过法院审理判决,也已进入执行程序,那有什么可怕的!除非对方能力通天,能够制造出你的犯罪证据,才能将你进行定罪。从目前的司法环境来看,这个可能性较小,所以完全不必担心。

如果确实属于套路贷,那没什么好说,既然敢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就应当接受法律的惩处!

总之,对方不服法院判决,可能会向法院申请再审,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向法院进行申诉都有可能。对方可能认为案件涉及套路贷,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要求法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要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等等。这些都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有权行使,但并必然导致相应的程序启动,是否启动程序还是得看整个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是否存在问题。

首先,套路贷是否被公安机关认定,如果被认定或处理过,可以作为新证据使用。其次,司法程序上是否走完了,如果没走完,可以继续走,包括,申请再审和抗诉,甚至信访部门。

2022-04-03

套路贷就是犯罪,一律判刑。

2022-04-03

扪心自问自己到底是不是套路贷?其实一般的高利贷是算不上套路贷。根本不用担心该怎么执行还是会执行的!除非你职业放贷人已经被法院盯上了。从我吃瓜群众的角度上看 无风不起浪,你应该是社会上所谓的投资公司 收着高昂的利息,现在连本金都要不回来了才会如此焦急吧。

打击套路贷,打击暴力催收,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

2022-04-03

你是不是玩套路贷的自己不知道吗?套路贷是刑事犯罪列入打黑除恶条例,借款人没钱或者不还只是被列入失信人

2022-04-03

大胆的让他去告,要推翻判决要考虑是否已经超过上诉期,按题主所称,已经执行那就已经是超过了上诉期。二能否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是套路贷,有没有明确的借款合同?是否写明了套路贷条款,利息和本金的分配等等,一审都判了,基本不会有多大出入,无非就是被执行人以此为由拖欠还款而已。

2022-04-03

肯定涉嫌虚假诉讼了。比如把利息说成本金什么的。那就是虚增债务了。。只是单纯的高利贷就没事。法院开庭别说谎。本金就是本金利息是利息。对于虚增部分如果是可分之诉就有可能涉嫌套路贷。。。如果是一张借条部分夸大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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