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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订婚需要高额彩礼,如果男方中途反悔,女方该不该退?

农村订婚需要高额彩礼,如果男方中途反悔,女方该不该退?

农村订婚需要高额的彩礼才会把女儿嫁给你如果作为男人中途想退婚的话,我想这个女方家庭也应该把钱还给你的,这彩礼的钱又不是小数,而且人家又没把你的姑娘娶到家。
所以说作为娘家的,应该把人家的彩礼如数返回。至于那些小来小去的彩礼,就当做是赠送的礼品了,那也无关紧要,但是那些钱财什么的就应该返回给男方,只有这样做才不会引起两家的纠纷,才不会让男方用法律的武器来起诉你。不管怎样来说,彩礼都不是小数,所以说如果真的婚姻不能继续,也没有再结婚的意思了,所以说干脆就把彩礼返还给人家,没有必要,因为这点儿钱和彩礼闹的很僵。所以说新娘的家里应该是该把这彩礼钱还给人家。

2022-03-11

现今时代,结婚天价彩礼的问题非常突出,不光是农村,城市有时候更严重。彩礼给付,一般是即将结婚举行定亲仪式时,由男方给付给女方,通常情况下由媒人中间串通,议定数额,举行订婚宴时,当着媒人的面给付。给付的方式包括现金、首饰及其他婚俗中约定的物品。

定婚不是结婚,所以未必都能走到结婚这一步,如果到结婚这段时间,发现对方不适合做自己的结婚对象,当然可以悔婚,不再举行婚礼。那么,遇有一方悔毁不想结婚时,男方给予的彩礼怎么处理呢?因为彩礼不是小数目,所以往往会因此产生纠纷。通常情况下,农村的处理方式是,女方悔婚,彩礼如数返还男方,男方悔毁,彩礼不再索还。但是,这种处理方式于法无据,也未必公平,因为农村人能拿出这么一笔高额彩礼不容易,如果确实发现对方有问题,不应该让这彩礼绑定婚姻,但退婚不退彩礼,这损失农村人也真承受不了。

那么,结婚民俗和法律,遇有男方悔婚时,彩礼到底应该如何处理?

其实,结婚彩礼更多的是一种民俗,不是法律约定。定亲是一种礼仪,而不是一种契约。所以,不能以彩礼做为定金,如果做为定金的话,实际上是承认了婚姻的买卖行为,即男方以定金预定买下女方,这不仅不符合法律,也不符合民俗。所以,像民间这种处理方法地,男方悔婚就不得索要定金,对男方不是公平的,既然定婚给付彩礼是一种风俗,而不是一种契约 ,那就不能因为男方的爽约而不返回彩礼。我国婚姻法强调婚姻自愿、自主,没有将经济因素置入其中。所以彩礼不应该当做男方悔婚的枷锁。给付彩礼现象大多出现在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及偏远地区,是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是人们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也就是说,男方给付彩礼,是依据风俗不得不进行的,不是自主自愿的赠予行为。既然不想结婚了,当然有权索回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是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未办理登记,就是给付彩礼后未正式结婚;办理结婚而未共同生活,指农村习俗必须举办仪式后共同生活才为正式结婚。而第三条“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说明已经办理登记并且共同生活后,双方离婚,因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这种情况女方也应该返还彩礼。所谓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而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而农村婚姻中的给付高额彩礼行为,其实或多或少地包含女方索要的成份,因为如果女方通情达理,男方家庭不可能东借西挪给付高额彩礼。所以,如果给了彩礼未结婚就悔婚,或者短暂结婚就离婚,在没有明显过错的情况下,无论哪一方反悔,其实都应该返还男方给付的高额彩礼。当然结婚共同生活了一段,未必全额返还,但男方确实生活困难,女方应根据情况返还一部分彩礼,这一般结婚离婚时财产分割进行。

从另一角度讲,现实生活中,给付彩礼不单纯是结婚男女之间的事情,更多地是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传统习俗中,儿女婚姻一般由父母一手操办,送彩礼也大都由父母代送,且多为家庭共有财产。所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不能仅仅局限于男女双方当事人。就给付人而言,大多数的高额彩礼是给付一方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有时甚至是全家借债给付,所以彩礼多是婚姻关系当事人的亲属所为的给付。而接受彩礼一方,也包括女方父母等其亲属接受给付彩礼的情形。所以,男女双方当事人无论哪一方悔婚,彩礼的给予方即男方全家,有权和彩礼的接受主即女方全家索回彩礼。

从以上解释中,我们可以明确,即使男方悔婚,女方也是应该返还彩礼的,但是,这种返还未必是全额返还。男方有一些花费,无法返还。比如,举行定婚仪式时,男方除了给付彩礼,还要宴请女方亲人和媒人等,这些花费不应该做为彩礼返还。再是,男女双方交往中,未以仪式形式平日表达感情送的一些定情信物,如生日礼物、情人节礼物等等,不论花多少钱,都应该算做自愿赠与,悔婚时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

综上,定婚给付彩礼,虽然在民俗中算做一各种婚约,但我国并不承认婚约的法律效力,因此,如果男方提出解除婚约,女方不能以男方违反婚约而不返还彩礼。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不少年轻人虽未登记或未举行婚姻即婚前同居形成类似事实婚姻的行为,如果男方另有新欢而始乱终弃,要求解除婚约,这种情况下应该从保护妇女和保护弱者的角度,在彩礼返还数额上酌情减少。而如果女方已将彩礼钱用于同居生活中,也可以提出证据不再返还。当然,民事关系是错综复杂的,如怎样确实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行为和数额等的证据认定,都比较复杂,需要客观认定。同时,如果男方起诉要求返还彩礼,必须遵从民事诉讼法的诉讼时效,即从解除婚姻开始,两年内拥有诉讼权。诉讼期已过,视为自动放弃。

2022-03-11

说起农村订婚的彩礼钱,我们这里以前是这样的,那就是交“定亲红”,这定亲红是几床北面、传单、衣服料子等物。男女双方先通过媒人介绍,初步看人同意以后,男方就通过媒人将定亲红交到女方手中,算是将恋爱关系确定下来。而现在基本上是用礼金代替了定亲红,双方看人以后,都同意的话,男方会给女方1001元现金,替代过去的定亲红,也取“千里挑一”之意。如果男方中途反悔,那么女方定亲红或礼金不退。而女方如果不同意的话,就会将定亲红或礼金原封不动退回。

过去农村经济条件不好,即使是几床北面、一套衣服料子,有的家庭都拿不出来。所以在看待这些东西的归属上比较重,有时候在双方见面的时候,还看得过去,加上媒人的一通夸奖,一时应承下来。后来男方觉得这门亲事并不满意,但如果是自己提出分手,这定亲红可就拿不回来了。于是,一些人家就会表现的不热情,过年过节该上老丈人门上去,更不舍得提溜礼品,索性赚个“缩气”的名声,等待女方提出分手,其实就是为了那定亲红几样东西。

记得我的堂兄当年别人给介绍了本村的一个对象,这女的肯吃苦,是个过日子的好手。由于伯父去世早,堂兄的婚事伯母都会找我父亲商量。都是街坊邻居的,知根知底的,这门婚事就定了下来,也通过媒人,将定亲红送给了女方。可后来,堂兄反悔了。他看上了我们村的另一个姑娘,要是从长相、身材来讲,与之前的那位真是有天壤之别。在劝说无果情况下,父亲便需要去和人家女方说明白。

于是,父亲硬着头皮到了女方家,向女方的父母说明来意,告诉人家自己的侄子反悔了,不同意这门婚事了。这定亲红也不要了,希望人家原谅堂兄的决定。后来,过了几天人家女方托媒人将这定亲红又给退回来了。按说,如果是男方反悔,这定亲红完全是可以留下不退的。但人家捎话来说,都是乡里乡亲的,一个村子,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过日子都不容易。

如今,农村订婚的彩礼钱越来越高,根据约定成俗,一经订婚,交过彩礼钱以后,如果男方反悔,女方可以不退收到的彩礼钱。而如果女方反悔,则要一分不少地将收到的彩礼钱退还给男方。这是农村以前传下来的习俗,但建行渐远以为,不管是双方哪一方提出分手,这高额的彩礼还是应该退还给人家的。毕竟都是新社会了,不是自己的钱,花起来也不会舒服,还会在心里隔扭一辈子。

也有的因为退不退还彩礼而引发矛盾,最后对簿公堂的也大有人在。

对于这个问题,你怎么看待的呢?你觉得如果男方反悔,这彩礼钱女方就应该留下吗?欢迎各位朋友留言,谈谈你的观点,让我们大家一起交流讨论。

我觉得不该退。

1.虽然我不赞成结婚要彩礼。但是既然订婚已经给了彩礼,那就成了一种约定。就跟做生意一样要签合同,既然反悔,那解约的人就要付出应有的代价。不然何必要订婚。

2.不退彩礼并不是爱钱的表现,而是获得自己应有的自尊。男方反悔那就付出代价。更何况订婚后男方反悔,以后女孩也不好再找对像,影响女方名誉。

3.对于家庭亲戚也不好交代,女孩出门也没面子,邻居也会经常议论。完全影响女孩的今后生活。



订婚就是签下了婚姻的契约,彩礼是订婚内容的一部分,是交给女方父母的订金,意思是男方把这门婚事订下了。如果男方中途反悔,订婚所交的彩礼钱于情于理就不用退了。如果女方毁约了,女方属于过错方,就应该把彩礼钱全额退给男方!

2022-03-11

现代并不是古时候,订婚并不是结婚的法定程序!当男方反悔不愿意结婚,也不属于违反婚姻契约,支付给女方的彩礼当然要退回给男方。

结婚索要彩礼,其实是基于男女双方的商讨,由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行为!既然婚不结了,无论是从情感上来说,还是从法律上来说,彩礼钱都必须退还,才是合理又合法的。

从情感上来说,不结婚拿彩礼感情上也过不去

既然男女双方已经不再结婚,之前订婚的彩礼就没有赠与的感情基础;从女方角度来说,一个男人已经不娶你了,那么你拿着他的钱花,还心安理得吗?从情感上也会存在不舒适吧。

从男方角度来说,自己反悔不结婚也不违反法律,也不违反道德;法律规定是禁止买卖婚姻和包办婚姻,婚姻实行完全的自由原则,所以在结婚前,男方有继续结婚,或不再结婚的权利。

即使双方已经结婚了,从法律上来说,男女双方还有离婚的自由。所以,男方没有任何过错,不结婚就说明双方不合适,或者其中一方认为不合适,这是并不能逼迫另一方一定要结婚,将彩礼退还男方才是合理的。

而且,女方拿了彩礼后又没和男方结婚,这钱用着也不舒服,从感情上来说也过意不去吧。

从法律上来说,没有登记结婚就必须退还彩礼

彩礼虽然是男方对女方的一种赠与,但这个赠与合同是有条件的,是以双方将来一起生活为基础的,当双方并没有登录为夫妻关系,就丧失了获得彩礼的基础,自然就要退还彩礼。

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所以,女方坚持不返还彩礼,男方有权就彩礼事项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而且这类案件基本能够胜诉。

法律是平等的保护男女双方的利益,虽然不能将感情量化的值多少钱,但从付出与收获角度考虑公平,所以没结婚的都应该退还彩礼,不管结婚与否是不是男方反悔所造成,这个原因并不能进行过错追责。

农村彩礼的给付,男方往往处于被动地位

农村愿意主动对女方进行赠与高额彩礼的并不多,往往是基于女方的主动索要,或者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所以男方在支付彩礼上往往是不情愿的,处于被动的地位。

既然男方处于被动地位,那么可以这样理解,给付高额彩礼时其实并不是男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这个赠与行为有点不情不愿的意味;为的只是能促成婚姻的顺利举行。

那么现在男方反悔了,相当于把对婚姻的不情愿放在了台面上,而法律又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去结婚,男方的行为并不违法,甚至连违反婚姻契约的义务都不算,因为双方还没有登记结婚,没有形成婚姻契约关系。

结语

当自由的婚姻遇到了违心的高额彩礼,虽然不一定会影响感情的良好发展,但本身就为这种以感情为目的的婚姻基础,强加了金钱义务的枷锁,往往让参与其中者心有不适,或心不情愿。

隐忍或者交易式的婚姻往往不能走得太长久,对农村的婚姻来说,适当的彩礼可以看作爱的赠与,但巨额的彩礼就是幸福的剥夺,或许是一场不幸婚姻的伏笔,所以最好是在双方能接受的范围内索要。当婚姻好事未成,那么女方一定要及时退还彩礼。

大家好,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我是重庆市忠县农村土生土长的农村女孩,我2009年结的婚,我们这里没有彩礼,只有结婚的时候男方会给一万块钱,(象征性的),不会提前给订婚钱的,结婚了,钱都是拿到男方的,女方不会要男方一分钱的,女方还要买嫁妆,所以说起来,女方还倒贴的,但是我个人觉得这种做法是值得提倡,

有的地方订婚就要给彩礼,如果后面双方,没在一起,男方提出退婚,给女方的订金,我个人觉得应该退回给男方,女孩嘛,就应该自立,自强,自爱!个人意见!谢谢!阅读!

2022-03-11

于情于理都应该退。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只要一提到这个彩礼钱,大家都有说不完的问题。如果先给了彩礼,但是未结婚成功的,我觉得是可以退的,从法律上以及从风俗来说都是应该退的。

一、结婚需要双方自愿

结婚需要双方自愿,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那么婚姻就无法续存,也不可能进行结婚。如果男方给了彩礼钱,然后不想结婚了,想要退回彩礼钱是可以的,因为根本就没有结婚成功,于情于理是可以退还的。

二、彩礼钱是女方陪嫁用的,并不是买卖

彩礼钱是给女方用于陪嫁等使用的,并不是用于购买女方,因此,彩礼并不是用于做买卖的,使用应该退还给男方。

三、法律规定是可以退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可以看出法律上规定就算领了结婚证,但是不共同生活的,都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综上所述,于情于理都应该退还彩礼钱,不论是男方的过错还是女方的过错都应该退还彩礼钱。

2022-03-11

黑嫂为您回答。

彩礼是农村结婚永恒的话题。其实不止是现在,从周朝开始到现在,彩礼一直都以各种形式存在着,每个时代,娶媳妇的彩礼都是男方的一大负担。

目前农村的彩礼并不低,就算是订婚也需要男方出一部分钱,黑嫂这边是河南,豫北地区,目前订婚钱一般是四万八,上可以涨一些,下可以落一些,这是个中间标准。

我们都知道,这男女订婚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有些孩子在订过婚后难免后悔,但是这个订婚钱已经给过女方了,假如男孩子反悔,这个已经到了女方手里的订婚钱该不该退呢?

这件事不能一概而论,我们分别说一下这其中存在的两个问题。

一、从道理方面来说该退

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这个结婚应该是你情我愿的,比如有些女方的缺点,男方订婚前并没有完全了解,当订过婚了解了后,他想反悔,由于双方并没有结婚,也没有同床,不存在任何赔偿或者补偿的说法,那么这个钱为什么不退呢?

但是,我们如果经常在农村生活都会明白,这里面有个几乎是约定俗成的规矩,那就是女方如果反悔可以得到退钱,但假如是男方反悔,这个钱就很困难了。

有些人就会不明白了,既然按道理说该退,为什么只允许女方反悔而不允许男方反悔呢?为什么男方一旦反悔,这个钱就很困难呢?

这正是我们下面要说的。

二、从人性来说大多退不全

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目前在农村,关于订婚结婚这种事,主动权是住在女方手里的。具体原因我们不在这里详细分析了,因为这跟咱们今天说的无关。

主动权在女方手里,那么就只有女方可以反悔。但如果是女方反悔,她们家是需要把钱退回来的,这个很少会有人耍无赖。

但假如是男孩子反悔,那女方家里就要说道说道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只要牵扯到男女,很多人下意识里就认为是女方吃亏男方占便宜。

女方不退或者不退全部,主要心理就是我吃亏了,你占便宜了,所以你得拿钱。有人觉得气不忿,这跟明抢又有啥区别?在农村因为这个闹出事的并不少,两家从此出现矛盾都是小事,闹大了是会大打出手的。

但这件事它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都是一些民间规矩,订婚这种事,给钱时又没有立字据,所以想要用别的手段也无从说起,在农村,唯一可以采取的方法就是找中间人去管这件事。女方家里如果看面子,把钱退回来了,这大家都好,如果退一些也是会说一些理由的,有的则是完全不退,这个就要看具体原因了,我们不能凭空想象就是女方家不对,只是简单说了这两种可能。

最后:虽然这个主动权大多掌握在女方手里,假如是男方订婚后反悔,一般不会出现一分钱不退的情况,大多数都是退三分之二或者二分之一。男方家里也往往会不再追究,就此罢手,从此各找各的。但也有一分不退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需要分析,没有案例的情况下,不能乱猜。

比如我们村以前就有男方是因为发现女方同时还谈着别的男朋友,因此男方反悔并要求退钱,女方家里先也是一分不退,但当中间人把情况说明后,女方家里大人马上退了钱,因为他感觉到了理亏。

农村人都讲究个“理”,有理可以力争,没理只能面红耳赤的去服软。所以,如果是男方反悔,这个钱女方家里究竟该退不该退?又该退多少,我们还是要说需要具体事例具体分析,没有事例凭空说是不客观的。

我是黑嫂,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再见。

2022-03-11

彩礼这事现在在农村显然已经成了一种陋习,但是想要改变这种风习却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所以大多数人基本上也就随大流,为了结婚,也就心甘情愿的掏出一些彩礼钱。

但是彩礼毕竟只是一种婚姻初步达成的表达方式,并不一定彩礼给了,这婚就一定要结,所以有时候难免出现反悔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女方反悔的话,那彩礼会主动送回去,那男方反悔的话,女方该不该退彩礼呢?

其实在社会中,这样的问题并不少见,所以我国对此也有法律明文规定。2004年实施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对于以下三种情况,人民法院应支持返还彩礼:

第一种情况: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没有夫妻之命)

第二种情况: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还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有名无实)

第三种情况:给出彩礼之后,导致给付人之后的生活困难,受到影响的。(生活困难指的是离婚后的财产已经无法维持当地基础生活水平)

注意:第二条、第三条都是以离婚为前提的。

所以按照法律规定的话,由于是中途返回,所以男女双方并未登记结婚,没有夫妻之名和夫妻之实,是应该返还彩礼的。

2022-03-11

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在自由恋爱、婚姻介绍都存在的年代,很多地方在男女双方结婚前很讲究订婚这个环节。在订婚过程中,男方还需要送彩礼给女方。在这个”一家有女百家求“的年代,这个彩礼就不简单了,往往都是项链、戒指、手蜀等贵重物品或一笔数额颇大彩礼钱。

彩礼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婚嫁习俗,也是男方对爱情的赠与。然而在这个花花世界中有着太多难以抵挡的诱惑,出现了世事难料的事情也在所难免,如今,男方在订婚后、结婚前反悔这桩双方父母操碎了心的婚事,不管女方怎样看,只要还没有领取结婚证,男方反悔订婚就等于终止了双方关系,此时,没有关系或从此老死不相往来的两个家庭还能暂时坐在一起的商讨的事情,涉及最多就是彩礼返还的问题!

虽然谈恋爱没有谁对谁错的说法,但是男女双方订婚过后就有着很明显的对错之分,不管男方出于哪一种原因,中途反悔订婚就是错的一方。从有些地方的农村习俗看, 即使是男方反悔,当时送给女方的彩礼,都要全部退回来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既然男方错了,彩礼全部退还就显得对女方有失公平了!

女方在退还彩礼过程中,要认真、冷静地考虑一下,仅仅以我个人的立场来看,我认为这样退还彩礼才显得比较公平:

一、将订婚时所收受的彩礼分成物品、钱财两部分;

二、抱着眼不见心不烦的态度,将当时收受的物品,不管有多么贵重,全部退给男方;

三、男方反悔,错在男方,退还7--8成(双方协商,多少以达到一致为好)的钱财才显得比较合情合理。

总之,在这个娶媳妇难的年代里,男女双方在订婚时,男方不仅要摆上几桌酒席来尊重女方,男方还遵循当地的习俗送一笔彩礼给女方。一旦双方不能结婚时,不管谁对谁错,女方就应当酌情(重点说三次:酌情、酌情、酌情)的将当时收受的彩礼返还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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