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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老人不要在电梯吸烟致死一事,劝老人者被判无罪,这事你怎么看?

劝老人不要在电梯吸烟致死一事,劝老人者被判无罪,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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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8

电梯吸烟觉悟底别人劝阻耍脾气,脾气大了伤身体一命呜呼赖自己。

法律是准绳公道正气都在评论里,人老更该守秩序晚辈才能尊重你。

劝大家尊法守纪公序良德记心里,社会需要正能量从我做起遍中华。

2022-03-08

谢邀!我认为判决非常合理。我们中国素来尊老爱幼的美德。面对老人,我们肯定是尊重和爱护的。但这个老人在公共场合吸烟严重的影响了他人的健康,尤其在电梯这种地方。

而作为一名医生出声劝阻法人做法非常对,任何人应该都会劝阻。而老人本身就有心脏病,还抽烟就是自己不爱惜自己。作为旁观者的医生应该不知道他有心脏病但是还是出声劝阻。后老人家属还要求赔偿简直可笑,法院判决民事赔偿1.5万。我都觉得多了,自己错了还要讹人家,应该一毛不给。

2022-03-08

我认为二审判决比较公正,弘扬了社会正气,叫好人不能稀里糊涂背锅,叫坏人不能随随便便得利。

先看看本案事实。原告亲属在电梯间抽烟,属于明令禁止的不文明行为,被告出面劝告,本属于合理合法,对人对己对社会都有利的好事,结果原告亲属拒不接受不说,还无理吵闹,以至于情绪激动诱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这个过程中,原告方无论是吸烟还是被劝后吵闹,都是有明显过错的。而作为被告的一方,劝解吸烟本身是好事,在原告亲属发病后,本无法定和特定职责的被告还利用自己所长对原告进行急救,因此在整个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原告过错明显,被告属于积善行德做好事,没有任何过错。

上述过程,一审法院已经查明确认,并且依照公平原则,判被告补偿原告亲属1.5万。

显然,一审判决是有问题的。民法上的公平原则,适用于双方都无过错的情况,本案一审法院已经查明事实,但是认为双方都无过错显然不对。原告亲属在公共场合吸烟,明显是不文明行为,受到别人劝解,不但不改正,还要吵闹,显然过错明显。

其后,原告自认为有理(实际他们是看多了一些法院处理类似纠纷和稀泥的做法),提起上诉。二审法官核实了一审查明的事实,确认被告无任何过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当然也无需补偿原告。

这样的话,依照二审判决,原告自身有过错,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支持,自己还要支付诉讼费,鉴定费和律师费。被告除了支付律师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这个案子的社会意义和彭宇案恰好相反,对于弘扬正气,抵制不良风气有重要的意义。它告诉人们,遇到不良行为,就要勇敢地制止,为此不需付出任何代价。做了坏事,就要付出代价,不要试图通过法院的判决,让好人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买单。

最后补充一个适用公平原则的案例。

某甲和某乙是邻居,责任田也是挨着。一日两人分别干完农活回家,农具体积大都不好带,因此两人相约把农具捆在一起,两人抬着回家。结果途中,某甲被路上的杂物绊了,摔倒在地,后来经诊断小腿骨折,花费医药费3万元。

本案,某甲和乙对甲的摔伤都无过错,因此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判由乙支付甲的医药费1万元,甲自己负担另外的2万元。

2022-03-08

并不是被判无罪,而是不承担赔偿责任。在公众场合吸烟本就是明令禁止的。作为普通公民,有权利和义务去劝解吸烟者。本案最终造成吸烟者去世,并不是劝烟劝死的。而是在这个过程中吸烟者本身就有心脏病,其心脏病发作而亡。监控也没有看到两人有任何身体接触。如果判决劝烟者承担责任。以后谁还敢劝。

2022-03-08

我还能怎么看,我当然是?鼓掌看呗,还能吃着瓜子看吗?那样不礼貌对人,也不是什么道德绑架,只是人的本性,趋利避害,然后我个人看法,每个人18岁以后成年人了,应该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更要知道保护自己,首先对自己负责然后才能对家人负责,所以我相信以后的保险行业和律师行业会火起来,让大家都懂得后果自负,这样就不会有那么多出事就乱甩锅的事情了。自身违法的情况下要承担一切责任,就跟闯红灯出事一样,你不闯不会出事,但是你错了,你要为你的错误行为负责。还要为后果买单?


2022-03-08

人间正道是沧桑,一审判劝烟者给死者15000元,劝烟者没有上诉,他表示钱可以给,但不是这样的,老人的突然离世,他也很难过,既便家属不索赔,他发自内心也想给予家属一定补偿,但这个补偿是以人道主义捐赠,不是赔偿,我个人认为这件事情我没错。而死者家属上诉了,二审劝烟者被判无罪,不予赔偿,专家解释说,一审判决事实正确,是适用法律是错误的,但不适用公平原则,如果适用公平原则任,就会导置公共利益的损害,误导社会正确做法一些错误认知。二审判决结尾说,一审判决让劝烟者赔偿,将会挫伤社会公民依法维护公共利益的积极性,既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也与民法立法宗旨相背。事后劝烟者主动捐赠一万元,表示对死者慰问,上诉二审判决死者家属是退步了,但却是法律的进步,社会的进步,赢得了人心,让维护公共的人有信心去做,有决心敢做敢为。

科技科普促使人们养成理性思考和理性处理事务的习惯——凯腾聚知。

支持二审法院的判决。

法律应该是维系社会伦理体系的最后一道屏障。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旧有的伦理体系——血缘宗法伦理+皇权至上的官本位伦理体系被打碎,但新的适应时代发展的现代伦理体系,并没有建立起来。

大国复兴首要在文化复兴,文化复兴的核心是社会伦理——国民价值观的复兴。

伦理体系失范是造成当前世风日下的主要原因。

现代伦理体系=改良的血缘宗族伦理体系+现代组织伦理体系+现代科技科学伦理体系。构建新的伦理体系势在必行。

老人在公共场合吸烟,首先违法,也缺少推己及人的基本社会伦理和素养。

自己自觉掐断烟换个地方抽有何不可?当年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吸烟,人代提醒后邓小平也自觉的掐断烟。

理解子女的诉讼行为,但不支持。

2022-03-08

还记得小时候,快过年的时候跟妈妈去大集市场,人非常多,自己屁颠屁颠跟在妈妈后面,天空偶尔飘着几篇雪花,自己带着厚厚的棉手套,啃着热滚滚的烤地瓜,人非常多,前几天下的大雪还没有怎么融化,人走的多了,路也就变滑了。

记得印象最深的就是我手里啃的这个地瓜,这个不是妈妈给我买的,是我靠自己善良获得的。烤地瓜的大叔可能因为在路中央的缘故吧,人来人往,自己钱包竟然掉在地下,自己还没有发觉,依旧吆喝着卖烤地瓜来、不贵甜的很~我屁颠屁颠就过去给人家捡起来送到手里,人家看我想吃地瓜,二话不说给我一块超大块的,让我啃!还怕我吃不饱。

跟我妈妈,走在大集市上,会有许多爷爷奶奶在路上行动不便,被挤到,不小心摔倒的场景,可是那时候都是抢着去扶爷爷奶奶,爷爷奶奶儿孙知道这事情大部分也会提箱奶来表示感谢!但是都不是因为这箱奶才去伸手,是因为我们都希望我们以后这样我们跌倒时也有人这样扶扶我们。

可我就是想不通啊,我慢慢长大,曾经善良的人我怎么都看不见了?到底是怎么了?

现在你捡一个钱包,里面没钱了,失主认定是你偷的,心里想早知道就不管这事了;

你看到一个老人跌倒,心里想着要去扶,又想了想电视上的新闻,摇了摇头头走了;

到现在连一个医师,在电梯看到病人抽烟,想要劝阻,都要三思吗?

我不是学法律的,对于这结果,我感觉不妥!应该再给医生赔偿损失!

从前的时候,年味很浓,道路结冰,行人匆忙,有人跌倒总会有人伸出手,人情味更浓。

一个有思想会讲故事的游戏宅,感觉不错可以关注一波!

2022-03-08

谢小径竹溪邀请。相关报道看过好几次。结案后该医生拿出一万元给老人家属被拒绝,可见对方的情绪还在延续,表明了不甘心。我觉得在此也没有劝的必要,公道自在人心,何况法院的判决也在维护公理。

事情似乎就这样结束了。但其影响恐怕不会停止。人生在世,难免与老人或小孩发生交集。尊老爱幼的传统,象被高压线缠绕的物件,人人避之不及或谨小慎微。这样的情形可怕不?

时代变化,总有些让人措手不及的风波警醒世人带上放大镜考察人心。善恶的分界线自古以来都清楚,但逃不脱胡缠蛮搅的破坏,还累及世人的是非观。个个都小心翼翼去适应这样的变化,还有多少人际温暖可言?

说句公道话,老人的死亡真不是由谁给气死的,身体要是有病,说不定哪会一着急一激动的,病犯了就可能危及到生命。

经二审判决结果来看,还是比较公平,公正的,不说别的,电梯里人家劝你不要抽烟,本身没什么恶意,更谈不上什么危法了。

这话又说回来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就是劝烟一句话引起的。看似一句话,含义颇深,比如说这么劝:《大爷,你看这空间狭小,你能不能把烟灭了》;而另一种劝:《这么大年龄的人了,不顾别人,好意思吗》?。我想在坐的每一位听到这,用两种口吻一个意思说出来的话,能是同样的反应!?如今社会因为一句话而引发的大小矛盾还少?不值得大家去深思吗?

看评论大多都是觉得老人做的不对,话说轻的说重的都有。怎么说呢!老人以经去世了,这些怨言再谈起来也没有多大意义了。也就是说老人没注意把一些不好的生活习惯带了出來。应响到了别人、谁对谁错,说真的没有那么严重。哪个人都不是完美的?!还是要尊重一下逝者,尊重一下活着的人吧!。

2022-03-08

谢邀。我认为这个事件劝人者无罪,判决公正。首先在公众场所吸烟,我们国家有法律规定任何人有权劝阻这种行为,因此我们有权利劝阻在电梯内吸烟的老人。劝阻老人在电梯吸烟,即是为保护我们自身的权利,也是对老人身体的保护,毕竟吸烟有害健康是事实。并且,老人的死亡并不是劝人者劝阻他吸烟就导致老人死亡,两者并不构成因果鬼关系。从法律层面来说,判处劝人者无罪是公正的判决。从死者家属角度来说,认为老人被劝阻受到精神刺激才导致死亡,此说话片面极端,只是想把责任推脱到劝人者身上。我们可以理解家属的情绪,但是不能支持死者家属闹事。从劝人者角度来讲,他也可以适当地为死者提供一些人道主义帮助,但并非责任赔偿,公道自在人心,毕竟人情冷暖,死者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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