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问题详情

被害女孩爱上了强奸犯,这名男子能免罪吗?

被害女孩爱上了强奸犯,这名男子能免罪吗?
2022-03-08

话说一个女孩被强奸了,然后犯罪嫌人对她百般宠爱,不仅获得了女孩的原谅,还爱上了这个深深伤害自己的人。但是,女孩家人获知真相后,还是报警把这名男子抓了。


于是问题来了,这名男子获得了女孩的原谅和爱情,是否就可以免罪呢?要明确这个问题,必须明确刑事和解和被害人谅解的区别。不少人傻傻分不清这两者的关系,以为都是一样一样的,和解就是谅解,谅解就是和解。


目的都是可以让犯罪嫌疑人减轻甚至免除刑事处罚,其实,这两者是不一样的。第一,程序设计不同。刑事和解是法律上的一种程序设计,而被害人谅解则完全是个人行为。刑事和解包括真诚悔罪、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而被害人谅解可能不需要赔偿,就可取得谅解,或者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达成和解,取得谅解。


第二,案件范围不同。刑事和解有案件的限制。也就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要么是因民间纠纷引起,可能判处三年以下;要么七年以下,但必须是除开渎职犯罪的的过失犯罪。被害人谅解则没有案件的限制,哪怕是强奸案件,被害人也可能谅解犯罪嫌疑人。


第三,处理方式不同。 在侦查阶段刑事和解后,不代表公安把案子撤销了,只是建议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和解了,也不代表检察院不提起公诉了,只有符合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才不起诉。不符合不起诉,必须起诉,但可以建议法院从轻处罚。在法院审理阶段和解的,人民法院对刑事和解案件的被告人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然而,仅有被害人谅解,则不太影响公检法机关作出上述的决定和建议。


第四,处理结果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达成刑事和解,综合各种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50%以下;犯罪轻微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甚至免除处罚而在其他不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中,对于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后,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综上所述,不管是刑事和解还是被害人谅解,都不是免罪的问题,而仅仅是减免刑罚的问题。

2022-03-08

现实中,这个情况是存在的。然而,当出现这个情况,强奸犯能不能免罪,要根据具体的情况。

如果在女孩被强奸之后,随即就报了警,接着强奸犯被抓,并且犯罪事实被认定,这个情况下,即使女孩爱上了强奸犯,法律照样会给予制裁的。

如果女孩被强奸之后,没有报警,在这个情况下,又爱上了强奸犯,这个情况下,强奸犯就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是女孩遭强奸之后,随即报了警,接着强奸犯被抓,然而在这个时候,女孩若爱上了强奸犯,就要对强奸犯的犯罪行为给予谅解,在得到女孩谅解的情况下,强奸犯会被法律从轻发落,但还不至于不受到制裁。

如果强奸犯被抓之后,女孩虽然爱上了强奸犯,但并没有给予谅解,那么强奸犯照样不会从轻发落,而是根据情节,从严制裁。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虽然这个情况很可能会出现,但比率总是很小的。所以,有强奸企图的或欲犯强奸罪的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妄想着会发生这样的奇迹,犯罪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希望人人都做守法的公民,只有这样,才会形成法治社会的局面。法治社会,需要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养成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敬畏法律的习惯,才是法治社会所需要的。

2022-03-08

多年以前,我们这里就有人被强奸了,然后爱上强奸犯的,不过不是女孩是少妇。

当时,城建正在改建,有一条街整段的纳入改造范围,然后各单位各住户就陆续搬空了,到了晚上就黑乎乎的一片。

有天晚上,一个少妇经过拐角的时候,被一个男的拖进了那个已经搬空的外贸大楼,被强暴了。之后,那少妇不但没有报案,回到家里对她老公第一次发了很大的火:结婚跟了你十几年算白跟了,明天去离婚!

离了婚以后,那女的居然爱上那个强她的,还跟他结了婚。

这事情是她闺蜜跟人说起,慢慢大家就知道了。她跟她闺蜜说,原本以为夫妻结婚大家就都是那样子的,没想到根本不是,原来。。这事,,那么舒服。

她的这件事,由于没人报案,没有被法律追究。

但是强奸罪是公诉案件,一旦被公诉,是不能免罪的,除非没报案,从未被追究。

2022-03-08

被害女孩爱上了强奸犯,这名男子能免罪吗?

这个问题好像含有戏谑女孩的成分。一个正常的人怎么能相信这会是个真爱的故事呢。

女孩子被强奸了,强奸二字是与暴力分不开的,否则怎么会是强奸呢。即然是在暴力之下完成的性行为,这女孩还爱上了他,神精病吧?

我们邻村有个60来岁的女人,二十五年前,她刚死去了丈夫,她本村的一个光棍翻墙把她给强奷了。后来他经常的翻墙去强奷她,导致她几个月后就神精了。再后来那女人在我们村的一个机井房里生孩子,被我家邻居三奶奶发现给她接生的。那女人生完孩子就回家了。三奶奶知道是那光棍的孩子,问那光棍要不要女儿,光棍不要。三奶奶行好把那女婴送给了亲戚家抚养。后来听三奶奶说那女孩长的很俊,身高1米7多,还考上了大学。而那光棍现在已60有余,仍与那女人一块过。平时女人总在我们村菜市场上拾烂菜吃,穿着破烂。那男的每年都来我服装店里买两身好看的女装,但从来没见那女人穿过。那女人经常呆呆的坐在我们村菜市场的水泥台上,一坐就是半天。那男人在她身边走过,她也不去理她,一点夫妻的感觉也没有。人人都能看出那女人虽然给强奸她的坏人组成了家庭,但她还是恨她的。

她的邻居们都说她从来不与他说话,她心里很痛苦,只是默默的忍受着。她没有办法掌握自已的命运,她的命运被那个坏人摆弄着。那个坏人1米85的大个,体重200来斤。而那女人1米55的身高,体重不过70斤,瘦的可怜人呢。人人都能看出那女人身心受了多大的折磨。给强奸自己的大坏蛋一起度日,何来'爱”字而谈。

女孩被坏人强奸了,即使'爱”上了他,但他仍是有罪的。即使法律没有制裁他,但他的行为给女孩心理照成的阴影是一辈子抹不掉的。

他在女孩心中永远是一个罪人!

2022-03-08

在认定一个人的罪行的时候,我们要基于证据和口供。很长一段时间,侦察机关都是重口供,轻证据,这是出现了很多案件反复无常,因为涉案人的口供在变,冤假错案层出不穷。当然很多所谓的冤假错案根本就不是冤假错案。


强奸案是比较难定性的,因为发生的时候基本没有第三人或者案外人在,而且嫌疑人作案后有时间清理现场证据和证物,给取证工作产生了很大的难度。被害人有些因为害怕或者羞于启齿等等原因没有第一时间报案,也给取证造成了困难。

还有一种情况,也让人不好评价。真实案例:年轻富二代男孩去酒吧,叫了陪酒女,讲好性交易价格,在酒后两人发生了关系,但陪酒女发现男子是富二代,提出了更高的价格,否则就报警强奸。而现场避孕套等证物一应俱全,陪酒女一口咬定是男子借自己醉酒而强暴了自己,男子获刑并身败名裂(大家不要对号入座)。


所以在强奸案发生的时候,受害人的意愿就成为了判断这个事情是不是强奸的关键,如果违背了妇女意志,这个就是犯罪。

如果犯罪的事实成立,那么就是刑事案件,不是两个人能和解的,必须走法律程序,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会取证,如果证据因素能够与证言吻合,并且相互印证,那么判刑难免。也就是不管侵害人给没有给受害人钱财,这个案件都会继续按照法律程序来进行的。

2022-03-08

谢谢悟空问答友!

被害女孩爱上了强奸犯,这名男子能免罪吗?

首先说是不可能免罪的,因为不满十四岁女孩是未成年人!

爱上了强奸犯是女孩年幼无知,见到了强奸犯男人的,可能给点点好吧。

女孩亲们懂法律决不会容忍。

我的回答!

2022-03-08

作为一名律师,我认为强奸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否免罪,需要综合案件具体情形作出判断。下面回答时,本人假设犯罪嫌疑人年满十四周岁且精神正常。

如果被害人年满十四周岁且精神正常的,被强奸后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因为爱上强奸行为人而承认自愿发生性关系,司法机关依法不能追究男子强奸罪刑事责任的。

如果被害人未满十四周岁,强奸犯罪嫌疑人明知女子不满十四周岁的,即使被害人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强奸犯罪线索也要调查处理的。被害人爱上强奸嫌疑人并承认自愿发生性关系,司法机关依法必须追究男子强奸罪刑事责任。

如果被害人年满十四周岁且精神正常的,男子与其强行发生性关系,女子向公安机关报案自己被强奸。在司法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被害人爱上强奸行为人,不影响司法机关追究男子强奸罪刑事责任,但被害人谅解被告人的,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如果被害人报案后又向司法机关主动承认双方自愿发生关系的,男子与其发生关系不违背妇女意志,依法不构成强奸罪,司法机关应当撤销案件、不予起诉或宣判无罪,男子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申请国家赔偿的,公检法机关会深究女子态度变化具体原因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我愿意回答网友问题和咨询,请您关注我的公众号,欢迎评论与互动!如果您认为回答有道理,请给我点个赞!

2022-03-08

这真是一个奇葩的想法,被害者爱上害人者。害人者就可以免除刑罚,这是不可能的,这一定是害人者用了各种办法收买了被害人,达到和解的目的,减轻惩罚,但是罪刑不能免除,只能减轻。

我想起一个犯罪分子,以前在我们村,他是一个有点权利人,是村长,看上了一个女孩,但是,女孩不喜欢他,三番五次上门求爱,女孩对他没感觉,拒绝了他,女孩她已经有男朋友了,父母并不知道,父母同意那个村长追求女孩,劝说女儿嫁给村长,有种种的好处。

女儿不同意,有一次村长,在一个偏僻的地方把女孩拦住,造成事实,强奸了这个女孩,并且警告她不能报警,否则她一家人不想活了,女孩非常害怕,没敢报警,忍气吞声。

后来她父母劝说,女儿既然造成事实,名声已经坏了,还是嫁给他吧,否则无脸见人,女孩被迫和男朋友分手,嫁给了这个人。

可是他们婚后并不幸福,丈夫很快喜新厌旧,又喜欢上了其他的女人。对妻子冷暴力不闻不问,甚至家暴,女孩生下来两个孩子,但是丈夫一点都不爱她,还嫌弃她,说她是一个随便的女人。

女人活不下去了,后来吃农药自杀了,可是害她的村长,还好好的活在世上,又和别的女人结婚了,他们的父母也后悔莫及,害了女儿,毁灭女儿一生。

不是女孩自愿发生的行为,就是属于强奸,女孩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不要为了贪图小利,破坏自己的名声,放弃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即使用各种手段收买,也是不得人心的,也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即使和解,只能减轻惩罚,不可能完全消除犯罪事实。

女孩一定要自尊自爱,尊重自己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想和解也是要有条件的,以暴力强迫自己的行为,就不能原谅,罪犯也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

2022-03-08

我的天啊!为什么会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被害女孩爱上受害者,只能是在一段被伤害的期间当中患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而已,将安全感寄托在了施害者的身上而已。

很早之前有一个轰动全国的大案,地点啥的我记不清了,但是是真实事件,好像是一个男子挖了地窖,绑架了好几名女性,逼迫她们网上裸聊以换取资金,偶尔的时候还会带人来,像是一个女生因为那个施害者对遭绑架的几名女生里有一个对她蛮好的,这个女生还遭到其她人的嫉妒。

所以说根本不是爱,那只是在一种嫉妒缺乏安全的环境中,似乎找到了安全的心理慰藉,这是病啊。还有就是怕不是霸道总裁文看多了还是啥?

总裁文里倒是很多有这种什么男主抢了女主第一次,然后后面什么男的对别的女的提不起兴趣,非要找到女主,两个人最后双宿双飞的的故事。

脑子有坑吧,还真会相信这种吗?妹妹你怕不是总裁文看多了还是啥,这种东西少看,对你三观不好。强奸就是犯罪,千万别吧这个扣上什么爱的名字。还免罪,情侣之间万一男的不遵从女的意愿都算是强奸了,还有婚内强奸都算的,你是没有法律常识吗?

如果能免罪你把国家法律放在哪了,要是这样都能解决问题,印度还会有那么多的强奸案发生吗?女生在外我们一定要有安全意识,三观咱得对呀,人品道德败坏就是败坏千万别打着爱的旗号。

2022-03-08

这个问题让我想到最近意大利的热门话题,一个意大利女孩2018年作为志愿者去非洲在肯尼亚被恐怖分子绑架,绑架后意大利政府一直在谈判,直到今年5月10日才安全回到意大利。时历18个月回来后,她穿的是伊斯兰教的衣服,也就是绑匪他们的信教,据说还跟绑匪结婚有了孩子,但是意大利政府却花了巨额把她赎回,意大利民众就不同意了,意大利本来就经济困难,花400万欧元去赎回一个已经选择了绑匪的女人回来,不仅遭到吐槽,那个女孩家里的玻璃都被人砸破。一个现实版女孩爱上绑匪的故事。

2022-03-08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百度一下:“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征,是指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性、甚至协助加害人。”。

但从法律上来讲,犯罪者实施犯罪行为,进行审判判刑时,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对犯罪者的量刑产生一定的影响而已,并不能免除刑罚。刑事犯罪案件属于是公诉案件,即只有公安有权调查,检察院有权提起诉讼的案件,只要有犯罪行为和事实发生,即走入公诉程序,而并不以受害人和犯罪者的主观愿意为转移。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7093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