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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张46万的借条,打官司能胜诉吗?没有转款凭据,没有证人也没有任何证据?

只有一张46万的借条,打官司能胜诉吗?没有转款凭据,没有证人也没有任何证据?
2022-03-08

您好,是可以起诉的。

出借人只能提供借条时,法院能否仅凭借条认定借贷关系存在呢?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又会怎样要求原被告双方提供证据证明各自的主张呢?

一、被告只抗辩已经偿还借款,不否认借款事实的,由被告就已经还款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根据本款规定,原告仅凭借条(或收据、欠条,下同)起诉,如被告对借款事实及借款金额不否认,只辩称已经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的,此时法院将要求被告就其抗辩承担举证责任,即被告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偿还了部分或全部借款。如被告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则法院对其抗辩意见不予采信。

如被告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经偿还部分或全部款项,原告对此予以否认的,此时仍应由原告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存在且被告并未偿还所借款项。

二、被告否认借款事实并能就借条的形成作出合理说明的,法院应综合全案事实判断借款事实是否存在,不应仅因原告只有借条而直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原告仅持有借条起诉,被告否认借款事实存在的,应当对为何出具借条作出合理说明。何谓“合理说明”,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统一的认定标准,应当理解为能够为大多数人认为符合日常生活常理的解释和说明。如被告虽否认借款事实,但不能就为何出具借条作出足以令人信服的合理说明,则该种否认并不能推翻借条的证明效力。

当被告能作出合理说明时,法院不能仅因为原告只有借条而认定借款事实不存在,进而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综合考虑以下事实以判断借款事实是否存在:

1.借款金额的大小。如双方借款金额较小,实际生活中确实大量存在此种借贷现象的,则本案借款事实存在的可能性就较大;反之,法院将从严认定证据。

2.款项交付的具体方式。考虑出借人是交付现金还是其他交付方式,直接交付给借款人本人还是由他人转交,在何时何地交付等。

3.双方借贷发生的具体原因。借贷行为不会无缘无故发生,故综合考察双方借贷发生的具体原因也是判断借款事实是否存在的重要方法,如借款人是否确有借款的实际需求,所借款项将用于何种用途等。

4.借贷双方财产的变动情况。考察借贷发生后双方财产的具体变动情况,如出借人账户是否有相应款项支出,借款人账户是否有相应进账,两者在时间和数额上是否吻合等。

5.借贷发生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考察当地民间借贷的通常交易方式,当事人之间是否经常发生借贷行为,其交易方式如何,本次交易方式与此前方式是否相同或发生较大变化等。

6.是否有在场见证人见证。证人证言亦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故合法有效的证人证言也可作为认定借款事实是否存在的证据。出借人提供款项时如有在场人见证,起诉时也可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明款项交付时的具体情况,供法院综合考察判断。

以上情形并非相互孤立的因素,应相互结合综合考察。总之,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作为原告的出借人应尽可能全面收集证据,切忌只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而忽视其他证据的收集,同时,为了收集资金流向的有效证据,应尽量避免交付现金。

2022-03-08

只有一张46万的借条,打官司能胜诉吗?没有转款凭据,没有证人也没有任何证据?

这种事情,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可以起诉立案,但是要想胜诉,比较困难。

对于民间借贷案件,小额的款项(例如几千或三两万),一般来讲借条就是比较好的证据。但是对于大额借贷(例如本案46万元),支付46万元现金的可能性不大,通过银行打款居多,一般情况下,开庭的时候,原告出示借条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出示款项支付到位的证据(例如银行打款凭条等),以证明这笔款实际支付到位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因此,如果原告方没有其他证据,这个案子要胜诉比较困难。

当然了,如果原告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款项确实支付到位了,再加上借条,一般可以证明这笔借贷业务是实际发生的。例如原告方有证据证明自己手里有大额现金,对方在原告借款的时间,财产数额发生了大额变化(与原告方借款相近),被告又没有合理证据证明这笔款项的合理来源,这种情况下原告有胜诉的希望。

有的时候,原告凭一纸借条要求被告偿还46万,被告不否认,原告能否胜诉?

这种情况下,法官仍应当查明事实,防止虚假诉讼的产生。

以上回答供参考。

2022-03-08

借款数额巨大,仅有借条而没有转账凭据,官司能否胜诉,这个确实不好说?

因为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若严格的从法律证明标准来说,借条仅能证明双方存有借贷的意愿。作为出借人,还应当提供履行合同的证据,即支付款项的证据。

当然,很多没有转账凭据的债权人基本都是以现金交付为由。现金交付对于金额较小的借贷,一般还是容易认定。但因为这个借款数额巨大,若仅仅以现金交付为由而不提供其他证据,确实与一般的交易习惯不相符。

特别是现在属于虚假诉讼多发时期,法院对于借贷事实方面的审查更是慎重!所以,作为法院会结合出借人的经济能力、金额大小、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和当事人之间的亲疏关系等因素,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依据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综合加以判断。

2022-03-08

打官司,打证据,若只有一张借条是很难胜诉的!


你们之间形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也就是说,借贷双方一是要达成借款的合意,比如有借条、借款合同,二是要将借款实际交付,这样你们之间的借款关系才生效!

题目中所说的46万借款是怎么交付的呢?如果没有银行转账等记录,这么大一笔巨款通过现金方式交付也不太可能,所以法官有理由质疑借款的真实性,所以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在法院诉讼过程中,因借款合同的实践性,法官会让你提供借条或者借款合同,交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证人等)。如果没有交付凭证,对方实际认可也行,如果不认可的话,像这种数额较大借款法院是不会支持的,败诉的风险非常大!


现实生活中,借钱不还的人大有人在,也是很正常的,当有一天别人借你钱不还,你回过头想去法院告他,却突然发现,你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那么你会欲哭无泪。所以,与其要钱时哭,不如在借钱时把证据弄扎实,以防后边的风险。


借款尽量找担保人或中间人。


借款尽量找可靠担保人或中间人,并通过中间人交付借款,这样如果债务人不还钱,你可以找担保人还钱,你去法院起诉也会有人给你作证,不存在证据不足问题。


一定要有交付凭证。


借贷纠纷到法院起诉必须要有借条和交付凭证。通过现金给付的,要让对方出具收条,或者有证人或中间人在场。二是通过转账方式,比如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要留存记录,以防后边发生纠纷。


总之,打官司打证据,借钱时,关系再好也要留个凭证,良好的证据风险防范意识及措施能使以后发生纠纷后立于不败之地,避免遭受损失!

2022-03-08

谁会只打借条不拿钱啊,有那么傻的吗?那么你说你没借,为什么在借条上签字啊!你说你还了,那么你来举证,你是怎么还的。你转款了吗?我就不明白,白纸黑字铁证如山的借条怎么还要举证了呢!一般的都是打完借条,就直接把现金拿走,法律上也没要求去银行转款啊!转款的也不都是借啊?

2022-03-08

如果只有一张借条而没有其它证据,那么败诉的可能性是很高的。因为在法律上,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才会生效。因此,这场官司对于出借人来说是凶多吉少了。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所谓的实践合同,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合同后,该合同还未生效,需要一方作出一定履行行为后,合同才会发生效力。具体到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出借人向借款人实际交付所借款项后,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因此,仅凭一张46万元的借条,而没有转账凭据等其他证据的,不能证明出借人已经实际交付了46万元给借款人,不能证明该借款合同已经生效。所以,如果在法庭上债务人矢口否认,那么法官也只能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让出借人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即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当然,如果借款人还良心未泯,脸皮也薄,在法庭上当庭自认借款事实,那就另当别论了。

2022-03-08

对于这个问题,如果你只有一张借条,而没有其他证据的话,要想打赢官司还是有一定的困难的。

因为如果只有一张借条并不能完全证明你和债务人之间一定存在真实的债务关系。

因为至少在有借条之外,还要有转账记录,能够证明你们确实已经支付款项才可以。即使没有转账记录,也应该有相应的聊天记录或者电话录音的等其他证据来证明你们之间确实存在真实的债务关系。

如果这些证据都没有,只有孤零零的一个借条,它就会成为孤证,在一般的借贷纠纷官司当中是很难胜诉的,因为这样不排除会有人故意出示假借条来制造虚假诉讼。

所以建议这样的当事人还是要尽量的去收集相关证据。只有证据越充分,胜诉的可能性才越大。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仅从你的描述上来看,是无法判断是否能胜诉的。

当事人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但是你要进行诉讼,去评估能否胜诉,往往应该从中立的角度换位思考。


从中立的角度来评价,46万在民间借贷中算是比较大额的借款了。从借款的原因来看,到底是何种原因产生的借贷,是因纯粹的民间借贷产生还是因其他法律关系转化的而成的借贷关系?如果仅是民间借贷关系,借条的形成,是多次借款后按总金额出具的借条,还是一次借款后出具的借条?如果是多次出借,每一次出借都没有证人也没有任何依据及痕迹是否合理?如果是一次出借的,不通过银行转账全部现金支付是有合理解释,是否符合逻辑?这些都是你首先需要给出合理解释的问题。


从正常的逻辑来说,普通人能不通过转账,不通过现金支取而直接拿出46万现金的可能性真的不大,你这个除了借条,没有任何依据,从逻辑上来说,是很难说通的。那么你这张借条的真实性,合法性就很有问题了,是否因赌债,欺诈,威胁或者其他非法原因而形成,甚至有可能是原被告为了损害第三人利益而形成的虚假借贷。我不想恶意的去推测,但是这些都是有可能成为被告的抗辩理由。也是法官需要审查的案件事实。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套路贷的泛滥,现在法院对民间借贷的审查都比较严格,有些法院超过一定数额的民间借贷纠纷都会要求提供转账凭证,甚至有的法院再起诉立案阶段就要填写保证书。就是为了遏制套路贷及虚假诉讼等。

所以,如果你想胜诉还是需要更加多的去收集证据。让诉讼多一分胜算。

2022-03-08

如果只有一张借条,特别是大额的借款没有转款凭证,在起诉过程中需要证明的事项就更多,当然有赢的可能,也有输的可能,且看详细分析。

但是打官司是一个打证据的过程,有其他的间接证据的支撑还是足以让你将46万的借款全部拿回的。

01

这种情况原告能凭一张借条就能要回46万

在实际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假如原告凭一张借条起诉偿还46万,被告的答辩重点不是否认借款事实,而是说已经偿还了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没有偿还之类的。

那么这笔借款可以通过被告的答辩来判断出借款的真实存在,法官也会从内心相信借款真实发生,毕竟一个人肯定会对无中生有的事放在最显眼的位置明确重申,他不否认,而间接说其他问题,那么借款存在是没有争议的,而说已经还了之类的则需要他提交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偿还了,如果没有偿还的证据,那么原告获得胜诉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钱也就要回来了。

当然这是建立被告没有否认,或者间接否认借款事实的情况下来直接认定的,所以被告在法庭上说话要注意重心和重点,否则吃亏也不知道。

02

假如被告否认借款关系,46万也不是不能要回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比如,现金交付,虽然46万金额很大但是在经营中会产生现金,如果作了交付有其他的证据支撑,比如交付的视频。

比如,被告并不能就为什么出具借条作出合理说明,而双方之前的交易习惯又以现金等形式展开,这样就可以根据习惯来评判,法官会相信欠款的真实发生。

当然,有其他的人证,证人出庭,且提供了令人足以相信的原因也是可以让法官相信的。在实际诉讼中会根据综合各方面的证据来判断情况,最终采信证据,作出有利原告的判决。

结语

虽然从常理上来说,手上有一张46万的借条没有转账记录之类的,有点不正常。但是总有特殊情况存在,同样的道理,如果自己没有借款,而写了一张46万的欠条是不是也不符合常理。

是受威胁了,还是其他非法债务,在诉讼时总要拿出法官足以相信的理由,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法官会综合评判现有的全部证据和陈述,才作出认定,才符合他们内心自证的评判标准。

2022-03-08

仅凭借条,败诉的可能非常大。

2022-03-08

答:有无转帐凭证都具法律效力,现金交割,不需要任何人证明。以借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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