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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到底属于业主,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

小区车位到底属于业主,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
2022-03-07

小区车位分两项,这两项都不归物业所有。

第一:由开发商独立出资建设的周边(非公摊面积)停车场及由开发商独立出资建设的地下停车场。这两个部分都可以在住建局查小区规划图,不在规划图内的停车场是属于开发商单独所有,可以出租出售。

第二:在小区规划建筑以内的停车位及停车场,这部分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即属于有车的业主,也属于无车的业主。

但这两部分都与物业有关系:1.开发商建了归属于自己的停车场(位),不可能在售楼处全部一次性卖完,没卖完的会委托给前期物业(由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进行出租出售。如果小区更换后期物业(由业委会或社区通过业主大会招聘的物业公司),没卖完的车位也会作为固定资产由新物业接收(这个价格是按市场行情及协商价格)。2.小区规划范围内的车位或者停车场收取的费用,除支付停车场管理费以外,还需要支付停车场人员工资。剩余部分应该用于业主房屋维护和公共设施维护,不管是不是有车,或者交了停车费的业主。不过现在大部分物业都将这笔资金归到物业费里算作收益,这个就需要业委会和社区对物业进行监督了,如果有业主对这部分收益持怀疑态度,可以通过社区告知物业,请审计人员对这部分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做审计,不过审计费也不便宜,是由提出质疑的业主自己承担,所以还是建议由业委会代表大家共同审计的好。

另外,我见过几个物业对这部分收益多余部分的解释是填补因业主欠缴物业费所产生的亏空。这个需要业委会同欠费业主沟通,沟通不成的由业委会支持物业对欠费业主进行起诉,而不能拿这部分钱填补这项亏空,因为欠费业主不止是违法了,也是对已缴纳物业费业主的一种利益伤害。

2022-03-07

物业公司是不可能的,只有是业主和开发商的。

一般小区的停车位有如下几种:

1、 规划的车位,这类车位是在小区规划中的,业主购买以后,会有产权证,这种车位购买以后就是业主个人的了,这种停车位在法律上权属最明确,也是一点争议都没有的。

2、 小区道路规划的停车位,大部分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停车位,只能租不能买,但也有少部分属于可购买的车位。这种停车位是占据小区公共区域的,一般是物业公司或者开发商在规划时就划好了线,这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共同所有,向物业公司支付停车位的使用费。

3、 地下停车位,地下停车位基本上都是人防工程,依据目前的《人民防空法》的规定,谁投资谁享有收益,地下停车场往往都是开发商投资修建,相关权益归属开发商,但是没有规定可以买卖地下停车位,一些开发商为规避法律规定,往往和购买人签署租车位协议,租赁期限20年,以此规避买卖。

基本上实践中就是这几种停车位,不是归属开发商就是归属业主或者全体业主所有的。

2022-03-07

居民小区车位的归属问题已经是老生常谈了,这也是导致业主和物业之间产生矛盾最多的原因,不过有一点比较明确,无论车位归属于哪一方,总之不属于物业公司。

小区车位有多种形态,大体可以划分为三类:

1、地上或半地下的独立车库;

2、地面车位,分为两种:1)单独规划的车位;3)占用绿化带、地面道路两侧规划的车位;

3、地下车位,也有两种:1)利用人防工程规划的车位,2)单独建设的车位。

第一类归属无争议,有争议的主要是二三类。对于第二类,只要车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绿地、道路两侧规划的车位就属于业主共有;只有开发商单独规划的车位才属于开发商所有。至于地下车位,由于是单独建设的地下室,并没有计入业主的公摊面积,因此,不属于业主共有。关于公摊面积的计算,房产测量规范有专门的规定。如果是人防工程,就属于国防财产,归国家所有。根据国防法和人民房空法的规定,和平时期人防工程可以利用,由投资人管理,收益归投资人所有。

新建小区由于初期的物业公司一般是开发商的子公司,所以,通常受开发商委托代行地下车位的租售事宜,不能理解为地下车位归物业公司所有。

2022-03-07

小区车位属于业主,首先满足业主需求,如果对外,收入属于业主

2022-03-07

小区地下车位有两种,一种是房产商拥有产权可以出售的产权车位,小区业主购买这种产权车位后,可以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另一种地下车位为地下人防设施,开发商只拥有使用权,可以出租给业主停车使用。但开发商为尽快收回投资,往往用“以租代售”方式变相卖给业主。本人在2016年买的昆山花桥万科的地下车位就属于这种只有使用权的地下车位,签订的合同为车位(库)使用权转让合同,车位使用期限为20年,开发商承诺20年期满后可以继续无偿使用,但车位使用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房屋使用年限。




楼盘建筑设计规划图有明确标注

小区的停车位肯定是广大业主的,停车不该收费,

我想问问,例,你家有车停在小区不缴费,而我家没有车,你停车同时占用了我的公滩面积,我要收钱,

例,你停车我们物业要打扫卫生,工人要工资,试问,停車该不该缴费,不要动不动就骂物业公司,

2022-03-07

第一种,大家应该都比较熟悉,那就是在小区的绿地或道路边,往往就会划分出少许的停车位。这样的停车位实际上是在小区的公共面积之内的,也就是说根据物权法来看,这里的停车位是属于所有的业主共享的。开发商自然是不能对其出租,甚至卖出的。一旦出现上述行为,就已经违反法律了。

第二种,已经算入了公摊面积的。业主在具体买房付房款的时刻,所支付的房款里面实际是上将公摊面积的费用一起交了的。这里说的公摊面积是指楼道的公摊面积,以及地下停车场的公摊面积。假如开发商在对小区进行销售时,就把将地下停车场,以公摊面积将其分摊给了小区内的所有业主。那么停车场的产权就是属于所有的业主的。

第三种,没有进行公摊的地下停车场。在业主对房屋进行购买时,具体的小区的地下停车场的面积并没有包含在公摊面积内。并且停车场本身具有一定的许可证件,比如规划验收许可证。那么没有疑问,这样的停车场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也就具有出售停车位的权利了,能够进行停车位的出售和出租。

第四种,在小区的所有停车位类型中,存在一种较为特殊的停车位。由人防工程进行改建,这类停车位的面积就算并没有公摊给全体的业主,开发商一样是没有权利进行出售或者转让的。因为这一类的人防车位属于国防资产,不属于开发商。只不过可以算成是国家将其出租给了开发商。

2022-03-07

①居民小区所有的一切都属于小区业主。②物业公司只是居民小区业主雇佣管家。③居民小区开发商在向居民小区出售房屋后,居民小区就与开发商无关。除非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存在违法行为,居民小区与开发商没有直接的关系。当然既然开发商存在违法行为,与开发商联系的应该主要是警方。

2022-03-07

小区的一草、一木、一寸土地都是房奴们的。

2022-03-07

老生长谈了,没新意。车位要看产权,就是业主共有的车位,为车辆管理的需要以及保障无车业主的利益,可以收停车费,但不是物业公司随便定个价就来收费。首先小区应该招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草拟小区车辆停车收费管理方案,在小区内公示征求业主意见,80%业主同意后执行,停车费单独列帐,70%用于公共部位维修,30%贴补物业费的不足,使用情况定期公示,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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