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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不还钱,用别人的银行卡和别人的微信,是否属于犯罪?

老赖不还钱,用别人的银行卡和别人的微信,是否属于犯罪?
2022-02-22

完全有这种可能性,这是在规避还款责任还是不得不这样做?

之前看到过一个视频,视频中是一个老赖,因为做生意欠了大约1000万,已经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了。于是他干起了外卖,用的别人的身份和微信银行卡收跑腿费。他在视频中这样说道,他不是不想还钱,只要是有钱打进他的微信或者支付宝,哪怕是一元钱,都被法院划扣了,但是为了能够还上这些钱,他要先活下去,他要有一点积蓄后才能东山再起。

听了这些话,未免让人心酸,确实,如果他真的想要还上这么多钱,打工是不可能的,唯一可能的是有一些资金,能够让他东山再起。但是,只要是有钱打进来,必然会被法院查扣。

看到这个故事,让人感到一些莫名的心酸,因为投资失败导致了自己被债台高筑,被人起诉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如果没有一定的资金让自己翻身,那真的就待在失信人名单里了。

如果,有的人明显有钱,但是不用自己的微信账号,这就是在规避还钱义务,这种将来被认定为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可能也非常大,如果说是被逼得,真没什么好说的。

老赖不还钱,用别人的银行卡和别人的微信,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属于财产转移行为的一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罪,这种行为属于犯罪。

在理论上,为了躲避不还债务,用他人的银行卡和微信,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罪。但拒不执行罪属于刑事案件,立案的要求和标准非常高。

但实际上,你明知道他在用别人的银行卡和微信,但你却很难找到证据。因为你无从下手。法院讲究的是“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所有的证据都需要债权人自己去提供。你和法院说,债务人为了造成自己名下无任何财产的假象,现在用某某的银行卡或微信。法官会直接让你拿出证据,而不是法院去帮助你调查这件事情。

这时候,你该会怎么办?你不可能把对方的手机抢过来,打开微信看看是谁的微信。或者直接把对方的银行卡拿过来,即使你把银行卡拿过来也没有任何用,银行不会给你去查询他人的个人信息。

我国的老赖每一年都在增加,其根本原因就是法律没有达到惩戒和震慑的效果。如果惩戒和震慑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那么老赖的人数明显会减少。老赖已经把人们之间的信用度,弄得千疮百孔。

我记得曾经看过一条这样的规定,被执行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财产报告。但有多少被执行人提财产交报告呢,并且被执行人每一年都要向法院提供最新的财产报告。这个又有几个人知道呢?债务人没有向法院提交个人的财产报告,法院对他们做出了什么样的惩戒呢?

现在社会上对于老赖是一种什么样现象呢?

只要你名下无任何财产,你这辈子不用还钱都可以。执行法官不会主动去找你,除非债权人家有人。

现在的老赖,基本上都是更换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有的干脆去其他的城市,让债权人根本找不到。你把这种情况向法院反映,法院的答复是他们找不到。还是让你自己去寻找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我们把话说回来,法院让债权人自己去寻找债务人的财产线索。我想请问大家,债权人有什么权利去查询他人的财产线索?没有权利查询他人的财产线索,是不是等于查询不到,查询不到你如何再次申请执行。这是不是等于给债务人,提供了逃避债务的便利条件。

包括在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尤立增,也提出了对于老赖加强惩戒、信誉修复等制度。因为他已经看到社会的这种现象了,所以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我看很多网友在网上高呼“老赖不入刑,一切等于零”。我个人认为,这种呼吁是对的,这种做法也是对的。为什么这样说?

现在这个社会,有多少人打着借钱的幌子,甚至把身边的亲朋好友的钱都借个遍,然后就消失了。即使你到法院去起诉,官司赢了又如何?你还是一样拿不到钱,你去派出所以诈骗罪报案,根本不给你立案。人家是跟你借钱,你这种行为属于民事纠纷。这个时候你让债权人怎么办,债权人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钱,出于亲情或者友情把钱借给了他们,就这样被骗了。并且没地方去说理,所以就会造成一些债权人思想极端,同时也做出了极端的事情。

法律的人性化可以理解,但过于人性化就等于放纵犯罪。不是说严法就等于回到了旧社会,而现在是,如果你不严法,等于放纵犯罪。仅仅靠着道德约束,是远远不够的。

2022-02-22

你这样提问方式是不对的...

应该这样问,老赖呼吸空气是不是犯罪?

本质问题是,老赖有没有生存权?

答案是肯定的,老赖享有生存权!

在提问,老赖是否有消费的权益!

答案是肯定的,能消费限制高消费!

使用别人银行卡和微信,是种消费行为!

没办法惩罚老赖吗? 老赖本身就是惩罚!

要不回钱怎么办? 这就是撕破脸皮结果!

你是因为当初信任,才会借钱给对方。

你后来不信任对方,去法院起诉对方。

你不明白这个社会,钱虽然是很重要。

但是有比钱更重要东西,面子,尊严。

你为了钱去践踏对方面子和尊严时候。

你就做好心里准备,对方跟你不死不休。

没钱还你是本份,有钱不还叫应该。

都闹上法院了,这不叫仇人,啥叫仇人?

你还指望恨你入骨的人,能给你钱吗?

做人也好,做生意也摆,有始有终。

真正生意人,签了合同,也不按合同的来

能协商就协商,就算以后不跟他做生意。

也不会跟他撕破脸皮,没有哪个必要。

撕破脸皮除了让事情没有缓冲余地。

真的不是好的选择,撕破脸皮也要不回来。

你才会发现,做了恶人,依旧没达成目的。

2022-02-22

【每日讲法观点】老赖不还钱,还使用别人的银行卡或者微信,这种情况就属于典型的规避执行了,转移自己的财产,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完全有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属于犯罪。

老赖不还钱,使用别人的银行卡、微信属于什么行为?

在人民法院的执行程序中,老赖不还钱,还使用别人的银行卡和微信,那就意味着老赖并非没有钱,只是不愿意偿还,使用别人的银行卡以及微信,属于典型的转移财产的行为,明显是为了规避执行。

这种行为属于耍小聪明的行为,自己的银行账户以及微信中不放钱,是为了防止人民法院的冻结措施,妨碍了人民法院的执行程序,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债权利益,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甚至还可能涉嫌犯罪。

什么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是这几年刚刚出台的新型的罪名,其主要的犯罪主体就是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是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

而被执行人使用他人的银行卡及微信账户,目的明显,就是为了让人民法院没办法去查询他相应的账户内资金,也没办法去冻结他相应的账户内资金,妨碍了人民法院的正常执行程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8月29日出台,增加了新的规定,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主要有如下几种:

  • 被执行人隐匿、转移、故意损毁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而老赖通过使用别人的银行卡以及微信,其行为符合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客观上也导致了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生效的裁判文书,因此符合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

总结

老赖确实是有点过分,明明欠了别人的钱,但是就是不还,还通过耍各种小手段、小聪明,企图规避人民法院的执行,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债权。

所以我国的刑法规定了专门针对老赖的罪名——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如果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能够证明,老赖在使用别人的微信或者银行卡,一定要固定好相应的证据,及时向法院提供,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让老赖无所遁形。

2022-02-22

被法院判决,并冻结银行卡,如果使用别人的银行卡和别人的微信支付,很有可能会涉嫌拒执罪。

所谓“老赖”,也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大部分的失信被执行人其实就是既无财产也没银行存款,可以说是实际意义上的真正丧失还款能力的人,而法院在执行时,往往很难做到区别对待,这就导致了许多失信被执行人为满足日常生活所需,而不得不采取这种使用别人银行卡和别人微信的做法。

通常情况下,法院执行时会为失信被执行人留足最低生活保障,但这些必须由被执行人向法院申请,而且是以一定时期(例如一年申请一次),但这些都不能满足被执行人维持日常的生活需求,从而导致被执行人冒着风险规避执行。

当然,对于一些真正意义上的“老赖”,不管怎么冻结都不影响其正常的生活,真正意义上的“老赖”只是在想尽办法对抗执行,而在执行上若能真正做到区别对待,或许,对一些想通过努力清偿债务的负债者,不失为一个好的结局。

如果“老赖”恶意转移或隐瞒财产,把钱存在别人的银行账户和微信上,由自己使用,以抗拒法院判决的执行,那么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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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老赖用他人银行卡规避法院执行,是否构成犯罪?老Y说法,通俗易懂。

刑法中有一个罪名叫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下简称拒执罪,就不搬法条了,大概意思就是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

拒执罪到了具体的行为就包含了很多种,比如隐匿隐瞒财产抗拒执行、拒不腾退被法院拍卖的房屋等等,而题目中所说的使用他人银行卡和微信的行为很有可能就是隐匿隐瞒财产的行为,很可能构成拒执罪。

据了解,现在法院信息化技术已经相当的先进,不仅可以一键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还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微信零钱的存款,那么被执行人使用他人银行卡和微信,实质上就是一种规避执行的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完全够得上拒执罪。具体数额省市地区标准不一,有一万、三万都有,根据各地经济条件而定。

但是,话说回来类似这种情况的拒执罪证据很难收集,如何证明他人的银行卡在被执行人使用,微信在被执行人处使用,被执行人很好推脱。实践中,拒执罪较多的是拒不腾退被法院拍卖的房产,或者被执行人银行卡有大额资金往来而不履行偿还义务,这类情况,证据较为容易固定。

以上,喜欢点赞加关注,法律问题私信聊

2022-02-22

老赖分两种,一种是法理上的老赖,另一种是本质上的老赖。法理上的老赖也许是被迫无奈,被法院判定为老赖,这类老赖有的是投资失败、经营失败、生活所迫或其它原因导致的负债,确实没钱偿还。而本质上的老赖并不一定没钱还债,有的隐瞒财产、转移资金,目的为供本人及家庭消费、挥霍,对法院和债权人拒不执行债务责任,这类人性质恶劣,影响及坏,对这类老赖一旦证据确凿,可以入罪。

2022-02-22

从道理上讲,老赖不还钱,用别人的银行卡和别人的微信,应该属于犯罪行为。

先看看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有能力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7年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通知规定下列五种情形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对前述“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做出了进一步的解释,分以下八种情况: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也就是说,具有前述四种和后述八种行为的,构成拒执犯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具体到本案,老赖不还钱,用别人的银行卡和别人的微信,显然属于故意隐藏、转移财产,拒绝报告财产的行为,应当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司法实践中,拒执罪还是有一定的门槛,使得众多老赖有恃无恐。关键问题在哪里呢?主要是证据问题。像本题所述,老赖使用别人的银行卡和微信,一般情况下老赖躲躲藏藏不见阳光,如何用证据证明他使用别人的银行卡和微信是个关键问题。如果当事人拿到了老赖使用他人银行卡领取工资和其他收入,使用微信转账消费等确切证据,完全可以要求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甚至以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

所以说,遇到这样的事情不要声张,设法拿到老赖的拒执的证据才是关键。

2022-02-22

我曾经也是一名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你口中所说的“老赖”。如果说连使用别人的银行卡都不行的话,那老赖真的没办法再生存了。



我是去年被广州银行起诉的,因为我信用卡逾期4年了,没有钱还了就一直逾期,但在逾期的过程中,我也曾经想过协商还款,可是无论我打电话过去怎么协商对方就是不愿意。

因为他们的利息涨得太高了,我本来8000块钱的额度,在几个月后利息和违约金就涨到了28,000多,让我无法接受,因为违约金太高了。


我也知道银行它是合法的,所以我试图的想和他们沟通协商还款,我也想尽快的把这件事情解决,因为我担心这样逾期涨下去,到时候变成几百万,我就真的没有翻身的机会了。

可惜无论我打了多少遍电话过去,他们对方都是没有办法同意,而且银行的态度是绝不妥协。有一回我打过去被客服小姐姐还骂了一顿。她告诉我如果每个人逾期的都和我一样,想着免息还款,那银行还怎么去经营下去?

就因为一直沟通无果,我选择放弃了沟通。

因为当时自己身上也没有本来就长得那么多选择还本金加上一点利息,可是利息已经涨了那么多了 ,那时候有试图通过信用卡去还款,可好几百块钱进去,本金一点都没有减,还进去只是顶个利息而已。


到了第5个月的时候,我从我的邮箱账单上面看到信用卡上的利息没有再涨了,可当时逾期的金额已经达到了本金的两倍。

因为当时我觉得就算我再打电话过去沟通,对方银行不和我协商,我也没有办法,那我只能选择继续工作,慢慢的攒钱,到时候在还款。

银行卡的钱被自动扣走,微信被冻结。

我银行信用卡逾期,那说明我在其他的地方也已经欠了很多钱,当然包括支付宝也是一样,而在支付宝上面我有一回银行卡,刚发工资的时候就直接被花呗给扣走了,当时郁闷了我一个月。


所以我的钱几乎都没有存在自己的银行卡上面,而且每个月都拿来当做了生活费,老婆的钱则存起来。

强制上岸四年,平静的生活终于被打碎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终于度过了4个年头的春秋,在这4个年头里面,几乎一毛钱的债务都没还过,因为自己强制上岸了,用一种形式来说,那就是证明自己已经彻底的死心了,对生活已经没有了任何希望。

每个月几乎赚到了钱,都拿来潇洒或者作为生活费,从来都没有存起来,当灾难来临的时候就束手无策。

那一回我去超市购物的时候,当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捡好了,准备到前台买单,在我付款的时候,我本来银行卡上面存有800块,微信上面有200多块,可我给客服付款50多块都付不了。

当时我站在柜台那里感觉到特别的没有面子,因为后面还有好多人在排队,而我的手机却刷不出钱来。我只能把东西重新拿回去摆放起来。


我出到超市以后,我赶紧打开自己的手机上面查看,发现上面的余额显示被司法冻结了,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彻底懵了,我不知道我自己犯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会被司法冻结可以我想打电话去联系的时候,确实中查找不到微信的客服电话。

我突然想起来我的银行卡的钱怎么也刷不出来,然后我就打电话到银行上面的电话,后来客服小姐姐告诉我,我的银行卡被有钱机关单位给冻结了,但具体是哪一家单位,他那边无法查询得到,他给我的一个建议就是有可能我的账户被法院起诉,然后钱被划扣。

我当时才如梦初醒,想着自己欠了那么多的网贷和信用卡,被起诉那些早晚的事情,但是自己觉得身上又没有钱,然后就无所谓,被扣了也就算了。


被强制执行,还被限制高消费。

本来想着被起诉那也就算了,无所谓反正对生活对工作又没什么影响。

可那一回我真的怕了,因为要放假,我准备要回老家,然后就在网上提前订票,当我订票的时候,我想选择一等座,因为一等座的位置比较宽一点,我还带着一个小孩,这样可以省掉了一个座位的钱。


但当我在网上订票的时候,我却发现我定不了一等座,上面显示说我被限制高消费了,我当时的心情特别的郁闷,没想到被起诉后给我带来这么多的麻烦。

那时候我心里面就有想过去解决这个被起诉金额的问题,但是现在准备要回家,我得先解决买票的事情,然后我点击二等座的时候非常的神奇,竟然可以顺利的购买。

当我买票的这一件事情的风波过去了之后,我从老家出来打工,必须要把这件事情搞定因为到时候会影响到我小孩,因为到时候会影响到我小孩的读书。

后来经过我和银行的律师沟通了之后,对方说只需要我还本金就行了,因为他们起诉我的时候向法院申请判我还款本金加利息加违约金。

可是法院是一个公平的地方,无论你的权势有多大,在法律面前都是人人平等的,因为银行会与我取得联系,我们双方没有约定有违约金这样一件事情。


银行向我收取违约金,这是不合法的,也得不到法院的同意 ,最后法院只判我还本金和利息,因为我已经超过了6个月没有处理,银行那边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所以才出现了上面唧的一幕,产生了让我银行卡里边的余额被扣,微信的钱被冻结。

因为我没有向法院去汇报我的财产情况,所以法院也把我列为失信人员名单。

在我把法院这件事情处理完了之后,我就担心还会不会有第2个第3个对我进行起诉,所以我就给自己做了一个规划,我名下的银行卡一分钱都不要存,我的电话一个也不要用,我的实名认证微信也不用。

因为这些东西随时随地都会成为我被起诉的借口,所以我就开始叫我的老婆,把他的银行卡给我用,一直用到我们离婚,然后我又叫我叔叔办了两张银行卡给我用。

虽然用别人的银行卡特别的不方便,而且自己的每一条财产信息都经过别人的的信息,感觉自己就像被监控了一样。

总结:老赖用别人的银行卡那是实属无奈之举,他只是想为了生存而已,也没有必要赶尽杀绝,在法律面前使用别人的银行卡和把银行卡给别人使用,当然这是不合申领银行卡的条规,特别是现在的禁卡风暴,更是一个特别敏感的时代。

但如果办的卡只是给自己的亲人拿来作为应急之用,我个人觉得这个是可以接受的,至于有没有触犯罪,只要你用卡,没有去做违法的事情,当然是没有犯罪,只是违反了用卡规则而已。

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2022-02-22

我觉得老赖,应该是有钱而不还的人,才叫老赖。对一些真正没有还款能力,又想偿还债务的人,本质上算不上老赖!

很多人,只是因为与人担保贷款。贷款人,偿还不了贷款。担保人,也被列为老赖。我就觉得很不公平。他们本身没欠下任何债务。只因为帮人担了保。不旦,要帮人还债。还被列上黑名单!

我的一个朋友,就是因为帮朋友担保。弄得自己房子被查封了。每个月工资都指定被划走。微信、支持宝所有资金账户有钱,都会被划走!

就因为一次帮朋友担保,弄得生活狼狈不堪。老婆跟他离了婚。女儿整天骂他,“怎么还不去死!”

我觉得法院,判担保人替被担保人还债,法律是成立的话。但,至少不能把担保人也列入黑名单、老赖的行列。

对那些一时没能力偿还,又想还钱的人!也不能一棍子打死。你把他所有的资金账户上的钱,都划走。叫他们怎么生活!为了生活,只能想些其它办法了。这也是没办法的。

如果,不想让他们继续赚钱还债。倒不如,把他们抓进去坐牢。也省事!

希望法律也能够做得人性化。能替那些担保人着想。和那些真正想还债,又一时还不起的人着想!避免让他们走入生活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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