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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征地补偿标准集合,你们那儿的补贴是多少?

各地征地补偿标准集合,你们那儿的补贴是多少?

根据“合村并镇”,“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用地的需要,各省市都出台了相关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方案。原则上是以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为基础,各省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关细则开展工作。

南京市也出台了《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318号文,各区也制定了相关细则,我身处江宁动迁第一线,江宁区目前依照江宁区第2号文和3号文开展工作。

江宁区拆迁补偿的选择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其补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搬迁费。每平方50元*认定面积(人口认定)。保底2000元。

2、过渡费。认定面积*(8/9/10,根据区号档位不样)*36个月(如果货币补偿12个月)。保底每月2000元每户。

3、提前搬家奖励。认定面积*410每平方。保底50000元每户。

4、附属物及太阳能,空调等物品的移机费

5、装修补偿。认定面积*500每平方。

6、青苗费补偿。以评估公司价格为准。

7、其他奖励

从接手的几个江宁区农村集体土地拆迁项目来看,拆迁政策照顾到绝大多数产权人,认可度很高,老百姓能真真切切感受到拆迁带来的红利!

2022-02-09

征地拆迁全国没有统一价格,主要看当地市场经济水平,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是根据当地征收项目有关,一个征收项目一个补偿政策,征拆过程中最重要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质量,低于的都属于不合理补偿,详细征拆问题可以关注私信我,具体法律依据可以参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关于2018各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就为大家简单的回答到此。 二、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体修改条款还未知。 为了满足国家的发展,以及共同利益的需要。征地的时候人们不仅仅要积极配合,同时也需要人们熟悉了解征地的法律规则,这不仅仅是为了保障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的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以此对于2018各地征地补偿标准熟悉也是非常重要的

2022-02-09

各个地方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看你地方政府对此事的态度。随意性很大,与地方财力也有影响。我们当地非常低在一千元内,在城效或市区的补偿差距就特别大了,也不知为什么?

征地补偿是指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随着我国城镇化发展快速加快,农村土地被征收的情况多了起来,补偿范围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不过属于农村集体土地的部分,都是村集体的,通常情况下补贴不会直接发放到农民手里。


1.土地补偿费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按土地亩数计算,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各地土地补偿费用的分配方式不同,一般是按照一定比例在村民与村集体之间分配。比如吉林省土地占用补偿标准:城镇及其郊区的菜田、工矿区的菜田、精养鱼塘为该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9~10倍;水田、园地、菜田等为该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9倍;旱田,人工草场,为该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8倍;林地、苇塘和人工草场以外的草地、精养鱼塘以外的养殖水域,为该地邻近旱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其他土地,为该地邻近旱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4倍。


2.安置补助费

补偿标准: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一般情况下,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有收益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予以一次性补偿。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否会给农民?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之后,补偿款也是可以分配给农民的。国家进行土地征收时,可能会涉及农村集体财产,而农村集体财产是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以如果国家所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则需要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补偿款。


一是可由农村集体组织按人头将补偿费分配给所有村民,二是可以预留补偿款来进行农村集体化发展。两种用途均属于正常允许范围内的,但在涉及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重大问题上必须经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方能决定。

2021年2月5日,《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就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审批、盘活利用和建房管理作出了较为详细具体的规定。那么,新规中究竟有哪些值得农民朋友们高度重视的内容呢?每户村民的宅基地面积又被控制在一个怎样的范围内呢?本文,在明律师就结合新规和实践中的问题为大家做一番梳理。

【面积控制标准:134、167和200平方米】



《管理办法》第7条指出,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各地要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



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在明律师要提示大家的是,就实践中的情况而言,许多地区已是多年不审批新的宅基地了,存量的宅基地面积很容易就会超过上述标准。(请注意,此前的老标准并没有比这个大多少,有的甚至完全一样)



这样一来,“一户多宅”和“超占面积”的部分如何处置就始终是一个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大问题。从河南省目前已经启动的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付费有偿使用改革试点来看,这部分宅基地上房屋所面临的就是这两种处理之一:要么村民自愿将多出来的部分交还给村集体,村集体给予一定的补偿;要么就得按年度交费。否则,就会在确权登记中遇到麻烦。



对于个别面积超标严重的“超大型宅基地”,则可能因相关管理新规的执行而面临一系列纠纷,农民朋友如有需要别忘了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建房层数标准:原则上不超过3层】



《管理办法》第7条进一步规定,要在村庄规划中对村民自建住房标准作出统一安排,原则上以不超过三层的低层住宅为主,不规划建设三层以上的住房。



确需建设三层以上住房的,要征得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同意后,纳入村庄规划。



在明律师代理过的案件中曾出现过在农村宅基地上自建超过5层甚至更高建筑的情形,这类房屋在合法性上将可能存在严重风险。



尤其是在房屋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尽管相当一部分历史遗留下来的农村房屋都没有取得这个证),其在面临征收拆迁、拆违整治时的风险将会更大。



无论如何,在新建、改建、扩建宅基地上房屋时,大家一定要绷紧“层数有限制”这根弦,切勿继续未经批准在村里盖高楼了。


宅基地申请审批:需获取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以往有一种观点,认为农民在自家宅基地范围内建房并不需要获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针对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无证房屋这种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对近一两年的新建房屋乃至于今后建造的房屋来说,再没证可就说不过去了。



《管理办法》中对宅基地申请审批的流程大致规定如下:



1.符合条件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村民填写《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将村民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提交村级组织审查。



没有分设村民小组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村民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



3.村级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将村民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建房标准、相邻权利人意见等提交村民会议讨论。



讨论通过后将讨论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与相关材料一并报乡镇政府。未通过的,由会议召集人告知申请村民未通过原因。



4.收到村级申请后,乡镇政府明确的机构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房屋建设管理等相关机构进行审查。



农业农村机构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是否经过村级审核公示等。



自然资源机构负责审查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地质条件是否符合建房要求;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等。对符合条件的,出具联审联批意见并绘制宅基地坐标平面位置图。



5.根据各相关机构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村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对审核通过的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审核没有通过的及时告知村级组织



上述申请审批流程非常具体明确,且在附件中有相关表格可供操作执行,大家一定要多看几遍,认真领会,不懂的及时向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咨询。



【建房管理: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确权登记颁证】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房屋也需要竣工验收,是的,你没有看错。《管理办法》中对此有如下规定:



村民要在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向乡镇政府提交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人员信息、质量安全承诺书等资料,乡镇政府要在10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开工。



同意村民自建住房开工建设的,乡镇政府要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机构进行现场开工查验,确定建房位置;村民自建住房未经现场开工查验的,不得开工。



村民自建住房完工后,要向乡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乡镇政府接到申请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村民、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实地查验村民是否按照批准面积、规划要求和质量要求等建设住房。对验收合格的,出具《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验收意见表》。



村民自建住房通过验收后,村民可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验收意见表》以及其他规定的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简言之,即便村民依据新规获批了宅基地,也不能由着性子在上面自建房屋。通不过竣工验收你就将无法办理确权登记,费尽千辛万苦盖出来的房子也就依然涉嫌违建。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广大农民朋友的是,随着2020版《土地管理法》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面施行,以往杂乱无序的农村土地管理状况将有望得到相当程度的改观。很多以前没人管、没人批,建不建得成看胆子够不够大的事情如今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了。这就要求我们及时转变思想认识,在批地、建房过程中牢固树立法治、规则意识,确保自己的宅基地上房屋合法建造、合法使用。也只有这样,在征地拆迁、宅基地盘活利用中我们的收益才能得到保障,查处、拆除违建的糟心事才不会和我们发生关系。

2022-02-09

那土地卖给开发商是多少一平米。

2022-02-09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

我们这两万一亩

2022-02-09

很高兴为你解答,关于各地方征地补偿标准这个问题。
根据不同地区的征地补偿问题,我给大家说两个案例。
第一:例如贵阳市白云区都拉乡,与贵阳市乌当区乌当奶牛场,两地相邻,征地补偿却有很大的差价。都拉乡土地赔款10至13万每亩,而乌当奶牛场每亩赔款只有4千至4万不等。
第二:就拿我的家乡金沙县化觉镇,与贵阳市修文县六桶镇比个例子。六桶镇属于贵阳市管辖,土地赔款要高一些,化觉镇属于毕节市管辖,土地赔款最低。就拿修海马大桥来说,海马大桥位于六桶镇与化觉镇交界处,当时两地修桥修路,征地赔款存在很大的差异,六桶镇土地补偿三万元每亩,而我们化觉镇每亩赔款3000元,是什么原因?我不知道,这也是铁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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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每个地方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土地的补偿费是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的。但原则上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2022-02-09

我们这里现在正在征地拆迁,农民耕地一亩地六万八,归集体所有然后按人口分,宅基地分三类,土木400每平米,转土木500,砖木600,没有临时安置,没有青苗补助,也不给予安置,初步了解每个人分到11万,这就是镇政府的拆迁补偿标准,不知道上级政府是什么标准,坐标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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