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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办?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的原则,但同时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协商双方进行分割,财产分割的方式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约定签署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022-01-13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离婚财产分割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分割,另一种是法院分割。通常情况下先由夫妻协商分配共同财产,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对离婚财产作出分配。

1、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即夫妻协商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双方自愿,而且分割的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是子女、父母或者是其他人的财产。

2、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后夫妻财产怎样分配案件时,具体会参考以下几方面的分配原则: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离婚时男女双方有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共同的债务负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收入多少、不因男女性别而有差异。离婚后夫妻财产怎样分配,也要遵循男女平等原则。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离婚后,一般妇女、儿童更需要社会给予帮助,在财产分割上应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此外可以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如对生产资料可以分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补偿,对于生活必需品应当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给需要的一方等等。

一、 离婚前的财产盘点工作

知己知彼方能胸有成竹。如果对婚姻财产都一无所知,那这就是一场注定没有胜算的谈判。

我就有这样一位女性来访者,人比较单纯,老公能力很强,挣得不少。但是钱几乎没有到过她手里,老公的理由是怕她受累心烦。后面她无意间发现老公有外遇,开始闹,老公一开始还矢口否认,试图安慰,但发现效果一般后,就开始有恃无恐,爱搭不理。

她想离婚,前来咨询我的意见。我就建议她先了解一下老公的财产情况。她开始完全没有头绪,在我的指导下开始留心盘查,才发现老公的绝大部分资产都买了房产,但写的却是婆婆的名字!换句话说,老公早就做好了分手的准备,不声不响的转移了财产,所以才会如此嚣张……

听起来这样的男人很渣,我也很为这位来访者鸣不平。但是不得不提醒的是,这样的人并不少见,在涉及到钱这件事上,人性的丑陋面很容易暴露无遗,不断刷新我们的认知。

对于婚姻,我们一方面要报有信心,要相信前途是光明的。但是也一定要清楚道路是曲折的,随时有可能遭遇人性的暗礁。

我们要有最好的期待,也要做最坏的打算。

婚前财产的盘点工作最好能够不动声色的进行,因为这个过程很容易打草惊蛇,对方也容易隐匿和转移财产,反而增加了以后的谈判难度,这里教大家一个实用的方法——清单管理法

我们可以拟定一份财产清单,然后逐条进行确认。这个清单怎么列呢?我们首先来看看法律上涉及到的婚姻财产分割的条款:

根据最新民法典对于婚姻中财产归属的约定主要有以下几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这几个法条,简单说来,就是婚前的财产一般都是个人的,婚后的财产一般都是共有的,除非另有约定。 但是,协议约定的效力是优先于法定财产制度的。也就是说,尽管法律规定了财产归属,但如果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约定的财产归属方案就优先适用。

所以离婚前的财产盘点清单,可以把你主要的财产进行分类,然后罗列财产清单,先从大类入手,然后再逐步细化。

大类包括不动产(主要是房屋),动产(企业产权、现金存款、车、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等),其他财产(养老金,保险等)。

还有就是共同债务,一定要弄清楚伴侣在外是否有共同债务,如果无从查证,至少做一下债务协议的公证,对保护自己是非常有利的。

关于财产线索的收集窍门,给大家以下几点实用的建议。尤其对于那种在家庭中付出较多,但不掌握经济大权的家庭主妇/煮夫,我要提醒你们,对家庭的共有财产一定要留一个心眼儿,否则万一伴侣动了隐瞒财产、转移财产的心思,你再想去收集财产线索,可能就来不及了。

第一, 财产登记在谁名下这事儿,尽量做到公平。

比如基金是以男方的名字购买,那股票最好以女方名字开户;这套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另一套房子就要登记在女方名下。你的伴侣想成立公司是吧,如果至少有两个股东的话,那写谁都是写,不如写你的名字啊。这样可以防止财产都控制在他的名下。

第二, 注意保留财产信息。

我发现有些来访者心很大,对于家里有什么财产一概不知道,就算大概知道个数额,也不知道在哪家银行开的户,账号、密码什么的就更不知道了。

有的全职主妇,连老公在哪个公司都不知道,就知道老公婚后投资了一家企业,但是企业名称、股权比例等,她一概不知道。这样万一发生变故的时候,就比较被动 了。 这些信息,作为在家里不掌握财产主动权的一方,要留个底。

留底留什么呢?比如家里房子买在哪里,对方常用的银行卡卡号,股票是在哪里开户的,账号名是什么,公司叫什么,股权比例怎么样等。

这些信息其实对于一方遭遇意外也是很有帮助的。我就遇到过来访者遭遇伴侣在国外突发意外,结果对于上述财产信息一问三不知,最后找专业律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一点点从各个渠道得到财产信息,费时费力更费钱。

但是对于伴侣的财产信息一无所知的傻白甜还真不少。

比如某知名英语培训机构创始人李某的美国前妻。结婚十年时间,李某在外面买了二十多套房子,她竟然一点都不知道,最后还是法庭给调查到的。其实这个案例是个例外,因为这起案子社会影响面太广了,并且涉及家暴,已经引起了社会效应,所以法院不辞辛苦查询了相关信息。

而普通离婚案件,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如果自己不能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法院是不会帮着调查取证的。因为法官一天到晚都忙得要命,不仅没工夫给你们查询,而且也没义务去查。

我当初在北京基层法院当法官的时候,都忙得团团转,一般都直接依据「谁主张谁举证」,你要是没有线索,那法院就不给你分割。如果离婚后又有线索了,可以另行起诉。

在调查对方财产线索的时候需要注意两点:

一是对于对方财产线索的收集,尽量要在双方没有分居的情况下进行。如果已经不住一起了,再想调查对方就很难了。

二是需要调查的信息包括:对方的公司名称、股权比例、股票账号、期货账户、银行卡卡号、房产地址以及对方有没有瞒着自己购买房产。

这样财产盘点和调查工作进行的越早越好,最好在对方有警觉之前。如果觉得自己确实不在行,也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帮忙调查取证,而自己可以平时多留意对方的信息,我有些来访者可能会给对方手机装一个跟踪软件,可以调取相关信息,也有趁对方熟睡或者喝醉酒的时候查询对方手机信息的(一般都是涉及到被出轨背叛的情况),当然,如果在对方车上或者办公室放录音设备,或者谈话时候注意录音,搜集到相关证据也是可以的。

2022-01-13

1、分割方式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

2、协议分割指双方自己决定如何分割,可以自愿签署分割协议。

3、判决分割指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具有法律效力。

4、分割原则:一般情况下夫妻财产一人一半,一般会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5、如果有婚前协议的要考虑协议,赠与一方财产不予分割,一方生活专用品不予分割。

6、婚前房产不予分割,父母赠与一方房产不予分割,婚后共同买房,不管房产证上有无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几种情况

1、婚后共同买房型

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买房,共同还贷,并取得房屋产权

居周刊:首先,要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婚后购买的房产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起还贷型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

居周刊: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

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复杂。



2022-01-13

非离不可时,保不住爱情,应该怎样保护财产?



曾经认识一个姐姐小雪,她出生官宦世家,但却爱上了一个凤凰男。

结婚后凤凰男倒是也上进,几年之后就飞黄腾达。已经开了多家公司,形成一条产业链。

就在终于觉得要熬出来的时候,他竟然瞒着小雪包养了一个女大学生,当时那个女孩才19岁,而他已经36了。

更可气的是,小三为他生了两个私生子,他就送给小三豪宅豪车,还把两家公司的大部分股份转让给她。

凤凰男作为执行董事实际控制着多家公司。离婚的时候,凤凰男说她一个女人,肯定不擅长管理公司,就给了她20套房产,当时她觉得还是蛮不错的。

哪知过了一个月之后,她才知道前夫还有100多套房子呢,他给的只是九牛一毛。她气得就差跳楼了…...后来在律师的建议之下,小雪提出分割公司股权,而凤凰男又伪造出大额的公司债务,还基本上转移了一切能转移的财产。

一句话,这种人真不要脸!

法院判决:男人因为没有经过媳妇同意就送给第三者房子、车子是无权处分行为,配偶作为所有权人可以要求追回。

婚姻到了再怎么修补都无法都挽回的地步,离婚,也许是不得已的选择。这时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首先要明确了解你们总共有多少存款,老公每个月赚多少钱,开支多少总共有几张银行卡;

其次老公是否偷偷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是否伪造债务;

最后一定要收集证据,保存好相关的证据。

这样即使真的面对离婚,我们也可以从容不迫地面对,更能理直气壮地要回自己应得的那份。

第一结婚前取得房产,登记在一方自己名下,并在婚前还清贷款或者全款买房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分。第二结婚前已经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领取房本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分财产。第三结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前这部分财产双方要平分。第四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不管是单方出资还是双方出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五结婚前,同居期间双方出资购房,以结婚为目的,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第六婚后将婚前房产给另一方加名或者过户指另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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