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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离婚冷静期可以通过?

为什么离婚冷静期可以通过?
2021-05-12

关于这个为题,我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话说:“事出蹊跷必有因”,“存在即是合理”。作为新中国人民权利保障书《民法典》的颁布,其中离婚冷静期被写入法典。离婚冷静期被写入法典,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现实生活中,冲动离婚事件频发。


在我们生活中,有人离婚是因为彼此之间生活习惯难以融洽相处,也有人离婚是因为家庭矛盾纠纷难以解决离婚,也有人离婚是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

有数据显示,在办理离婚案件中,有一半以上夫妻离婚是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离婚后彼此后悔,没过几天又来办理复婚。当然,也有的因为一时冲动离婚后,虽然心有悔意,但是碍于情面没有走到最后。


调查发现,离婚冷静期的设置,能够有效减少离婚。

第二,在我国,办理离婚手续过于简单。

虽然我国在婚姻登记事项中有明确规定,办理离婚业务的工作人员一定要确保婚姻当事人是在认真思考的基础上,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情况下才能够办理离婚。但是,由于很多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够认真,在离婚处理过程中,只看材料,不看夫妻感情,没有了解夫妻双方是否还有可能感情复合的情况下就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


最后,离婚不利于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一个家庭也好、国家也好,想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谐稳定是其最基本的先决因素。如果一个家庭长期鸡飞狗跳,国家混乱不堪,那么怎样实现健康发展?

您好!我是易轶律师,相比较设置一个离婚冷静期,我个人认为还不如设置一个结婚冷静期!


我接待过很多咨询离婚的当事人,最大的一个感触就是,决定离婚,绝对不是她们一时冲动作出的决定。因为,在要不要离婚这个问题上,她们已经冷静过不止一个30天了。



有些人,长期被家暴,却害怕离婚后变得更加不幸,于是忍耐着;


有些人,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庭,于是带着孩子忍耐着;


有些人,一想到离婚,就要跟对方办手续、撕财产,实在麻烦,于是继续忍耐着;


这些“忍耐”本身就是一种冷静,而当她们作出离婚的决定,还要再去忍耐30天,等到能离婚的那天,不知道她们又会被伤害成什么样!


所以说,给离婚设置个冷静期真不是什么好事儿,如果婚姻注定要走向死亡,与其苦受折磨无法脱离苦海,不如趁早解脱,说不定还能遇到下半辈子的真爱!


离婚冷静期的出台,其初衷是为了防止很多人因为一时冲动而作出的离婚选择。但我却认为,如果真的想从根儿上解决离婚率逐年递增的问题,倒不如将“离婚冷静期”更改为“结婚冷静期”。因为要论头脑发热作出的决定,我想,很多人结婚的决定要远比离婚的决定冲动得多,毕竟现实中闪婚后马上闪离的真的不要太多!


由此可见,如果大家能在婚前冷静客观地看待一段感情,并且经过细致了解后,愿意与对方携手一生共同经营和维护婚姻,那么这样的婚姻,我认为多半是会幸福一辈子的。

反观那些头脑一热就结婚的人群,往往在婚后会出现很多三观不合或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引发矛盾,久而久之则更容易引发离婚。可当这段并不合适的关系又遭遇了最新出台的“离婚冷静期”,那后果可能只会让两个人撕得两败俱伤,可最终呢,依然逃不开离婚的命运!

2021-05-12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某种程度上是对当前社会日益高涨的离婚率的一种回应。

离婚冷静期的存在对想要离婚的当事人来说可能确实延续了痛苦,但这不等同于否决了想要离婚的当事人的离婚自由。想要离婚的还是离得掉,可能只是时间上晚了一些,而这个时间所带来的痛苦持续的问题,也是可以通过别的途径解决的。但对于社会而言,挽救了一段婚姻、或者一个家庭,哪怕是万分之一的可能,都会想要去尝试一下。

离婚冷静期是一种立法层面控制日益趋高离婚率的技术,也是实践做法一种上升,更深层的是,立法价值中对婚姻神圣的尊重,对家庭维系的尊重。

曾经看到一句话写的比较认同:立法想努力的,不是那些存在着根本离婚理由的夫妻,而是那些或许可能挽救一下的家庭。

2021-05-12

关于离婚冷静期,我的看法是它有合理性但存在局限性。现代社会人们的思想越来越自由化,有利就有弊离婚率攀升是其弊端之一。离婚有几种原因,其中有部分是因冲动导致离婚,离婚冷静期的通过可以说是为了挽留这部分人而设立的。但其它部分的离婚者跟着糟了殃。

工商业社会不比农业社会,抱有“爱情和婚姻可有可无”想法的人日益增多。很多人因为家庭环境和教育等原因并未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家的概念上停留过而是与传统骤然撕裂和高度个人主义的,他们的距离感、分寸感、界限感极为强烈。

而人的各种感情其实是根源相通的。表面上对待亲情、友情、爱情的不同,更多是社会文化和利益关系导致的。比如有些人对一种感情凉薄对另一种感情炙热,这绝非正常现象,具体原因虽因人而异。但我想,这和部分人要弥补情感创伤,大部分人遵从实际利益需求的要求关系密切。而且这在其他国家也都有体现,比如亲情淡漠的日本的不婚不性和美国的滥交。

自由主义者的情感和三观中“我觉得,我认为,我以为”是情感关系首要因素。这让人看起来更独立,在与他人互动过程中倾向避免依赖而更喜欢有目的性的利用,包装下讲就是“知道自己要什么”更懂趋利避害。而因为缺乏一个相对阳面的感性基础能中庸使用这点的不多,大部分人是纯粹以经济学意义上的合作和贸易思维思考感情。

过程中双方出现问题并在“经营婚姻策略”使用无效后很容易上升到决裂的程度,因为从小习惯了有隔膜后不是沟通和解决问题而是内心对立并默默的在不言即明中决裂来处理问题,还有部分则更明显,只管争吵发泄自己的想法,完全不会倾听对方。他们宁可向外寻找证据和信息也不会坦诚心扉的解决问题,至于倾听与否反正也是面子工程全看性格和喜好。

而现代社会的不论是电视、网络还是文章、影视里的宣传都是各种趋利避害的教导,在这些宣传里一切情感问题都要围绕各种政治和商业化的理论框架展开,还有各种绘声绘色的宫斗、商战、心理战的戏码穿插其中。这部分以这种理论来指导感情的离婚不是“冲动离婚”而是“预谋离婚”。

自由主义者部分底子不错的人,本可以通过双方在一起的磨合破冰,那么婚姻冷静期一定程度则把他们破冰的可能性扼杀了。因为造成他们情感问题的根源不是缺乏冷静而是缺乏热度!对于这部分人空间距离会很可能加大他们的心理距离,更加退回到自己的世界并封闭于理论教条之中彻底成为绝缘体。

向外获取信息是为了避免陷入封闭环境孤立无援,但是不会真正使用,或者没有正向使用它的想法的人只会进入另一种封闭环境,而且这种封闭环境因为对于逻辑的借用,往往理论自洽,实际上存在一种自毁并且隐性杀人的逻辑,而与他们稀里糊涂且悄无声息的分开不同,还有另外一部分群体情况更显紧迫,那些受到家庭暴力需要及时脱身的离婚者则会需要面对更长时间的煎熬,甚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这部分问题已经凸现并且是没有办法被合理化的。

离婚冷静期会不会挽救离婚率呢,我想将来会使得人们的婚姻更加慎重应该是个大趋势。造成婚姻和情感问题的根源没有解决,婚姻现状和趋势的大量负面信息,必然会对于婚姻持有更加慎重的看法也就是更加负面阴暗和不乐观的看法。

婚姻关系的问题也未必能有太大改善,毕竟这种慎重的主要来源是利害关系,不信任、贴标签和距离感可能会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的主旋律。

2021-05-12

正确解读“冷静期”。相反,诉讼离婚,更为简便,条件有所放松。具体分析如下:

“冷静期”只适用自愿离婚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的是,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说明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给予冷静期,说明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符合正义的标准。

诉讼离婚更为宽松

一般而言,夫妻双方采用诉讼离婚,有可能感情已经破裂,只是需要人民法院作出判断。《民法典》第1079条第4、5款规定了两类应当准予离婚的条件,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可见,《民法典》与原《婚姻法》相比,诉讼离婚的条件更为宽松。

2021-05-12

搞清楚一件事,离婚冷静期多久?30天。

离开键盘,把你自己放到场景中去,你选择离婚,是深思熟虑的决定,还是“一分钟都不想和这个人在一起了?。”

如果是前者,30天对你而言并不长,如果是后者,你确定自己不是冲动的?

很多人提到了家庭暴力,出轨,虐待等等,这种情形所对应的你真该选择诉讼离婚,毕竟还能多分点财产,获得损害赔偿不是?这种又没有所谓的冷静期一说。

而且,冷静期内,人身方面,双方关系如果破裂,婚内强奸也算强奸啊。

财产方面恶意转移共同财产也是违法行为。

所以,“离婚冷静期”不是说设置了一个多高的门槛,好像让人失去了婚姻自由,其只不过是当你删除游戏中角色的时候,会跳出一个弹窗:确认删除吗?是,否。

这种提醒,给了很多人一个二次思考的机会,相较于冲动的迈向民政局完成离婚,是不是还有更多的可能。

老话常讲: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

要是婚姻中感情出了问题,自愿离婚相当于给了一次机会。

而要是真的存在所谓的家暴,诉讼就行了。

我觉得大家还是要看到它起到的正能量的引导意义。

2021-05-12

离婚冷静期其实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我国法律中,早在1994年颁布实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令第1号)就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详见《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令第1号)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但后来颁布的《婚姻法》等并未将该离婚冷静期规定进去,直至此次民法典设置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之所以规定离婚冷静期,我认为要从我国的离婚率说起。

【数据】我国离婚率一直在上升,且登记离婚数大幅超过判决离婚数

1.我国近20年来的离婚统计数据(数据包含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和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发现(详见图1),从,1999年至2017年,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数总体呈上升趋势,只有2002年相对前一年有略微下降。而从2002年到2017年15年间,平均每年增加21.3万对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离婚率也从2002年的1.8%上升到了2017年的3.2%。可以看出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在增长。


2.将2001年至2017年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数、法院调解和判决离婚数进行对比(详见图2),从2003年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数开始超过法院调解、判决离婚数,2003年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数与法院调解、判决离婚数基本持平,相差较小,但从2005年开始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数大幅超过法院调解、判决离婚数,到2017年,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数是法院调解、判决离婚数的5.5倍多。


【离婚率高有什么危害】

1.对孩子的危害: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发展至关重要的微环境之一,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起着巨大作用。父母离婚对于孩子成长的伤害是不可避免的,正如美国儿童心理学家索克所说:“对孩子而言,父母离婚带给孩子的创伤仅次于死亡。”父母离婚给未成年子女所带来的伤害是客观存在且不同忽视的,未成年子女作为家庭的成员之一,其虽不能千预父母的离婚自由,但父母离婚应当尽最大可能降低给未成年子女带来的伤害。同时,离婚率升高,单亲家庭数量增加,对于孩子的成长也是不利的。

2.离婚率持续走高,公众的婚姻信心降低:在我国离婚率持续走高的同时,结婚率也在发生变化。虽然我国登记结婚的对数在2013年达到了1346.9万对之多,但自2013年以来,我国结婚登记呈现持续下降趋势,至2017年我国结婚登记对数为1-63万对,与2013年相比,结婚登记减少了301.8万对,平均每年减少75.42万对。虽并未有证据直接证明离走高导致了结婚率的下降,但试想若身处在离婚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乃至离婚成为了一种常态生活方式的社会里,不仅更多的婚姻会以离婚告终,更多未婚人士会由于对婚姻持久与向往的预期下降而做出对婚姻不乐观的判断,会导致人们不再愿意将自己的时间、精力、资源以及始终如一的承诺充分投入到婚姻中。在离婚率不断走高背景之下,公众对婚姻幸福的预期降低,公众对婚姻的信心也随之下降。孟子云:“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国家之根本在于家庭,婚姻和血统关系是家庭的基础,婚姻作为现代社会不可取代的家庭组成方式,民众婚姻的幸福对于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影响巨大。若民众因婚姻前景的预期降低、对婚姻缺乏信心而不选择走进婚姻的殿堂,社会家庭结构将被动摇,社会与国家之稳定也将受到影响。

3.离婚率过高,对于社会的稳定也会构成一定的威胁,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其次,近年来,为买房、落户、拆迁、逃避债务、逃避赡养义务等而离婚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虚假离婚现象普遍。而登记离婚对于离婚登记只是形式上的审查,无法阻止人们为了某些特定利益而进行虚假离婚,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给虚假离婚设置障碍。


如果一个国家离婚的人数过多,对于社会的稳定来说也是存在风险的,而且法律旨在于维护秩序、规范和引导人们的行为,在离婚了一直上升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也是可以理解的。

注: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021-05-12

《民法典》颁布以后,关于婚姻家庭部分的一个亮点,就是为离婚的当事双方设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谓离婚冷静期,就是冷静思考期,是指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时,依法应当对是否离婚进行冷静思考,经过30天冷静思考后认为确实需要离婚的再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冷静期”既是冷静思考期,又是离婚准备期。当事人既要认真思考是否必须离婚,也要思考离婚后生活怎样安排、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如何抚养等问题。



离婚冷静期之所以会通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婚姻是家庭的基石,而家庭又是社会的细胞。在某种意义上,离婚不仅只是夫妻二人是否继续在一起生活的问题,更涉及到以家庭为基础的整个社会是否和谐稳定的问题。或许我们都会因为婚姻的平淡而失望,但主动做些积极而温暖的事情,经岁月流转,婚姻会逐渐显示出它的韧性和温情的一面,不因冲动而轻易离婚,不因一时困难而卸责放弃,婚姻定给予你的幸福一定会越来越扎实。

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给离婚双方更多的反思时间,有助于遏制不理性的冲动型离婚,拯救感情尚未破裂的婚姻,构建和谐的婚姻家庭观念,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基本秩序。

2021-05-12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讨论,从个体主义角度的讨论主要集中在离婚自由、个人自由,较大的概念可能甚至讨论到人权的问题,讨论到可能一次失败的婚姻对当事人所造成的痛苦和人生轨迹的改变等,但这只是看问题的某一种视角,并不是全部。

那么,可能存在的视角是什么呢?或许,在这里我想提到的一个角度是,从社会角度或者从某种集体的角度来看,而非仅仅是关乎于个人,关于这一对失败的婚姻的当事人之间的种种恩怨纠葛。

从一种社会角度或者团体角度来看,立法是要保护个人自由的,保护个人权利的,尤其是民法这样的一种私法法典,更是私人权利的保护圣典,但“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由是有限度的,从现代角度来看,对自由的限制采取一种法律的形式而非个人权威或者宗教等其他形式更符合文明的趋向。

婚姻的问题虽然从立法技术的角度讲,它可能被编入到侧重于保护私人权利的民法典中,但是婚姻的问题却并不仅仅只是私人的问题,因为每个独立而又陌生的人通过恋爱、相识走入到婚姻,一个新的重要的而可能完全不同于个人的一个新的概念就显现出来了,那就是:家庭。

家庭的意义,从个体角度看,家庭是个人连接、结合的港湾,给每个独立而又孤独的人以一种安全感,再大一点说,可能是婚姻双方两个家族甚至是多个家族间的连接;但是家庭也有另外一个向度,那就是家庭是社会组成的一个重要中介单元,它跨在个人与社会中间,成为一个重要的连接点,于社会而言,家庭的存在,可能是经济单元,因婚姻而连接的个人、家族在某种意义上会降低成本,具有更高的生产力;家庭可能也是社会稳定的孵化器,因婚姻而产生的感情连接,内部的纠纷和矛盾缓和机制,对社会、社区的稳定、安全也在某种意义上具有更高的积极作用;

所以,“离婚冷静期”是一种立法技术,可能是实践做法的一种上升,也可能是对当前高离婚率的回应,但更深层的是,立法价值中对婚姻神圣的尊重,对家庭维系的尊重,“天不变道亦不变”,即使没有“离婚冷静期”,在这样一种观念的指引下,也会有其他的立法安排,实践的意义在于它会检测某种实际的制度设计对于实现这样一种观念的有效性,从而改变当前的设计,或者从根本上改变这样一种观念。

2021-05-12

一段时间以来,关于离婚冷静期是否应当写入民法典,舆论争议很大。

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表决通过,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至此,离婚冷静期制度从2018年最高院出台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发展到正式成为一项成文法律制度。继续争论离婚冷静期是否应当存在,意义已经不大,双方不妨都冷静下来,认真审视这一既成制度,争取在接下来的落实中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对于离婚冷静期,支持者大多基于维护婚姻家庭稳定性的考虑。如果夫妻之间一吵架就闹离婚,最后还真离成了,对一些伴侣来说,可能并不是明智选择。而要是离婚后又想复合,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对严肃的婚姻制度过于随意的态度,也是对行政资源的浪费。

有了离婚冷静期,夫妻即便提出离婚申请,仍有30天的冷静时间。其间,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而如果双方决意离婚,则必须在30天内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这相当于用制度为婚姻状态存续加上了双保险,也能很大程度上避免离婚又复婚的情况发生。

在反对意见中,最为激烈的声音是,离婚冷静期可能导致婚内出轨、家庭暴力等问题的受害者更加难以离婚、无法得到保护。应当说,从目前公布的民法典原文看,确实没有对这些情况作出特殊规定。但是,离婚的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受家庭暴力、伴侣出轨,以及冷暴力等情形中,受害方还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民法学者程啸等多位学界人士都认为,离婚冷静期不应适用于所有离婚情形,因家暴或婚内出轨等现象,确实导致感情破裂,法院应批准离婚。但也应当看到,相较于协议方式,诉讼方式会给受害方带来更多负担,这要求法院在考察离婚情由、判断感情是否确系破裂时,更加注重兼顾公正与效率,必要时适时开具人身保护令。

此外,呼声较高的反对声音还有,离婚冷静期是对婚姻自由的侵犯。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在这个问题上,笔者认为,离婚冷静期确实是增设了限制。然而对自由也有不同种的解读,离婚冷静期的限制究竟对离婚自由有多大的影响,有待在今后实际运行中考察。

有人认为,与其设置离婚冷静期,不如增设结婚冷静期,省去后面所有烦恼。那么,既然能够结婚,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都是成熟的大人了,何必依赖法律给自己的头脑“降温”呢?没有结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也提醒着各位,婚姻是大事,结婚必须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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