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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或“一房多卖”该怎么办?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将房屋出卖后又将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已办理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前买受人已不可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合同上的债权转化为损害赔偿的责务,出卖人对得不到满足的习受人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出卖人将房到出卖给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又及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凳,此时出卖人已并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无权处分行为,房屋买卖合同当然无效。 出卖人将房屋出卖给两个或多个买受人,全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以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确定合同成立的效力,顺位在先的合同有效。或两个买受人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和预先登记,需审查是否有买受人已经合法占有了房屋,从风险承担的角度来看,赋予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相应优先权具有合理性。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在一房二卖或多卖中,预售合同登记的,具有对抗其他买受人的效力。

在我写的《房屋买卖案件司法观点集成》法律出版社2017年6月版第五章第二节有相应的表述:

(一)

所谓一房二卖就是指卖房人把一套房子卖给两个或多个买房人,还都签定了买卖合同。在此赵律师对卖家的人品和诚信呵呵不作评论,仅以一房二卖就事论事。

(二)

这些已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都是有效合同呢?举个例子,你千挑万选好不容易相中一套房子,签了合同付了首付,过几天发现心头好居然另有所属了,难过郁闷吧?

先别急,一切尚未成定局!要看那个办了过户手续的买房人和卖家之间的合同是否有可能被认定无效呢?如果卖家因为种种原因偏偏不想把房子卖给你,故意和其他第三人交易,这就构成了恶意串通,这种情况,既使已经过了户也是可以被推翻的。

(三)

如果这些签订的合同确实都是有效合同,那又该怎么办呢?很简单,依据以下的顺序就可以找出房子真正的主人。

1.是否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就是过户了没。

2.是否合法实际占有房屋,就是住进去了没。

3.是否已经履行合同,就是付钱了没。

4.最后才是按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四)

也算是越过山丘,排除万难,得到房子的买房人自然是心满意足,交钱、过户、搬家。但如果不是那个幸运儿,也不用太难过,毕竟天涯何处无芳草?拿回房款和利息,拿了赔偿金继续再寻觅就是。

(五)

最后,如何预防一房二卖呢?说简单也简单。

1.交易前一定要拉产调啊,如果是二手房买卖,有经验的房产中介都会做嗒。

2.提存房产证,也就是现在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一般的做法是签约后由房产中介来保存。

3.尽早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

4.尽早过户,尽早搬家,尽早付钱。










谢谢邀请回答。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分开回答,对买受人而言,谁先过户,谁就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其他买受人可以根据法释第八条主张解除合同,要求返回购房款并主张一倍赔偿。对出卖人来说,可以涉嫌诈骗,如果真的涉嫌诈骗,除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20-05-26

提问者比回答者好像更专业

你提问找房管我,提前明民事诉讼维护房产的合法权益。


感谢邀请


一房多卖问题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而且国家屡禁不止,简单分析一下:

1、如果卖家与其他买家恶意串通,合同无效,无论该商品房的状态如何,是否交付,是否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都会因为合同无效而不能取得争议商品房的所有权。

2、无恶意串通情况,有多人购买人的,已经办理商品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可以优先于其他买受人取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买受人可以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3、无恶意串通情况,如果买受人均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备案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4、数个购买人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则谁占有该商品房谁就可以优先取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

5、商品房尚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也无人先行事实占有的,则以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并经人民法院执行实现债权人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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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6

这个文章是什么人写的?错误很多,误导公众。建议删除。一房多卖,不论卖房人是不是具有处分权,不论时间顺序,除非恶意串通(出更高价不算),所有合同都有效。如果一房多卖都收钱,涉嫌诈骗。

2020-05-26

建议你上网搜索《合同法》、《合同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进行了解,并依据双方合同约定向法院主张权利,不要私了来解决否则傻逼的是你自己。

2020-05-26

一房二卖是指房屋出卖人先后或者同时签署两个房租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房屋买受人,又称房租的二重买卖。

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服。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步骤一:沟通解决。可以首先与卖房者尝试着沟通。应用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谈判不成功后,应果断选择走司法途径。步骤二。提出诉讼。买房人应积极收集有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涉及合同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步骤三。申请财产保全。及申请查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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