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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打架,教师有什么责任?

学生打架斗殴,老师有没有责任?这个时问题提得很好啊!我认为有责任?。就看看多大的责任呀!

如果在上课时,学生打架斗殴,老师和其他同学,有责任制止,并通知班主任、政教处,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这就是任课老师的责任。

如果在课外,学生打架斗殴,班主任、政教处,及时制止,了解情况,并通知家长,公正处理,该处分就处分,该记入档案就记如档案,这就是老师和学校的责任。

如果是年满14岁,打架斗殴,并且伤害严重,就通知派出所,这就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

如果是校外发生的,学校和老师几乎没有责任。

学校教育,德育为首,这是我国的基本教育原则。从幼儿园到大学,都抓得很紧,并且形成了体系。

一句话汇总,学校有教育学生的责任。

不过个人认为,毕业后成年了,打架斗殴,就是警察叔叔的责任了。

如果是上课时间打架,出了问题,老师有监督不力的责任,如果是下课时间打架,老师有教育不力的责任,如果在路上打架,老是有护送不到位的责任,如果是在家里打架,老师有教育不够深入人心的责任,总之,学生除了任何问题要找人负责,那只能是老师了!

2020-05-21

只要是学生的事,全都是老师的事!无论多寡,大小!学生家长打架离婚,然后跳楼,都是老师没有教育好!更别说学生打架了!

这要看在学校打架的学生,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10—18周岁),不同的阶段,学校所付的责任也所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①、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②、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③、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责任判断:

根据以上的规定,首先要认定打架的学生是哪种民事行为能力人,然后判断学校有无失责,如果学校失责,那么学校要承担责任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未失责,则根据学生的身份情况认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学校一般要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证明尽责了;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只有失责才承担责任。

对这个问题,教师似乎都很敏感,甚至抵触,谈虎色变,不愿提起。其实,作为中小学教师,面对学生“打架斗殴”是难免的,既不能回避,也不要过激。

中小学生处于成长阶段,认知能力差,辨别是非能力不强,道德修养、法律意识不高,特别是青春期、叛逆期的孩子,容易受外界因素(如游戏中的暴力)的影响,再加当前独生子女特有的缺点(自私、从小集百般宠爱于一身),他们遇到问题时,容易冲动,动不动拳脚相加、大动干戈。所以,引起“打架斗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家庭、社会、自身原因,当然也有学校原因。

中小学生“打架斗殴”,教师肯定有责任,至少有教育责任。但面对中小学生“打架斗殴”,教师一是“不想管”,二是“不敢管”。“不想管”的原因是当前教师评价机制不科学、不合理(如职称确定教师工资的高低),“管”了“白管”,以至教师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哲保身。“不敢管”的原因是现在社会舆论容易一边倒,只要学校出事,全部责任都推给学校、教师,而且对学生违纪的惩戒机制并不完善甚至“空白”,对教师的“追责”却十分详细,导致“不敢管”。

只有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完善教师评价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建立学生违纪的惩戒机制,使教师积极承担“管起来”的责任,而且有理有据,合情合理合法,才能减少中小学生“打架斗殴”现象的发生。

现在凡是人做的坏事。都和教师有关。都怪当年没教育好。但凡是人做的好事。都和教师无关。都是自己的功劳!

问题中“有什么责任”的意思是老师有什么处理问题的职责呢? 还是说学生打架了老师有什么过错,该承担哪些责任呢? 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必须要先搞清楚,题主究竟是想问哪一个,如果搞不清,就会答非所问,也可能会掉进陷阱圈套中啊! 头条中的题主们,提问时请说明白,不要说些模棱两可的话,造成讨论回答者理解错误啊!

理论上是:课堂上打架,教师有制止的责任,校内打架,学校有监管不力的责任,校外打架,学校没有责任。但实际上,学校都有责任,我以前当班主任时,有个男生,放学了,我让他留下来过关,他不肯,趁我不注意跑了,到校外挑衅别个被砍了,其实也没有受什么大伤,他家长大闹,说我小孩来读书,无缘无故被砍,学校陪了医药费,年级主任老太太,还要我去医院守他,我开始不肯,说他在校外挑衅别人,关我们什么事,不去!老太太一脸苦相,说我不去,他一个老太太就得自己去了,无法,到医院后,被家长围着骂了一个晚上,后来还因为这个事情管行政的校长记恨我,影响我评职称,TMD工作了十五年,还是初级,我TMD做错什么了??

教不严,师之堕。学生犯错,老师有责。

学生犯错不包括犯罪,是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应将学生违反社会公德与教师教书育人联系起来。应将不尊师重道的行为列入社会公德黑名单,对侵犯教师者罪加一等。

当然教师是崇高的职业,国家应用三年将师德不高、师德缺失的人清除出教师队伍。特别是课上少讲,办辅导班的人坚决清除,并向社会公开,让其永远没有再犯的机会。

2020-05-21

光说有没有责任了,管理过程中这么做不行,那么做不行,就是不规定怎么做行,给你责任不给你权利,给你任务限制你手段,中国的教育就如同给米不给锅,专家说不能用火煮饭,得用体温。

学生在校内或校外打架,老师即便有过错,也是次要责任,因为家长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孩子打架闹事,造成恶果,是由法定监护人来承担责任的,往往我们在评论学生问题问责的时候忘了这至关重要的一条,学校或老师有没有责任,负何种责任,那就要根据学校或学生在此次事件中是否有管理的过错,而且错误性质和程度来承担责任的,但还是负次要责任的,学校或老师没有过错,就不必承担责任!不能一提到学生在校打架,就一味矛头指向学校或老师,不分青红皂白地把粪水泼向学校或老师,把学校和老师当成是人人可食的唐僧肉!要知道,只有妖魔鬼怪才念念不忘食唐僧肉的,我们不是奸魔鬼怪,但我们站在学校老师的位置来看一看,想一想,不管学校老师有没有过错,都要挨宰受刀,公平在哪里?你服气不?孩子在校打架了,应心平气和地分析,首先要检讨法定监护人,然后检讨学校和老师,实事求是地寻求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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