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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穷死不给老死不给的老赖有什么办法吗?

2020-03-18

说说我的经历吧

老妈的几万块钱,以一分五的民间借贷利息借给了邻居,当时借款条上写的用途是收粮,到期后,她推三阻四,就说还,但是暂时没钱,让老妈等等

因此,我以民事诉讼诉至法院,开庭直至判决下来,她一直没露面,我申请执行后,才发现,她在我们当地法院进入执行程序的有15个案子,涉案金额达300多万,民事庭还有22个没有审理完结,全部是借贷案件,调查财产发现她已经在我们借款之前把财产转移给其从未工作过的大儿子名下,想申请撤销权,要件不够,后来她丈夫自杀,我想追加他儿子为被执行人,也不行,因为没有继承的事实,有第三方欠款(我有他儿子承认的录音),但是她拒不向执行庭报告,申请搜查,她把第三方欠款的证据隐藏了

现在,我只有一个目的,既然民事责任她不负,那我就让她负刑事责任,起初,所有的官方说法都说这是民事责任,构不成刑事案件,我没相信,我查了刑法的合同诈骗构成要件儿,因为她当初借款的用途没有用在收粮上,而是用来干传销,拆东墙补西墙,而且,在借钱时,她明知自己已经没有偿还能力,还在大量的找人借钱,再有,庭审一直到执行,她一直避而不见,电话不接,也不向执行庭汇报财产状况,主观上没有积极还款的态度,这就构成合同诈骗里所说的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的合同诈骗罪,我现在正在积极联系其他被害人,把她的借款数额凑的越多越好,只要她在进去后别积极还款,这样,在量刑上,加上她的主观故意,估计能给她来个无期,所以,有些官司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就是那么回事,转个弯就会有意外收获

2020-03-18

对于“死不还债”的老赖,我国目前已经出台了很多办法,应该说也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我觉得还没触及老赖的根本,所以社会上的老赖依然很嚣张。

首先,我们应当执行老赖财产公示制度。一个被列为老赖的人,除了公示其老赖行为,还应该公示其财产。鼓励群众对未掌握的老赖财产进行举报,并给于奖励,允许商业性挖掘老赖资产(即找到隐藏资产给于回报的行为)。这样,老赖逃债的难度更大。

其次,我们应当执行社保与老赖的挂钩制度。凡是老赖的公积金可以划扣,停止被发现有隐藏财产老赖享受社保医保的权利(直到还清债务),对老赖购买商业保险予以限制。

再次,我们可以执行财产监控制度。以身份证号码为准,对老赖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都进行监控;各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证之前要查询登记人是否列入老赖名单;

总之,对于那些拒不还债的老赖,要严厉打击;但是对于积极筹款还债的“被执行失信人”也要区别对待。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2020-03-18

办法千千万,因人而宜,因事而宜会好办。机械执行,盲目对待往往事与愿违,会使老赖感觉到,前途渺茫,丧失信心,产生四十八万一淌,破罐子破摔论堆的思想。一棍子把他们打死,即使入刑钱也还不上。倒不如放他们一把,让他们逐步或分期归还(例如欠你十万,每月还你三千或者五千。如让他一次还你十万,可能会一时拿不出来,导致他们放弃还款)。因此灵活机动的收回欠款,才是明智之举!并不是欠你钱,你就是大爷,理直气壮,得理不让人!试想一下,当时你借钱给他,肯定是熟人或朋友,或朋友介绍。要多想想朋友之间的好,让一步海阔天空,千万不要一棍子打死!

2020-03-18

目前,已经列入老赖黑名单的,已经有1371万之众(截止2019-4-25),并且还在以很高的速度增长。

对老死不履行的老赖有什么办法?目前只能采取以下办法。

一个是要求执行局对拒不履行的老赖拘留罚款。每次十五天。这个办法,对多数老赖效果不算好。

第二个是,对老赖实行限制高消费,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对自然人有这些限制:

乘坐飞机、豪华客船、出租车等高档交通工具和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在宾馆、酒楼、酒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购置高档商品、大额生活用品、汽车及租赁写字楼办公;
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不得出外旅游、度假及为家庭成员支出大额费用;
出国出境;
对外投资(包括开办公司、购买股票债券等)。只能保留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的生活费用,其他均属被执行财产范畴。
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这些限制。
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
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
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
出国出境;
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
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

司法实践中,这些措施对于低收入群体老赖基本无用,对于高收入群体的老赖群体有一定效果。

第三个是,以拒执罪对恶意拒执的老赖进行刑事制裁。这个办法对于至少百分之八十的老赖有立竿见影的效果。据统计,进入刑事追诉程序后,约有百分之八十的老赖立马变怂,老老实实履行。但是,由于制度上的缺陷,这个途径现在手续麻烦,门槛较高。在其他方法效果不好的情况下,建议权利人积极行动起来,搜集老赖拒执的罪状,把老赖送进监狱。

案例1.青岛即墨九零后武鑫(原籍沂水),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一级伤残,法院判决下达后,这个老赖玩失踪。她拒不赔偿的理由有点奇葩,被人包养无需自己赔偿。至今距离事故发生已经进三年,距离法院判决已经进两年,但这个老赖拒不赔偿。经查,这个老赖一直在即墨卖服装,每月收入六千多。目前已启动对此老赖的刑事追诉程序。

案例2.黑龙江老赖刘继男,黑龙江望奎县人。八零后。以小三身份成功骗取男主人58万“赠与”款,被识破后拒不归还玩失踪。现厦门翔安区法院已启动悬赏举报。

对于权利人来说,一个利好消息是,有关部门已经加紧进行《强制执行法》的立法起草工作,预计今年六月份可拿出草案,年底进入审议程序。可以期待的是,强制执行工作会越来越正规,越来越完善,那些玩失踪的老赖,迟早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如果真正要杜绝老赖的存在,是有办法的,将老赖送劳改农场,强迫重体力劳动改造,什么时候将欠债归还清楚,什么时候放出来。不信天下还有不有人愿意当老赖。

2020-03-18

为了不给赖姓同胞造成伤害与困扰,请不要(诱导)用“老赖”一词代指失信被执行人

老赖不入刑,一切都白搭!

老赖不入刑一切等于零

2020-03-18

我设想全国人大机关出台一部法律,应该叫以劳还债法。把那些还不上债务的老赖集聚抓到对接的工厂或公司里去,给他们分配工作岗位,按照监狱管理方式限制他们的自由,但要比在押犯人宽松一些,每月允许他们和家人生活两天,强迫他们劳动,半年或者三个月发薪酬一次。这些薪酬由法院来管理,用来尝还受害人的债务,直到老赖把受害人的债务还清再放出来。如果老赖愿意主动还款,那也可以提前放出来回家团聚,但必须诚意尝还受害人的债务,否则再抓进去劳动,每年可以豁免出来一次。

2020-03-18

只能抓起来,加大打击力度

支持按欠执行款多少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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