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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规定荒地不种就回收,农民应该如何做?

村委会规定荒地不种就回收,农民应该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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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9

村委会规定荒地不种就收回,农民应该怎么办?

农民承包地被撂荒,能不能收回,该不该收回,是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村委会应当慎重考虑。妥善处理。

农民的承包地,是农民的饭碗,当下虽然有些农民外岀打工,将承包的土地撂荒,但打工必定不是长久之计,一旦没工可做,也许还会回到农村,如果将他们的承包地收回,真有那天,外岀打工人员的后续生活就失去了保障。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国家是有政策规定的。对于那些无力经营的土地,政府应当采取引导的方法,动员他们将土地转包给有能力种地的农民,这样既可以解决土地撂荒,又可以解决想种地农民的愿望。不能采取强行收回的方法来解决土地撂荒问题。

土地是粮食保障的唯一生产资源,土地撂荒着实令人心疼。我国是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合理利用土地,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这些年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农村土地撂荒现象比较突出,愿意种地的农民也希望将撂荒的土地收回来。但从长远来看,这样是可以解决土地撂荒,但对那些外岀打工人员的后续生活有可能造成影响,国家并不提倡这种做法。即使是村委会要收回撂荒的土地,也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来决定。《农村土地承包法》对调整土地有明文规定,必须经村民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农民承包权涉及农民切身利益,一定要慎之又慎。

农民外岀打工,或者是有可靠的其他收入来源,承包的土地自己不能经营,一定要想办法委托给能种地的人,不能让土地荒废了。在这方面,当地政府也应当积极帮助协调,农民一家不种也许可以转包岀去,如果全村人都没有种地的愿望,恐怕靠农民本人来协调很难做到。政府可以通过各种信息,来帮助农民把土地的问题解决好,这是国家的战略,也是十四亿人口的需要,决不可一收了之,或者一荒了之。

2024-02-19

依法收回责任地不包括“抛荒”

摘要

我们应当客观承认,农村地区责任地“抛荒”现象比较严重,其主要原因是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农民承包责任地通常情形下仅能维持生活,并不能致富。责任地有相应的补贴,少数村委会便设想,或者规定,收回农民“抛荒”的责任地。作者为此专门作文从法律解释阐述依法收回的情形,供公众参考。

关键词 所有权和管理权 收回的法律性质 特别约定的效力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与管理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是一种合作互助关系,最初的形式可能是以自然村为农业合作社。为了便于管理,自然村的合作形式最终形成了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等重要生产资料也归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小组所有,而村委会仅是村民会议的召集者,或者执行者,通常情况下,村委会对农村土地并没有所有权和管理权。

怎样解读《土地管理法》第13条规定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我们可以通过该条的另外一段得出结论:村内有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一个自然村仅有一个集体经济组织,且没有村民小组的情形下,可以由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

现实生活中,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的印章归村委会保管,或者没有印章,村民委员会或许强调自己的管理权,农村土地发包时通常盖上村委会的印章。为此,《土地管理法》特别强调,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收回承包地的法律性质

发包方收回责任地关系到村民的基本生活,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并没有赋予发包方收回承包责任地的权利,也没有授权国家机关收回承包责任地的权力。从该法有关的“收回”表述来看,多数情形下是“不得收回”,使用“收回”时,“收回”前一定有一限定词“依法”。这样,发包法依法收回的性质决定能不能收回农民“抛荒”的责任地。

收回责任地事实上是解除农业承包合同,而农业承包合同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性,村民身份的丧失才是依法收回的理由。农民进城落户并没有丧失身份,法律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民自愿交出承包地,但发包方不能强制收回。一般认为,村民死亡是丧失村民身份的事实,但是农村土地的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由此得出结论:农村承包经济户“绝户”才是依法收回的正当理由,但在承包期间,还受到继承的约束。

承包合同约定收回的效力

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并没有规定因农民“抛荒”责任地,发包方或者国家可以收回责任地,但是不能排除发包方在农业承包合同中约定收回、调整承包责任地的情形。该约定条款效力如何,事实上很简单,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同条款无效。《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此专门作出了规定,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设问指引

村委会规定荒地不种就回收,规定的效力为无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承包地的流转作了特别规定,法律赋予了承包方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权利,其中,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是解除流转合同的法定情形,根据该法第14条的规定,发包方有监督、制止承包方的权利,承包方不行使单方解除权,发包方可以代为行使。

@法律新视点

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承包方可以依法解除流转合同

2024-02-19

支持回收。但真的能收回吗?反正我们山区农村荒地遍是,有些农民用来放牧养牛养羊养鹅。

基本农田没有荒芜,农民有人种玉米,有人种甘蔗。许多农民转包给投资的老板,象征性地要点地租,三五十元/亩地,在我们山区农村任你租。

现在不是推行土地流转吗?村委会哪来权利回收,也许发达的粮食地区有此权力吧,反正我们十万大山里的山村,荒地很多,村委会收回给谁呀?

有人怕地荒芜都植上了树,很多村都是这样,植树不用年年都管理除草,隔年喷下除草剂就行,十年树木成材也可以一亩有两万元左右收入。我们南方就是这样应对的。

2024-02-19

承包法规定,承包田廖荒,改做它用是不可以的。荒地是自行开垦的,村委会同意的,如果不种弃耕,村委会可以收回,另行发包。

承包地和荒地的性质不同,承包地是依法承包的责任田,荒地,也就是开荒地,是按照村规民约自行发包的,由村民集体,村委会说了算。

村委会没有这个权力,土地确权是三十年不变,农民不种不能回收,只能通过教育让别人种植,如果回收等于没收了,就是侵犯了村民的权利了。

因为土地确权是县级机关核发的,村委会是没有权废除县级频发的土地承包权。当然,为了土地不丢荒,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生产更多的粮食,那只能选择代耕代种。可是代耕代种也得征土地拥有者的同意,所以村委可以经村民协商似定一个价格,只要全村70%的村民同意每亩承包地的价格,就可以在全村中实施,可以耕其土地。当违反这个价格就可以置之不理,让其向上级机关或法院申诉,让上级判决。

所以,村民不种土地是有各种原因的。如无水无路,或野猪毁庄稼严重或因缺劳力等等,不能因不种就收回土地的,否则就是违反土地承包责任制了。

2024-02-19

村委会規定荒地不种就收回吗??快快收得了,越快越好,我都种田地种到八十岁了,如果村委会收回,很高兴,村委会有钱,给农民少少一点生活费就得了,如果为生态就送给二师兄耕种吧,。

2024-02-19

那就让他去回收吧!

是农民自己不愿意种亦或是种不了啦,也没办法啊!这样总比抛荒强哦!

可这样也只是暂时的啊!随着时间推移,老一代农民劳动力的散失,年轻人又不肯种或者不会种现象的加剧,农村土地抛荒现像越来越严重的时候,村委会还能把整个村的土地全部耕种?

呵呵!

2024-02-19

村委会的规定是不合法的,所以你可以拒绝交回所承包的土地,前年国家才通过农民承包的土地年限再次延期三十年,所以所谓村委规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村委会强制收回你可以走法律渠道去争取自己的权利!

2024-02-19

村委会规定荒地不种就回收,农民应该如何做?我们这里荒地与荒田是两码事。水田荒了不叫荒地 是叫荒田,荒地是指不能种水稻的旱地,只能种各种杂粮,如荞麦小麦红薯芝麻等等,我们的旱地都是靠在山脚下,土质基本上都是黄土,黑土不多,不管是黄土还是黑土士质比较厚也比较肥,不论种什么作物 只要天常下下雨就有东西收,如果种子下地了始终不下雨,那就棵粒无收。以前没有改革开放,大家都在家种田,那么这些旱地家家户户都会认真种,都希望旱地有点收获增点收入,大人肚子饿点,小孩子有点吃少哭点。

国家改革开放了,农村的人进城打工了,这些旱地大家几乎全抛荒了,这些地长草了,长刺了,有的柴棍长成树了,荒地长成山了,荒地变成原始模样了。

如果现在国家问我们农村农民,对这些旱地如何做,十个人十个家可能都是一致不约而同回答:不要旱地,种水田都划不来,种山却下的旱地更划不来,再说再种这些旱地,要重新开垦得花多少开垦费。

农村的旱地可能从此要慢慢消失。我们这里的旱地已经有百分之八十荒废消失了,走到面前根本认不出是过去的农民种的悍地。

其是农村农民的旱地是没有人重视,如果重视走来了,把这些荒地重新规划,家家户户或集体把荒地事新开垦,全都种上各种多样的水果,家里村里有一笔好收入。

2024-02-19

农村不少地方宁可抛荒,自己不种田他也不愿拿出土地来,给专业有能力,有技术,有机械的人连片种植。不种地是不是也领了国家耕地补助呢?而且要政府给年老的发退休费或增加养老金。现在不是你老了地没人种,是你家人愿不愿意把土地拿出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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