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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上海一男子骗女友80万,女友竟花光他的积蓄,到底谁骗了谁?

如何看待上海一男子骗女友80万,女友竟花光他的积蓄,到底谁骗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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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这件事还挺让人感觉有意思的。可以先来理一下经过。

这名李姓男子,把自己包装成了一个富有的老板,以各种名义从网恋女友以及女友亲属那里骗取金钱,大约有80万元。

但是女友认定他是一个有钱人,日常消费特别高。李某和女友一起,不光花完了骗来的80万,也掏空了他的积蓄。

最后李某怕被女友报复,投案自首。

这件事情还是挺有意思的,因为女孩大手大脚的花钱,而导致骗子不堪重负投案自首。仿佛印证了那点:“女孩要富养”。

但是,李某的经历让人唏嘘之余,还是免不了接受法律的制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伪造事实骗取女方8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很可能会被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同时,在交友上,女方也要谨慎再谨慎。

网络上本就难以辨明真假,而现在许多东西比如房产证、轿车都可以伪造或者租借,所以在恋爱中还是要多留一个心眼,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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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99随便语:渣男套路美女,反对美女套路,这俩人到底谁吃了亏?

上海浦东。

1,男子李某通过网络认识一位漂亮女友,程女。为了欺骗对方,李某把自己包装成富豪,说自己是做餐饮行业的,有自己的公司,而且很有钱。

2,李某成功取得程女的信任,从程女及其家属手中,骗取80万元。

3,为了达到哄骗程女的目的,李某让程女在“自己的公司”里挂职,每个给她发3500元工资。除此之外,李某还短租了一套400平米的4层别墅,名车,送给程女当作礼物,进一步取得对方欢心。

4,李某曾制作一批假的身份证及房产证,给程女看。

5,李某出手阔绰,诈骗得来的钱财,大部分花在了程女身上。外出吃饭,购物,一瓶水1千余元,一瓶眼霜数千元,都由李某支付。

6,由于程女花钱太厉害,导致李某骗来的钱财全部花光,而且连自己的积蓄也全部贴了进去,最后变得两手空空。

最终,绝望的李某只得向程女摊牌,因害怕报复,李某向警方自首。

当真一起令人啼笑皆非诈骗案。

从案件经过分析,李某利用虚假身份,并制作假的身份证,房产证,对程女构成欺诈,而且通过这种欺诈手段,从程女处骗得80万元巨款,这当然是诈骗。

然而,李某小伙子也够冤枉的!

别人诈骗来钱财,都是自己挥霍享受,而他骗来的钱财,原封不动花在了受害人的身上,不尽如此,还把自己的积蓄也贴光。

如此诈骗,实在令人想不通,他到底图的是什么呢?

当然了,由于把自己包装成一名富豪,李某轻易得到了程女的“爱情”,他短租的那套别墅不可能仅仅给程女居住,也是他和程女的爱巢,两个人享受了一段甜蜜的爱情之旅。

从这一点看,李某也不冤枉。

假如他没有欺骗对方,他这个普通的穷小子,也不会被程女看中,进而与程女同居一幢别墅内,享受人生。

然而,爱情是昂贵的,贵的超出李某的想象,他很快被玩破产,爱情也鸡飞蛋打。

一对饮食男女,到底谁吃了亏?

或许两个人都委屈,都觉得对方占便宜,自己吃亏。

就拿程女来说,她实际上亏得一塌糊涂,奢侈地享受了一把,住上了别墅,开上了名车,还有各种奢侈品,但结果却是花的自己的钱。

当她得知实情的时候,心里该有多痛,因为她和她家人哦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

而且她稀里糊涂与一个原本自己看不上的男人同居了,这个亏又怎么算?

算来算去,两个人都没占便宜。

其实真要说起来,李某属于诈骗,程女难道就不是“骗”?

一个年轻女孩子,轻易住进了一个男人为她准备的别墅,开上男人的车,让这个男人出钱供自己挥霍,但她和这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只不过“朋友”而已,远没有到谈婚论嫁的地步。

这算是“骗”,还是“交换”,那就见仁见智了!

所以说,李某和程女两个人,比拼的是谁的手段更高明而已,比拼的结果,李某败下阵来。

从这件事我们得到的教训。

一个男人,骗来的感情是抓不住的,从李某对程女的付出来看,他还真的是爱上程女了,但可惜的是,他只是个穷小子,不是对方需要的高富帅,迟早被打回原形。

一个女人,还是把眼睛擦亮一点,更要弄清楚自己够不够攀上高富帅的条件,否则找到的是个骗子,被骗财又骗色,苦果子实在难咽。

综观本案,笔者认为还有一种解决矛盾的思路,不如也别追究谁的诈骗责任,一对男女凑合过下去算了。

2024-01-18

大实话:这是第一个看了让人心生可怜的骗子,发生这种事在一个骗子身上,简直就是骗子界的耻辱。

事情简介:

1、上海一男子李某,通过网络结交了一位女性,两人交往过程中男子把自己包装成富豪。谎称自己是开餐饮公司的。

2、李某通过伪造的身份证,房产证等证件证明自己的身份来骗取女友以及家人共计80万元。

3、没成想,女友花钱太大,不但这80万被花光。连李某自己原有的积蓄也搭进去了。

4、由于债务窟窿太大,李某害怕女友报复,选择投案自首,以寻求保护。

看完这个新闻还是要感慨:“女孩儿一定要富养啊,不然遇到骗子就倒霉了!”,不过调侃归调侃,这件事背后所反映的社会现实还会蛮残酷的。

伪造证件证明自己大款身份

在这件事中,李某的女友之所以会上当,并心甘情愿地借给李某80万元。主要还是因为李某对自己的包装太完美了。

1、李某称自己是开餐饮公司的,然后让女友在公司挂个职,每月给她3500块钱

2、李某租了一个400平方米的别墅,并伪造了房产证

3、李某租了一辆名车,并且伪造相关证件给女友看

4、所有花费都有李某付钱,出手阔绰,一瓶水就要1800元。

相信,如果一个男人把这些条件摆在一名女生前面,基本上女生都会被打动吧。然而,这就是人性:当我们遇到一个有钱的人的时候,就会降低防备心;而当我们遇到一个乞丐的时候,就会躲得远远的。

李某正是利用了平常人的这种“趋富”心理,才得以行骗成功!

女儿一定要富养

其实,看完这个新闻给我最大的启示并不是说李某的行骗伎俩多高超,而是,其女友的消费水平实在是高的让他害怕了。

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来看,如果李某这次骗的不是一个花钱大手大脚的女性,而是一个勤俭持家的女孩,那结果就不一样了,李某应该就不会报警自首寻求保护了。

作为一个普通女性来说,遇到这么一个大款,指定是倍加珍惜。不愿意给自己未来的老公面前留下“花钱大手大脚”的印象,就是装也会装的很节俭。

但是,如果女孩儿是这样的想法,那么就绝对会被李某骗财又骗色。

试想,如果你男朋友是一个大款,出手阔绰。但是因为生意上需要一些资金周转。作为女方来讲,指定是愿意在男友危机的时候“表现”一下的。就是算是借钱,很多人也会想办法的。

这样一来,就绝对入了骗子的圈套,这样骗子把钱卷跑了或者挥霍光了受害的还是自己。

正是因为李某的女友花钱实在是太大了,才会让李某心生恐惧。确实,花钱的的人我们潜意识就会认为“有实力”,不敢招惹。

事情很搞笑,后果很严重

当然,这件事不会因为李某的这种“丢人现眼”的经历而影响到事情本身的性质。

因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伪造事实的方法骗取女性80万(超过50万)元的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已经构成了诈骗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可能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个人建议

第一,这种诈骗手法真的是屡见不鲜,而我们要想不上当受骗,首先就是要认清自己几斤几两。有没有资格承受那份福禄。

第二,网络恋爱风险更大,而网络诈骗一般也更为隐蔽,不易察觉。

第三,婚姻这事讲究门当户对,如果男女双方的经济实力相差太大,最好还是小心为妙。即使对方真的很有钱,但是自己家境一般,那么婚后也是受气得多。

不要渴望你老公很有钱,然后还有很多时间陪你,那真的是偶像剧看多了,认清自己,回归现实

那么,大家对于种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2024-01-18

30岁的李某是一名厨师,他通过网络认识了女友程某。两人交往中,通过制作各种假身份证、房产证,把自己包装成一个集团大老板,还租了大别墅、名车来撑场面,好不容易以投资为名义从女友以及女友亲属那里骗了80万元,结果女友认定他是一个有钱人,便花钱如流水,不光花完了李某骗来的80万,也掏空了李某自己的积蓄。

李某把自己的老本都赔光了,再一想,如果自己骗子的身份被发现,不知道会落的什么下场,便心一横,去自首交代了行骗过程,近日,他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真是个智商捉急的诈骗犯,骗子界的奇葩。

这个让人哭笑不得的骗子,该怎么给他定罪量刑,估计要费掉法官好多脑细胞。

首先,李某是诈骗没问题,但给他定犯罪既遂,还是未遂呢?李某把女友和亲属的钱已经骗到手,只要李某一走,钱就随李某一起远走他乡了,那就是既遂无疑了。但是,李某偏不,他要留下来,“等着”女友花光这80万,再把自己的老本掏空,给他定既遂真是让人于心不忍啊!

其次,李某诈骗的数额决定了他的量刑,即李某应当被判几年。李某诈骗的80万元全用在了女友身上,不仅如此,还倒贴了20万,这诈骗数额该如何确定?负20万元吗?

最后,李某该如何赔偿受害人,如何退赃呢?诈骗来的80万元都已经变相“还给了”女友,还附带了20万元的“利息”,那李某还要退赃吗?老本都掏空了,还拿什么去退赃呢?

好期待这份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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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陈律师观点:无论是从法律或者情理,毫无疑问是男子骗了女子,从他自己的自首行为都可以看出,男子自己都认可自己是骗子。不过这个案件之所以会引发人们讨论,还在于,一个骗子居然能让“受害人”把自己的钱也花光,这到底是骗子太过于单纯,还是受害人太过于狡猾呢?从最终结果而言,这两人唯一的区别仅在于一个犯罪了,另一个没犯罪,人品而言不相上下,如果非要从这两人中选一个做朋友,我会选择孤独没朋友。


案情回顾

上海浦东新区的一名男子,通过网络认识了女友。两人交往中,男子把自己包装成阔老板,骗取女友及其家属80万左右。但女友的高消费,不仅花光骗的80万,也掏空了他的积蓄。男子怕女友报复,只好选择自首。

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女友认识的时候就跟她讲自己是做餐饮行业的,有自己的公司,假装自己很有钱,然后叫女友辞去现有工作,到他公司里面挂个职位,然后李某每月给女友3500元的工资,为了进一步包装自己,李某还在外短租4层400多平方的别墅,各种名车,谎称是自己的,然后送给女友,已达到进一步哄骗女友的目的。

浦东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李某出手比较阔绰,让人感觉比较符合他自己虚报的富豪身份,还制作了一些假的身份证以及房产证件,然后拿这些证件给受害人看,受害人轻易相信了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谎言,以至于上当受骗。

据了解,李某将诈骗所得的绝大部分都花在女友身上,外出吃饭、买东西都是李某付钱,给女友买化妆品随便花销几千,最后,因为实在架不住女友的高消费,空洞越来越大,把自己的积蓄也花完了,因害怕女友的报复,陈某选择了自首。


律师分析:本案可以算是一个奇葩案件,相信也会给检察官带来一定的困扰

困扰一:这李某定诈骗罪确实是没问题,问题是他是既遂啊还是未遂啊?说他既遂,诈骗来的钱全部被受害人花光,连带自己的钱都被捎带出去了,见过这样的既遂犯吗?说他未遂,受害人确实上当受骗了啊,钱都给了李某了啊,已经不在自己的控制范围内了啊,李某完全可以一走了之,远走高飞,飞去了无踪,无踪走四方,走四方路迢迢水长长迷迷茫茫一村又一庄(怎么唱起来了?)。

困扰二:起诉书里要查明诈骗数额,才能定罪量刑嘛,结果李某厉害了,起诉书里查明的诈骗数额是负的20万!诈骗没得手的是经常见,有见过把自己给诈负了吗?这负20万该如何量刑呢?按照规律来说,诈骗数额越高量刑越重嘛,那照这个规律,负20万是不是得在看守所外面给开宾馆住上两年?得倒找两年才对嘛!

困扰三:如何赔偿受害人?正常的诈骗罪里是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和退赃的,在量刑上可以予以减轻,问题是这个案件里受害人已经多拿钱了,这个得谁退谁啊?谁找谁赔偿啊?


好吧,以上都是纯属开玩笑的,这个案子过于奇葩以至于陈律师没有办法正经的去分析了,所以把讲案子变成了讲段子,有的时候也不需要太过于严肃了,世间的奇葩事太多了,对于这对男女,我谁也不同情,所以当成段子讲讲就好了,祝愿大家都不要遇到这样的人哈!


2024-01-18

奇葩笑话,骗子不敌败家女友

看完这个新闻,都找不到自己的观点了。这是一个反面教材?还是一则百家笑谈?

上海不愧是魔都,这骗子估计在监狱里也得魔怔了。他这辈子也想不明白自己一个骗人的,为什么反而被被骗的人给掏空了呢?

李某,通过制作各种假身份证、房产证,把自己包装成一个集团大老板。通过这样的包装,结识了还算有钱的女友,通过后续各种欺骗的手段,从女友手中骗取了80万元。

如果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就是很老套的骗财骗色的骗局。

可是,后来他被这位女友黏住了,反而骗来的那些钱都被女友给花光了,而且连自己的积蓄存款也被花的差不多了。

无计可施,自首“求救”

这样一来,骗子傻眼了,骗到的钱没到手,自己的存款还都打进去。

再这样下去,估计自己只有借高利贷才能度日了。再一想,如果自己骗子的身份被发现,不知道自己会落个什么下场。

心一横,骗子去了派出所自首,交代了自己行骗的全过程。只求在牢狱里保个安生。

看完,是该笑呢?还是该笑呢?

对付骗子的新思路,掏空他!

看你还敢骗人!

2024-01-18

这样的套路太深,可真是想不到的结局。

第一,骗子可恨,根本的在于欺骗人们之间的信任。骗子之可恨,不仅仅在于欺骗他人的钱财等物质,更重要的在于欺骗他人的感情,以及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所以,打击诈骗的力度可以进一步加大,不能让一些骗子感觉到犯罪成本是很低的。

第二,关于一些女人的高消费问题。曾经马云说过,他要感谢中国的女人们,是她们帮他支撑起了一个阿里神话,虽然有些夸张,但实际上说的就是女人的购物能力,是不可想象的。

而这个假冒富豪的男子,正好遇上了一个消费欲强的女友,何况又是一个富豪,当然就不会考虑钱的难题,所以想花就花。

第三,人在交友的时候,一定注重人的品格、道德。而不要去过度关注一个人的财富,有些财富是表象的,实质是什么?往往是看不清的。可是现在有些女孩就是只看表面,觉得其开了宝马、奔驰,或是住上豪宅,就认为找到了大老板、大富豪。

其实,一方面多了心眼,多从外围了解其情况,是可以不必受骗的;另一方面就是看淡这些外在的金钱,多从一个人的气质、修养、作为来判断,这样才不会被骗局所迷惑,否则就有可能失身又失财,后悔都来不及了。

2024-01-18

谢谢邀请

人在江湖飘,难免要挨刀:

这个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

李某和女友认识的时候就跟她讲自己是做餐饮行业的,有自己的公司,假装自己很有钱,然后叫女友辞去现有工作,到他公司里面挂个职位,然后李某每月给女友3500元的工资,为了进一步包装自己,李某还在外短租4层400多平方的别墅,各种名车,制作了一些假的身份证以及房产证件,谎称是自己的,然后送给女友,已达到进一步哄骗女友的目的。

因为实在架不住女友的高消费,空洞越来越大,把自己的积蓄也花完了,因害怕女友的报复,陈某选择了自首。

假扮富豪诈骗,却屡屡得逞:

根据新闻报道,像这种通过假扮富豪进行诈骗的案例数不胜数,甚至还有部分被骗女性在案发之后并不愿接受这个现实,甚至反问民警“你们才是骗子吧?”

也提醒一下,女性在找伴侣时候还是需要谨慎小心,别被一时的慷慨阔绰所迷惑,以免人财两空。

诈骗罪:

根据法律规定,涉嫌次罪的,

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而本案的涉案金额为80万,属于金额特别巨大情形,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一量刑范围。但是鉴于李某有自首等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2024-01-18

一、案件始末

二、应验了那句网络流行语:“来啊,互相伤害啊”

通过该案可以发现,李某为了达到自己的犯罪目的通过伪造自己的身份,财产信息先后从女友及家属手中骗取80余万元,但是可能李某也没想到,女友程某的花钱速度比他诈骗的速度还要快。

据李某交代,其女友喝一瓶水就要将近一千余元!可以说这是李某后期不能承受不得已自首的根本原因。

这也恰恰印证了网络上那句流行语:“来啊,互相伤害啊”,李某诈骗女友的财物,而女友则将其骗取的款项大肆挥霍同时还让李某贴了老本,可以说这就是所谓的互相伤害吧。

三、李某的行为虽然值得“同情”,但仍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李某通过伪造自己身份、租赁豪宅豪车对其女友实施诈骗并进而骗取80余万元的财务的行为已经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据李某诈骗80万元的款项来看,其诈骗数额属于特别巨大范围,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四、最后你怎么看待这起诈骗案呢?

2024-01-18

满满的都是套路,骗子很可恨,骗子通过各种方法取得别人的信任,以此来骗人钱财或感情,或者财色兼收。

但是这个女人不寻常,要不是入戏太深,要不就是高手中的高手,发现被骗后假戏真做,反正你是大款,那就使劲败家吧。

高手过招不一定都是点到为止,而是要有深厚的内功才能坚持到最后。

还好这个骗子没有机会再骗别人,如果骗子再骗别人让这个不寻常的女人败家,那才好看呢。

所谓偷鸡不成蚀把米,该女子爽也爽了,钱也花了,即使是花自己的钱,而且还能讨回损失,而骗子却身败名裂,接受法律的惩罚。

骗子届的奇耻大辱!

不知道这个女子长啥样?如果像下图这样,也该知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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