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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说些逼迫员工离职的话,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小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说些逼迫员工离职的话,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2023-12-11

首先很多公司或者员工可能会认为,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办法主张自己的权益,或者公司就以为没有办法来证明是自己的员工,就可以为所欲为,其实这样就大错特错了。

首先,如果公司正式聘用了员工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当劳动者没有出现法定过错的时候,是不得随便辞退员工的。如果公司辞退员工没有合法的依据,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是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当然去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一个重要的证据就是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是证明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直接依据,但是如果没有也不用过于担心,因为我们可以通过其他的证据来间接证明员工在该公司工作,或者说员工与该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比如发工资的一些银行转账记录,社保记录或者工作证,工作时候的照片,或者员工曾经签署的一些公司的文件,考勤记录,其他员工的证人证言等等,只要间接证明你在这个公司工作就可以了。

至于其他的很多证据,其实举证责任都是在于公司,而不是在于劳动者。所以劳动者对于证据的问题,关键是能够找到在公司工作即可,其他的证据都可以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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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主张任何权利或索要赔偿的前提必须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据,但现实中大量存在有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的签订劳动合同但员工却没有等情形。对于证明劳动关系存在,除了劳动合同以外,还有以下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 招聘 “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滞后,针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逼迫员工离职的话,员工可以索要以下赔偿: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但是能否获得双倍工资赔偿,要注意一个时效问题,与要求赔偿的时间点直接相关。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诉讼时效自用工之日起的第二个月开始逐月计算一年。所以若工作满一年后提起,工作时间没增加一个月,获得赔偿的月份就少一个月。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里赔偿标准,是没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算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算一个月。

可以向劳动局或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2023-12-11

悟空上很多问题都有共性,统一回答能够帮助到真正遇到问题的人。这里主要说的就是劳动者如何维权的事情,不外乎以下几个步骤。

1. 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

已经强调过无数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管公司是大还是小,这都是劳动法所规定的义务。值得注意的是,劳动法还是给了用人单位一个月的“过渡期”,即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超过一个月就不行了。所以,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签合同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

2. 了解劳动合同终止情形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出自之外,用人单位如果要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将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原因归结为两类:一是过错辞退;二是无过错辞退(经济裁员)。过错辞退讲得是劳动者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过错辞退,主要是说大范围裁员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开除”。

3. 熟悉权利救济的方式

知道自己权利受侵犯了,有哪些途径去维权?劳动法规定,劳动纠纷处理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一是协商;二是调解;三是仲裁;四是诉讼。

首先,协商的成本低、效率高,但是成功率低。协商就是博弈,在谈判中争取利益,法律是劳动者协商的本钱,任何人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依法说理,效果会好很多。

其次,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的成本也比较低,但不是所有单位都设置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而且也难保单位内调解机构不“偏心”。很多劳动者对这种处理方式不信任。

再者,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必须走的一个步骤,这里的仲裁和平时理解的仲裁不一样,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是终局的,劳动者不服可以提起诉讼。

最后,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诉讼是最后的权利救济途径,在穷尽其他方式之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方式的优势和劣势都比较明显,优势是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劣势是成本较高,历时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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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本就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而且无法定事由的,公司不得随意解雇劳动者。

根据题主所述,作为劳动者应先冷静、理智应对目前的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八十二、八十七条,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在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前提下,要求公司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每月二倍工资及赔偿金。

其次,劳动者与公司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由劳动部门介入处理。

再次,劳动者可以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每月劳动报酬、公司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先申请劳动仲裁,交由劳动仲裁委裁判,若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2023-12-11

你现在可以有两种方式解决问题,一种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另一种是要求单位按照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进行赔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是双倍赔偿也就是按照你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给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工作年限不长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是对劳动者最有利。你可以跟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支付你的产假生育津贴以及生育费等相关费用,但是这么主张只能是跟单位协商而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只能依照违法解除的方式赔偿。你可以查一下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咨询电话咨询一下。公益性法律援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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