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问题详情

父亲的财产给了女儿,父亲得了重病女儿不管,父亲的财产能要回来吗?

父亲的财产给了女儿,父亲得了重病女儿不管,父亲的财产能要回来吗?
2023-12-11

感谢邀请。要回来可能性很低,即使走法律程序要回,也会费一番周折,简单分析一下:

老人捂好自己的钱袋子,给出去的钱要回来比较困难

父母将财产给女儿,在法律上认定为赠与行为,一般情况下,只要财产没有完成交付(钱没给出去,房子没过户)是可以反悔的,撤销赠与即可,如果已经交付完成了,想要要回来,法律上有严格条件的。

1、如果子女接受父母财产后,虐待或者不善待父母,侵害父母利益情况,可以主张撤销赠与。

2、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可以主张撤销赠与。

3、如果老人和子女有过约定,包括赡养或者治疗疾病等,子女未履行约定,也可以主张撤销赠与。

真实案例分享

张峰(男,63岁,化名)育有一女,2105年老伴去世,老人虽不需要人照顾,但是生活孤单,于是萌生了和女儿一起住的想法。2017年女儿主动找到张峰,征求老人是否愿意与她同住,但是有个条件,女儿想在成立买新房,但是还差30万房款,需要张峰提供帮助。张峰心想只有女儿这一个依靠,于是将老方变卖并且将积蓄都交给女儿。张峰与女儿同住只有半年,发现女儿对待自己不冷不热,女婿经常对他发脾气,后来因为张峰没照顾好小孩,女婿竟对他动手。

张峰想轻生,后来很多人劝解并出主意要回钱,张峰最终将女婿女儿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女儿女婿退还张峰30万元,并且每月支付400元生活费。老张目前住在当地一家比较好的养老院居住,生活还算幸福。


谈理论法,案件咨询,请关注头条号《全民普法宣传》,点击我的头像即可关注!


2023-12-11

父母给予女儿的财产,在法律上属于赠与。

父母想要会财产,则属于撤销赠与。

撤销赠与要根据赠与的财产种类区分认定,若在未履行完赠与手续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这里我们就默认该赠与行为已经履行完毕。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当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而受赠人却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下,作为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所以作为父亲可以撤销赠与,要求女儿返还赠与的财产。

为避免这样的纠纷发生,建议通过立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进行财产处分。

2023-12-11

赠予是依法不能要回(除非事先有附加条件),但女儿有赡养责任与义务(包括看病)。

2023-12-11

1、如果是无偿赠送的,无法追回,如果是协商好,财产给闺女,闺女养老,闺女违反协议,是可以追回的,不过有条件赠送得提供证据,证明是有条件赠送的,然后在看女儿的具体做法是不是达到了违背协议的程度,如果达不到违约程度,一样不好追回的。

2、即使是无偿赠送的,财产无法追回,但是可以索取赡养费、医疗费,要求子女回来照顾自己,这些权利是在被赡养权里面。

所以老人虽然养老上法律保护非常好,但是依然需要识别谁才是真孝顺的,有这样一个错觉,父母不喜欢真孝顺的,越是孝顺导致父母越讨厌,假孝顺的父母很喜欢,就出现父母把财产给了自己喜欢的,需要养老的时候收取财产的不管了,没分到一分钱的子女,养老积极性会有影响,所以父母人老了,不能太人性,凡事要给自己留点后路。

父母有处理自己财产权利,喜欢谁就给谁完全可以。

赡养父母本着有赡养义务和赡养能力子女均摊原则,继承家业的和没继承家业的都要履行。

其实出现这种错位,需要两代人都反思,为啥真心孝顺的容易不被父母喜欢,父母为啥不喜欢真心孝顺的子女,为啥容易出现继承父母全部家产的子女不主动赡养父母了,最后还得那些平时不被喜欢和看好的子女来照顾,几代人都很反思一下。

男女平等时代,富养闺女穷养儿子就是一碗有毒的鸡汤,信了这句话,弄的闺女儿子都可能不开心,在老的时候,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就会有深深的感触的,要相信时代主流,剑走偏锋,到头来苦的又是谁,要相信男女平等是主流,信富养闺女穷养儿子的,喝鸡汤没营养还有毒。

假设女儿在外地,外国,确实不知道父母病重或是已病,无可厚非。

假如女儿或是儿子明知父母已病或是病重,又找各种理由推兑的,肯定能要回其中部分乃至全部由原属于父母的财产。

其实,这是一个赠于合同(或是赠于行为丿看似一个普通的赠于合同,其实,是有附加条件的,当这个附加条件不在成在(立),又是申请于受赠人相当于悔约的,赠于人,有权力,改变以前的赠于行为即其结果。

在现实中,有些人,在处对象时,亲朋基于你是未来儿媳,孙媳,弟媳等情况,用于赠于的钱物,都是存在附加条件的。当这一条件由于受赠人改变现状,都应归还或是追回,不然骗婚现象就多的多了。若是赠于方改变这个附加条件的可以不归还,不是受赠人毁约的行为。离题了!

由此看来,赠于行为或是蹭于合同,谁毁约谁负责。

即便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赠于行为也适用这一原则。人心难估吗?不管是登记了的,还是没登记的或是过户的。

不管钱财是没登记还是登记了的或是过户还是没过户的,都适用:谁毁约谁负责。

父亲重病女儿不管?赠送的财产诉讼法院,判决追回!

钱财赠予有两种一种是,有条件赠予,一种是无条件赠予,有条件赠予,条件达不到则可以收回。无条件赠予则不能追回。抛开钱财不说,身为子女有义务共同瞻仰老人,任何一方未尽义务都可起诉至法院索要赡养费,也是一个和尚有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计较太多累不累

2023-12-11

父亲的财产给了女儿那是他的权利和义务,或许也是对女儿亏欠的补偿。至于是否将赠与的财产追回那也是你父亲的权利,不过女儿同样也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上述问题。

本问题和回答均来自本站网友,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angfa.cn/question/16035

相关问题